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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在上海-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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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中共中央于1937年2月决定派周恩来为全权代表,继续进行国共两党的谈判。周恩来的出面,标志着国共合作已从最初的接洽、联系、短兵相接的交锋,进入了实质性启动的新阶段。在以后历时7个月的谈判工作中,周恩来以一个政治家的杰出才能,扫除重重障碍,促使第二次国共合作得以实现。
在1937年2月后的国共历次谈判中,潘汉年陪同周恩来参加了3月的杭州谈判。这次谈判在两党合作、红军改编及经费问题上均取得了一些进展。会议结束后,潘汉年作为中共方面的代表,就上述问题又与陈立夫、宋子文进行了多次协商谈判。至此,潘汉年作为国共谈判代表的工作告一段落。
从1936年下半年至1937年上半年,潘汉年先后受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及中共中央的派遣,以中共谈判联系人及谈判代表的身份,与国民党进行了将近1年的有关两党合作的接洽、联系与谈判。潘汉年以其出色的工作,使中共中央及时掌握了国民党方面对合作谈判的政治态度,从而制定正确的谈判方针。同时,潘汉年又以其既坚持原则,又留有余地,张弛结合的谈判艺术,最终推动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进程,为贯彻党的团结抗日方针作出了积极贡献。
4。5 毛泽东、周恩来有关国共谈判给潘汉年的电报摘录
文广祖
潘汉年作为国共谈判的联络和代表,奔波于上海、南京、西安、保安等地。在这期间,他和中共中央随时联系,并得到中央负责同志及时的指示。这里,我们展示毛泽东、周恩来给潘汉年的部分电报,从中既可看出中央对潘汉年的谈判十分关心,作出具体指示,也可以看出当时中央如何倚重潘汉年担当这一重任。
(一)毛泽东
致电潘汉年:同南京进行具体的进一步的谈判,以期在短期内成立统一战线,这是我们进行整个统一战线的重心。应于接电后7天内回到保安,领受新的方针,再以7天至10天到达南京开始谈判。
1936年8月25日
致电潘汉年,指出:“因为南京已开始了切实转变,我们政策重心在联蒋抗日。”张学良“继续保持与南京的统一是必要的。”
1936年8月26日
致电西安刘鼎即转潘汉年,告以广西李宗仁、白崇禧方面的谈判代表已到,为了讨论整个统一战线问题及西南问题,请潘汉年动身回保安。
1936年9月4日
致电潘汉年、叶剑英:张子华①来电称,陈立夫赴宁数日可回,见了曾养甫,曾约恩来飞赴香港或广州会谈。我们答复:先停战,后谈判。看其复电如何再说。
①张子华,当时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局副局长。
1936年10月10日
同张闻天致电潘汉年,强调对国民党谈判的方针是,我只能在保全红军全部组织力量、划定抗日防线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并指出,从各方面造成停止进攻红军的运动、,以此迫蒋停止“剿共”,“此是目前抗日统一战线的中心关键”。
1936年11月22日
致电潘汉年,指出:“合作为实行抗日救亡,但至今蒋介石似尚无抗日救亡之决心。合作谈判缺乏必要之前提,南京抗日派诸君如不能促成蒋氏此种决心,则谈判显无速成之望。”“红军在彼方忠实地与明确地承认其参加抗日救亡之前提下,可以改换抗日番号,划定抗日防地,服从抗日指挥。在这些上面我们并不坚持形式上的平等,也不须用两个政府出面谈判,但是必须两党(不是两政府)平等地签订抗日救亡之政治军事。红军不能减少一兵一卒,而且须要扩充之。离开实行抗日救亡任务,无任何商量余地。”
1936年12月10日
致电潘汉年:“请向南京接洽和平解决西安事变之可能性,及其最低限度条件,避免亡国惨祸。”
1936年12月19日
致电潘汉年,要他立即向陈立夫等提出:“目前最大危机是日本与南京及各地亲日派成立联盟,借拥蒋旗帜造成内乱奴化中国。南京及各地左派应迅速行动起来,挽救危局。共产党愿意赞助左派,坚决主张在下列条件基础上成立国内和平,一致对付日本与亲日派。(甲)吸收几个抗日运动之领袖人物加入南京政府,排斥亲日派。(乙)停止军事行动,承认西安之地位。(丙)停止‘剿共’政策,并与红军联合抗日。(丁)保障民主权利。与同情中国抗日运动之国家成立合作关系。(戊)在上述条件有相当保证时,劝告西安恢复蒋介石先生之自由,并赞助他团结全国一致对日。”
1936年12月21日
同周恩来联名致电潘汉年,指出: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极于国事有利,但闻亲日派极力阻碍蒋介石新政策的实施,不执行撤兵命令,企图重新挑起内战,将给民族国家以极大损害。“共产党与红军坚决站在和平解决国事之立场上,赞助国民党一切有利于救亡图存之改革,愿与陈立夫、宋子文、孙哲生、冯焕章各方面商洽团结一致挽救危局之方法。盖今日一切有良心的人,均应团结起来,制裁亲日派之祸国阴谋。望本此方针,速与陈立夫先生接洽。”
1937年1月1日
同周恩来联名致电潘汉年,指出:“为避免内战一致对外,我们原则上不反对蒋之方针,并应劝告西安服从南京统一方针,蒋宜给张、杨以宽大,以安其心。”但坚决要求蒋同意下列各点:保证和平解决后不再有战争;不执行“剿共”政策,并保证红军最低限度的给养;暂时容许一部红军在陕南驻扎;令马步芳停止进攻河西红军;为使红军干部确信蒋之停止“剿共”、指定防地与发给经费,要求蒋亲笔答复周恩来一信。
1937年1月21日
同周恩来联名复电潘汉年,要求蒋介石:第一,“给我们以亲笔信,信内说明停止‘剿共’,一致抗日,再则指定驻地与允许按月发给经费”。第二,同意红军一部驻在陕南柞水、镇安、旬阳、安康、汉阴、紫阳、石泉、镇巴等八县(这八县原来大部是苏区),红军主力则驻庆阳、合水、正宁、宁县、西峰、旬邑、淳化、中部、洛)11、富县、甘泉、肤施、清涧、宜川、瓦窑堡、安边、豫旺等县镇。复电要潘汉年向蒋介石说明下列观点:“我们是革命政党,自己确定的政策决不动摇。我们的政策是与蒋一道团结全国(即反对分裂与内战)共同对日,以后许多事情均愿与蒋商量,一切有利日本与汉奸而有损国力与两党合作之事,均当与蒋一道坚决反对之。”
1937年1月22日
同周恩来联名复电潘汉年,指出:“(甲)杨、于、孙通电就新职,并准备取消临时组织,已表示服从中央,目前只须蒋先生处以宽大,在陕、甘不驻多兵,优待汉卿①显示爱护两部,释其疑虑,即可彻底和平解决,我们当以全力斡旋,务底于成。(乙)为要说服红军将领起见,如无蒋先生手书甚为困难。因多年对立,一且释嫌,此简单表示在蒋先生为昭示大信,在红军即全释疑虑。且此书即经兄手声明乘机直飞西安面交恩来,当绝对保守秘密,如有泄露由我方负全责。陕南驻军一部,实为事实所限,务请蒋允诺。(丙)已命西路军在甘、肃附近停止两天,请蒋速令马军让出甘、肃二州,即可停止东进。”
①汉卿即张学良。
1937年1月25日
同周恩来联名致电潘汉年:“恩来正在苦口斡旋,中央社忽大发讨伐电讯,引起张、杨两部及西安学生异常愤激,特别东北军方面更愤,认中央无诚意,抗战论又高扬,使我们陷入困难中。望速交涉:第一,中央社改取和平论调;第二,前线中央军不作引起愤激之动作;第三,对西安合理要求表示让步;第四,请蒋示意阎百川出面调停,最好阎到西安一行。”
1937年1月26日
致电潘汉年,指出:恩来用全力斡旋,结果杨虎城、于学忠、孙蔚如、何柱国诸人已完全同意服从中央,但东北军大多数师团干部坚决要求张学良回西安一行,与东北军干部见一面,训话一次,即行撤兵,否则要打。我意蒋介石不妨让张来陕一次,仍回南京,使撤兵不生波折,很和平地解决此问题。
1937年1月27日
同周恩来联名复电潘汉年:“为坚决赞助蒋先生方针和平解决西北问题,并永远停止内战一致对外起见,我们决定放弃陕南驻兵的要求,将徐海东部第一步由商县撤至礼泉,第二部撤至正宁、庆阳,可在渭南撤兵之前三天开始由商县撤退,以便在中央军进驻西安之前,通过西安、咸阳线,惟须在陕北或宁夏增加一部分防地。”
1937年1月29日
致电潘汉年:“前线已开始撤退,和平前途可逐步实现。”“红军在商县以东者早已开始撤退,主力亦昨日起开始撤退,约7天可通过咸阳,在三原者本日开始向指定地点移动。”“但蒋对东北军、十七路军抚慰政策必须坚持不变。”“望你同张冲兄在五天至七天内飞来延安一行,商决各种合作问题。”
1937年2月4日
致电潘汉年:“闻法院对沈钧儒等起诉将判罪,南京又有通缉陶行知事,爱国刊物时遭封禁,我方从上海所购之书被西安政训处扣留,南京令华北特务机关密捕我党党员。以上各事完全违反民意,违反两党团结对外主旨,望即入京向陈、张①诸君提出严正抗议,并要求迅即具体解决。”
①陈、张,指陈立夫,张冲。
1937年4月11日
同张闻天复电潘汉年,指出:“目前工作的中心,关键是在扩大群众的民主运动,各方面发动修改国民大会选举法,要求开放党禁,实现民主权利,以推动南京政府逐渐向左。”“对外间各种谣言与怀疑,应站在坚定的立场与之斗争,或向其解释,对极左的倾向决不能有任何让步。”
1937年5月1日
同周恩来致电潘汉年,通报延安与南京间电台已接通,南京来电催周恩来再去谈判,中共中央已复电,告以须待中央关于国共合作宣言拟好和得蒋介石复电(已电告蒋,总的指挥机关及主持人选仍须照定)后,周恩来即前往。
1937年6月26日
(二)周恩来
致电潘汉年转蒋介石:我们在西安已尽最大努力,东北军多数干部痛于张学良不能回陕见面,决不先撤兵。务请以手书告东北军将领保证撤兵后给张恢复公职,发表名义许以出席三中全会,并许张来陕训话,以安东北军之心。
1937年1月28日
致电潘汉年,要潘恢复同邓文仪的联系。并告潘,原黄埔军校教官胡公冕已到南京做黄埔系的工作。
1937年2月25日
致电潘汉年,目前对东北军工作方针应是团结整个东北军,反对分裂,反对裁编。
1937年5月16日
与毛泽东致电潘汉年,要潘立即通过“七君子”的家属和律师同“七君子”磋商,设法与CC方面出面调解的人谈判,以“不判罪只到庐山谈话则为上策,只判轻罪而宣告满期释放此为中策,释放而请到南京做事或出洋此为下策。”7月底,国民政府将“七君子”交保释放。
1937年7月3日
4。6 关于与国民党谈判情况给毛泽东等的报告①
①本文原载《党的文献》1993年第5期。1936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代表潘汉年在上海与陈立夫就国共停战等问题进行了直接会谈。这是会谈后潘汉年写给毛泽东、张闻天、周恩来、博古的报告。标题是《党的文献》编者所加。
(1936年11月12日)
潘汉年
东、天、周、博:
(一)我在久久得不着你们一个复电后,在蒋离陕去洛时,我乃打一电给毅,①一面问他与蒋会谈结果,一面问他刘叶②是否早已离西安,我说到沪后一连由刘转数电给家中向未得复,一切活动无从进行,乞为设法,然后得着刘的回电说要我即去南京,当时我真假难明,因为如有此电,何待我去电问刘的行踪他才打给我,因此去信约邓文仪面谈,通信处是邵力子驻京办事处主任转——他是我亲戚,不日陈果夫手下之张冲偕我亲戚来沪找我并有邓文仪书及你们给张之华电要我去洛阳会陈立夫,或者去南京等陈立夫,当天我没有同他们走,第二天——九号我一人去京,当晚会见张冲,他表示歉意,说陈立夫已飞沪候我,问我愿留京候他或返沪谋晤,我表示均无不可。张乃与陈通长途电话,结果约定当晚乘夜车出京,10晨抵沪,在沧州饭店与陈晤谈,并将周③致二陈④及蒋的信顺便亦交他。陈问我代表周个人或代表毛,我答代表整个苏维埃与红军来与南京政府及中央军谈判,并非代表任何个人。陈请我先将我方愿意合作之条件告诉他。我乃根据那修正草案讲了一个大概,问陈南京对我们提议有何意见,陈于是着重声明代表蒋委员长作一答复:第一,既愿开诚合作,就不好有任何条件;第二,对立的政权与军队必须取消;第三,目前可保留3000人之军队,师长以上领袖一律解职出洋,半年后召回按村录用,党内与政府干部可按村适当分配南京政府各机部服务;第四,如军队能如此解决,则你们所提政治上各点都好办。陈讲完后,笑问我道:“这条件恐不易接受吧?”我也笑着回复他:“这是蒋先生站在剿共立场的收编条例,不能说是抗日合作的谈判条件。请问陈先生,当初邓文仪在俄活动,曾养甫派人去苏区,所谈均非收编,而是合作,蒋先生为甚目前有如此设想,大概误会了红军已到无能为力的时候,或者受困日本防共协定之提议,磋商合作条件尚非其时?这样消耗国力的内战,眼见一时尚无停止可能,日本乘机进攻之野心当亦继续无已,南京日来标榜之决心抵抗,未知从何做起,历史上未见对外对内两重战争可以同时并进,先生以为如何?”他很安静地把眼睛闭上,想了一想,声音很轻的答道:“是的,条件很苛刻,谈判恐一时难于成就,不过周恩来如能全权代表军事出来与蒋面谈,或者保留的军队数目尚可斟酌,如由3000可扩大为1万之数,无论如何,蒋先生中心意旨,必须先解决军事,其他一切都好办,你我均非军事当局,从旁谈判,也无结果,可否请恩来出来一次,前有电给养前说可以去广州,所以已派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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