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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敌-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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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灰耳还是看红了眼。

他率他的部下拔出兵器杀了过去。

他一向厚道,但这次下的命令是:

“格杀毋论!”

他带同八名部下、以及沙尘那一队剩下的十三人,加上李忠顺还有孟将旅、鱼天凉等十九人,一共三十三人,全部奋身攻向雷怖。

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三十三人。

他们冲上去很快。

因为他们已没有退路。

不拼命,只有死。

他们已没有别的选择。

只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

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

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要杀出一条血路:

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一定是杀人。

他爱刀。

他喜欢杀人。

一个嗜用刀杀人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杀人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还是“名利圈”惨案?

这一次,他们很快的冲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来。

快得像一次潮来潮去。

三十三人上阵,退下来的时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几次,已可谓“折损不多”了。

这一次,他们只“折”了一人。

这人便是使铁链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为藏族的勇士,他历经过数百十次的血战、械斗,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时力战二十七名阻击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创而奋战到底,所以,遇上这样惨烈惊心的大战,以及这样残暴可怖的敌人,他一样能奋不顾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选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许,“杀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头!

一刀断头。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后头的发,把他的头颅拎了起来,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动。

他仍在拼命,仍在挥舞铁链,攻向雷怖。

雷怖只在必须的时候,微挪身形,避开来势。

然后他问:“痛不痛?”

他问他手上的人头。

人头居然答:“不痛。”

雷怖说:“我的刀太快了,所以你还感觉不到痛。”

他这次只杀一人。

他这一刀只要证实一件事:

他的刀已快得让对方来不及感觉自己已断了头。

他也为了要证明一件事:

他的刀快得足以让断了头的人仍然可以对话、说话。

那怕只是一句话。

他已证明了。

证实了:

他的刀快!

——快得杀了人,而人仍不知自己已死了。

他很满意。

所以,当那没了头的残躯还不知自己已经丧命断头,而仍作出垂死的攻击,一链又一链的打下来之际,他只轻轻把手上的人头往上一迎:

“波”的一声,铁链砸在头颅上!

头裂。

脑浆四迸。

——雷怖让布拉格杀了他自己,打碎了他自己的头。

然后他很满足的一步跨到柜台前,抄起帐房算帐用的一支毛笔,还有撕下了一张纸。

——他要纸和笔干什么?

难道他要放下屠刀,立地写作?

还是要算帐:跟别人以及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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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黑辣椒 3.鬼怪般的快活

这次,他虽只杀一人,但已足以震慑全场。

大家都不敢再进攻。

只有退。

因为大家发现这不是一个敌人:

而是一个狂魔。

——一个杀人狂。

他每次杀人之后,看着刀口上滴落的鲜血,意有鬼怪般振奋与快活!

大家为之却步。

一时间,谁都没有勇气再上前攻杀他。

可是,你不杀他,他可要过来攻杀你。

他喜欢杀人。

他要杀人。

这是他的乐趣。

也是他的职责。

更可怕的是:

他一面杀人,一面盯着鱼姑娘脸上望,样态十分欢狂。

——就像杀出了快感,杀到了高潮!

他突然揉楔向剩下的三十二名胆战心寒的敌人。

大家都十分恐慌。

但谁都不肯放弃抵抗:

正如谁都丁愿放弃他自己的性命一样。

“唰”的一声,刀光过处,血光陡现。

这一次,三十二人,一个也没少,反而,多了一人:

三十二人!

怎会发生这种事?

——怎会多了一人!?

的确是多了一“人”。

因为其中有一个人,已断为两截:

成了“两”人。

——“两”个断了的人!

一个人,给斩为两截,可是一时未死,所以,也勉强可以称之为“两”个人:

至少,是两截仍在活动的躯体。

这次,中刀的是周升冲。

他走避不及,还是雷怖特别找上他,不得而知,但雷怖一刀所落,就把他自腰斩为两截!

刀快。

刀法更快。

因为太快了,所以着了刀的周升冲,一时还不知自己已给“斩断”了!

他的下身仍在走:

还在走避。

但他上身却“叭”地跌在地上。

他跟布拉格的遭遇很近似,但他却有布拉格的前车之鉴:

布拉格头断,却依然以为自己活着。

——难道他自己也……!?

忽然,雷怖扶住了他,递给了他一张纸、一支笔。

“想证明你是不是仍然活着吧?”雷怖鬼怪般的笑着,催促他道:“写几个字吧,要是你能写到第十三个字,当然就是活着的了。”

笔尖上的墨汁未干。

周升冲也想证实自己没死。

他用力抓着笔,正要写字……

可是感觉便来了。

痛的感觉很可怕,痛得让人虚脱的感觉更可怖,但痛得令人巴不得虚脱的死去好了的感觉,那就更可畏了。

可是周升冲仍想活下去。

他本来远赴京师就是为了寻回他老爹建立“三周庄”时那笔宝藏的,可是,而今,出师未捷,他怎可死在这里……

他拼命写字,尽力集中神智:

写字。

终于写了一个“活”字。

“活”是他的希望。

他的一切。

人说友情虽然重要,爱情价更高,但若为了自由,两者皆可抛,可见自由是何等重要——可是,如果没有了生命,“自由”又有什么意义?

一定要“活”下去。

“活”下来。

他本来要一口气写十三个“活”字,可惜才写了第一个,他已气衰、力竭,好像五脏六腑,全空掉了,流出去了,泄光光了。

随后的字,笔划愈简。

他再写了个“不”字。

之后,他只能收笔一撩,追了个“了”字。

“活不了”。

“活不了”便是死。

所以他死了。

——死的甚惨,身断二截,血流一地,肠肚外泄,一时却仍未气绝!

局升冲是活不了。

其他仍在活着的人,则是“受不了”。

剩下的是三十一人。

三十一个惊弓之鸟。

雷怖横刀站在桌子上,拭刀舔血。

“今天真过瘾。”雷怖全身都发出一种鬼怪般的神采来,“我要血洗名利圈。”

然后他遥对鱼姑娘道:“我至少还要杀四十四个人,才轮到老子来俞你——你不要急,一定会等到这一刻的!”

鱼天凉听得寒了眼,寒了脸,也寒了心,但心头却不油升上了一个疑点,逐渐扩展为一个疑团:

——四十四人?

这儿不是剩下三十一人吗?哪来的四十四——加上自己,四十五人呢?

这老狂魔是杀昏了头,计错数了不成!?

其实当然不只是鱼姑娘这么想,孟将旅跟好些在场的人,都生起同样的疑惑。

可是,就算他们生了疑惑,有了警惕,也都没有,至少,不能改变惨案的发生,以及流血的事实。

有时候,有些人的确能及时省觉危险的发生,憬悟危机的存在,不过,一样没有用,就像马车冲得太急,要往山崖跌堕一样;又似大火冲天,人却给困在高楼;或者持有强大兵器的劫匪入屋一般——你除了知道形势不妙,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就只有等死。

——等事情的发生。

与其如此,还不如完全懵然不知还不那么痛苦、煎熬。

能够改变结果的,也许只有命运。

天意。

——当敌人太强大而自己又太荏弱的时候,除了逆来顺受,还可以怎样?

所以自己一定要够强、够大、有足够的强大,来应付任何变化打击。

只是,当变得够强大的时候,人,偏偏又喜欢去打杀比他们弱小的东西。

是以,无休止的斗争,弱肉强食,物竟天择,就成了生存下来的铁律。

可悲的铁律,制造出来的,当然就是悲剧的结果。

雷怖的活一说完,就出刀。

外面天色大变,风涌云卷,山雨欲来。

刀光满楼。

一闪而逝。

——这次谁死?

谁中刀?

剩下的三十一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仍活着,谁都没事。

——至少,这一刹间,谁都没有死,仍然活着。

大家随即又忙着审视自己,看自己到底是不是像布拉格和周升冲一样,断开了几截,而自己仍浑然不觉?

当发现自己没事,顿时舒了一口气,又去打量别人,看对方是不是着了刀依然不知?

一干武林人物、江湖好手,只面对一个拿着刀的敌人,居然仍如此惶恐,这般慌乱,这样惊惧,真是一件狼狈、尴尬的事。

遇上“杀戮王”那样的敌人,他们还没吓得跪下来求饶,已经算是有些胆色、要有相当勇气的了。

——雷怖的刀,足以杀戮任何人作战的勇气。

一声惨呼。

惨呼一声接一声,此起彼落。

不在屋内。

在屋外。

木板墙像豆腐一般被切开,划破了一道七至九尺长的缝,风雨在这空隙间倒灌进来。

血雨喷溅而入。

人在外头,本来隔着板墙,突然中刀,哀号横死。

一杀三人。

一刀三命。

雷怖不仅杀屋里的人,也杀店外的人。

里里外外.都是死人。

——看来,“名利圈”的灾难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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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黑辣椒 1.不死传说

楼下杀戮苦斗,楼上也诡异残酷。

刚杀了他弟弟文随汉的天下第七,一脚把他上半身踹到楼下去,然后就低下了头,仿佛有点悲伤,好像在沉思。

“嗒嗒嗒嗒……”

血在滴落,愈积愈多,形成了一瘫半液半固的血糊。

血是自屋顶上淌落下来的。

有几点,还滴落到陈日月身上。

陈日月身上穿大红的衣衫,血滴在他的衣服上,只红得更深了些,并没有太显眼的分别。

但也有几点血,滴到他脸上,颊上、额上、颧上……那效果就很怵目惊心了。

由于他身上的衣也是鲜红色的,加上他脸、颈、额上的血,让不知就里的人乍看之下,还以为他伤得很重,伤得连身上的衣服都染红了。

可是陈日月没有动。

他没有移开。

他心中只狠狠诅咒:天杀的!为啥今天偏要穿红色的衣服!

——公子曾用高妙的术数跟他算过:红对他不利,九字对他也不祥!

正好这是第“十九”房!

恰好他今天穿的是红衫!

——他今天之所以穿起红衫红裤来,其实都是为了那该杀的叶老四!

无情替他算出不利红也不合“九”,他平时留心,察觉也确如是。譬如他有次穿红色衣衫,便无故的给一个女子掴了一巴掌。一回攻破匪党,这头才搞下对方的红色风筝,那头就给风筝的线划伤了手,之后整只手肿得猪蹄似的,才知道线是玻璃片造的。且淬了唐门的毒——幸好公子有解毒之法,不然,那只手算是废了。

“九”的数目不利,也一样灵验。

有次他住“九”字房,才睡了一吨,给虱子咬得全身又痒又肿,后来还发现阴虱在他体毛己生蛋罕卵,搞得他足足痒了九天,才把虱子彻底消除。一次是随公子跤案追迹,遇上巨盗“九大鬼”,他差点命丧当堂。

就连赌博:遇上九或三个三点的骰子,他也一样败的,全军尽墨。

可见今天他穿红色衣衫,是故意的。

故意跟叶告怄气。

因为前天叶老四笑他不敢穿红的,他也反唇相讥:叶告也不敢穿黄的——皆因公子也批了他的命:不利五,不合黄。

于是两人打赌,不信邪,明儿(即今天)随公子“办大事”的时候,一个穿黄,一个着红,看有谁不够胆的,以后见着对方便得鞠躬叫三声:“干爹!”

这一赌,使得陈日月今天果然穿了红的,而叶告也着了黄的。

以目前的情况而论,的确不利。

而且还非常的不利。

——万一摘不好,还有杀身之祸!

因为他们遇上了一个恶魔。

———个连自己亲弟弟也杀得毫不手软、决不心软的、令人不寒而粟的狂魔。

而今,这恶魔似在寻思,似在聆听。

——他在想什么?他在听什么?

听到这里,他忽然抬头,血脸展示了小半个诡异的阴笑。

“真好,”他说,“楼下也一样,变成了个血肉屠场。”

然后他单目寒芒暴长,晚道:

“你再走近,我杀了他!”

他是向叶告晚喝。

铁剑叶告险险躲过文随汉那两记“点点虫”后,摔了一大破。

再起来时,“宫贵杀人玉”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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