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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水浒传-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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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以无视他们的存在,我只要打听好方向,就可以继续追踪。但是当我经历了千辛万苦,到达了那个中转站的时候,四处打听,却没有人见过这只骆驼队,我一下子就感觉懵了。后来有好心人告诉我,实际上在这条道路上大概有三个阵子可以用来中转,具体会经过哪个完全取决于过路人的喜好,看来在我丢失了追踪的这一段时间里,父亲选择了另外的道路,这让我有些绝望。我曾经想继续追踪,但是多方打听之下发现,这三个镇店平行存在,就像三条孤立的道路,你可以选择经过哪个,却很难从一个到达另一个,除非你肯绕很大的远。我知道,如果说我绕一个大弯寻找到下一个镇店的话,再从那里开始追踪父亲,这段时间会把路程的差距无限度的放大,让我很难再跟的上他。欧罗巴的地盘虽然不及中土,但也是浩瀚无边,就算我按照道路独自到达那,想要寻找父亲,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对于我来说,最理智的决定,就是原路返回,回到中土的家,等待着父亲的归来,并且提前想好,怎么才能够央求他在下次上路的时候,带上我这个渴望看到大千世界的女儿。”她说到这里的时候长叹了一口气,我从她的口气当中听到了无尽的不甘心,不过这倒是个理智的女孩,她知怎么做是对自己最有利的。我当时就在想,要是我站在跟她一样的位置,大概都不能够做出如此冷静的判断和决定,我可能会一意孤行的在沙漠的小镇当中逗留,或者凭借一时的热血,孤身前往欧罗巴。
“然后,我就往回走。”女孩叹气之后继续说:“可能是我往回走的时候情绪低落,也可能是我来的时候一路追踪父亲的痕迹,而忽略了观察四周的环境,记录详细的路线,反正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迷路了。到最后,我也分不清自己到底在什么方向上游荡,找不到回家的路,感觉自己随时都会死去,最后终于支撑不住,从骆驼上摔了下来。其实帅下来的时候,我还是有意识的,于是我略微调整了一下身体的姿势,才昏厥了过去。你刚才把我挖出来的时候,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吗?”女孩的脸上,从那种忧郁的叙述,变成了俏皮的笑,这让原本专注于倾听的我有一些不适应,重新的注意起来,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年轻、活泼而且美丽的女孩。
我只能搓了搓手上的沙子,说:“我……我没有注意。”然后尴尬的低下了头。也正是因为这种尴尬,当时的我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说她是先晕厥,然后被沙子埋上,被我挖出来之后,才苏醒了的话,那怎么可能会知道自己被埋起来了呢?何况她刚刚也在说,从摔下来到苏醒,中间发生的事,一点都不知道。也就是当时毫无经验的我,才听不出这些破绽。现在的我就完全不同了,潘金莲啊潘金莲,你真的认为,你那些徒劳的谎言能够欺骗的了我吗?这种优越性让毛蛋一下子联想到眼前的现实,但是沉醉在往昔回忆中的他慌忙的打断了这种放肆的想法,赶紧把潘金莲的名字从脑海中剔除了,继续这段温暖的,带着沙子混合着唾液味道的回忆。
“你真笨。”女孩银铃般的笑声再次响起。
在这之前,从来没有人说过我笨。在学城的课堂上,我是老师最优秀的学生之一,每一次都能毫无障碍的领会课堂上老师讲的东西,甚至还能够举一反三,问一些老师不愿意回答的东西,曾经有那么一阵,我以此为傲。可是现在想想,这也为学城日后对我的做法,埋下了伏笔,不管怎么来说,这都不是一颗友善的种子。因为博学的人,哦不对,应该说是貌似博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别人触碰他无知的方面,以及,用一种他可以接受的逻辑,去嘲弄他那可笑的信仰。
女孩在说过我笨之后,开始慢慢的解释:“我倒下的时候,尽力的把头对准了东南方。”
“为什么呢?”女孩的说法让我感觉到有些无法理解,我试图回忆,但确实是想不起来,当时挖出她的时候,脑袋到底是对准什么方位,不过脑袋对准什么方位会有什么说法吗?这一点,学城的老师可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因为,那是我家的方向。”女孩转了下头,把目光投向东南方,长久而神情的一望。多年之后,我仍然记得那一眼的眼神,包含着神情。甚至当我知道一切真相的时候,我可以试图从细节上去推翻她那天所做的一切,就是推翻不了这一眼的风情,我承认,那一刻我心醉了。我也就是从那个时候知道,女孩最美丽的时刻,并不是她在看着你,而是她不经意在看着别的东西的时候,那美丽的侧脸,绝代风华。
“家的方向,倒下的时候,头向着家的方向?这又是为什么?”我在学城里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说法,因为学城里的普通人死了之后,都会被烧成灰烬,然后抛洒在沙漠当中,随着一场场的沙暴,融合进整个沙漠,成为沙漠的一部分。想到这里,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那些推动者沙之舟的灵魂,是不是就是从学城中抛洒出的骨灰呢?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就是说狐狸死的时候,会把头对着自己出生的山丘,用来寄托对于故乡的不舍。我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如果有灵魂的话,我希望灵魂会在我死后,回到家乡,去陪伴我的母亲,以尽孝道。”女孩说到这的时候,脸上的颜色有些发灰,但很快,又恢复了光明。“不过,你救了我,我就不需要死了。我的母亲可以有一个活蹦乱跳的女儿,而不是仅仅能飘散在空气中的灵魂了。嘻嘻。”
故乡和家人,这本来应当是每个人都拥有的东西,对于年少的我来说却是完全的陌生。虽然在之后的事情中,她告诉我,当时这么说完全是偶然的,没有经过刻意的设计。但我仍然觉得,故乡和家人,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最大的软肋。当时的我,不知道金钱的力量,不知道女人的温软,也不知道权力带给人的疯狂。只有这种淡淡的思念和向往,才是我可以触碰的到的最大的诱惑。
尤其,占卜术还告诉我,旁边的摆渡人可能是我的父亲。要是那样的话,我是否也应该尽孝道呢?可是,就算他真的是,他也不会承认的。而我的家乡在哪里呢?他们告诉我说,我是在学城出生的,也就是说,我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可为什么,我会有生活在别处的感觉呢?我会觉得,在学城里没有任何的归属感,我会觉得,只有在慢慢的嚼着那些碎饼的时候,才最安心。
第一百七十八节 水粉
这个时候,天慢慢的有些发灰了,我才意识到,黑夜就要来了。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沙漠的夜晚是非常寒冷的,而且在这种没有遮挡的地方,是根本不可能过夜的。另外,女孩所骑的骆驼已经没有了,凭借着这两只脚,就算是有学城里最为渊博的学者来指路,也是不可能走出这一片沙漠的。
求摆渡人也是不行的,沙漠的边缘地带是摆渡人不能够轻易的去的,除非有哪一位学士结束了在学城的学习,要到中土去散播知识,只有在这个时候,学城的领袖才会下令,让摆渡人把他送到沙漠的边缘。但是,这个人将永远再不能回到学城。
当时的我,一直不明白学城这种许出不许进的规定的用意,我觉得如果有学士把中土的见闻以及知识带到学城里来,他的课堂一定是爆满的。即便是在课本中描绘的如此污秽的地方,作为怀揣着求学之心的学徒,那里的一草一木都值得去了解。何况能够事先知道中原的详细情况,在未来有一天自己成为学士的时候,也能够更好的判断,到底是离开学城去中土,还是永远的留在学城,来享受沙漠带给人的风情。
我想把这女孩带回学城,当然我知道这是不行的,不说别的,摆渡人大概都不会同意我的这种做法,沙之舟不会轻易的搭载陌生人,只有学城认可的客人才会被接进来,而学城对于所有人都是冷酷且毫无感情的,他们不会被这女孩的故事所打动,只会详细的盘问,并且给女孩两个选择:要么在沙漠里死去,要么加入学城,终身不再离开。按说生命是最宝贵的,如果在死跟活之间选择的话,能够永远的生活在学城好像也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我就是这样的,从出生到那时,都没有出过大漠。但是学城有着另一套严酷的规定,凡是这种不是在学城里出生的人,他们都要从奴隶开始干起,只有做奴隶满二十年,才有资格参加一个非常困难的考试,通过考试的人被某一个学士推荐之后,经过学城议会的批准,才可以成为学徒。这一套措施被老师们称为“净化血液法案”。顾名思义,这套法案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把好学城的入口,因为成为了学徒,就代表有资格走进课堂,来学习学城里最为宝贵的财富——知识,还可以通过一生的研习成为学士,这在学城来说,是一条充满荣光的道路,当然,也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最后成为学士的考试难之又难,一百名学徒当中,也很难会有一个人最后成为学士。在学城里出生的人,因为游泳老师们口中纯净的血缘,所以自动获得学徒的资格。也就是说,要是让她留下来,她得做二十年的奴隶,才能够获得我出生的时候就拥有的权力!
那是在我一生当中第一次感觉到不公平!学城的老师跟我说,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都享受着同样的权力,而知识对待每一个人都宽容和包容的,但为什么,作为一个不在学城里出生的人,想要走进课堂,却要付出那么多的代价,这太不公平了。这样的学城,真就比那污秽的中原,来的更加让人喜爱吗?
我脑海中的天人交战,被这突如其来的想法所打断。我承认,这想法吓到我了,尽管当时的我思维活跃,但绝对没有胆子去质疑已经在大漠中顽强的对抗了沙暴千年的学城,它在我心中是一座不可能被磨灭的图腾。其实,直到现在,也还是这样。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发现女孩还来愣愣的看着我,可能是我思考的时候的古怪表情吓到她了吧。这让我稍稍的有一些不安。
“能带我去个可以休息的地方吗?我没有骆驼,自己没办法行走了。你救了我的性命,我感激不尽。只是我随身的大部分财物都在骆驼的背上,身上只有一些散碎的银两,不足以报答大恩。我也不会要求你把我送出沙漠的,我是商人的女儿,明天早晨的时候,你指给我走出沙漠的方向,我自己就可以走的出去。”她睁着那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我。学城里的女孩没有人拥有这样的眼神,就好像是传说当中沙漠里会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的泉眼,会把最为狂放不羁的黑沙暴完整的吞没。
“这……”我很想帮她,但是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帮。跟她说明我的难处吗?不,这好像没有什么意义,说了一大顿话之后仍然拒绝别人,这会显得更不像个男人吧。我惊讶于自己的性别意识居然在觉醒,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男人,我唯一的身份是学徒,我生命里唯一的目的就是求知。也许只有在遇到生命当中第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男人。
“怎么了?好心的小伙子,你有什么难处?”女孩抿着嘴,突然笑了起来。她笑得时候露出洁白的牙齿,仿佛沙漠中被风吹的光滑而闪亮的骨头。“哦,我知道了,看你这年纪,一定是已经讨了老婆了,你怕带我回家,你老婆会不高兴是吧。这个你就放心吧,我不会对你有什么纠缠的,只是休息一下。我身上有一些来自于中原的胭脂水粉,送给你老婆她一定是喜欢的。她不但不会说,而且还会夸你呢。”
其实这话当时我就听出了其中不合理的地方,既然连钱财都放在骆驼上,胭脂水粉怎么会放在身上呢。但是当时的我,并不十分清楚胭脂水粉具体上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而且心中正在焦虑,所以也就把这种稍纵即逝的怀疑放到了一边。
现在想想,在刚见面的时候,即便是以我那时的阅历,也应当能够识破她的谎言。当然了,如果“她”是“他”,是一个男人对我说这些的话,我一定会识破的。只是因为她是个女孩,而我,是一个刚刚察觉到自己是男人的男人。
(今晚还有一节。最近会有一些时候将五千字拆分成两节更新,望周知。另,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我的读者,特别感谢一直以来每天坚持给我投红票的读者,因为你们,重楼才能够继续坚持。也期望没有收藏的书友收藏一下,拜谢再三。)
第一百七十九节 多活一天
“我没有妻子,我也没有家。”这是我唯一能做的回答:“我生活的那个地方是不能够带外人进去的。”在纠结了很久,我告诉了她我能说的实情,其实在内心深处,我是希望她能够求我,求我把她带到安全的地方去,我知道,我一定是抗拒不了的。
“哦,原来是这样。”女孩的神情黯淡,长叹了一声之后,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她那刚才还眉飞色舞说话的神采顿时消失了个干净,站立的姿势颇有几分委顿,而她行走的方向,居然是面对着那片黑色的沙漠中心。
“你别走。”我看她这样,当时就发了急,于是我站起身来,猛的抓住了她的手。第一次的,我跟一个女孩子五指相扣,那种感觉妙不可言。她温软的皮肤,带着属于中原江南的烟雨,将我那被风沙磨的有些麻木的手,瞬间融化。我只是感觉到了一种轻微的抽搐感觉,从手指一路畅通无阻的到达了心脏。在这种奇妙感觉的影响下,我几乎是没有经过大脑的脱口而出了一句话:“我想起来一个地方,可以让你去休息。”
其实哪有这样的地方,年轻的我只是不希望看到女孩失望的眼神,全然不顾自己能力的大小,也根本没有想到,这样的做法会带来何其严重的后果。
果然,女孩马上转过了身,而她那刚才因为疲惫而有些佝偻的身体,突然又挺直了,一抹艳丽的红晕挂在脸上。她并没有松开我的手,而是将手指紧紧的握着。我能够感觉到她那手指中的小小的骨头,仿佛那骨头都是软的,我仗着胆子,将手指微微的加紧,去感知这未曾经历过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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