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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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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淡淡香气的爱情:心香(全文) 作者:元汐
池堇色,有着浪漫的职业――调香师。因公干而飞去美国的旅程里,无意间遭遇了一件凶杀案。她颇有职业素养的鼻子嗅出了身旁乘客身上淡淡的Tiffany香水味,和淡淡的血腥味。犹豫再三,出于良知,她向警方提供了这个小小线索。变故因此纷至沓来。绑架她的是他,救她的是他的外甥,收留她的是他的父亲……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方式,似乎正确的人。他会是她的Mr。 Right吗?即使一切都错,爱没有错。两颗防备自守的心,因着不可抗拒的吸引,慢慢靠近。一生之水、真爱、One、Chance,四种香水,一样心情——“一生真爱,再一次机会”,会这样对她说的,再没有另外一个人!
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出版
心香 第一部分(1)
(一)
池堇色的职业听起来很浪漫。
她是一名调香师。
并不是每个调香师都有荣幸可以调配香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还是在化妆品公司内为各种日用化妆品调配香味。小到一块肥皂,一支沐浴露,大到一系列的护肤品,香味都由他们完成。当然,公司的策划人员会将希望得到的香味告诉他们。往往完成一件产品的香味设计,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浪漫的职业,也是琐碎的。
当然,堇色热爱她的职业。在配香室内面对瓶瓶罐罐中的各色香料,拿着试管玻璃棒,她便常常觉得,自己像一个魔法女巫,随时有可能调出一支流传百年的经典香水。更何况,各种味道在她闻起来,都有自己的性格,或泼辣、或温柔、或忧伤……适当的比例以及搭配,又可以融合成无数种美妙的香味。
工作之余,她甚至尝试,调配一只榴莲味道的香水,或者巧克力味道的香膏。那支榴莲味香水洒在厨房,足足让酷爱榴莲的外婆找了一个下午,怀疑她私自买了榴莲却藏起来;而那支巧克力味道的香膏,让正在减肥的老友阿梨恐吓她说,如果再满身巧克力味道地晃来晃去,就与她绝交。
想到这些,正在为一款新上市的洗发水调配香味的池堇色,轻轻地笑了起来。她一笑,眼角微微上挑,分外迷人。她轮廓偏淡,却有一种古典的味道,举手投足间,看得分外清楚。
阿梨刚与她认识时便啧啧地打量她许久,叹息她没有生在民国时期,说她这一类清秀隽永的外貌,那时候最受欢迎。但是在流行高鼻丰唇的现代,就有些落伍,可美女仍是美女,这倒是不能否认的。后来,待见到了堇色的外婆,阿梨才恍然明白,堇色的外貌来自何处。于是她又暗地里问堇色,她外婆年轻时,到底是如何的风华绝代?堇色却只是抿嘴一笑。
到下班时间了,堇色舒了一口气,又是一天。拿起外套,准备下班。看看外面阴沉的天气,她皱了皱眉头,自己没有拿伞呢,于是祈祷老天不要下雨,至少,在她到家前不要下雨。显然,她的祈祷没有奏效。眼看着就要到家,滂沱的大雨倾泻而下。待到奔入屋里,浑身已经是湿淋淋,脱下外套,堇色叹息自己花了两个月工资买的最新款大衣被淋得不成形,心里很是恼怒。可是很快,她又释然。何必呢?到底不过是一件衣服。堇色就是有这点好处,从来没有让她难过超过一天的事情。连外婆也赞叹,我们家阿堇小小年纪,看事情却难得通透。
换了衣服,她便轻巧地溜到厨房,看到吴妈正在准备晚饭,桌子上已经摆了几个菜了。悄悄拈了果盘里的一颗草莓投入嘴里。吴妈转身看到她,立刻笑了:“阿堇啊,每天回来都跟多少天没吃东西似的,什么工作那么辛苦?不如辞掉算了。”
堇色弯了眼睛,笑嘻嘻地说:“吴妈,又让我辞工作?我若每日待在家里,岂不是就真的成了一只猪?”堇色属猪,小时候,每当她追问自己从哪里来的时候,吴妈便轻轻拍拍她的头,满脸慈爱地说:“我们阿堇是小猪变来的呢。”
两人正说着,外面传来了一阵二胡声,吱吱呀呀的腔调,慢吞吞的似将时间也拉慢了半拍,随后,一个清亮的嗓音响起:“苏三离了洪桐县,只身来在大街前……”
听到这里,堇色不禁轻轻地跟着唱:“未曾开口心惨淡,过往的君子听我言……”一边还走着圆场,莲步轻移,腰肢款摆,脸上模仿着唱这出戏时哀戚的神情。莹白的脸庞,悠扬的声音,虽然只是和着隐约传过来的二胡,却自有一种震撼人心的神采。连旁边的吴妈看了,也不禁有些心神恍惚,依稀忆及很多很多年前,自己待在后台,看着小姐在台上,也是唱着这出戏,那轻蹙的眉头、上挑的眼角和哀凄的眼睛,便是如此。
突然,堇色噗哧一笑,朗声说:“吴妈,怎样?我有没有学得外婆的三分功夫?唉,别说,听惯了摇滚爵士,偶尔唱唱京剧,别有一番风味。”
吴妈回过神,也笑了,用手点着堇色的脑门说:“何止三分,平日倒也罢了,这一唱起来,便活脱脱又一个花鸾凤,不过你这一笑,却又半分也不像了。”然后正了正神色,说:“去叫你外婆吧,时候也不早了,该吃饭了。”
堇色点点头,向走廊尽头的一间屋子走去。二胡声更加清晰,而唱戏的声音,却没有了。堇色明白,外婆大约是累了。轻轻推开门,笑着说:“外婆,步师傅,吃饭了。”
屋内端坐着的,是拉着二胡的步师傅,而旁边花梨木椅上靠着的,是一个穿着旗袍的老人,打扮得宜。虽然岁月在她脸上没少留下痕迹,可是从端坐的身姿仍然可以看出属于她的气度。看到堇色,她笑了:“噢,饭好了吗?”然后向着步师傅点点头:“时候不早了,留下吃饭吧。”
步师傅停下二胡,恭谨地说:“不了,我回去了。下次您有兴致时再叫我。”说完便如以往无数次一样,告辞离去。
堇色送步师傅回来,走进厨房,看到外婆已经坐好了,于是也坐下,无声地吃饭。外婆书香门第出身,虽然后来落魄到了唱戏谋生,身上那股子习气却是抛不掉的。从小跟她长大的堇色,自然是深知她的脾性——“食不言”,是第一条要遵守的规矩。
吃完饭到客厅休息,吴妈送上两杯新茶。堇色端起茶,深深嗅了一下,说:“外婆,下周公司要派我去美国,与一家大型的化妆品公司合作开发一款唇膏。大概总要一个月回不来吧。”
外婆的兰花指掂起茶杯盖,神色自若地说:“出门在外,自己小心一点。你也大了,多出去看看也是好的。”这便是表示同意了,堇色舒了口气。不知为何,面对外婆,总不能如面对吴妈一样随意,是混合了一丝敬畏的亲近。但到底也是亲近的。想到早已没有印象的父母,堇色叹了口气。
又看了看外婆的脸色,虽然有着精致的化妆,却仍然显出一点点不健康的底色,想到吴妈提到外婆近些日子精神有些不济,堇色有些怅然,说:“外婆,我不在,您注意自己的身体。”
外婆笑了,脸上依稀有欣慰的神色,说:“你这丫头,管好自己就行了,我的身体我自己晓得。”
带着简单的行李,堇色登上了飞往美国的飞机。
商务仓,并不太宽敞的座位,好在堇色一向随遇而安。她拿出一只小小的玻璃瓶,轻轻往手腕上喷了一点点香水,拿到鼻子边深吸了一口气,满意地微笑,很好!专门调配的含有熏衣草香精油的凝神安眠的香水,果然令她与周围的喧嚣和各色气味隔绝。
飞机就要起飞。看看旁边的空座位,堇色舒了口气,看来,这趟飞机并不太挤,不用担心这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与一个陌生人相处了。正当她心里窃喜的时候,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过来,遮住了堇色头顶的一小片灯光。她抬起头,一个男子,穿着衬衫和牛仔裤,长得相当英俊,可是五官看起来仍然是普通的。眼神飘忽,没有多大特色,堇色想。
男子坐下。鼻端突然飘来一丝若有若无的香气吸引了堇色的注意力,她稍稍侧过头细细分辨。蒂凡尼(Tiffany),撇了撇嘴,堇色想,闷骚的男人,多金的男人。这款香水是以茉莉和玫瑰为基调的森林系香水,充满了欧洲优雅的绅士感觉,价格也该是死贵的。想不到,身边这个看似随意的男人,竟然会用这款香水。香味已经极淡,只留下尾调,看来香水并不是直接洒到这身衣服上的,而很有可能是长期用这款香水后身上留下的余香。
堇色克制住了再次打量这个男人的冲动。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别人知晓的事情吧。她已经过了什么都爱弄个清楚明白的年龄了。
飞机起飞。堇色调暗了灯,裹着毛毯开始睡觉。
一路昏睡,但睡得并不太安稳。不知何时,堇色突然被一股奇怪的味道刺醒。她仍然闭着眼睛,可是,鼻子却仔细地嗅着,追踪那一点点特别的味道分子。突然,她全身炸起细密的鸡皮粒子——她确定,这是血腥味!在这万米高空封闭的机仓内,沉默的黑暗中,闻到这样的味道,令她感到莫名的不安。
当堇色正在考虑是否要睁开眼睛看一看的时候,旁边的座椅突然轻轻一震,似乎有人坐了下来。堇色猛然睁开眼睛看向旁边,却正好对上一双黑暗中闪亮的眼睛,如古井般深幽黑亮。而这双眼睛的主人,也一扫他起初给堇色的平凡无害印象,似乎只是眼神的改变,整个人便成了另一个人。那男人刚坐下,似乎也惊诧于堇色的突然睁眼与对视,脸上有些错愕的神色,但是瞬间便恢复正常,又如初见时那样木然平板。堇色尴尬地朝他点点头,转身朝向里躺着,不知为何,心砰砰地跳。
她不得不承认,旁边的男子,恐怕是个危险的人。那样犀利的眼神,只一瞬间,便令人心惊。虽然她池堇色并不是懦弱的人,但这样的人,还是少碰为妙。刚才一瞬间闻到的那若有若无的血腥味,现在已经消失了,堇色在迷糊中重新沉入梦乡时,还在怀疑,刚才是否是自己的鼻子出了问题?身为一个调香师,鼻子太灵敏,有时也不是个好事情。
空中小姐温柔的声音响起,堇色才悠悠转醒,旁边的男子已经在喝咖啡看报纸了,看到堇色醒了,什么都没说。
还有半个小时便到达目的地,现在,正是当地早上的时间。揉了揉额头,堇色掏出手表,按照飞机里广播的提示,调到了当地时间。
很快,空中小姐便提醒大家,系好安全带,飞机已经抵达洛杉矶,马上就要降落。飞机停稳后,乘客们陆续走出机舱。那男子走得相当快,堇色还在慢慢排队等待出站,他已经在前面没有了踪影。
奇怪的人,奇怪的一夜旅行。堇色暗暗地想。
突然,前面的出站口被关闭了,一些警察出现,机场广播也在不断地播音:请各位乘客暂时停留在原地,由于出现突发事件,不得不耽误大家的时间,请大家协助警察的工作。
堇色心头立刻有不好的感觉。因为她想到了夜里那隐约的血腥气。机场里很多人都在讨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值得警察封锁整个机场,以至数万名乘客滞留?
可是,只十几分钟,机场便恢复了正常秩序。一队警察,从飞机出口处,抬了一副担架出来,白布下,一个人的形状。担架从堇色这队旅客边上经过的时候,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堇色胸口一阵发闷,脸色苍白。她眼前似乎又浮现了许多年前,一辆破碎的车旁浓重的血腥味道。
扶住旁边的栏杆,她定定神,掏出包里的香水,往面前的空气喷了一下,深深吸了口气。她摇了摇头,对自己强自微笑说:没有什么了,池堇色,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了,而昨晚的味道,并不一定就跟现在的事情有关,不要瞎想了……
正想着,听到有人很怪异地叫着她的名字:堇色,堇色,池,堇色……抬头看去,一个黄皮肤的青年,可是明显中文不太流利。她笑了笑,应该是公司派来接她的人吧。于是走过去,招呼道:“你好,我就是池堇色。”
那年轻人很热情地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你好,我叫John?Lee。你可以叫我John。我也有中文名的,叫李杰恩。我们以后一个月内就是同事了,认识你很高兴,想不到你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
典型的美国青年,但是显然很好相处,堇色从刚才的低气压中走出来,分外珍惜眼前男子带来的蓬勃生命力,于是也好奇地问:“华裔?”
那男子点点头,说:“爷爷和奶奶都是从中国来,在美国已经是第三代了。可我喜欢中国,也喜欢东方姑娘。”
听着这直白的赞美,堇色微笑着耸耸肩,钻进他开来的小车,一起去公司安排的员工宿舍。看着路上熙熙攘攘的车,听着车内广播里节奏鲜明的音乐,旁边有John用那不太标准的中文随意地说着以后的工作,堇色彻底将夜里那双精光一闪的眼眸抛到了脑后。
(二)
John虽然是华裔,但是除去黄色的皮肤,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国青年,热情直白——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当然,是对堇色这样的女孩子来说。从小听着京剧的曲折婉转长大的她,不过希望与一个知情识趣的伴侣相伴一生,试想,某一日你与他说你只喜欢喝不太热的水泡出的碧螺春时他一脸茫然,或者你告诉他《金瓶梅》其实完全不输于《红楼梦》时他不知所云,多么无趣!所以,堇色总是不理解为何会有女孩子喜欢嫁洋人,虽然现今世界不可有种族偏见,但是,文化差异终究存在,当爱情淡化为亲情时,那差异便会处处浮现。
所以,虽说John有个颇有味道的中文名李杰恩,但她还是宁愿叫他John。而面对初次相见便对自己显露出极大兴趣的他,堇色有些吃不消。一见钟情是可能的,但是,对象应该是一个儒雅温文的男子,那初次的火花也应该是脉脉一个眼神之间心灵的震颤。当然,他的话也许只是对新认识女子的一种习惯,堇色私下里觉得洋人的表白大可以打个折扣。
看车窗外马路上各色头发眼睛的行人,堇色轻轻笑了笑,对于自己的偏见,她也是知晓的,大抵是长久与外婆住在一起的缘故,难免沾染些老派中国人的习气。看了看旁边认真开车的John,因着自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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