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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壶-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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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地翁瞥了一眼贾道长,没有说什么。
贾道长掩饰住内心的一丝激动,他第一眼便已经认出来了,其中的一块琉璃碎片上,菩提树下打坐的那个赤足缠头大胡子异国老者,正是蒙拉差翁。炳
偏殿角落上有两间僧舍,一间是住持一渡法师的,大家搜查了一遍,除了些普通的旧经书和几件僧衣外,就没有什么其他东西了。
“这里还住着一个小沙弥”宋地翁在旁边有良的僧房内,手指着几件小尺寸的僧衣和僧鞋说。
“嗯,听说寺里是有个小和尚的”郭镇长点了点头说道。
“他和郭妮一起失踪了?”宋地翁立时警觉了起来,沉吟着道,“如此看来,是小沙弥带走了妮子。”
“嗯,极有可能。”秦书记点头称是。
“秦书记,这个小沙弥是条非常重要的线索,要马上顺藤追查下去。”
“是的,”秦书记应承道,同时吩咐郭镇长,“有财,你即刻安排有富尽快调查这个小和尚的来历以及所有的社会关系情况,如需要县公安局协助的话,请尽快告诉我。”
众人回到了大殿内,对于如何处理一渡法师的尸体,秦书记决定在寺内找地方就地掩埋,然后列报为失踪人口即可,风铃寺则暂且关闭,上报省宗教事务局和佛教协会,请他们另外派僧人过来就行了。
“本翁就在风陵渡暂且留待数日,等那个小沙弥的线索,”宋地翁对秦书记说道,他接着又转过身来问贾道长,“道长,你意欲何为?”
“贫道去追查那支琉璃瓶的来历。”贾道长回答道。
“那好,我们就分头行动了,有情况就打电话到中国考古协会我的办公室。”宋地翁伸出胖胖的小手,与贾道长握了握说道。
“贫道先行一步,告辞。”贾道长哈哈一笑,走出大殿,转瞬间,脚步声已在了百米之外。
“好快的脚力”宋地翁口中喃喃说道。
一渡法师的尸体埋葬在了那株千年老白果树下,铲平了黄土,地面上未留一丝痕迹。
“一渡法师乃佛门高僧,若不是费子云暗枪伤人,也不至于过早的圆寂,本翁九旬高龄,早年竟收了这么个不争气的徒弟。唉,一渡法师,宋地翁在这儿向您道歉了”白果树下,宋地翁朝着地底下的老和尚深深地鞠了一躬。
(需要更正一处小瑕疵:盗墓贼来风铃寺借宿时,曾写道,一渡吩咐小沙弥叫火工和尚做一桌斋饭现删除掉火工和尚其人,以免纠结。
在线写作,难免瑕疵,原谅则个尺子掩面飘走~~~~~~~~~)
幽暗的树林里,月影斑驳陆离,小沙弥有良拽着妮子的手拼了命的在奔跑,直到两个人的腿都实在迈不动步子了,才停了下来,一道亮晶晶的大江横在了面前,他们终于来到了黄河边。
清凉的月光,静静的河水,岸边偶尔传来三两声蛙鸣,除此以外,万籁俱寂。
“俺们到了黄河边上”有良拉着妮子的手,喘息着说道。
妮子脸一红,挣脱出手来。
有良不好意思了,腼腆的说道:“这儿不是风陵渡口,俺们偏到了西边,黄河对岸的那条河汊就是渭水了。”
“一渡法师爷爷不知道怎么样了?”妮子幽幽说道。
“别怕,俺师父武功可厉害啦,没有人能打得过他的,等把你安顿好了,俺再偷偷的回去看师父。”有良拍拍胸脯说道。
“我爷爷死了,大黑也死了。”妮子告诉他。
“你爷爷叫大黑?”有良诧异的说道。
“不是的,大黑是我和爷爷养的一条大黑狗,跟我可好了,小的时候,牠还搂着我睡觉呢。”想起了爷爷和大黑,妮子的眼眶湿润了。
“你瞧那边”有良手指着岸边芦苇丛说道。
清清的月光下,可以看到有一叶扁舟荡悠在黄河岸边的苇丛中,那是条夜间捕鱼虾的小船,有良拽着妮子朝着那儿跑去。
“喂,大叔”有良站在岸边扯起嗓子喊了起来。
小船上的渔夫是一个中年人,听到了岸上的喊话声,抬起头来问道:“做啥?”
“大叔,俺和俺妹子想要过河”有良说道。
“不行,没看到俺正忙着么?”中年渔夫拒绝了。
“施主,行个方便吧,阿弥陀佛。”有良单掌合什恳求道。
“哦,原来是个小师父啊,那好,上船来吧。”渔夫看清楚了月光下站着的是个小沙弥,态度立刻改变了。
“这么晚了,小师父还要渡河?”渔夫稳住小船,拉着他俩上了船,不解的问道。
“这”有良是出家人,师父一直教导他为人诚实不打诳语,经渔夫一问,真不知该如何回答好了。
“娘病了,我来找哥哥回家。”妮子干脆的说道。
“是这样啊,坐稳了,俺要开船啦。”渔夫摇着船桨,晃晃悠悠的朝黄河对岸划去。
妮子虽然是黄河岸边长大的,但是却从来没有渡过江,在她的眼里,黄河的那边始终是个令人向往、神秘的地方,如今真的要渡过黄河了,她倒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下船时,有良脱去了鞋袜,跳到泥沼里,背着妮子走到了干爽的西岸上,两人遂一路转向南行。
黎明时分,他俩疲惫不堪的爬上了一座小山岗,山岗下面有一片桃花掩映着的小山村,那就是凹里,有良的家。
妮子站立在山岗上,回首远处朦胧的黄河北岸,爷爷,大黑,妮子走了,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在心底里呼唤着,泪水夺眶而出
第三十章
暮春时节,云贵高原边陲一隅,山岭纵横绵亘,沟壑幽深,山坡上盛开着一簇簇的白色和紫红色的野杜鹃花,漫山遍野,令人陶醉。
中午时分,镇康县南伞,风尘仆仆的走来了一行人。为首的是一位老僧,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孩子的肩膀上蹲着一只蓝色的大鸟,他们就是安息长老和沈才华等人,由江西鄱阳湖一路来到了滇西南。
此地名为南伞,傣语意为“嫁姑娘地”,是汉傣杂居的中缅边境中段的一个小镇。
这一天适逢甲己日街,这是源于民国初年,以干支日赶集市流传下来的风俗,中缅两国边民互贸,街上小商小贩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安息长老手指着前面的山岭说道:“这里距缅甸掸邦的老街市不到十公里,再南行九百多公里便到仰光了。我们先在街市上吃点东西,然后往东南三公里的124界桩处,那儿有一个隐秘的溶洞,在洞内行走不足两公里,就可以直接越过国境到达缅甸的果敢了。”
“长老爷爷,那儿离一条叫‘恩梅开江’的地方远么?”沈才华突然问道。
“不太远,小小,你听说过恩梅开江?”安息长老诧异的问道。
“小小有个朋友住在那里。”嘟嘟抢先回答道。
“哦,那好,我们可以路过的。”安息长老点点头。
街市上人来人往,穿着稀奇古怪的服装,大都是德昂、傣、苗、彝、佤、傈僳等民族的妇女们,一路嬉笑打骂追逐着。
“师父,我们就在前面小摊上吃点米线好么?”彭长老上前请示道。
“也好,时间还早,大家歇歇气,今晚就留宿在果敢。”安息长老说道。
“米线啦,正宗蒙自过桥米线,吃米线啦”热气腾腾的米线摊后,一对中年夫妇手拎着汤勺在大声的吆喝着,简陋的竹桌旁,有不少赶街的人们在啧啧有声的喝着热米线汤。
“真好吃。”沈才华又累又饿,俯在砂锅上喝的是赞不绝口。
安息长老笑笑,说道:“这汤是用大骨、老母鸡、云南宣威火腿经长时间熬煮而成的高汤,香味独特,老衲久居仰光,也是时常惦记着家乡的过桥米线,这里面还有个温馨的传说呢”
“这个我知道,”嘟嘟赶紧插嘴道,“传说蒙自县城有位杨秀才,每日里在南湖读书,其妻贤惠,将饭菜做好送往湖心亭。那秀才读书刻苦,往往学而忘食,以至于常食冷饭凉菜,身体日渐不支。其妻焦虑心疼,思付之余把家中老母鸡杀了,用砂锅炖熟,给他送去补身。待她再去收碗筷时,看见送去的食物原封未动,丈夫仍如痴如呆在一旁看书,只好将饭菜取回重热。当她端起砂锅时,却发现还烫乎乎的,揭开盖子,原来汤表面覆盖着一层鸡油,加之陶土器皿传热慢,把热量封存在了汤内。以后其妻就用此法保温,另将米线、蔬菜和肉片放在热鸡汤中烫熟,趁热给丈夫食用,美味至极,人们纷纷仿效之。由于杨秀才妻子送砂锅到湖心亭要过一座小桥,所以大家就叫这种吃法为‘过桥米线’了。”
周围响起了一片掌声,原来过往的人们发现了这只会说话的大鹦鹉,都停下了脚步,里外三层的围着看稀奇。
“小孩子,你这只大鸟卖不卖?”有人出价道。
沈才华摇摇头。
“让开!让开!”有粗暴的呵斥声音响起,人们纷纷闪让开了一条通道。
几名穿草绿色军用夹克衫的劲装汉子推开众人走上前来,说道:“这只鹦鹉是谁的?”
“我的。”沈才华警惕的回答道。
“我们老大买了。”为首的一个留着小黑胡子的人说道,并随手丢下一张十元钱的纸币。
“不卖。”沈才华没好气儿的回答。
“是吗?我看看,好一个聪明机灵的大鹦鹉。”一个面色白皙,身材消瘦的中年人走上前来,劲装汉子们恭敬地闪开站立在了两侧。
安息长老瞥了一眼,此人左手带着一只皮手套,缠着帆布的胳膊上蹲着一只灰色猎隼,大小如同一只大公鸡般,两只脚爪强劲有力,一对眼睛闪射着精光。
猎隼的目光锁定了嘟嘟,尖尖的勾喙淌下了几滴口涎。
嘟嘟不敢直视猎隼凶恶的眼神儿,身子悄悄地朝沈才华移了移。
“嗯,这是一只罕见的蓝紫金刚大鹦鹉,据说战斗力不在猎隼之下,小兄弟,敢不敢来和我的雄鹰阿文比试比试?”中年人说道,说一口标准的云南官话。
“你们是什么人?”安息长老平静的问道。
“我们嘛,是对面果敢来赶街的,见到这只娘娘腔的鹦鹉,阿文早就摩拳擦掌了。”中年人嘲弄的说道。
“打呀,大鹦鹉个头这么高,肯定能打过那只小鹰的。”有好事者鼓噪着叫道。
沈才华毕竟是个孩子,童心未泯,他悄悄地问嘟嘟道:“你能打得过牠吗?”
嘟嘟胆怯的小声说道:“牠是高高山阿尔泰猎隼,很,很凶的呢。”
“嘟嘟,你有潜力,肯定能行的,刚才讲‘过桥米线’传说的时候,连口吃的毛病都快没有了。”才华鼓励道。
“真真的么?”嘟嘟仿佛有了点自信心。
“哼,这鹦鹉别看个头比阿文高,但却是个娘娘腔的大草包。”那中年人激将着说道。
“我我不是娘娘腔!”嘟嘟怒道。
中年人手臂往上一送,口中说道:“阿文,去擒住娘娘腔!”
猎隼“嗖”的一声窜上了半空,用力的拍打着翅膀,嘴里发出阵阵沙哑的恫吓声。
嘟嘟犹豫的望了一眼才华,然后一咬牙振翅飞上了天空,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里暴发出喝彩之声。
阿尔泰猎隼攻击猎物时,总是先飞到猎物的上方,占据制高点,然后收拢双翅,使翅膀上的飞羽和身体的纵轴平行,脑袋则收缩到肩部,以每秒75—100米的速度,成25度角向猎物猛冲过去,在靠近猎物的瞬间,稍稍张开双翅,用后趾和爪打击或抓住猎物。此外,还可以像歼击机一样在空中对飞行的小型鸟类进行袭击,追上猎物后,就用翅膀猛击,令其从空中下坠,然后再俯冲下来以利爪将其捕获。
这只猎隼虽是凶悍无比的空中猛禽,但却从来没见过南美洲的蓝紫金刚大鹦鹉,不晓得其厉害。
在巴西,传说殖民者入侵时,有一个士兵开枪射击一对蓝紫金刚鹦鹉,其中一只砰然落地,正当士兵手拎猎物沾沾自喜时,另一只鹦鹉从天而降,先一口啄瞎了射击者的眼睛,紧接着还用巨喙把那支双筒猎枪拧成了“麻花”。
嘟嘟自幼在亚马逊森林被捕获后,直接送进了台北故宫博物院,好吃好喝,已经驯化丧失了野性,否则即使遇到巨大的喜马拉雅山鹰,也绝对无惧。
猎隼飞到高空,然后冲着嘟嘟恶狠狠的高速俯冲了下来
嘟嘟眯着眼睛望见高空中一个黑点闪电般的向牠猛扑过来,吓得扭头就跑,惊慌失措的拍打着翅膀,落荒而逃。
猎隼以每秒钟近百米(相当于每小时360公里)的时速追上了嘟嘟,双翅微微张开缓冲,两只利爪直接朝着嘟嘟多肉的后背插下
一向养尊处优的嘟嘟身体超重,因而飞的比较慢,牠感觉到身后疾风突至,吓得身子打了个滚儿,两只脚爪翻过来正好接住了猎隼的两只下切的利爪,相互扭在了一起,双双自空中坠下。
嘟嘟眼睛一瞧近在咫尺的猎隼,发现自己巨大的弯喙远比对方的米黄色尖喙粗大了数倍,顿时大喜,遂硬碰硬的一口啄下,咬在了猎隼的尖喙上,“喀嚓”一声,将其整个折断了,猎隼当即昏厥过去,松开了脚爪。
嘟嘟翻身腾空而起,骑在了猎隼的身上,双爪揪住其后背,拍打着胜利的翅膀,缓缓地降落在了米线摊上。
看热闹的人们纷纷的鼓起掌来,沈才华兴奋地小脸通红,安息长老则在一旁直摇头。
嘟嘟高傲的昂起了脖子,嘴里连声说道:“谢谢大家。”然后一脚将昏死过去的猎隼阿文踢到了桌子下。
小才华高兴的搂着嘟嘟的脖子,说道:“我说你行的嘛”
有个领着小孩的妇女给嘟嘟送来一捧胡桃,还有人送给牠些榛子之类的坚果,嘟嘟乐的合不拢嘴。
中年人拎起了猎隼一看,阿文的嘴巴已经被咬掉了,气恼的将其往地下一掼,恶狠狠地瞥了他们一眼扭头就走,那些劲装汉子随从也跟着离去了。
“这些人是果敢缅共人民军的人,你们要是过境的话,对他们可要提防点了。”米线摊主夫妇好心的提醒说道。
“缅共人民军?”安息长老问道。
“是的,说是人民军,其实都是上海、重庆和昆明的一些知青,跑过去同缅共一起打政府军。”摊主解释说道。
“哦,多谢指点,时间不早,我们也该上路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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