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皓月冷千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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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说还是帅哥办事效率比较高吧。狐狸就知道急得发疯似地问我“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难道你自己不会看吗?我现在这个造型躺在这里,难道让我像个小媳妇一样向你哭哭啼啼,诉说刚才我被一个叫做秦峥的王八蛋给强奸了?
“金龙盘云锁!”狐狸看见了扣着我肋骨的小玩意,惊叫“是他!秦峥!怎么可能?”
原来这可能一辈子都取不下来的刑具竟然叫了个如此美妙的名字。古代人就是有文采。算了,真的取不下来就长在那儿吧。反正听名字应该是金的,还挺精致,就当穿了体环,赶了时髦,多了件首饰,引领了潮流。
“他明明知道有却还亲自向你下手”狐狸似乎气得不轻,话都说不全了,竟然开始结巴。
楚帅哥也轻轻地叹气“是有毒的”他说。
谭天华一怔,“你先照顾他,我去找人”话未落地,人已飞了出去。
明明是两个出卖我的人,明明这两个人跟我在一起都有着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但为什么?为什么在他们的身边,我就会感到如此的温暖,如此的安全,或许那天我根本不该离开
楚默然的手指点上我的颈项,渐渐的,我在他的怀中终于如愿以偿的昏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不知是什么日子,房还是那间房,床还是那张床,但经历了这么多的我,已不再像以前那么的幼稚,那么的小气。经过深深地检讨与反思,我决定原谅帅哥与狐狸。管他什么秘宝不秘宝,献祭不献祭,如果我江明亮真的有那个功能,我应该感到高兴。这说明人民需要我不是?这样我才能找到生存的价值,活着不是浪费粮食。就好比一头猪,家人把你养大喂肥,所以最后理所应当的要杀了你吃肉,天经地义嘛!
所以帅哥和狐狸对我那么好,到了真的用得上我的那天,我会痛痛快快脱光了衣服说:“给!那去祭吧!甭跟我客气,客气我跟你急。”这才叫想得开,够义气!
只要和他们在一起,开心不就好了,我愿意。
我正为自己草根的无穷生命力而感到无比欣慰时,有人推门进来。于是赶忙装睡。
虽说我已经想明白,但自己现在被搞成这样的却很丢人。难道一醒来就无限阳光的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这样会让人觉得我这人特没自尊。还是不要!面对这种情况,我应该表现的像受了伤的小鹿,楚楚可怜,心灵受伤。那样不但不会让人觉得你这人很不要脸,反而会博得广大的妇女帅男同胞们的同情。
于是,我就继续“昏迷”着。
但我睡了肯定不止一天,又很想看看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也好进行我的下一步计划。偷偷眯开一条眼缝
嗯~很好,是心细的帅哥来照顾我。不过难道狐狸还没有回来吗?帅哥将一个托盘放在桌上,熟练地拿起一块白布,然后走过来,轻轻地掀开我的被子。
天啊!他要干什么?难道我被那个变态搞得大小便失禁了?!看这架势,他要为我换“尿布”!
这下半辈子我还怎么有脸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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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天啊!他要干什么?难道我被那个变态搞得大小便失禁了,他要为我换“尿布”!这下半辈子我还怎么有脸活!
哦,又错了。不过这很正常,我不是常错么?
他慢慢地推过我的身子,让我侧身向里。把“打眼”的伤口朝上,接着小心翼翼地拆开包着我右胸上的布。原来他是要换绷带呀,我松口气,不过怎么又听见他的叹气。他以前不怎么说话,现在发出的最多的声音却是绵延的叹息。
包扎上新布后果然干爽了不少,聪明的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就是,这伤口蜿蜒的血流在我昏睡的这段日子里,一直没有停止过。不过疼痛却已神奇的消失,我竟也没有感到什么不适,除了那个金龙盘云锁从那里穿过血肉,紧紧卡在肋骨上,稍稍有点硌得慌。
换好绷布,他又十分小心地为我拉好亵服,放平身体,盖上被子,掖好被角整个过程他都没有抬头,所以我仍在装死尸。
然后他转过身子,从托盘中端起了一碗东西。坐在床边,一只手从我的脖下穿过,微微抬起我的头。
吃饭么?太好了。
他仰起头,另一只端碗的手一抬,自己喝了起来。
骗人!不是给我吃的!
他又俯下身子,干什么?嗯~,嘴被他的唇堵住,牙齿被湿润的舌熟练地拨开,一口又苦又涩的浓汁缓缓流入!
啊!中药!难喝死啦!!!
“噗~~~~~”
我先声明,这绝对是本能反应!肯定不是故意的。我像一只射水鱼,把嘴里的中药浓汁全都喷在了帅哥帅得惊天地泣鬼神的脸上。(河马:在别的文里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刻啊,儿子你太煞风景了!)
完了,平日那么注重仪表的他,绝对会抓狂的。看来主动和好的计划又要泡汤了。怎么,不对呵。他的眼神完全没有怒意,好像还带着一丝惊喜。
我忙把口中的“呕~~~呸!呸!呸!”换成“咳~~~咳咳咳”心想,看我现在多虚弱,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我吧——大哥。
这一计果然好使,他慌忙扶住我的肩,为我轻拍后背。动作好温柔呦,就好像我的老妈。
“好些了么?”他主动问。
“嗯”我点头,我也不想装太久。要知道,稍大的动作还是会撕扯到伤口,血仍在往外流。
“喝药”他又主动说。
“嗯~~~~~~~”这一声的调子从平声到上声,从上声到去声拖了足足有两分半钟,只表达一个意思——否定!真是可怜的帅哥,我耍赖似的躺靠在他的肩头,像吃了摇头丸一样使劲摆头,心想:死都不喝!
他一手扶着我,一手端着碗,不知所措。
“当!”有人一脚踢开门,啊,是狐狸么?几天没见,好想念。
“醒过来了?”那人说“再不醒就可以准备后事了!”口气毫不客气,声音却不是狐狸,但好像在哪里听过。
仔细一看,美人——史晗昕!
“怎么?”美人朱唇微启,双眉稍立“醒了就不好好喝药了吗?”
他一步上前,抢过帅哥手中的药碗,捏着我的下巴就开始灌。没想到,美人的手劲可真大,我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拼命挣扎。我说帅哥,你别傻愣着,赶快帮忙呀!我是个病人呐,这么折腾下去,我会被他给呛死的!
没办法,帅哥木在那里不知该帮谁。我只好自救了,于是我俩手使劲抓住美人的长发。
“你竟然敢拽我如此痛惜,如此精心保养的秀发!”美人抓狂了。
他把药碗扔在地上,双手掐着我的脖子。我一边仍拽着他“如此痛惜,如此精心保养的秀发”一边吸取刚才的经验,故伎重演,把嘴里被灌进的药汁往他脸上狂吐,他的脸发黑;
药汁用完了,我就用口水,他的脸又变白了;口水没有了,我还使劲吐,他的脸最终变成红色的啦!因为我喷了他一脸的血。
“啊~~ 脏死啦!”美人尖叫发狂“我不救了!我要把你给杀了!”
忽然木头帅哥动了,他一捏我的手,我吃痛就把美人“如此痛惜,如此精心保养的秀发”撒开了。
狐狸不知什么时候已出现在美人身后,把他拦腰抱起,然后往门外拖。美人像一个失了控的扯线木偶,手手脚脚悬空乱舞,眼看就被拖出了门口,还十分不甘心的撕心裂肺地大吼:“江明亮,我一定要砍断你的双手,把你永远囚于天山之下”
傻X!你就不能换句词吗?比起骂人,我可比你强多啦!我张开“血盆”大口:“你TMD就是一坨只有外表,没有内涵的大粪,也不睁开你的狗眼看看,撒尿撒到你爷爷头上来了,小心我把你的小鸡鸡给#¥%~~*—*?#~%¥”(河马:以下内容,自动屏蔽。)
我压根没打算停,这古代人语言词汇太贫乏。别的本事没有,不过骂人,在这儿我可称得上是位人中第一的“大侠”。让我江明亮告诉你什么叫做天下第一——绝骂!
帅哥好像在听我唱歌,什么也不说,只是用袖子给我擦下巴上面喷溅出来的血沫。
奇怪的是狐狸听见我骂脏话,竟没进来打我。估计外面,美人也很难搞定吧。大约十五分钟后,我实在骂不动了,只好趴在床上喘粗气。帅哥很有眼色的扶起我,喂我喝茶。
刚才的确骂得很口渴呢,这儿的生活条件还真不错。要水有水,要茶有茶,要什么有什么。对了,这不是山贼们的老窝么,他们去哪了呢?五百多号人呢,全跑了?
“原来这儿的山贼呢?”我问帅哥。
“死了”他说。
死了!不会吧,那么多人呢,虽说是山贼,但也是人命啊!
“全部?死了!”我不相信。
“只剩一个”他说。
“谁杀的?”我追问,我怕是楚墨然和谭天华因为我的原因而迁怒于山贼,他俩以前虽然也频频出手,但总是很有分寸,我可从未见过他俩杀死别人。千万不要因为我,让他们的双手沾染上五百多条无辜性命的鲜血,我不想他们杀人!
“秦峥”他回答。
原来是那个畜牲,他一个人竟然了断了五百多条生命,果然是个疯子!变态!杀人狂!
“我能见见活下来的人吗?”我问。
“好”他放我靠在床头“我去叫”。
不久,我看见他带着一个愣头愣脑,满脸泥巴,眼睛红肿的小子站在门口。
“过来”我招招手“你叫什么名字?”
“四毛”他说。
这是什么破名!
“姓什么?”
“何”
“你还有亲人吗?”
他摇摇头,眼泪滴下,“俺就一个哥,俺从小在山寨长大,大家对俺都很好,山寨就是俺的家。可现在大家全死了,要不是当时俺哥把俺藏在茅厕里,那凶手嫌俺臭,会脏了他的手,才没有杀俺”
我拉起他的小手,他的手上全是血泡。
“俺一个人埋了整整三十四天才把他们的尸首全埋完”
什么?三十四天!我这一睡就睡了三十四天!算了,先不想这个了,得安慰一下这个小子。
我说:“四毛,你的家人没了,愿不愿意跟我们走?”
他说:“俺愿意,俺知道你们的武功都很高,只要你们教俺武功,俺以后就可以为全庄人报仇,你们让俺干什么都行!”
我很欣慰他态度的坚定。“好!以后你就跟着我们。以后嗯”考虑到其他几个人的年龄都比我大,所以据我目测,安排了一下“以后楚墨然就是你楚大哥,谭天华是谭二哥,我是江三哥。你也别叫四毛了,你叫——何琼,好了!”多好听的名字呀,想在江湖上混出个名号,先得注册个响亮的商标。
“嗯!”傻小子使劲点头,样子好像迷路的孩子又找到了家。
“不过,漂亮的史晗昕哥哥,我该怎么称呼他?”
“二嫂子!”我想都不想地说。
“成!”
怎么我说什么?傻小子都答应得这么干脆?只是给他取了个名字,他好像就特崇拜我。得意啊!我终于有自己真正的Fans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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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回
后来养伤的日子过得还不错,傻小子打杂干活,狐狸和帅哥天天尽心尽力的伺候我。我享受的很是心安理得,因为我是开启他们秘宝的祭品么,要是现在我就嗝屁着凉,他俩准特失望。
还有那个美人史晗昕,我知道要不是狐狸牺牲色相去求他,他才不会来救我。但是如果这次没有他,我就不可能只昏睡个“短短的”三十四天就算了,肯定又得回去找阎老弟聊聊天唠唠嗑。
但救我归救我,他能不能不要逼我吃药啊。我太讨厌那该死的苦腥味了,让我喝那黑糊糊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由于我始终认为不吃药没有错,所以每次他“喂”我吃药,都会演变为俩“泼妇”对骂,不过当然每次赢得都是我。他气不过,然后就会和我这个伤者在床上扭成一团。明白的人知道我俩在“切磋”,不了解的人还以为我俩特亲热。短短几天我就被他撕肿了耳朵,但他伤得也不轻,我已把他“如此痛惜,如此精心保养”的一百二十七根,对,没错!是一百二十七根长发全部连根拔下。要不是他头发多,早就变成秃子啦!哈哈,身负重伤,奄奄一息的我竟还有如此好身手,把天山派唯一传人,江湖上人称俊美无双的“梨花公子”(一朵梨花压海棠嘛,意思就是他很帅)脑袋弄得像鸟窝。更令人鼓舞的是,我还在他最最珍爱的脸蛋上留下了整整四排牙印,都青肿了!忒有成就感了!
大战了几天,结果就是我成功的一口药都没喝。于是我的身体状况始终反反复复,时好时坏。狐狸和帅哥看在眼睛里,却一点也没折。帅哥只会一直不说话地看着我,不说才好呢,说了也白说。而狐狸天天连哄带骗,连吓带瞒就差给我跪下了。面对喝药,我就两字——没门!
终于,他们忍无可忍,找到了一个最干脆的方法——直接打晕我。然后怎么让我喝的,我就不知道了,估计就像帅哥以前那样喂的吧。
不过天天打晕也不是长久的办法呀。直到那一天,,美人端了碗汤进来,我已经运好气准备和他大战三百回合。
“不是药,别嚎!”他说“这汤对你身体有好处,大补。”
一股奇异的味道敲进我的鼻腔,刚刚运好的气“扑哧”全散了。
真腥——鱼汤!
原本凶神恶煞的我立马“唰”的面无血色,全身发抖,瑟缩在床角,眼神涣散,神色慌张。
看我反应很奇特,他诧异地往前又走几步。他一靠近,我更加害怕,几乎立马就要把本已空空如也的胃反复揉搅,一吐再吐。
眼看那碗鱼汤离我越来越近,我已快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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