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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书-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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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超同学,你还等什么,赶快杀了它啊,不然我们都得死。”那叫申小舒的女子,竟然躲到了马小超的身后。看了一眼马小超的背影,忽然脸上一红,别过脸去。
马小超虽然觉得奇怪,但并没有多想,而是对着黑龙道:“大虫子,你终于用完了我所有想要得到的魔法,那么现在,你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就给我去死吧!”
马小超瞬间爆发出来的威力,竟然要比黑龙更加强大,几乎是在同时,马小超便使用出了不死鸟艾利克斯的六大杀招——天翔、天怒、天照、烈阳、焚阳、灭阳!
无数绚烂无比的火焰闪烁着不同的眼色,顷刻间向着黑龙涌去,而在这些火焰的包裹之下,黑龙甚至没有任何的地方可以躲闪。
“这怎么可能?”黑龙不甘的尖叫着,“你怎么可能同时发出这六种魔法,而且都是瞬发!”
“哼,因为你总是太看得起自己了。根本就没有能够领悟到这些魔法的真谛。”马小超平静的看着正在被火焰焚烧的黑龙,冷冷说道:“不死鸟之所以强大,是因为它从来不在乎自己的生命!而它的魔法,自然是要以燃烧生命为代价来释放的!所以,你根本就是愚不可及!像你这种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的畜生,根本不配活着!”
“啊啊——啊!我不甘心,我不甘心!我要和你同归于尽!”黑龙还是不太明白,它为什么会被马小超所击败,但它仍旧选择孤注一掷,打算跟马小超共赴黄泉!
“跟我同归于尽,你配吗?”马小超怒道:“同归于尽个屁啊!刀削面的!去死吧!”
马小超左手虚拉,焚阳所编织的球形火网,居然迅速的收缩,将黑龙牢牢的固定在了半空之中,黑龙不论如何挣扎,也无法挣脱束缚。而灭阳也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威力,在黑龙的每一片鳞甲上肆虐起来,黑色火焰无比冰冷,让黑龙瞬间感到自己坠入了冰冷的深渊一般。
灭阳跟焚阳不同,乃是纯阴之火,往往都是隐藏在暗中,而且不断侵蚀,令人防不胜防。而灭阳的火焰,则是最为冰冷的火焰,比冰更冷,甚至让人觉得那并不是火焰,而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在不断切割着灵魂。
灭阳没有实体,而且是飘忽不定的,但却是艾利克斯的智慧之火。拥有了这道火焰,艾利克斯才能够重获新生。
看着所有的火焰全部笼罩了黑龙,并且不断地融化着黑龙的鳞甲、身躯。黑龙长长的身体,一节一节的消失在了空中,化为了点点粉末,坠落在了地上。
“等等,好像不太对啊!”马小超总觉得有些不对,黑龙被火焰吞噬,但生命的气机,却好像从来没有消失一般。而他自己,也没有获得更多的能量。
那么就是说——黑龙仍旧没有死!
正文 第四十一章 紫衣女子
“轰隆——!”
天空中一声如同霹雳中的巨响,那在黑龙身上燃烧着的火焰尽数散去。散落成了无数火星,洋洋洒洒的弥漫了一地。天空重新归于平静,而地上,却多出了一枚巨大的火红色蛋壳。这蛋壳,不仅燃烧着熊熊火焰,而且充斥着极为庞大的龙族气息。
“该死,我竟然把这一招给忘了!”马小超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在艾利克斯的七大绝技当中,最强的,就应该是这一招了,浴火重生,获得涅槃,从而使自己变得更为强大!
是的,每一次涅槃之后,不死鸟的威力便会增加一分。因此龙族才会无比的惧怕不死鸟,因为当每一次不死鸟艾利克斯死亡之后,它们便会不知所措。想要让不死鸟死亡,已经是极为艰难,而杀死了不死鸟,却只能够让不死鸟更加强大,龙族对于不死鸟,根本就是束手无策。所以所有的龙族,才会对不死鸟十分惧怕,甚至后来,竟然将其作为了一种信仰。
龙族从来都是崇尚力量的种族,即便是曾经的敌人,只要拥有强大的力量,那么龙族也一样会对这强大力量的拥有者,产生盲目的崇拜。黑龙此时用出的,便是不死鸟最强大的一招,也是不死鸟真正强大起来的原因——
涅槃之火!
掌握涅槃之火之后,黑龙居然也可以浴火重生。此时此刻,那颗燃烧着的红色龙蛋,便是黑龙所化。马小超知道,一旦让这颗蛋燃烧完毕,那么黑龙便会浴火重生,再度涅槃,并且变得更加强大,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又要陷入一番苦战了。
马小超迅速的在脑海里寻求对策。忽然之间,他心念一动,飞快的向着那颗蛋冲了过去,并且直接挥剑就砍!这颗蛋果然能够屏蔽所有的魔法,但是却无法抵御物理攻击。但是,也就马小超敢这样乱挥乱砍。否则这颗蛋上面的火焰,也足以让人胆寒。
马小超与众不同,他几乎可以对火焰免疫,所以才敢就这么冲上去。马小超飞快的攻击着这颗蛋。但是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把这颗蛋给打碎,于是攻击变得无比疯狂。
这颗龙蛋的火焰不断地侵蚀着马小超的皮肤,马小超的结界能够阻挡火焰的温度,但是火焰周围的热量却仍旧已经升高。马小超虽然暂时不会感觉到,但是之后仍旧会受到伤害。
马小超的剑飞快的砍着这颗龙蛋,就在龙蛋即将孵化出新的黑龙的刹那间,马小超的剑上终于传来了一声巨响,蛋壳瞬间破碎成了无数片,而黑龙,也同时出现。
只不过,马小超看到的黑龙,却是一头黑龙的尸体。但是黑龙的尸体之上,竟然一点伤痕都没有留下,反而是更加透亮,而且也更加坚硬的鳞甲,包裹在其上。
马小超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黑龙并没有涅槃成功,反而是成为了一具尸体。但是身上的伤痕却全部不见了。难道说,黑龙并没有完全掌握这涅槃之火,所以才弄巧成拙。
除了这个解释,马小超实在是想不出其他的答案,而他看着地上的黑龙尸体。兴奋不已,现在的马小超,已经能够凭借清灵境界的实力,击败焚心境界巅峰的龙了。但是龙毕竟只是魔兽,身体虽然强横,但却不如人类那么灵巧。马小超知道,如果自己遇到的是焚心境界巅峰的人类,恐怕就不是那么容易对付了。
一头龙,可谓全身都是宝贝,马小超自然不会放过了。他直接将这黑龙的尸体放进了龙鞍内。然后而看了一眼身后的申小舒,忽然发出了一声尖叫。
而当申小舒听到马小超的这声尖叫后,同样回应了一声尖叫。两人尖叫的原因是一样的,那就是因为,马小超是一丝不挂的,就连最重要的部位,都被申小舒看光了。
“哇,你得负责!”申小舒忽然捂着眼睛说道。
马小超收回了魔剑,双手按在重要部位上面,不解道:“喂,有没有搞错?是你看了我唉,可不是我看了你,你居然还要我负责!不是应该你对我负责吗?”
申小舒捂着眼睛在地上转了一圈,道:“什么?你一个男孩子,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呢?居然在女孩子面前光着身子乱跑,哎呀,我要长针眼了。”
针眼……马小超蹲在了地上,为什么在这个女孩面前,自己总有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而且偏偏明明自己很生气,但是又发不出脾气来。再说了,光着身子乱跑,好像本身就是一件很没有气质的事情。更何况,还有一个大美女在旁边看着。
虽然申小舒蒙着脸,但是从她纤细乌黑的眉和明媚动人的眼睛,马小超就可以确定她是一个大美女。尤其是那一身紫色长裙,更是将她前凸后翘的身材凸显的淋漓尽致。
身材好的不一定是美女,但是美女一定身材很好。这是马小超一贯的观点。这个申小舒不仅声音好听,身材一流,而且脾气也是很符合马小超的胃口。更重要的是,马小超总觉得他对申小舒十分的熟悉。想来应该是以前认识的一个人。
“好吧,你要我怎么负责?”马小超忽然想要逗她玩玩,于是开起了玩笑。
“好办哪,我以后呢,不管是吃的,喝的,穿的,玩的,用的。都要你来负责,还有啊,不许找我要钱,不许欺负我。别人欺负我的时候呢,你还要出来保护我。”申小舒一口气说完,连气都没有喘一下,不知道是早就想好的说辞,还是申小舒反应敏捷。
“这不是要我包养你么?”马小超惊讶道:“要我包养你也不是不行,不过你得让我看看你的脸,到底值不值得我包养呢?”
“哼!”申小舒怒道:“难道你们男人满脑子想得都是那些龌龊的事情吗?你难道就没有想过,明媒正娶?我们两个做一对合法的夫妻么?”
“合法夫妻?”马小超一脸惊愕,道:“你到底是谁?我总觉得你非常的熟悉,但却又始终想不起来你到底是谁。你让我娶你,总不能不告诉我你是谁吧?”
“你个混蛋!”申小舒忽然就赏给了马小超一个脆生生的耳光,然后便向着另一边跑去。
马小超一脸错愕的看着申小舒跑远,却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神秘的紫衣女子,会突然就发这么大的脾气,居然直接动手打了自己。
“女人真是奇怪的生物……”马小超感叹一声,向着燃情池的方向走去。
正文 第四十二章 财神王老大
抱起了步千雪,看了旁边的七杀一眼,道:“我们走吧。这外面实在是太冷了。”
七杀点点头道:“好,总算是安全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敌人出现,跟着你实在是太危险了。不过这种危险,我喜欢。”
马小超却无奈的叹息一声,要走的路还长着呢。他现在可是非常的需要一件得体的衣服,否则可能连这极北冰原都走不出去。生起了篝火,马小超和七杀盘膝而坐,而步千雪,也在这个时候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马小超紧张的看着步千雪的眼睛,生怕自己的耳朵再受到一次折磨。但是他想错了,步千雪终于醒来的时候,并没有在意马小超的一丝不挂。而是靠在了马小超的肩膀上,道:“小超,谢谢你。”
马小超松了一口气,搂着步千雪道:“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谁叫我喜欢你呢。”
忽然,步千雪爬到了马小超的面前,捧起了马小超的脸,道:“小超,你知道吗?在始皇陵的时候,我曾经想要杀掉你!可是……可是现在……”
“什么都不用说了,呵呵。”马小超摸了摸步千雪的脑袋,“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以后你可要一直陪在我身边,好好爱惜自己,不能再逞强了。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了,以后我的肩膀,会成为你最坚实的避风港。”
步千雪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道:“我劝你还是先穿上衣服吧。这样让别人看见了,恐怕不太好吧。对了,你还不把一直跟着你那个美女放出来,在里面可是很闷的。”
马小超想了想,现在似乎已经安全了,于是便将羽汐也放了出来。而羽汐的手中,居然捧着一大一小两件衣服,大的是一件漆黑的长袍,跟马小超的身材极为搭配。而小的那个,却只有一丁点大,仿佛是给刚出生的小孩子穿的。
羽汐脸上一红,将黑色长袍递到了马小超的手中,然后看着自己手里那件小小的可爱的,大红色的小棉袄,有些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
马小超哈哈一笑,将黑袍披在了身上,道:“羽汐,你看你,都是快当妈妈的人了,居然还这么害羞。大家饿了吧,我把那条龙烤了吃。”
“哟哟哟,谁这么败家啊?”一个苍老而猥琐的声音忽然响起,一个老者拄着拐杖走了进来,大笑道:“无商不奸,无利不起早,机会总是留给在最后出现的人的。”
“王老五?”马小超惊呼一声,“你这个奸商,怎么会在这里?”
“奸商?”那个被马小超称作王老五的老者哈哈大笑道:“我王老大居然也被人称作奸商了?告诉你吧臭小子,我可是堂堂正正的财神!而且我也不是老三那个败家子,而是王家所有产业的掌门人,我叫王有财,当然,你也可以叫我财神,或者是王老大!”
老三?虽然王老大的话很短,但是信息量却很大。王老五竟然是老三,而不是老五,那么就是说,要么就是王家死了许多人,要么就是他们家的排行很是奇怪。竟然全部是奇数,王老三是老二,而王老五却是老三。显然,这都是他们的绰号。
“财神?”七杀冷笑着看着王老大,“你既然可以自封为财神,那么我是不是也可以自封为杀神啊?”
“杀神?哈哈,要是你杀的人足够多的话,你当然也可以被称为杀神了!”王老大不慌不乱,淡淡说道:“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在修炼,而当你修炼到一定的境界,那么你自己也就可以被称为神了!其实不管你信不信,只要你在某一方面做到最强,你就很有可能被别人封为神。比如那个丁大庖,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从一个小小的厨子,变成了喋血之城的食神!而当年在圣战中表现卓越的那个臭小子,居然顷刻间便成为了天界最强的人,于是也被称为了魁神!而我,王老大,富可敌国,自然也就被称为财神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这么多的神,都是被千千万万的民众封的,并不是代表,他们就真正的拥有了神格,有了神的能力。马小超苦笑一声,那么多人追求修炼的最巅峰,法神和武神的境界,可是千年来,又有几个人能够到达那种程度呢?
就连自己见过的最强的聂煌,还有魁神,也都不过是通玄境界罢了。而且两人竟然都是修炼到了魔法的瓶颈,转而去修炼武技的。而且两人都是年纪轻轻便已经达到别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的高度。马小超相信,假以时日,这两人必然会更为强大。
而此时出现的王老大,显然不是来谋害他们的。凭借王家在大陆上的交易网,消息灵通,势力庞大,如果不到万不得已,根本是不会有人会去打王家的注意的。王老大出现在这里的目的,显然是想要从自己身上套到什么好处。
正是应了他自己所说的那句话,机会总是留给最后出现的人。王老大出现的时机,可谓是真正的恰到好处,等到胶扒、夔跹、鬼岸和黑龙四只超神兽全部死掉的时候,他才出现,虽然鬼岸和胶扒的全部好处,已经被马小超等人得到了,夔跹则是粉身碎骨,找不到一点痕迹,但是还有一头黑龙,却仍旧能够给任何人带来巨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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