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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未完:张爱玲-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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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群,浙江遂昌人,生于一九七年三月二十日。幼年在本乡私塾读过几年书,二十年代初进入了日本人开设的东亚同文书院,后又转入上海大学读书,此时他生活来源主要仰仗妻子——大夏大学学生叶吉卿,由于叶家有钱,使得李士群生活无忧。这期间他参加了中国共产党,并赴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求学,后又转苏联特种警察学校。
回到上海的李士群,以“蜀闻通讯社”记者的身分,从事共产党的地下活动。但不久他却为公共租界工部巡捕房逮捕,为了怕被引渡给国民党政府,妻子叶吉卿找到恒丰钱庄的韩杰,走通了青帮“通”字辈大流氓季云卿的门路,由季云卿通过巡捕房里的熟人,将他保释出来。后来他便向季云卿投了门生帖子,从此李士群与青帮拉上关系。
一九三一年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的特务,以上海为重,活动非常活跃,共产党组织屡遭破坏。一九三二年,李士群又被调查科逮捕,他眼见地下斗争处境艰难,再加上自己贪生怕死及老婆不断地施压,就向国民党自首了。起初他被委派为调查科上海区直属情报员,不久就调去与丁默邨、唐惠民等编辑《社会新闻》。
一九三四年调查科改为国民党中央组织委员会“党务调查处”;同年蒋介石为了统一特务组织,在军事委员会内设“调查统计局”,丁默邨当上了第三处(邮电检查处)处长,与戴笠(军警处处长)、徐恩曾(党务处处长)齐名。抗战前,他一直在蒋介石手下任职,抗战开始后他曾在汉口奉陈立夫之命,“招待”中共叛徒张国焘。而由于戴笠对他的嫉妒,向蒋介石控告他贪污招待费,使他遭到追查。一九三八年八月调查统计局第一、三处遭撤销,丁默邨失去职务,仅在军事委员会挂了少将参议的空名,因此他闷闷不乐,托词到昆明“养病”。
李士群则在一九三三春因国民党调查科上海区长马绍武,遭共产党中央特科“红队”的伏击毙命,使他和丁默邨因嫌疑犯被捕。但丁默邨因有“CC派”的高级干部、上海市社会局局长吴醒亚的力保,很快就被释放了;而李士群因没有靠山,被解押到南京道署街调查科总部。后经他老婆叶吉卿“赔了夫人又折财”的营救下,走通了调查科科长徐恩曾的门路,李士群虽被释放,但仍然被规定不得擅离南京。
不久,李士群被指派为调查科编译股编译员、南京区侦查员。一九三三年底开始,他担任“留俄学生招待所”副主任兼“留俄同学会”理事,从此郁郁不得志,直到抗日战争爆发。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日军占领上海,为了扫除侵华道路上的障碍,决心建立一支汉奸特工队伍,做为消灭上海抗日力量的先遣部队。于是李士群等人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被日本侵略者一手扶植而壮大起来。
首先在日本大使书记官清水董三的指挥下,李士群开始为日本驻沪使馆从事情报活动。然后他又用金钱将当时编辑《社会新闻》的同伙,如:唐惠民、章正范、刘坦公等人拉下水,通过章正范的关系,他又秘密会见了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委员汪曼云。汪是大流氓杜月笙的“学生”,与军统、中统特务都有联系,在上海滩是属于“兜得转”的人物。但是要搞特工行动,必须有一批富有特工经验的骨干,于是他决定拉拢丁默邨以壮大声势。
在征得日本主子的同意后,他便派丁默邨的湖南同乡,已经投敌的翦建午,专程去昆明相邀,并说明他愿退居第二,让丁默邨做前台经理。于是丁默邨就当仁不让地做了“老大哥”。他们透过日本大使馆的引荐,拜会了日本特务头子土肥原贤二,经由土肥原的介绍,于一九三九年二月,获得日本大本营的支持,转归日本军方指挥。在日军金钱、武器、弹药的豢养下,初步组成了一支武装特工队伍,活动范围也从搜集情报扩大到从事恐怖行动。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汪精卫发表了“艳电”,使早已投敌的丁、李一伙人感到鼓舞,经汪曼云建议,丁默邨决定与汪精卫拉上关系,然而他们在编辑《社会新闻》时,曾对以汪精卫为头子的“改组派”破口大骂过,双方历史成见很深。几经考虑后,他们决定先找周佛海,通过他与汪精卫集团挂钩,汪精卫正在用人之际,经周佛海出面说合,又见这批人是按日本方面的意见前来投靠的,也就同意接纳。
随着特工组织人数的增加,活动范围的扩大,原来的大西路六十七号已不敷使用了,于是丁默邨等把总部搬进了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从此“七十六号”便成为汪伪特工总部的代名词而出现在上海。
而随着“七十六号”在汪伪集团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丁、李的权力斗争也开始趋向表面化。当初李士群找丁默邨来做前台经理时,无非是想利用他在中统特务圈的地位和声望,让他做一面挡箭牌。而如今一切大权为丁所独揽,李士群深悔当初的做法。偏偏丁默邨也是一个阴险狡猾、野心极大的政客,他认为自己搭上了汪精卫这艘“大船”,再也不甘心做李士群的傀儡,处处以老大自居,想“鸠占鹊巢”,把李士群给压下去。
他们之间的斗争,大致经历了四个较大的回合,首先是“唐惠民事件”,在这一回合中,唐惠民的性命是保住了,但丁默邨却锐气大减,而李士群的势力大大的提升;紧接着的“张小通事件”,李士群又有效地阻止丁默邨的人进入“七十六号”,此举不仅打击了丁默邨,也巩固了自己的地位。第三回合是“郑苹如间谍案”,这事件丁默邨虽能死里逃生,但又被李士群搞得狼狈不堪,威信尽失。最后丁、李两人争夺警政部长席位,以李士群取胜而告终,丁默邨完全被排挤出“七十六号”。郑苹如是浙江兰溪人,一九一八年生。父亲郑越原,又名英伯,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追随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加入了同盟会,可说是国民党的元老。他在东京时结识了日本名门闺秀木村花子,花子对中国革命颇为同情,两人结婚后花子随着丈夫回到中国,改名为郑华君。他们先后育有二子三女,郑苹如是第二个女儿,从小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又跟着母亲学了一口流利的日语。而郑英伯在回国后,曾任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还担任过江苏高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检查官。
郑苹如在明光中学读书时,丁默邨曾当过这个中学的校长,因此两人有师生之谊。抗战爆发后,郑苹如毅然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上海沦陷后,她凭着自身的优越条件(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卓越的日语能力),担任了抗日的地下工作,并加入中统,这时她年仅十九岁。花样年华、风姿绰约的她,是上海滩有名的美人,当时全中国最为重要、最有影响力的画报——《良友画报》,在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三期就以她为封面女郎,但因为她身分特殊,并未公布名字,只写了“郑女士”三个字。
据当时的资深编辑马国亮先生在二二年出版的回忆录《良友忆旧——一家画报与一个时代》一书中说:直到好几年以后,我们才知道她是一个轰轰烈烈、献身抗敌的爱国烈士。她的全名是郑苹如。……我们刊登这封面时并不知情。只在全面抗战军兴以后才略有所闻。已故中国著名学者郑振铎先生和郑苹如的父亲是素识,曾亲口谈过此事。在以后的年月中,《良友》也没机会表扬这位壮烈殉难的中华女儿。事隔五十年的今天,我认为仍应该把她的英勇行为告诉我们过去的读者,并表示我们对她的敬意。郑苹如是位极为优秀的情报员,她凭借母亲的关系,周旋于日寇的高级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卫文麿派到上海的和谈代表早水亲重攀上关系,继而又通过早水的介绍,结识了近卫文麿的儿子近卫文隆、近卫忠麿,以及华中派遣军副总参谋长今井武夫等人,她探听到汪精卫“将有异动”的重要情报,通过秘密电台上报重庆。可惜政府起先并未重视,直到汪精卫逃出重庆投敌后,方知郑苹如早已掌握此情报,因此重庆政府对她极为倚重。于是此次,他们又把制裁丁默邨的重要任务交给她。
丁默邨本是个色中饿鬼,见到如花似玉的郑苹如自然是喜出望外,而郑苹如佯装成涉世未深的少女,不时恃宠撒娇,与丁默邨时断时续,若即若离,逗得丁默邨馋涎欲滴,神魂颠倒。中统组织见时机成熟,遂决定行动。
第一次行动,由郑苹如请丁默邨到她家做客,在郑家附近安排了狙击人员,然而丁默邨诡计多端,他的轿车快到郑家时,他又改变主意调头离去,计划遂告失败。此时中统上海区的负责人换了张瑞京,他重新策划第二次“刺丁”行动,要郑苹如以购买皮大衣为由,把丁默邨诱杀在西伯利亚皮货店。岂料就在此时张瑞京被李士群逮捕,张、李原有一番交情,当张和盘托出“刺丁”计划时,正中李士群夫妇的心意,为防事迹泄露,他们先把张瑞京保护起来,而中统上海区见没有任何异状,于是原计划照常执行。
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邨在沪西一个朋友家吃中饭,他打电话邀郑苹如前去参加,郑便赶到沪西陪丁默邨直到傍晚。丁说要去虹口,郑说要到南京路去,于是两人同车而行,当汽车驶至静安路、戈登路(今江宁路)西伯利亚皮货店时,郑苹如突然提出要去买件皮大衣,并嬲着丁默邨同她一起下车,帮她挑选。丁默邨的职业反应是到一个不是预先约定的地点,停留绝不超过半小时,照理说是不会有危险的,而郑的执意要他同去,不外乎是想乘机敲他一笔竹杠。
于是他便随她下车,但正当郑正在挑选皮衣时,丁默邨突然发现,玻璃橱窗外有两起短打衣着、形迹可疑的人,正向他打量。丁一看情形不对,便从大衣袋里摸出一叠钞票,向玻璃台上一掼,说:“你自己挑吧,我先走了。”说完就急转身向外跑。郑见丁默邨突然向外奔跑,起初一愣,本想追踪出去,但走了两步,又停住了。此时徘徊在店外人行道上的中统特务,没料到丁默邨会不等东西挑好,就突然冲出店来,因此稍为踌躇了一下,竟让他冲过马路。丁的司机见他狂奔而出时,早已发动引擎,开好车门。等到枪声响时,他已钻进车内,拉上了车门,子弹打在防弹车门上,他毫发无伤,扬长而去。而李士群派出的狙击人员,因只是“协助”成分,因此也没有怎么出力,此次暗杀行动终告功败垂成。
郑苹如不甘心,又心存侥幸,决定深入虎穴,孤身杀敌。于是她继续与丁默邨虚与委蛇,但暗中身藏一支白朗宁手枪,准备伺机下手;但她哪知丁默邨早已布下罗网,就等她上钩了。因此当第三天郑苹如驱车到“七十六号”要见丁默邨时,马上就被丁的亲信林之江给扣住了,关进了“七十六号”的囚室。
李士群的老婆叶吉卿很快就得知消息,她派了佘爱珍、沈耕梅前来审讯,丁默邨自然不好阻拦。郑苹如否认她与中统的关系,只承认暗杀丁默邨是因为她不甘被玩弄。丁默邨虽然恼恨郑苹如参与对自己的谋杀,但又着实迷恋她的美色,因此并没有要置她于死地,只是想关她一阵子,再把她放出来。但丁默邨的老婆赵慧敏却悄悄地找到林之江,并对他面授机宜。于是郑苹如被暗中移解到忆定盘路三十七号的“和平救国军”第四路司令部内,这连丁默邨与李士群都不知道。
一九四年二月,在一个星月无光的晚上,林之江从囚室里请出郑苹如,谎称丁默邨找她,汽车七拐八弯,来到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
林之江开了车门说:“郑小姐,您的大喜日子到了。这可怨不得我,只怪丁默邨的老婆逼得我紧。”
“少啰嗦,要杀就杀。”郑苹如面不改色,双眼逼视着林之江。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在郑苹如的逼视下,居然莫名其妙地心慌起来,他掏出手枪,颤抖了半天,才慌慌张张朝郑苹如开了三枪。郑苹如倒下了,当时年仅二十三岁。这个故事经张爱玲不断地改写,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不同,但整体架构还是可以看得出它的原形。首先是蟹壳脸,身材矮小,骨瘦如柴,肺病已到了第三期,却依然靠着壮阳药纵欲无度的丁默邨。在张爱玲的笔下他是四五十岁的矮子,“穿着灰色西装,生得苍白清秀,前面头发微秃,褪出一只奇长的花尖;鼻子长长的,有点‘鼠相’,据说也是主贵的。”“他是实在诱惑太多,顾不过来,一个眼不见,就会丢在脑后。还非得钉着他,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两年前也还没有这样哩指女主角胸部愈来愈丰满,’他拥着吻着她的时候轻声说。”“一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这是他的惯技,表面上端坐,暗中却在蚀骨销魂,一阵阵麻上来。”
相对于男主角的原貌重现,张爱玲对女主角却有大幅度的改写,首先她不是职业的情报员而是业余的,她原本是广州岭南大学的学生,广州沦陷前,岭大搬到香港,借港大的教室上课。我们知道张爱玲在一九三九年夏天来到港大求学,至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有两年零三个月的大学生活,但由于后来在一九五三年她要重返港大被断然拒绝,及一九六四年为学历证明、一九六六年为奖学金证明和港大闹得非常不愉快,因此除早先在一九四四年二月苏青主编的《天地》月刊第五期上发表的散文《烬余录》外,对港大可说是绝少提及,更没有任何好感。《色,戒》中女主角王佳芝的感觉——“上课下课挤得黑压压的挨挨蹭蹭,半天才通过,十分不便,不免有寄人篱下之感。香港一般人对国事漠不关心的态度也使人愤慨。”这恐怕也是张爱玲的切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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