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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请对我微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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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翔听到野猪的喘息声越来越近,魂飞魄散,全身的力量都快消失了,双腿越来越软,一枝突出的树枝横在雷翔眼前,雷翔不及多想,飞身抱住那枝干,野猪的獠牙擦着雷翔的鞋底掠去,雷翔感觉到了野猪喷出的热热鼻息。树枝吃力不住“卡嚓”一声断了下来。雷翔简直在崩溃了。屁服被一个硬物硌了一下。“刀”雷翔想到这里,反而冷静下来。双眼赤红的野猪因为冲得太猛,长牙刺在一棵树上。正拚命的挣脱开来,雷翔抽出刀来,挺刀向野猪刺去。那野猪刚好拔出牙来,掉头过来。两相一凑,“吡”的一声,直没到柄。雷翔与野猪脸对脸的遇上。雷翔看到野猪凶狠的眼神,好不容易提起的勇气,又不知飞到那去了。松开手,整个人软在地上,那野猪脖子上的血不住喷出,摇摇晃晃的向雷翔走来……
一声枪响,野猪轰然倒地。
蓝天擦了擦头上的汗水,松了口气。见雷翔还坐上地上伸手去拉他:“干得不错。”雷翔一张灰白的脸突然胀得通红,说什么也不肯起来。蓝天扫一眼雷翔的裤裆,了然于心:“我发誓不对别人说。”雷翔站了起来,蓝天看到雷翔那样子,微笑出声:“尿裤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啊。”雷翔面上青筋都暴了起来:“你答应过不说的。”蓝天看到雷翔认真的样子,忍不住放声大笑,雷翔低着头看到自己的那付样子,蓝天的笑容又传染到了雷翔,先是咧开嘴微笑,越想越是好笑,不可抑制的大笑起来。
“蓝叶啊,其实不知为什么想笑,可是就是忍不住。从出来以来,我还是头一次这样大笑,停也停不住。能到云南来真好,能够遇见你真好!”
三人把野猪和麂子扛回山寨,猎到野猪,这可是很少有的事,整个山寨的人都齐聚在蓝家。蓝天将功劳归给雷翔,看到野猪的人,都对雷翔竖起大拇指。
雷翔有些不好意思的辩白,最后的那枪是蓝天打的。
蓝天:“说话可要凭着良心,我救了你是没错,但是你砍野猪的那刀,才是真正的致命伤。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是稻草,但也不能说是那根稻草压死骆驼的吧。”
有人向两个人拉开,道:“别争了,你们俩都是了不起的男儿汉。”
蓝天想起雷翔刚才的情况,“嘿”的笑出声来。雷翔狠狠盯了蓝天一眼:你敢说出来试试。
苗族山寨中,还保留着原始的习俗,会一家一户各自献出东西出来,聚在一起享用。
于是有人带来一自酿的糯米酒,有人带来了香喷喷的米饭。
在村公所的空地上,支起好大的两口锅。男人们将野猪刮毛剥皮,女人们洗菜、熬汤。
雷翔从来没有与这么一大群人聚在一起,有趣的打量着,蓝叶将一筐洗好的白菜放在大锅旁边,向雷翔道:“有趣吗?”雷翔回过头来,看着蓝叶微微一笑:“谢谢你对我做的一切。”
蓝叶:“我是你的老师啊。”
雷翔笃定的一笑:“你不会仅仅是我的老师。”说完转身走开。
蓝叶脸上飞掠起一朵红云,暗自气道:早知就不理他了。不过心头却甜丝丝的。
柴火哔哔的燃烧着,雷翔终于有权利与其他男人同坐在一起。另外一口锅前围坐着的都是女人与孩子,连蓝叶也在其中。雷翔虽然觉得这种以性别来区别的方式,非常不好,但心里也升起一股自豪来。他已经成长为一个别人承认的男子汉了。
蓝天递过来一支碗,里面盛满了浓冽的水酒。雷翔心里豪气干云,眉头也不皱,一抑脖,将满满一碗烈酒倒下肚去。随着烈酒下肚,腹中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一样。
蓝天叫了声好,也同样将自己碗中的酒喝了下去。男人们喝起酒起,比蜗牛还慢,到另一席的人全部散完了。这一席酒事正酣。
雷翔酒意上涌,昏昏乎乎的站起身来,走到蓝邦元身边,端起酒碗道:“请将蓝叶嫁给我吧!”
脖子上突然架起一把砍刀,蓝天站在雷翔身后,怒道:“臭小子,奶味还没有褪光,就打我妹妹的主意,小心我砍了你。”
雷翔对架在脖子上的刀视而不见,傲然面对蓝天:“我是认真的。”
蓝天突然大喝一声,持刀向雷翔头上斩落。如果是在一天之前,雷翔就算明知蓝天不会伤他性命,也不敢呆在白光闪闪的利刀下,不过今天在野猪利齿下逃得性命,雷翔的胆量大了很多,毫不退缩的逼视蓝天,蓝天的砍刀在触到雷翔头发时,全身力道一收,连头发也没碰破的收回刀来。笑道:“好小子,有你的。”雷翔的勇气赢得了蓝天的尊重。蓝邦元敲敲烟管,道:“娶我女儿,连点表示也也没有?”
雷翔一听,蓝邦元是答应了。连忙翻遍身上所有的口袋,也只凑得出来一百多元钱。蓝天抓过雷翔的钱,道:“成交!”好像不是在谈婚论嫁,而是在交易货物一般,两个人相视诡异一笑。
※※※※※
雷翔穿着苗族的小短褂,包着头巾,倒有几分像一个苗族咪多。(苗言:咪多是男孩,咪彩是女孩。)雷翔仔细的擦试着火药枪。
蓝叶也是一身苗族打扮,她在一个染缸前,用靛蓝将麻布染上颜色。两个人有时目光会碰在一起,又慌忙移开。心里平添了一份喜孜孜的感觉。
雷翔抬头看着蓝叶,眼里有一种难明的幽光:“蓝叶,我留在云南好不好?”
蓝叶没想到雷翔竟提出这个要求来,道:“学习不要了?家里人呢,也不要了?”
雷翔无所谓的吹着口哨:“我可以转学到云南,再说我也没有家里人。”
蓝叶叹口气:“云南是很好的地方,但是你留在这里,不是因为它的好,而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让你逃避事实的地方。我们并不需要一个避世者。”
雷翔熟练的将火药和铁珠填到枪管里,经过一天的功夫,雷翔对火药枪已经相当熟悉了。雷翔填好火药,举枪瞄准了一番,又放了下来:“你还是老样子,总是喜欢凭自己的猜测去推断别人的内心,不过我是真的喜欢云南。”
蓝叶冷笑:“你没有发现,你每次说谎,食指总会不由自主的敲动吗?”
雷翔握住自己的左手,讪讪一笑。
※※※※※
蓝天从外面闯进来,对雷翔道:“收拾东西,我们跟马帮一起出山。”
雷翔应了一声,提着枪就站在蓝天身后。蓝天从屋里背出一篓草果(注:草果,草本生植物,作调料,价格昂贵。不知道云南之外有没有。)。蓝天看到雷翔提着抢,气就不打一处来,一脚踢在雷翔屁屁上:“我们是去赶集,你提枪干嘛?小心走火。”
雷翔“哦”的应了一声。蓝天道:“去牵马来。”
※※※※※
这里呢,要介绍介绍蓝家了。
从大门口一进来,就是一个宽大的天井。天井的东面,是堂屋和卧室。堂屋楼上,是蓝家堆放粮食的地方。云南天候潮湿,粮食一般都放楼上,这好像与别的地方的农村不同。天井南面是厨房,而北面就是一溜养牲畜的棚子。总共养了四匹马,一条牛,肥猪两头。
蓝家的马,与云南矮小的马匹不同。两匹是高头大马,乃当初用驻军的战马交配而成。另外两匹是用引进的外国良种配成的。虽然比较云南土马高一些,但负重力依旧不减。
蓝天见雷翔牵过来两匹速度快的战马,知道孩儿心情的雷翔更愿意骑速度快的,也不阻止。又牵过一匹能驼东西的马儿跟在后面。
蓝叶目送着雷翔离去,心里面有几分担忧。她带雷翔到云南,不是想提供一个安身之所给他,而是要让他可以面对一切磨难,自己创造出自己的安身之所。
雷翔骑在马上,虽然他是初学骑,但因为有骑摩托的经验,而骑马最重要就是要保持平衡,所以仅过了一会,就已经骑得很好,刚一开始是跟随在马帮后。看着浩浩荡荡的马队,好像猎到奇趣般的高兴。过了一阵,觉得气闷,从后面纵马上前。
蓝天见雷翔虽然是初学骑马,骑术还算上佳,含笑道:“敢和我比试比试吗?”
雷翔傲然点头。
两个人就在这山道上奔跑起来。要知道那山道可是窄窄的一条泥路,仅够两匹马并肩而行,而且有牛踩出的坑坑洼洼的小洞,一个不慎,连马腿也会被折断。
蓝天骑术精良,道路熟悉,那是不用说的了。但是本该早已落后的雷翔竟然能紧紧跟在蓝天身后。蓝天心中大讶,生怕雷翔为了逞能,而不顾自身安危。要是等一会摔到谷底,他就没办法和妹妹交代了。
蓝天回过头去,看到雷翔,身子一震,几乎停了下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雷翔有这狂热的表情,紧紧抿着的嘴,坚毅的下巴,好像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似的。
蓝天刚刚认识雷翔时,内心对他是有几分不屑的。男人长得好看并不是罪过,但是好看得有些娘娘腔起来,就让人齿冷了。后来见雷翔有勇气能够面对野猪,心中也有几分钦佩。直到此时见到雷翔这种精悍、神彩飞扬的表情,简直要让人为他喝声彩了:“好一条汉子。”
就在蓝天一愣神间,雷翔已经掠过蓝天,超上前去。
雷翔一超过蓝天,便停下马来。心里面浮起快意来。不知不觉就说出:“我好想骑机车啊。”
蓝天听到:“吓?”
雷翔别过脸去:“没什么。”他已经不想再回到S 市,不想面对他所经历过的一切,就再那些事都尘封在回忆中吧。
到了市集,雷翔的兴奋之意少了很多。不管怎么说,云南是一个落后的地方,市集里全是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唯一有趣的就是小吃。
不晓得云南这么会有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连蝗虫也会用来油炸。还有一种红烧“毒鼠”的菜,也在叫卖。那“毒鼠”可不是与老鼠长得一模一样吗?!
雷翔有一阵反胃,蓝天故意逗他:“要吃老鼠吗?”雷翔脸色一白,连连摆手。恐怕蓝天再多说一句,他就要吐了。
蓝天点了一支“毒鼠”拿在手中大嚼,边嚼边对雷翔道:“人们害怕老鼠,是因为老鼠身上带着细菌。欧洲的黑死病一开始也是由老鼠传染而来的。经过漫长的岁月,对疾病的恐惧就化成害怕老鼠的基因,与人类与生俱来。”蓝天挥舞一下手中的“毒鼠”:“不过这个家伙,虽然也是啮齿类,但是比老鼠可干净多了。而且味道也不错,你要不要尝尝?”
雷翔不想被蓝天小视了。接过一支“毒鼠”忍住恶心,小心的咬了一口。雷翔咬了一口后,惊喜的道:“味道不错啊!”
正在两人大吃之际,与蓝天一同前来的苗人,脸色沉重的走到蓝天面前:“政府要收枪了。”
蓝天被一块尖骨卡住了,半天才缓过劲来:“凭什么?!”苗人的枪,可是爱若性命的宝贝,很多火药枪,铜炮枪是一代传一代的传家宝,而且私人持枪都快几十年了,现在突然宣布要收枪,不免让人怨声大起。
那人道:“公告已经贴出来了。”
蓝天与雷翔挤到人群中,看完公告之后。蓝天面色如土:“后天,这么快。”
转头向与他同来的人道:“我们回山寨。”
※※※※※
蓝天回到山寨,召开会议,将要收枪的事与山民一说,大家一合计,想把枪藏起来,等过了风头之后再拿出来。那么大片山,要收藏几把枪那还不容易。
等大伙全部聚在寨口,想上山之时。工作队已经到了山寨,为首的便是副乡长。副乡长看到蓝天,叹口气道:“蓝老弟,你们提着枪想去哪?把枪交给我吧。”
蓝天突然打开枪栓,指着副乡长道:“走。这是我的枪,我绝对不交。”
雷翔在蓝天的身后,急得满头是汗,低语:“蓝大哥,这把枪我刚上过火药。”他以为蓝天只是想吓吓那人。
蓝天厉声道:“你听到了,还不走。”
副乡长吓得脸都白了,道:“把枪放下,有话好好说。”
蓝天道:“我不认为打打猎就会令森林失去生态平衡,我只知道这把枪已经跟了我家五十多年,当年不会将动物全部都打死,现在也不会。”
副乡长语重心长的道:“蓝老弟,你想不通,我也想不通。我家里还有一把保留了十多年的汽枪,想不通又怎么办。上面交待的事,你能不完成?何况这些枪都在公安局登记过了,你藏又能藏多久?再说政策也是为咱们着想,一个人一把枪倒是不会破坏生态,但人这么多,枪这么多,还能有活物留下吗?”
蓝天头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扣板机的手指也在不住发颤,只要一个不小心,就要将铁砂射出来。副乡长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去。这把枪对他而言,太重要了。
雷翔突然挺身拦在蓝天的枪口前,蓝天眼睛都红了:“连你也要抢我的枪?”
雷翔道:“我不管你们是谁对谁错,我只知道蓝大哥你不管有没有枪,都是我见到最好的猎人。”
蓝天听到这话,好像力气突然消失了。副乡长轻轻接过蓝天递来的长枪,无言的拍拍他的肩膀。
蓝天交了枪,山寨里的其他人也再没有反抗,含着热泪,将枪全部上交。
工作队离开去,山民永永不愿散去,目送着他们走过一个又一个山头。
别了,陪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长枪,和我一起创造了许多辉煌历史的长枪。
女人与孩子也来到村口,雷翔走到蓝叶的身边,低声道:“我以为有了犯罪的念头,就是罪无可赦。但是如果连自己重视的东西,都不能保护,这叫作懦弱。这个世界也没有世外桃源。人们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克服困难,创造自己的安身之所。我实在是太蠢了……”雷翔小声的饮泣起来,这还是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后,第一次哭泣。
蓝叶心中唏嘘,知道雷翔终于长大了。
“我们回家吧,蓝叶。”
第五章
爱情,在我凝视你的目光里。
——题记
※※※※※
再回到学校,虽然只离开短短的一个星期,雷翔却变了很多。常常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看来看去,学校里每一样东西都透着新奇,同学们虽然还是象呆板得象流水线上下来的产品,不过带着笑容的样子还是非常顺眼。每一件都十分的完美,除了蓝叶。一切又都回复了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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