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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级证人-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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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上几十个朋友。想找到他,他们非得花上几天功夫不可,她希望他能随时给她来电话。 
  “我得回屋去了。”黛安说着就把香烟的过滤嘴揿到了一只烟灰缸里。 
  “要是他和你联系,你得让我知道。” 
  “一定。” 
  “如果你有了雷吉·洛夫消息,请给我打个电话,我将不胜感激。我留两个人在这层楼上,可能你需要他们。” 
  她走开了。 
  8点半的时候,福尔特里格将他的那一班人马召集到了他的办公室,他们是沃利·博克斯、托马斯·芬克和拉里·特鲁曼,特鲁曼是最后一个到的,刚才外面突然下了一场阵雨,此刻他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 
  福尔特里格的那身打扮就像是个帮会团伙里的人,只见他下面穿着一条熨烫得笔挺的斜纹棉布裤,上面穿一件上过浆的、领子上有扭孔可扣在衣衫上的棉布衬衫,足蹬一双纤尘不染的平底便鞋。而特鲁曼只穿了一套跑步穿的衣衫。“那个律师也不见了。”他一边从暖瓶里往外倒着咖啡,一边将这个消息宣布了出来。 
  “你是什么时候听到这个消息的?”福尔特里格问他。 
  “五分钟以前从电话中得知的,是麦克苏恩打来的。他们在大约八点的时候去她家送传票,可却没找到她,她失踪了。” 
  “麦克苏恩还说了些什么?” 
  “他们仍在搜查那家医院。那孩子在那里呆过三天,对那儿非常熟悉。” 
  “我怀疑他现在还在不在那里。”福尔特里格以他一贯的对未知事物的把握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麦克苏恩是不是认为那孩子和他的律师在一起?”博克斯问。 
  “天知道。要是她帮助那孩子逃跑,那她就再蠢不过了,不是吗?” 
  “她是不那么聪明,”福尔特里格用极其轻蔑的口吻说道。 
  你也一样,特鲁曼心想。就是你这个白痴,发什么传票的,引起了这段最新插曲。“麦克苏恩今天早晨和凯·奥·刘易斯通了两次话。他已做好了行动准备。他们打算在医院搜查到中午,然后就撤走,如果没找到那孩子,刘易斯就将乘飞机到孟菲斯去。” 
  “你认为这事与马尔丹诺有关系吗?”芬克问道。 
  “我想没有,看起来那孩子在进医院前一直在骗他们,而进了医院后他身上又一文不名。我敢说他给他的律师打了电话,现在他俩一定正藏在孟菲斯的什么地方。” 
  “不知道马尔丹诺知不知道这事。”芬克望着福尔特里格说道。 
  “他的人仍在孟菲斯。”特鲁曼说。“格朗克现在在这里,可我们至今也没找到博诺和皮瑞尼。妈的,他们现在也许已派了十几个人赶到那里去了。” 
  “麦克苏恩有没有把手下的人都召集起来?” 
  “召了,他办公室里所有的人都在为此事奔忙。他们已把那律师的家以及她秘书的寓所都给监视起来了。他们甚至还派了两个人去找罗斯福法官,他这会正在山里的某个地方钓鱼呢,孟菲斯警察局已把那医院给围得死死的了。” 
  “那电话呢?” 
  “什么电话?” 
  “医院房间里的电话呀。要知道,拉里,他还是个孩子,他会想法给他母亲打电话的。” 
  “这得经过医院的允许,麦克苏恩说他们目前正在交涉,可今天是星期六,那些关键人物都不在家。” 
  福尔特里格从他的办公桌后站了起来,走到了窗前。“在有人察觉到之前那孩子已经失踪了六个小时了,对不对?” 
  “他们是这样说的。” 
  “他们有没有找到那位律师的汽车?” 
  “没有,他们仍在找。” 
  “我敢肯定,这车他们在孟菲斯是找不到的。我还敢肯定那孩子和洛夫女士一定就在车里。” 
  “噢,真的吗?” 
  “是的,他们在牵着驴耍呢。” 
  “那他们可能将驴牵到哪儿去呢?” 
  “很远的什么地方。” 
  九点三十分时,一位孟菲斯警察打来了电话,断断续续地报出一辆违章停放的马兹达牌汽车的车牌号码。这车的车主叫雷吉·洛夫。这一消息立即被传到了贾森·麦克苏恩那里,此刻他正在联邦调查局大楼内他的办公室里。 
  十分钟后,两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来到了贝莱武花园大街28号公寓。他们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又敲了起来。克林特这会正躲在卧室里。如果他俩将门踢倒闯进来,那他只需说他正在这个美好而又宁静的星期六早晨睡着懒觉了。外面那两个第三次敲响了门,与此同时又响起了电话铃声。铃声将克林特吓了一跳,他几乎要朝电话机冲去,可就在这时他的电话应答机上的指示灯亮了。如果警察想进他的公寓,那他们肯定会毫不迟疑地给他打电话。一声长音过后,他听见了雷吉的声音。他拿走话筒,迅速而又小声地说道:“雷吉,过会再给我打来。”说完就挂了电话。 
  那两人第四次敲响了门,随后就离去了。屋子里的灯被关掉了,所有的窗户都被窗帘遮得严严实实的。克林特盯着电话机足足看了有5分钟,最后,它终于响了起来。应答机给了录音指示,接着一声长音,又是雷吉打来的。 
  “喂,”克林特很快地应了声。 
  “早上好,克林特。”雷吉用愉快的声音问候道。“孟菲斯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哦,老样子,知道吗,警察正在监视我的公寓呢,他们就在门口徘徊,这可真是个典型的星期六。” 
  “有警察?” 
  “不错。在过去的一小时里,我一直坐在房间里,看着我那台小小的电视机,消息已传遍了孟菲斯城。他们目前还没有提到你的名字,可有关马克的事情每个频道都有,眼下只是说他失踪了。而没说他逃跑。” 
  “你和黛安通过话了吗?” 
  “我大概在一小时之前给她去了电话。联邦调查局的人刚刚通知过她马克失踪了。我对她说了马克同你在一起,这个消息使她稍稍平静了一点。坦率地说,雷吉,她受到的惊吓太多了,我想这事不会给她多少安慰,你们现在在哪里?” 
  “我们现在住进了梅泰里的一家汽车旅馆。” 
  “你说什么,你说的是梅泰里?那不是在路易斯安那吗?你们就在新奥尔良城外?” 
  “就是那个地方,我们整整开了一夜车。” 
  “雷吉,你们究竟为什么要开到那里去?有那么多藏身的地方,你们干嘛偏偏要选中新奥尔良郊外?你们为什么不上阿拉斯加去?” 
  “因为那是人们最最料想不到的地方。我们很安全,克林特。我付的是现金,并且用化名作了登记。我们打算先睡一会,然后去这个城市观光。” 
  “观光?听着,雷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以后再解释。你有没有给洛夫妈妈去过电话?” 
  “还没有。我马上就给她打。” 
  “就这么办吧,我下午再给你去电话。” 
  “你疯了,雷吉。这点你知道吗?你是昏了头了。” 
  “我知道,不过我以前的确发过疯,那么再见了。” 
  克林特把电话机放回到桌上,然后伸开四肢躺在了尚未整理的床铺上,她以前的的确确是疯过。 
  尖刀巴里独自一个走进了那座仓库。往日这位城里的第一快枪手走起路来总是昂首阔步,大摇大摆,而今日他那副模样一去不复返了。这个不可一世的街头地痞平时脸上总挂着一付透着假笑的怒容,此时也不见了。他平日里穿的那套奇装异服和那双意大利平底便鞋这会也不知弄到哪里去了。他的耳环被装进了衣兜,脑后的马尾辫也塞到了衣领内,一小时前他还刮了脸。 
  他沿着生了锈的铁梯爬上了仓库的第二层。他舅舅的那几辆黑色卡迪拉克牌轿车全都集中停放在靠近船坞的地方。舅舅的忠实司机蒂托正在擦洗车子的挡泥板。听见脚步声,他抬头向上看去,向巴里挥了挥手。 
  虽然巴里内心非常焦急,但他却刻意控制着自己的步伐,竭力不大步走。他双手深深地插在裤兜里,眼睛透过那些陈旧的窗子看着下面的那条河。只见一艘仿制的装有明轮推进器的游船正载着游客顺流而下,带领着他们做激动人心的旅行;沿途游客们可看到更多的仓库,也许还会看到一二艘驳船。通道的尽头到了,这里有一扇金属门。巴里揿了一下门上的按钮,然后眼睛直视着他头项上的那架摄像机。随着一声响亮的咔嗒声,门开了。穿着一套蹩脚西装的莫站在门口。莫从前是一个搬运工:是他第一次让巴里尝到了啤酒的滋味,那时他只有十二岁。莫至少有四把枪,他不是随身带着就是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他朝巴里点了点头,招手让他进门。 
  巴里穿过一间摆着两张空办公桌的房间来到一扇门前,在门上敲了几下。他在门口深深地吸一口气。“进来。”门内响起了一个很轻的声音,于是巴里跨进了他舅舅的办公室。 
  约翰尼·苏拉里虽年事已高,但保养得却挺好,他身材高大,虽已七十多岁了,但站起来仍腰杆挺直,走起来脚步轻快。他满头华发,但发际线却一点也没向后退缩。他的额头很小,头发从眉毛上方两英寸的地方起向后呈波浪型起伏,并且亮闪闪的。和平时一样,他穿着一件黑西服,外衣挂在窗子旁边的衣架上。他的领带是藏青色的,色彩很单调,而红色吊裤带则是他的商标。他向巴里笑了笑,朝一张旧皮椅子挥了挥手。这张椅子巴里从孩提时代起就在上面坐了。 
  苏拉里是个绅士,他是他那代人中还在从事正日趋衰败的生意的最后几位老人之一。如今他们的生意正迅速地被年轻一代人所接管;与老一辈人相比,这代人更加贪婪,更加卑鄙,都是和站在他眼前的这个外甥一类的人。 
  然而刚才的那个微笑是强装出来的,这可不是一次社交性的拜访,在过去的三天里他们交谈的次数比过去三年内还要多。 
  “又是坏消息吗,巴里?”约翰尼问,其实他已知道答案了。 
  “可以这么说,那孩子在孟菲斯失踪了。” 
  约翰尼用冰冷的目光看着巴里,而后者却没用同样的目光来回敬他,这在以前是不多见的,这次他的眼睛真不争气,尖刀巴里·马尔丹诺的那双传说中能致人死命的眼睛此刻只会眨巴眨巴地望着地板。 
  “你怎么会这么蠢?”约翰尼不动声色地问。“蠢到会把尸体就留在这附近。蠢到把事情说给你的律师听。蠢呀,蠢呀,真蠢。” 
  那双眼睛眨得更快了,巴里在椅子上挪动了一下身子。对那些话他连连点头表示同意,一副后悔莫及的样子。“我需要点帮助,行吗?” 
  “你当然需要帮助。你干了一件大蠢事,现在需要有个人来拯救你。” 
  “我想这事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牵连。” 
  约翰尼的眼睛里闪出了极其愤怒的光芒,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他总是能够控制住自己。“哦,真的吗?这是不是威胁,巴里?你到我的办公室来寻求帮助,同时也来威胁我,对吗?你打算干坦白招供之类的事吧?来吧,小子。如果你被定了罪,那你就带着那具尸体进坟墓吧。” 
  “没错,可我情愿不被定罪,这你是知道的,我们还有时问。” 
  “巴里,你是一头蠢驴。我以前有没有告诉过你?” 
  “我想告诉过。” 
  “你跟踪了那个家伙好几个星期。你在他偷偷地从一家肮脏的小妓院里溜出来时抓住了他。这时你只需给他当头一击,然后再朝他开上几枪,将他的口袋掏空,把他的尸体留在那里,好让那些妓女绊上它。这样一来警察会说这只不过又是一桩谋财害命案罢了。他们就不会对任何人起疑心。而你,巴里,你太笨了,不可能不惹下麻烦。” 
  巴里的身子又动了一下,两眼盯着地板。 
  约翰尼两眼瞪着他,一边拆开了一支雪茄的外包装。“现在回答我几个问题,要慢慢地回答,听到了?我也不想知道得太多,懂吗?” 
  “懂。” 
  “那尸体是不是就在这城里?” 
  “是的。” 
  约翰尼将雪茄的一头剪开,用舌头慢慢地舔着。他极其厌恶地摇了摇头。“真是笨蛋。到那儿去方便吗?” 
  “方便。” 
  “那附近有联邦调查局的探子吗?” 
  “我想没有。” 
  “是不是埋在地下?” 
  “是的。” 
  “把它挖出来,或不管你怎么把它弄出来,得花多长时间?” 
  “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 
  “那它不是埋在上里喽?” 
  “埋在混凝土里。” 
  约翰尼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雪茄,额上的皱纹舒展开了。“混凝土。”他重复了一句,也许这小子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蠢,别管它,他反正够蠢的。“要几个人手?” 
  “两个,或三个。我不能去挖。他们正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如果我走近那个地方,只会把他们领到藏尸处。” 
  没错,真够蠢的。约翰尼吐出了一个烟圈,问:“在停车场?还是在人行道?” 
  “在一座车库的地底下。”巴里的身子又动弹了一下,眼睛一直盯着地板。 
  约翰尼又吐了一个烟圈。“一座车库,停车场的车库?” 
  “一幢房子后面的车库。” 
  约翰尼仔细地瞧着雪茄头上的那层细细的烟灰,接着又用牙齿将烟咬住。他不蠢,只是傻。他接连喷了两口烟。然后问道:“你说房子,是指大街上的房子,周围还有其他房屋?” 
  “是的。”博伊德·博伊特的尸体在他车后的行李箱里放了二十五个小时才被埋掉。那时没有什么选择余地,因为他几乎惶惶不可终日,根本不敢出城。那时这还不是一个十分坏的主意。 
  “并且这些其他房屋里还住着人,对不对?住着长了耳朵和眼睛的人,是不是?” 
  “你知道我并没有遇见过什么人,不过我想里面有人吧。” 
  “别跟我装傻。” 
  巴里在椅子上向下滑了一点。“对不起。”他说。 
  约翰尼站起身来,慢慢地走到那排上了色的窗前,窗子的下面就是河。他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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