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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尽天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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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主子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那人叫什么?”那红衣男子问道。
“主子,可不可以不要。。。”一人以为主子要去算账。
“墨染”另一个人只好在主子的笑容下说,主子要知道的事怎会不知道呢?
只是那小丫头,就自求多福吧!
“自己去刑室领罚。”语气冰冷,可是众人看到那微笑后,松了一口气,看来那丫头不会有什么事。
自己也不知怎么了,就是觉得那小丫头不错,其他几人看到对方也是笑了笑,看来都一样。
“有意思。看来我们又要见面了,丫头。”那红衣男子自言自语到。
那红衣男子本想处理完那些麻烦事后就去找那小丫头,可是,当他去时,才知道,自己终究是晚了。
☆、第一百零一章:真实身份
我只到后来才知道,我当时的无心之举,给水云带来了怎样的风波,也给我自己带来了怎样的麻烦。大文学
轩辕澈回到王府后,脸上温润如水的笑容没了,而是陷入沉思中。墨染,如此出色的少女,她到底是什么身份,众人不知那顽童是谁,可是自己知道,那是鬼医。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护着她呢?还有那把琴,那少女看似对它很了解,可是却不知道那背后的东西。
夜在旁边看着自己的主子,主子看似温文尔雅,可是比谁都无情,能进他心的没几人,自己跟了主子这么些年,是最了解的。
夜看着拿在手中的信,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把它给主子,这时听到主子的说话声。大文学
“进来吧!”语气中带着一丝疲惫。
“主子,这是从轩辕国秘密传来的信。”说罢,双手恭敬的把信给了轩辕澈。
轩辕澈看到那信上的文字时,脸上浮现出笑意,那是发自真心的微笑。
轩辕澈小心的拆开信,看完信中的内容后,先是笑了,接着又陷入沉思。让人想知道信上写的什么能让这个男子如此动容。
轩辕澈的眼中又出现那出尘纯真的绝色容颜,墨染和她有几分相似,自己才会有那么一丝在意的。可是真情有多少,只有自己知道,演戏已是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已。大文学
自己能够回去,可是自己回去后没有什么实力,怎样才能护住自己心中的希望和自己阳光呢?突然想起那个少女,看来需要查一查她的身份了。
“去把墨染的所有资料查到,今晚之前我要看到。”语气冷冽。
夜只是看了主子一眼,只是那少女不知是什么身份。还以为那少女对主子是特殊的呢,主子的想法,自己猜不透。
夜离开后,轩辕澈开始写信,可是却提着笔下不了手,是的,现在自己的一举一动水云在关注。这信回去若是他人知道了,肯定会伤害她,那怎么让人不伤害她呢?
于是,放下笔,开始,可是怎么也静不下来,于是就走出书房。但见,到处都是一片火红,是啊!元宵刚过,怎能不热闹呢?
看来,自己的计划差不多快实现了,这样那些欺负过我的人,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这时,夜来了,不得不承认,这情报系统不错。
轩辕澈看着那几张纸,颜色有喜到怒。
只见那纸上写着:
墨染,真名水云墨,齐王七女,其母为齐王最爱,身份不详,已逝。墨染在齐王府是一个谜,据说齐王极其疼爱她,将其送往他处修养。
第一次出现众人眼中是在落雁歌,一歌一舞一画,震惊满都城。
第二次出现是在皇宫中,替其姐获得皇妃之位,与无心大师关系密切。
第三次就是这次的灯会,获得头筹,诗作风靡都城。
水云墨,水云齐王之爱女,落雁阁阁主之义妹,无心大师之友,鬼医之义女。你连名字都是骗人的,可见心机有多深。
齐王,我怎么会让你如意呢?突然,想到一个词,偷梁换柱。是啊!那少女纵使有如此才华,但女子最在意的就是情这一字。聪慧如母妃,不也是如此嘛!
对,就这样,以情为谋,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弄到那少女身上。怎么办到呢?那少女太聪慧,只能慢慢来,这样自己心中的她就不会受伤。当自己有能力时,一定给她最好的。
☆、好友写的长评
墨染,因一条项链而来到异世,前世的对什么不在意,重生后她才知道,活着,活下去,亦是一件困难的事。大文学
可是,她没有放弃,她开始韬光养晦,开始演戏,开始不断的充实自己。前世的知识才华,今世的复杂身世,都决定了她的生活不会普通。
可以看出,她是一个骨子里有着骄傲的人,她是那么的纯粹,要就要最纯的,她不要一丝杂质。可是这样近乎苛刻的要求,是她也有烦恼,她会在意别人因他人而对自己好,她会做出别人认为很傻的事情来。大文学
也许是应了年少轻狂那句话,她有时那般的无畏,那般的张扬,因此她也惹下麻烦。
她总是说自己时凉薄之人,可是她却是善良的。她会把拿来的银子给穷人,她会就秦歌,她会对下人一片真诚,她会只给那害死她的四姐一个教训,她会对自己下杀手的那些杀手下不了手。
但是,她也不是圣母,她信奉:人不犯我,我不犯我,人若犯我,原谅一次,人再犯我,教训一次,人在犯我,灭之断根。大文学
她说自己是冷情的,可是她把所有的情都放在心中。她在意亲情,她会怀念前世,会羡慕他人,会有那么一丝幻想,可是,最后明了,没有希望,便不会绝望。
她说自己是理智的,可是有时却又那么的冲动,看到轩辕澈的第一眼会问他的名字,只因她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孤寂。
对于友情,她是在意的,对红玉如此,对身边的雪儿小竹更是如此。她是那般的鲜活,所以了解她的人,会情不自禁的喜欢她。
对于爱情,她是慎重的,她不信一件钟情,却是相信真爱存在的。正如她所言“我不会轻易付出爱,不是过于保护自己,也非是缺少那份勇气, 而是在我的心里有一道栅栏, 那就是自尊, 我看得比生命更尊贵的自尊。”
所以她想寻觅灵魂相属的伴侣,和她一样有深度的伴侣。由於她的内心曾经自苦,她对于了解自己内心隐秘的寂寞世界的男子,会动心,会全身心的付出。
当她真正遇到爱情接受爱情的时候,那她一定会紧紧握住她的爱情,这时占有欲极强的她在爱情和面包不能兼得的情况下,是绝对不可能舍爱情而就面包的。
所以,现在的男主轩辕澈,一个温文尔雅,给她温暖的人,她有丝心动了。可是她相信:没有平淡的爱,若不是全部,就是没有。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爱情总是要求到尽善尽美!她想要寻找到百分百的爱情,最后她肯定会受伤。
轩辕澈,这个男子,无论多优秀,都不会是她的良人,因为一开始,他的心中就有他人。以情为谋,我不知最后他是否后悔,但他会伤到墨染的。
但我相信,经历风雨的墨染,会更加的风华绝代,我也希望她会遇到一个真的懂她疼她的人,因为,她值得。
☆、第一百零二章:秦歌番外
我出生在一个大家族中,我娘亲是我爹的平妻,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我:我身份高贵,我可以得到我想要的。大文学
于是,我就利用我的聪明,我得到我想要的,可是我不开心,我觉得这样活着累,可是我却找不到做其他的事。
可是,在我十二岁的那年,一切都变了。娘亲家中的势力下降,娘亲的地位也下降了,那时我还是不明白。一年后,娘亲去世了,他人一计,我就成了他们眼中的渣子,在过年的时候将我剔除门户,取消姓。
我一无所有的离开那个家族,我去找我平时的那些好友,可是要不是就是损我一顿,要不就是闭门不见。我饿了一天一夜,是一个农夫救了我,在雪地中。
那时,我才明白什么是世态炎凉,什么是人走茶凉。我开始反思我的人生,原来我一无所有,我以前过的就不是生活。大文学
生活还是要继续,于是我在乡中教师那帮忙,因为我会读书写字。我会在老师上课时在门外静静的听,我开始发奋的学东西。可是,生活是残酷的,当我终于知道人生的意义时,以前我欺负的人开始找我算账了。
因为没有了背景,我学的武术根本对付不了他们,他们走时说:“秦三少,没想到吧!你也会有今天。”
那些本来同情我的人,听到我的名字时,马上变为愤怒,那东西砸我,骂我。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苍天有眼啊!这秦家子弟也有今天。”
我才知道自己家族这么让人厌恶,可是现在说什么歉意的话也晚了。
这里容不下我了,我就走了。我当时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然而,当我离开,去了别的城市时,我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多么的困难。大文学因为武功全无,两年中,我开始做不同的工作,护卫,作画,经商,更是要躲避他人的追杀,我知道了生活的艰辛,也许会很多东西。
我的容颜也给我带来了祸害,我知道有不少贵族养男宠,我绝不会是其中之一。我被困,再加上是被人追杀,我脱离时已是一身狼狈。
当我衣衫破旧,手臂上还留着血逃到落日,想杀我的人也来了,一群男子将我围在中央,我想我怎样脱险。我正好看到一个女孩,那女孩正转身离去。我蹲在墙角,那样低着头,看似懦弱的在墙角,可是那是很好的防备,把自己的要害都护着。
我听着他们的话,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嘲讽,可是转瞬即逝。可是那女孩看着我,停下脚步,在一旁看戏,我也没想过她会帮忙。
那些人就向我攻去,我看着这群人,那眼神孤寂而高贵更是有着不甘与愤恨。可是我渐渐不敌了,身上的伤也越来越多了。
这时一阵风过,我看到那少女素手一样,粉末随风飘来。过了片刻,这些人慢慢倒下了,我也倒了。倒下的瞬间,我脸上绽开了笑容,那笑容凄凉而唯美,又不甘也有解脱。
第二天醒来,那少女竟然在我身边,我看向那个女孩。只见那个女孩,肤如温玉,五官精致,如墨的发丝披散着,随风凭添出尘之气。美丽的眼眸慧黠地转动,眼中带着温和的笑意,透着几分淡雅,还有着几分神秘。
我竟然看呆了,反应过来时,脸红了。
可是那少女说:“那你就以身相许吧!”
我眼中闪过失望,我气愤的说道:“我绝不当他人的男宠。”
后来我知道她是在开玩笑,心中却有一丝的失落,我想她的身份不简单,于是希望她帮我。
可是,她笑着说:“秦歌,不要依靠别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我就那样诧异的看着她,她给我解了毒,给力银子我。
我说:“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只是迷茫的笑着,她不知道,她的笑容多美,如同迷失的仙子,我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可是,很快的,我又遇到了她,她再次救了我。
我突然跑过来把一块玉给她,那是娘亲留下的,没想到她却接了。
她拿着玉,把手镯拿下给我了。我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但我会护她,现在我没有势力,但今后肯定会。
我拿着手镯对她说:“我一定回去找你的。”
她看着玉笑了,那是我心中的阳光。
我离开了,但我会给她一个很好的未来。于是我去读书,去学武,去建立自己的势力,希望有一天会再见到她。
☆、第一百零三章:鸿门宴会
冬天的时候,人总会变懒,不想起床,不想离开温暖的房间,喜欢坐在那里晒着太阳。大文学
而我,就是那样悠闲的拿着一本书在那晒着太阳。一直到太阳的温暖渐渐消逝,雪儿拿来一封请柬,我才意识到自己到现在都没吃饭了。
我看着请柬上的名字:水云墨。我嘲讽的笑了,你以为这样我就会感激了,对你那姓,本姑娘还不屑要呢?
我打开请柬,邀请我去齐王府做客,多好笑啊!我自己的家,我现在却成客人了,我回去做客。
雪儿看到我笑了后,气愤的说道:“那女人真是欺人太甚,就不去,他能怎么招。”
我这身边的人在我身边呆久了,是一个个越来越彪悍了。大文学
佛啊!这不能怪我,是她们意志不坚定。
我一本正经的说:“怎么不去呢?有免费的午餐怎能不要呢?孩子,要珍惜机会。”
雪儿脸变色了,无奈的说:“染儿,我在说正事,你去太危险。”
我笑着说:“我知道这是王妃的计谋,是鸿门宴,席无好席,宴无好宴。可是,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她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我们就当去看戏了,多好啊!免费的戏,还是齐王府主演,百年难得一见。“
“是啊!走过路过,不要错过。”雪儿笑着接着说。大文学
“雪儿,你真是太了解我了。”
“别说了。”雪儿在我长篇大论前止住我。
我来到厨房,开始做饭,不得不说,住在王府到把我发展为全面的人才了。当然,这做饭是偷着学的,前世的我只会做那最经典的一道菜,我想大家也都知道:西红柿炒鸡蛋。
因为,前世要吃什么不用动手也可以吃到,因此我只在意它好不好看,好不好吃,至于做法,就没在意了。可是,王府中,一天给我吃两顿饭,还是剩饭,因此我会偷偷的去厨房自己做吃的。
王府的小厨房离藏很静,藏不需闲人进去,因此那里成了我做饭的最好场所。开始,我做的只有我自己吃,因为实在不好吃。可是,我这人有十分要强,在雪儿的笑脸下,我发愤了。
该死的,我就不信我几千的智慧还解决不了一一个小小的厨艺,怎么说我前世也是那“民以食为天”国家中的一员。在浪费了王府的无数的原料后,我的厨艺是步步高深,我就差一点唱我要飞的更高了。
雪儿看到我手舞足蹈的样子,笑着说:“染儿,这样才像一个孩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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