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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视者 作者:格利耶-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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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前走,因为他所获得的情报告诉他:这些人是不可能买哪怕是最便宜的手表的;在这种情形下,根本不必去访问他们,他已经浪费过不少时间了。
再走远一点,他看见一所离路边较远的小屋,坐落在一条年久失修的小径尽头。这屋子的简陋外表使他不想去访问。他看了看手表:正午已经过了。
现在路面不陡了,脚踏车比较容易踏了。不久他就到了二公里外的叉路口。他看见白色的路碑上新漆着:抽此往黑岩灯塔——一公里六。”岛上所有的居民都管这灯塔叫“大灯塔”。再踏五十公尺,他就离开了大路,向左边转入那条直通马力克农舍的岔道。
周围的景色有了明显的改变:道路两边都有一道斜坡,坡面几乎连绵不断地生长着浓密的荆棘丛,每隔一段路就有一株松树在荆棘丛背后长出来,顺着最主要的风向往东南方倾斜(换句话说,道路左边的树向荆棘丛倾斜,道路右边的树背着荆棘丛向外倾斜)。
为着早点到达有希望做成生意的目的地,马弟雅思开始踏得更快一点。自行车的链条开始发出一种难听的声音——仿佛旁边有什么磨擦着后轴的齿轮。他踏上斜坡以后,变速器已经有些异样,可是他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轧轧声也逐步减弱——否则就是他没有继续注意这声音。现在这声音反而很快地加强,使得他只好下了车。他把小箱子放在路上,蹲下来一边用手转动踏板,一边检查转动的情况。检查结果,他认为只要对链轮稍加压力就行了,可是在用手弄链轮的时候,他碰到了链条,手指上沾染了油污,他不得不在坑边的草上好歹把手措干净。他重新骑上车子。那种可疑的响声差不多完全消失了。
他一走进农舍前面的泥地院子(这片泥地其实只是他走来的那条大路的尽头),就看见楼下两个窗户的木板窗叶都放了下来。两个窗户之间的大门,他原来以为是敞开着的,事实上却也关闭着。二楼的两个窗户不偏不倚地在楼下两个窗户的上头;楼上百叶窗虽然开着,但是玻璃窗却关着,尽管明亮的阳光在扣击着窗玻璃。大门上头,在二楼的两个窗户之间,有一大片灰色的石块,仿佛这里应该有第三个窗户似的;代替这个窗户的,是凹进墙壁里面的一个小小的壁龛,似乎是用来放雕像的,可是现在里面却什么也没有。
大门两边各长着一簇刺玫花,还带绿色的刺玫花已经开始变成黄色。马弟雅思把自行车靠在房子的墙边上,就是在第一扇窗户的关闭着的百叶窗下面,左边那簇刺玫花的左边。他一直走到大门口,手里始终拿着那只小箱子,为了免得事后追悔,他敲了敲门,其实他是知道没有人会来开门的。
过了几秒钟,他又用他的那只大圆戒指敲了敲。然后他后退一步,抬起头来仰望二层楼的窗户。屋子里显然没有人。
他向院子深处的草料棚那边望了望,回转身向他走进来的那条路上走过去三公尺,在人口处停下来,向另一个方向走去,这一次他一直走到菜园子的黄色外面。那道疏格子的园门也关着,而且用一根铁链和一把挂锁锁着。
他又回到房子这边来。右边富户大概是厨房的窗户,他觉得那扇百叶窗似乎关得不牢,好像仅仅是放下来挡挡太阳似的。他走过去试着用手把窗扳开,可是并没有成功:里面的钩子已经扣好了。
马弟雅思除了往回走,没有别的办法。他走过去拿自行车,自行车靠在另一扇窗户下面的墙上。他骑上车子,沿着原来的道路往回走,右手握着车把手,左手拿着小箱子——小箱子微微靠着车把手的左边握柄。他刚踏到大道上,车子又发出了摩擦声,这一次来得更响。在他前面一百公尺左右,一个拿着一只粮食袋的农妇向他走过来。
他不得不再度下车,以便把链条推回到键轮的齿轮里去。像刚才一样,他的手指又给弄脏了。做完以后,他站直身子,这才发现即将和他交臂而过的那个满脸皱纹的黄睑农妇原来就是马力克老太太。
老太太没有马上认出他。如果不是他先开口和她说话,她很可能望也不望他就走了过去,因为她很难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老太太道歉说,她之所以没有认出他,是因为自从上次在城里见过他以后,他的面貌变了,而且他今天的样子显得很疲乏——这是很正常的,因为他要比平时提早起床来乘船,而启程前的那天晚上却没有提早睡觉,加上最近几天他一直睡眠不足。
他们上一次见面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马弟雅思说,这两年来他已经改变了职业:他现在推销手表。他很惋惜在农舍里没有见到任何人,因为他推销的手表价廉物美,一定会使罗拔和他的夫人中意。他们俩怎么都不在家,而且孩子们也一个都不在?马弟雅思希望他们全都身体健康。
是的,他们全都身体健康。老太太—一列举他们不在家的理由——父亲到镇上去了,母亲出了门要过半个月才回来,孩子们在学校里还没有放学,等等她又说,如果今天下午马弟雅思再来一次,他就能见到罗拔,也能见到老瑟芬,这可怜的姑娘很需要一只手表来保证难时上班,免得总是迟到一刻钟。
马弟雅思一定是只差一点时间就错过了父亲和那三个最小的孩子,他们通常总是十二点半就到家了。他们走的是一条捷径,超过草原直达花园,从屋子后面进来。她又说,也许他们现在已经到家了;可是她没有邀请马弟雅思跟她回去,马弟雅思也不敢自己提出建议,因为目前正是吃午饭的时候,他怕打扰人家吃饭。她只要求看一看手表,马弟雅思不得不在路边把小箱子放下来,把手表拿给她看。旁边的路面上躺着一只宏蛤模的干瘪的尸体。
老太太急着要回家,没有花多少时间就作出了决定。她想趁她的孙子——在面包店当学徒的那个——十七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一件漂亮的礼物。她买了一只一百五十五克朗的手表(包括一条金属表链),她说,送给一个孩子这样就够了。旅行推销员向她保证说,她选中这只表不会后悔的,可是老太太对他详细介绍手表的质量并不感到兴趣,她打断了他的说明和保证,付了钱,道了谢,祝马弟雅思好运道,就匆匆忙忙转身走了。旅行推销员是习惯在人家屋里做买卖的,在路边做买卖他没法子把手表包装得好,老太太不知道应该把手表搁在哪里,只好戴在手上——可是没有把指针投准,虽然发条已经上过了。
马弟雅思蹲在小箱子前面,把硬纸板、说明书和黑布面的备忘录—一放好,盖好箱盖,关上扣子。现在他可以在更近的距离仔细观察路上白色泥尘中的那个灰白点了——他起初以为是一只青蛙的尸体呢。从太短的后腿看来,这其实是一只癫蛤模的尸体(而且通常被压死在路边的总是癫蛤唤)。这一只可能是昨晚才死亡的,因为尸体还不太干瘪,只是蒙在它身上的泥尘使它看来十分干瘪而已。被压扁的头部变了样子,旁边有一只红蚂蚁正在搜寻还可食用的残渣。
周围的路面变了颜色。马弟雅思抬头仰望天空。一片被风吹得似散开未散开的云朵正在飞驰,再度遗没了太阳。天色逐渐阴暗下来。
旅行推销员重新骑上自行车,继续赶路。天气变得比较阴凉,短袄也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地面既不升高也不下降。这种有利的情况使车子前进得很顺利。风从旁边吹过来,对自行车实际上并无妨碍局弟雅思手里拿着小箱子,飞快地踏着,几乎一点也不用费力气。
他停下来访问路边一家孤零零的房屋——一间样式最普通的平房。大门两边有两簇叶子像金雀花的刺玫花,岛上和对面大陆沿岸的大多数房屋门前都种植这种灌木。他把自行车靠在窗口下面的墙上,敲了敲大门。
来开门的人在门缝里出现,身材比他所预料的要矮小得多。这一定是个孩子——从他的身材高矮看来——甚至是一个比较年幼的孩子——可是马荣雅思连看也没有看清楚对方到底是一个男孩还是一个女孩,因为那人很快地向后退缩,消失在昏暗的走廊里。他走了进去,顺手把门关上。由于里面很暗,他的眼睛还来不及适应这种黑暗,因此他走进了第二道门却不知道那门是怎样打开的。
一张桌子旁边面对面地坐着一男一女。他们没有吃饭,也许他们已经吃完了。看来,他们好像正在等待这位旅客。
旅客把小箱子放在空无一物的漆布桌面上。他把主人们的沉默视作默许,一面拿出商品,一面很有信心地开始吹嘘。两个主人坐在椅子上很有礼貌地听着;他们甚至带着一定的兴趣仔细观看那些手表,把硬纸板互相传递,尽力提出一些简短的意见:“这一只的样子很实用”,“那一只的表壳更漂亮些”,等等可是他们好像在想着别的事情——或者什么也不想——他们显得疲乏,茫然不知所措,像病了好久,或者心里有极大的悲痛;而且他们的意见也往往只限于一些谨慎的、客观的说话:“这一只扁平一点”,“那一只玻璃是凸出来的”,“这一只的表面是长方形的”这些明显的废话并没有使他们感到丝毫不安。
最后,他们选中了最便宜的一种——完全和刚才那个老农妇买去的一只相同。他们选中一只,既毫无热情,又似乎毫无理由(“为什么不买这一只?”)。他们并没有互相征求意见,仿佛连看也没有看见那只手表。等到那个男人拿出皮夹子付了钱以后,马弟雅思后悔没有要他们买一只资二三倍的手表,他认为他们也会同样毫不犹豫地、无所谓地买下来的。
没有人送他出门。那只系着金属表链的新手表仍然放在漆布桌面上,在那一对早已眼望别处的男女之间,亮闪闪的,没人理会,受着委屈。
从这里直到黑岩村,沿路再也没有别的人家了。马弟雅思迅速地、稳定地踏了将近一公里。自行车只向路面投下十分暗淡的阴影——而且还是断断续续地投射的——不到片刻,阴影就完全消失。天空布满了灰白的云,只留下稀少而且不稳定的几个股俄的蓝块;越来越近的灯塔,现在矗立在这片灰色的天边。
这灯塔是这地区最高的和最巨大的建筑物之一。除了漆成白色的、近乎圆锥形的灯塔本身,还包括一个信号机,一个无线电台,一个小小的发电站,一个突出在外边的哨所,哨所上面装备着四只在大雾天气发曾报的巨型汽笛,几所放机器和物资的附属建筑物,最后还有职员和家属宿舍。这些职员如果是工程师或者普通技术员的话,就都可能成为最有钱的买主,可惜这些人都不是要向一个旅行推销员购买手表的那类人。
剩下的只有村子本身。过去这村子只有三四家破房子,现在已经随着邻近灯塔的发展而有了发展,不过规模小些。即使马弟雅思的记忆力再好,他也不可能认出这村子,因为村子比他童年时期扩大得多了:十来所新造的小房子已经把原有的房子包围和遮掩起来,新房子建造得很匆忙,可是外表美观;原有的房子墙壁较厚,屋顶较低,窗子是方形的小窗子,富有经验的眼睛还可以到处认出它们来。新房子并不是经不起风吹雨打的那一类房子:虽然它们和旧房子实际上没有太大的分别——除了刚才所说的那些微小区别以外——可是这些新房子看来却是不论任何天气,不分历史朝代,不拘地理位置,都能存在的。人们不禁要问:它们凭什么能够同样抵御得了这儿的严酷天气呢?除非这儿的气候条件也稍微改善了。
到了这村子,和到了任何别的地方一样。村子里有一家食品杂货店,当然也有一家小酒店,几乎就坐落在村口。马弟雅思把自行车放在大门旁边,走进了酒店。
里面的陈设布置和所有这一类店家的陈设布置完全相同,不论是在乡间或者在大城市的近郊区,或者在小渔港的码头上,这种酒店的陈设都是千篇一律的。柜台里面卖酒的那个姑娘战战兢兢,像拘一样惴惴不安,像拘一样惴惴不安的姑娘在柜台后面卖酒柜台后面是一个胖女人,有一头浓密的灰色头发,一个满足而快活的面孔;她正在给两个穿蓝色工装的工人倒酒。她倒酒的手势干净利落,是个十足的内行;正当酒满到杯口的一刹那间,她把手腕轻轻一旋转,就抬起了瓶颈。马弟雅思走到柜台边,把小箱子放在自己两脚之间的地面上,要一杯苦艾酒。
旅行推销员不加思索地正想叫一杯苦艾酒的当儿,忽然改变了主意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好苦艾酒三个字还没有说出口。他尽力思索另一种酒的名字,却没有想出来,看见女店主给那两个灯塔工人倒完酒以后手里还拿着酒瓶,他就指着酒瓶说:
“给我也来一杯。”说完以后他把小箱子放在自己两脚之间的地面上。
那女人把一只酒杯放在他面前,这酒杯和刚才两个工人的酒杯完全相同;她的另一只手还没有放下酒瓶,接着就往酒杯里倒酒——用同样干净利落的手势,迅速到大部分的酒还处在杯底和酒瓶之间的空间之中,她就在这一刹那间抬起了酒瓶。手腕的旋转一停止,酒的表面也就同时静止下来,毫厘不差地满到杯口——丝毫不高出一点点——仿佛有一个虚构的图样限制住酒杯的理论上的容量似的。
颜色——相当深的红褐色——是一般以酒为基础的饮料的那种颜色。酒瓶被迅速地放回到架子上,和别的不同牌子的酒瓶排成一行,一点也分辨不出来。刚才酒瓶在女人的胖手上,由于手指的张开——或者由于招牌的位置和观察者的角度关系——使得马弟雅思无法看出酒的牌子。马弟雅思想在心里把刚才的情景重温一遍,以便记下那张花花绿绿的招牌纸的片段,拿来和排列在架子上的酒瓶比较一下,找出那个酒瓶来。结果他能找到的只是他刚才丝毫没有感到惊异的一种不正常状态:女店主用左手来斟酒。
他更仔细地打量着她;她在洗涤和谐拭酒杯——动作一贯地纯熟迅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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