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玉麒麟-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至,来势徐而不缓,竟如人行走一般,片刻已来至十长之外。心中暗道:青天白日,竟有鬼物做恶吗?
    叶小雨见我脸色有异,开口问道:“怎么了?”我扬手止住他的问话,仔细感觉,那阴气竟不停止,仍直向此处而来,我倒是不怕的,“出道”这么久,还没有小试牛刀,这次正好验证自己的能力。可是却有一事令我不解,这阴气为何似有灵物所护,不然怎可白日现身,又似根本不惧如我一样的法师?
    此时已不由我去想这个问题了,因为那团阴气随着距离的拉近和我灵觉的延展,渐渐地清晰起来,由虚而实,竟成人形,转眼间已听到门的响动,我下意识地提升起自己的灵力,手中摸出一道灵符,做好了准备。
    窗外射进来一道早晨的阳光,光柱透过窗帘,正好照在床前,把半个床面照得亮亮的,却也把床上的叶长风隐在了令一半暗里。我看到光柱中有无数颗尘埃在翻滚浮游,再看到床上的病人,不由得想起这是多么脆弱的生命啊,而人这种万物之灵,不也是宇宙间的一颗尘埃吗?我又是其中的哪一颗?
    人未到而声先至,我听到两个声音,一男一女,男声温和低沉,引得人心头一震;女声婉转悠扬,虽有沙哑之感,却不失银铃之悦。叶小雨听到人声后,呼地起身,迎了出去。阴气更盛了,心中不由一叹叶小雨真是卤莽。当然不能让他出意外,因此我也跟了出去。
    来人分明已进入院中,脚步却放慢下来,声音也低了下去,不知在说些什么,而叶小雨已经挑帘出了堂门,而我也随后到了门外。
    初夏的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眼睛却由于刚才在屋内,一时不能适应而被那亮黄耀住了,看人不是很清楚。相反,来人却可以看到我们,只听刚才说话的那个男声说道:“小雨,你回来了。”以后是“啪”的一声轻响,不知道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一切声音都嘎然而止。
    …鹊桥仙
    回复'11':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听到叶小雨叫了一声“长歌”,但在眼睛完全恢复视觉的那一刹那,我已经看清了院中站立的人,雪白的长发在光下竟如透明般的闪耀,一双明亮而深邃的眼睛,两道飞扬跋扈的眉毛赛雪似的白,梦中那个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神秘男子终于出现了,我找到他了!从我知道自己失忆以后,多少个日日夜夜,心中想的只是要找到这个人,问他发生过的事,如今人就在眼前,却不知从何说起。
    有时候人确实很可笑,想得到一件东西时,可以找思暮想,动用一切可以做的不可以做的手段去得到,而真正拿到了手里,却少了当初的那份狂热。也许这就是人常说的:有时,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
    那张似曾相识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苦楚,而我只是看了他一眼,因为我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了令一个人身上,我可以说她是人吗?
    第九章 离奇经历
    眼前的实质正是刚才我灵觉锁定的那团阴气,由于它的外观使我有了恻隐之心,同样都是女人,可以毫不谦虚的说,自己属于温柔型的,从外表看容易给人一种稳重大方的得体印象。而“她”正好和我相反,用比较时髦的话说:叛逆,前卫,青春,有活力。一头紫色的中长碎头发亮亮的闪着光,两道细细的弯眉,晶亮的大眼睛,小翘鼻,红红的小嘴。右边耳朵上居然挂了嵌了五六件光闪闪的银耳花,耳环。一袭黑衣,看不出材料,把本来就偏白的皮肤映衬的更加洁白如玉,只是过于白皙,让人觉得不自然。
    天空中有几片瓦状的云,直直地定在那里,因为没有风,也因为人心不动。而我应不应该动手呢?明知对方非是人类,可长歌和她在一起,显见并没有受到伤害,而长歌眼中透出的那种神情也不是受迫,因此我的那张符只能留在手中,几乎捏成了团,捏出了水。很奇怪,这个她不能引出我一丝一毫的进攻感,相反却有亲切,就好象我对蓝蓝那样的姐妹之情。
    “姐姐想用符帖我吗?”她开口问道,正是刚才那个迷人的女音,一脸的笑意使人无法生出敌对情绪。这是个机灵的小鬼头,如果她首先发难,或是言语有丝毫不道之处,我便可以出手制服,可现在应该怎样?我没有答话,只听叶小雨对长歌道:“蓝姑娘找你来了,你怎么不说话呀,快进屋去。”他下了台阶捡起了那包掉落在地上的中药。我这才想起,叶小雨并没有看到那个小姑娘,不然不会“视而不见”,正要送他一点灵力,使他能够看出眼前是两个人,而那个神秘的小姑娘却有了动作,长歌想要阻止,也来不及了。
    我没有动手,因为看出了她是想开叶小雨一个玩笑,所以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精灵般的小鬼站在叶小雨面前,指指划划,还朝他头发上吃气,一副天真调皮的模样,然后伸手从他手中抓过了那包药。
    可以想象的到叶小雨的惊讶与疑惑,没有多少人有机会看到一包中药悬在半空来回飘动,他转脸对我道:“蓝小姐,你开什么玩笑?”他居然以为是我施了什么法术,正要开口解释,却听长歌道:“麒麟,不要胡闹。小雨,你别急。”眼睛冲我望了一眼点点头,想我帮忙,我伸指点向叶小雨的眉心,送出一缕灵力,好似春风拂面般的打开了他的“天眼”。其实这是个简单的道理,人是有潜能的,几乎可以用科学来证明。像这个“天眼通”的本领,人人都有这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但却很少有人会用,只是因为悟性高低与能否开启灵觉,像我们这样的人,一般有一种外来之力开启体内潜能,再加上本身天生禀赋异常,因而极为容易。
    话不多说,可以想象出叶小雨的惊讶有多少,他身子一震之下,又退出了一步,两眼发直地盯住面前的她。我心道:居然能叫麒麟。
    想到里面还有一个叶长风,我们几个站在院里说话有点不太合适,于是提议进屋。三人一鬼陆续来到堂屋客厅,待长歌进去和叶长风打过招呼后,他吩咐麒麟把那包药拿到旁边熬去了。我们三人则坐在客厅,各怀心思地良久无语,直到空气中又飘来一股股的中药香。我非常想立刻问长歌关于我们的事,但是总是在别人家里,而且还有更重要的问题,也就是叶长风的病因要问,不能“反客为主”,虽然心下着急,可脸上并不表现出来。
    还是叶小雨打破了沉默,那是令我不解的一句话,因为想不到他会不问“正事”,却道:“那个麒麟是什么人?”
    我的眼睛一直盯着长歌,那专注似乎把他看穿,就是这个男子,多次闯入我的梦境,在那紧急关头出手救我,而又放手,我真的爱过他吗?
    长歌看了我一眼,缓缓道:“这件事还要从头说起,我离开贵州,一路向北,目的地不是家。”他停顿了一下,从口袋着掏出一包香烟,拿出一只叼在唇间,燃起的白色小柱冒出一缕绵长的蓝。说实在话,不喜欢抽烟的男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抽烟的,这是极不绅士的做法。我本能地抗拒着空气中越来越多的烟草的辛辣味道,它又结合了中药的香,使得客厅里的味道过于复杂。
    …鹊桥仙
    回复'12':长歌抽着烟,陷入了回忆之中,声调缓慢,语气中透出一股玩世不恭的不在乎,这是使我感到意外的,“传说”中的他不是这样子,是什么使他改变?只听他说道:“我当时脑子里一片混沌,不知道该干什么。”也真算难为他了,谁能身遭巨变而不失措,除去外貌,一个灵力高深的法师忽然变成了普通人,就好比百万富翁一夜峙件沦为乞丐,这是令人不容易接受的,扪心自比,我不如他。
    “虽然成了普通人,但一些感觉还是在的,这些年来也结了不少仇家,要知道我并不是只管鬼的,遇到不平事必然全力出手,绝不留情。那天在x州下了火车,在车站里打跑了两个抢包的小流氓,没有想到变成这样还能被人家认出。”他说到这现出一种悲凉的神情。
    “当时也没有注意,直到天将黑走到一条小巷,一个妇女向我搭讪问要不要住房时,来了十几个人,我认出了为首的那个曾经被我教训过,现在居然成了小头目,还带了一帮人来砍我。幸亏我功夫没有丢,一时间刀光闪闪,拳脚纷飞的,当然了,双拳难敌十刀。
    印象最深处,四把切西瓜刀砍向我的身子,而我手里还拧了一个人,他们已经不管哥们的死活,一心留下我的命。”
    连我也开始紧张起来,虽然知道他现在活生生就在眼前,还是有点难以想象,他当时怎么逃出来的?
    “几乎看不清眼前的景象,先是脸上一热,一股浓稠的液体喷在我的身上,然后沿着口鼻流了下来,手里的人发出的嚎叫刚好传入耳中。我拿他挡刀了,而危机还没有过去。
    已经没有了退路,脊背帖住了砖墙的冰冷。欣长的刀刃划出一抹蓝芒,直袭我的颈部,几乎已经听到将要喷血的声音。耳边的怪嚎声似乎一下子远了,我嗅到了死亡的气息,感到它离我是如此之近,那一刹那间,我脑子里只想起了一个人。”他居然用这样一种令人恐惧却难以抗拒的声调来讲,使人不知不觉被吸引,说到这里时,他一个停顿,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好象有些脸红,我一下子反应到他当时是在想我,可我竟一点感觉也没有,这是为什么?
    第十章 麒麟往事
    一般来说,一个女孩子得知自己会被一个异性在临死前想到,应该是一件令人欣喜的事,而以我的性格应该是无动于衷的,问题是按大家的说法,我们曾经相爱过,已经私定了终身,难道那么刻骨铭心的爱恋都无法唤起失去的记忆?一颗芳心如此惴惴不安,我找长歌的目的是什么?找回失去的记忆吗?找到了又如何,继续相爱吗?可以吗?
    我的情绪变的极不稳定,长歌关切地问道:“你怎么了?”叶小雨也闻声转过头来,一脸的茫然。我定下心神道:“没事,你接着讲。”
    “接下去发生的事就比较戏剧化了,是麒麟救了我,总而言之,我没有死,至于为什么会救我,那是另一个故事了”“啪”地一声脆响,是玻璃碎裂的声音,发自里间卧室,接着听到麒麟一连声的自责,“我不是有意的”,然后见她一脸的委屈,几乎要哭出来,长歌脸色微变,起身道:“怎么了?”
    “我把熬好的药倒进杯子里,但是杯子打碎了”麒麟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不由得产出一阵爱怜之情。
    “再熬一份好了,药多的是,你来陪蓝姐姐吧,小雨,你把卧室打扫一下。”叶小雨答应一声,忍不住转脸看了一眼麒麟,走进卧室,长歌也进去熬药了,大厅里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实在无法把她当成异类,这个正用大眼睛对我笑的小姑娘。
    我静静地望着她,微笑道:“给我讲讲你的过去吧。”
    麒麟冲我一笑道:“姐姐想听什么呢?”
    “你是怎么认识长歌的?”
    她的脸色似乎有些变化,开始了思索,显然是在回忆往事,我心中暗道:这姑娘岁数不大,为何忽地如此憔悴?
    “姐姐猜我什么时候死的?”麒麟忽然问道,她并没有想我回答,我也没有出声,只听她接着道:“刚刚三个月,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
    我不由得心中一沉,莫名其妙地痛起来,她比蓝蓝还小两岁呢,如花的年纪怎么会死呢?而且还是生日那天“姐姐看我是否一个好女孩?”又是很突兀的一问,让人不好回答。只能反问道:“怎样才算好呢?”
    小丫头呵呵地绽出一个笑脸道:“我就算不上好。从小就喜欢玩,也算是天性吧,一般爱玩的孩子学习不会太好,所以你也可以想到,‘太妹’这个词一定有它存在的道理。
    念到高中时,我已经成了个地地道道的小太妹了,身边多的是一起疯的男女孩子,成群结伴地以我们的方式狂欢。家人已早不管我了,倒也落得耳根清净,因为无论他们说什么,我都是一概不听的,当年,直到现在不也是流行叛逆吗?”说到此处她的眼中一片痛苦之色,我还从中看出了几丝嘲讽。
    …鹊桥仙
    回复'13':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我也是从那么大过来的,也许是性格原因吧,上学的时候可说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没有丝毫外部因素可以干涉,连大学时众多的追求者都未能使我分心,惟有书籍长伴左右。同时对那种惹是生非的痞子学生敬而远之,能不理便不理,根本不用担心什么。现在想来,那时候的思想过于偏激,一杆子打死了很多只是爱玩却思想压抑的无辜的人,真是令人汗颜。他们,也可以说我们,这些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出生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思想独立,太有个性了,不喜欢被人或事束缚,喜欢像鸟儿般地自由飞翔。一些大城市的少年或是青年们往往有许多惊人之举,做出一些脱俗不群的事,被大众所不能接受。殊不知他们虽然有的学习不是太好,但无一例外的都是高智商的聪明人。当然,个别人渣除外。更进一步说,即使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有会有可取之处。
    我缓缓道:“你不必这样说,我完全可以理解你,有时还恨自己没胆量做离经叛道之事呢。”
    麒麟一笑道:“姐姐真会说话。我接着讲吧。在无聊中颓废地过了几年,我到了高三,还是整天的一大帮人疯着玩,也不知道当时怎么会有那么多精力,把种种无聊的事做了一遍又一遍。就有那么一天,我们遇到麻烦了。”
    这几乎是一个必然,一些意外发生的事常常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麒麟现在的表情尤为让我确定,会是怎样的一件事呢?
    只听麒麟道:“那天晚上我们几个人一起旷课去了一家迪厅,想疯狂一下,调节一下情绪。你也知道,会是怎样的情形。”我心道:可以想象一群反叛的男女在烟酒交加,人群涌动的迪厅里会是什么样子。虽然不想有厌恶之情,但还是有少许那种感情流露在脸上。麒麟一下便看了出来,一笑道:“姐姐不用太在意我,反正也习惯了旁人的异样眼光。
    ”声音中微含自嘲。
    我神情一懔,正色道:“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