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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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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深夜叩打禁宫的大门,他不是去看护现场照顾遗体,而是去写遗诏。
好了,直到这里,我们一宗千年的悬案终于浮出水面了,写遗诏写什么,皇帝死了,自然太子即位,太子又是个二傻,凭那时的医疗水平是怎么都不能康复的,这已经是对他的妹夫兼主子会稽王司马道子最好的结果了。
这样推理下来,他这么改遗诏显得多此一举了,毕竟是改遗诏,不是学术造假,要杀头的。按照股票市场的理论,风险越大,收益越大,他这么个顺风接屁的主没有足够的利益是没有任何理由舍身犯险的。
于是答案浮出水面了,他要改遗诏为兄终弟及,让自己的妹夫司马道子即位,这才是最好的结果,于是整个阴谋浮出水面,司马道子一早就买通了张贵人,让其等待时机做掉自己大佬。但张贵人在杀与不杀之间犹豫变老,直到一天皇帝司马曜真的觉得张贵人变老,于是张贵人便痛下杀手干掉司马道子的大佬,然后再派大舅子王国宝去改遗诏,一切都那么完美。
只是他算准了开头,却算漏了结局。
当王国宝同志满怀紧张和激动跑去皇宫时,却看见了一个他不愿见到的人,今晚正好他值夜班,他的职责是守护宫门,他的名字叫王爽,他有个哥哥叫王恭。
于是门是肯定进不去了,再不走脑袋能不能保住都难说。
就这样,一场未遂的政变流产了。
而王恭也是抓着这件事,认定了王国宝和皇帝的死有某种关系,于是三路大军,好几万人,气势汹汹地来清君侧了。
司马道子和他哥哥一样喜欢美女、美酒、狂欢作乐,但远没有他哥哥会治国,这样的人注定没什么胆子,真打起来脸立刻像个得了尿毒症的膀胱一样铁青。
于是他很快就把前两天还哥们长短的王国宝叫来,一边叫他安心,自己会罩着他,不会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的,一边找人写好圣旨,找那个不能自理的大侄子皇帝去盖章,内容很简单,赐王国宝自杀。然后把他的脑袋交给王恭。
于是可爱的奸臣王国宝同志就这样被黑色幽默了一把,司马道子的承诺也兑现了,王国宝的老大并没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去送死,而是选择了闭上眼睛。
生活就是这样,你可以很幽默地对待生活,但生活对你偶尔幽默一下,你就完了。
“虎父无犬子”这句话是不对的,现实中太多厉害的富一代生出一群没用的负二代,倒也不少见狗妈妈带大熊宝宝,因此父子两人,除了血缘,没有什么是必然的相似。
司马道子是个会生活的人,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喝喝酒、拜拜佛、泡泡MM,权力地位只是他用来享受的筹码,绝不是他干事创业的平台,所以王恭一反叛,他的第一时间就是妥协,你好我也好,生活可以更美的。
但就在他还陶醉在酒池肉林之中时,有一个人坐不住了,他气得屁股圆圆的,不断地挥舞着拳头,打向前方的空气。
这个人叫司马元显,司马道子的儿子,十七岁,正是不哭的年纪,但未成年(记住这句话,他的一生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
和他老子一样,青春期的司马元显一样喜欢美女和美酒,但青年人比中年人多了一样东西,叫理想。他的理想很简单,只想坐到最高的位置,掌握最大的权力。
所以他的眼界更开阔些,知道现在的世界是扁平的,示弱于人,终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他立刻把他的老子从酒壶旁边拉起,告诉他一味迁就反革命分子只会造成革命成果的流失,对于听话的狗,可以给骨头,但对嗜血的狼,只能用菜刀。同时还给可怜的王国宝同志平了反,有了事,就拿自己的同志当替罪羊,以后谁还敢给咱爷俩卖命,同时告诉他老爸一个生存的真理,既想无限风光,又想风平浪静,这是不可能的。想要活得好,只有比别人更残忍。
他老爸虽然俗称酒囊饭袋,但基本的荣辱观还是有的,被自己的儿子教训得满脸通红,极力想维护自己男人的自尊,但偏偏不争气地低下了头。
既然儿子那么有血性和信心,那就干一仗吧。隆安元年(公元397年)四月,也就是王国宝丧命的同月,司马道子任命司马元显为征虏将军,带着政府军,时刻准备着找王恭掐架。
同时为了给王国宝及手下那帮人一点安慰,又任命了王国宝的哥哥王愉为江州刺史,防备王恭的小弟荆州的殷仲堪和桓玄。
这么明显的动作,是人都看得出来要发生什么了,于是王恭又和他的小弟殷仲堪和桓玄一同商议,再一次举兵造反。这时距离司马元显当中央警备司令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问题是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年轻气盛的司马元显都没有行动,既没有突袭,也没有大军围堵,更没有派刺客暗杀。他手下那帮狗头军师,都在面面相觑,一个想问又不敢问,告急的文书已经雪片般飞来了,叛军已经在磨刀了,荆州水师突至湓口(今九江),官军毫无准备,匆匆逃走。下属走了,但领导没走成,刚上任不久的江州刺史王愉被活捉了。桓玄大破官军,进至横江(在今安徽和县),京都震动。咱们这位青春年少的总司令怎么还跟看别人似的,他究竟想干什么,究竟在等什么。个别头脑灵活的已经开始盘算物色个新的后台了,反正老婆不好找,老板还是好找的。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门。打开了,你将一步登天,成为很多人膜拜的偶像;打不开,你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相反,整个大门都会坍塌,将你埋葬得万劫不复。
司马元显很幸运,他找到了这把钥匙。他很清楚,自己虽然手握中央军,但不论对阵王恭的北府军还是荆州军都没有必胜的把握,自己更加不是什么正规军事院校出身,带兵打仗更不是王室子弟的拿手好戏。他不想去赌,倒不是他很珍惜手下千万士兵的生命,而是他知道赌输了的后果,下场会比他想的还要惨。
但他比同龄人更成熟的地方就在于他是个敢于追求理想的人,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他的理想吧,他的理想很务实,就是成为最有权最有钱的那个人。他深刻地知道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每个人都是有价的。
其实人是一种很容易控制的动物,因为他们会贪婪,会恐惧。司马元显能在造反大军风雨满城的时候,如此淡定,不是因为不害怕,而是因为从来不高估人性。
他就是要等王恭先造反,然后所谓师出有名,在道德上占领制高点,然后利用他和王恭最大的不同,利用到极致就可以不用战争就获得胜利。
他和王恭最大的不同就是,王恭的家里只有书,没有钱,而他的家里,只有钱,没有书。
北府军是一支雇佣军,王恭是老板,但家长却是刘牢之。
刘牢之打仗是把好手,在淝水之战中名扬天下,外号“江北虎”“江东虎”“万人敌”,每次进攻他总是带头向对方发起进攻,从来不是叫着“弟兄们上”的那种人,因此在北府军威信非常高。
不过他却是个粗人,粗人的意思一是热衷于吃喝嫖赌,二是看得不会很细,也不会很远。
客观地说,王恭是个好人,相貌端正,举止得体,知书识礼,生活简朴,没有生活作风问题,还是个帅哥,宋公明没杀阎婆惜之前应该就是这个样子,但问题是,好人未必是个好老板。
他有着文人那种极端欠揍的清高,他曾说过“仕宦不为宰相,才志何足以骋”这样的无知者无畏的诳语,所以打骨子里他看不起手下这个头号猛将。刘牢之是个大老粗,整日只会喊打喊杀,长得又像个杀猪的,而王恭也没有学习过统一战线的理论,不知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抵御外敌的重要性;刘牢之是从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历练出来的,每一个功劳都是用刀用血换回来的,王恭算什么,不过是个皇帝的大舅子,世家子弟,就做了自己上级。因此俩人谁也不服谁。
就像名牌大学生永远都不会看得起战场上负伤的老兵,对他而言,十八岁那年的高考远远重于那些血染的风采。
对于这次反叛,刘牢之是真心反对的,原因很简单,打赢了没有功劳,打输了全是责任,于是便想和稀泥,便劝领导,你是国舅,会稽王(司马道子)是皇叔,都是一家人,基本上属于一个碗里吃饭,筷子和勺子的矛盾,能有多大仇恨,别折腾了。
王恭很轻视地看着他,就像看着空气,只说了一句话:滚。
这个世界就像万圣节的舞会,没有面具的人不能够出场。
 ̄文〃√
 ̄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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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牢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时一个叫高素的人来找刘牢之了,他当年也是北府军,现在的身份是司马元显的说客。台词很老土,先说了天下大义,再说了王恭的不仁不义,又十分动情地表达了对刘牢之同志境遇的同情和关心,最后说出了那句最有杀伤力的话,干掉王恭,他的位置你坐。这是定金,先收下。
刘牢之立刻站起来表示:我爱的是你的钱,但更爱的是你的人,成交!
就在这时,王恭也缓过劲来了,书呆子只是人情世故比别人慢,但并不傻,立刻意识到打仗还得靠刘牢之,便立刻向他道歉,还要和这个他昨天还看不起的庄稼汉结拜。
刘牢之冷冷一笑,你让我滚,我滚了。你让我回来,对不起,滚远了。
刘牢之不愧是名将,打你就打你,还要挑日子吗?于是天下闻名的北府军,阵前倒戈。几天后,司马元显在京城收到了一封快递,里面是王恭的人头。
大哥死了,只剩小弟了。殷仲堪和桓玄用他们的行为充分证明了一条规律:朋友的价值就在于互相利用。那些断头流血的友谊,也许存在过,也许只是我们的幻想。
鉴于中央和地方的势力都十分强大,大家都本着见好就收,杀人用软刀子的原则,暂时搁置一切争议,一场叛乱在砍掉了王恭的头之后平息了。
人太年轻就获得一切是很难冷静下来的,司马元显膨胀了,自己才十七岁,便不用一兵一卒就平定了一场叛乱,而对手的名字家世又是那样显赫,他刚刚执政就到达了顶峰。无数的赞美让他彻底地迷失了自己,于是下了一步臭棋,这步臭棋也验证了一个道理:酒要一口一口地喝,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步子迈大了,容易跌得惨!
上帝说,欲让一个人灭亡,先让一个人疯狂。
老实说,司马元显这个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只是年轻,脑子容易发热,禁不起忽悠。就在他紧锣密鼓地布置平叛的时候,他的老子司马道子在喝酒,等平叛结束时,他的老子酒还没醒。他很看不惯老子这种不把工作当事业的态度,你可以玩,但不能耽误事,既然你那么想玩,就别做事了,开开心心玩个够吧。
于是他在身边那群阿猫阿狗的鼓捣下,自己写了个委任状,拿到皇帝那儿盖章,然后就直接对外宣布,老爸退休,他的官职由自己接班。
他老爸酒醒了,发现自己只有王爷待遇,没有领导职务了,很没面子,不过静下心一想,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喝酒了,儿子这么安排也挺好,也就没说啥。
终于爬到那个最高的位置了,但司马元显并不满足,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不牢固。自己的统治范围只在三吴一带,即太湖和钱塘江流域。大部分地方都在藩镇的统治下,而且在平叛中,北府军和荆州军的强悍战力给他很深的印象,而这些军队并非自己的嫡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个十七岁小孩是懂的。
但十七岁就是十七岁,虽然已断奶,毕竟未成年。其实想招募一支军队很简单,只要你能给得起钱,北府军就是一支职业雇佣军,历史无数次证明了,无论你想要什么,只要你肯拿得出对等的东西交换就行。
但司马元显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仅爱权,还爱钱。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最高的位置,那么天下的财富理所应当地全是他的,只有别人给他钱,没有自己施舍别人的道理。因此他变成了一只纯种貔貅,无论对谁,只进不出。
但军队还是要招募的,怎么办?好办,让他身后的国家机器运转一下就行了,于是他下达了一项命令,让他灭亡的命令。
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月,司马元显下令,将原来是奴户而被赦免成为客户的人,号称为“乐属”,全部迁往建康(今南京),征召为士兵。奴户,是指那些罪犯、俘虏或流民,这些奴户被赦免以后,基本上都成为官员士族手中的劳动力,负责开垦田地,交租过活,成为客户。
应该说这条政策初衷是美好的,执行起来是不行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这是一条得罪所有人的政策,地主需要这些客户种地,你把他们带走了,庄稼谁种?没人种田了,自己还叫什么地主,自己那一大家子吃什么喝什么?而那些饱经磨难终于看到日子有点希望的人,一下子又回到解放前,又变成了朝不保夕的大头兵,要过那刀口舔血的生活。既然日子没法过成段子,就把日子变成案子吧。
应该说,司马元显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还是给自己留了余地的,他给这些要离开家园当兵的人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乐属,就是志愿者的意思。
意思很清楚,你们是响应国家号召,觉悟很高的志愿者,不是政府逼你们的,这不过是当了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举措。于是各级官吏充分领会上级精神,继续发扬鱼肉百姓敲诈勒索的光荣传统。
想不当兵,可以,交钱。
没钱,对不起,交人。
人跑了,对不起,找你主人,要么给钱,要么给人。
……
对司马元显而言,别人的钱财乃他的身外之物,因此,这条政策的背后,除了要建立一支属于他的军队外,还有就是方便他敛财。
而且从三吴大地到京城建康,千里迢迢,即便那些本本分分选择当兵的人,拖家带口(军户的意思就是连家人带后人都得当兵)千里行军,基本上是死亡大迁徙,留下一路的冢中枯骨,“苦发乐属,枉滥者众,驱逐徙拨,死叛殆尽”。
就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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