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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娴短篇小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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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下个月要调去东区,那边需要人。”这天晚上一起当值时,周秀清告诉王霭如。

“那么他以后不能陪你当夜班啦?”王霭如说。

“我们打算年底结婚。”周秀清甜丝丝地说。

“恭喜你。”王霭如不禁感怀身世,“我跟崇平分手了。”

“为什么?”周秀清惊讶。

“是他提出的,大概是嫌我没时间陪他吧。”

“他会不会只是发牢骚,你们都已经一起这么久了。”周秀清安慰她。

王霭如哀哀地摇头:“他早晚会把我忘掉。”

第二章

余一心调到东区那边不够三个月后,就跟一个护士来往,他们谈恋爱的消息不胫而走,余一心不再常常来宿舍探周秀清。一天晚上,医生宿舍内,传出周秀清与余一心激烈的争吵声,自此,余一心没有再出现。

周秀清是个很坚强的人,对于分手的事一直不愿多提,事实上,作为一个每天工作二十小时的医生,她也没有时间去失恋。

十二月的一天,周秀清与王霭如在一天内总共做了八个除盲肠的手术。最后一个手术完成后,两个人累得倒在更衣室的沙发上,连说话都乏力。

“你快乐吗?”周秀清问王霭如。

““快乐”?很久没有听过这两个字了,我现在只想睡觉。”

周秀清与王霭如各自回到宿舍后,大概三十分钟后,周秀清从宿舍房间的窗跃下,头部先着地,一张美丽的脸孔撞得粉碎。

分手后,施崇平头一次打电话给王霭如。

“我看到了周秀清自杀的新闻。”

“她死前三十分钟还跟我一起。”王霭如哽咽。

“是因为余一心吗?”

“所有人都是这样想,余一心或许只是其中一个原因,我们生活的空间太局促了,没时间快乐,也没时间忧伤,操着每天看着人死去的职业,太痛苦了,我们才是病人。”

“要我来陪你吗?”施崇平温柔地问她。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朋友。”王霭如哭着说。

“傻瓜,别哭,你可是个称职的医生呢。”

说来讽刺,周秀清的死,竟令王霭如和施崇平复合。

在周秀清的丧礼上,余一心并没有出现。在丧礼后的一个星期,王霭如接到余一心的电话。

“余医生,找我有什么事吗?”王霭如冷冷地问他。

“能出来见个面吗?”

“不用了。”

“我没想到秀清她会——”

“我不想听一个幸存者的忏悔。”

周秀清的事,很快便被大家淡忘了,王霭如的拍档,也换上另一个人,毕竟在医院里,死亡是平常事。

“我昨天在酒吧里碰到余一心,他喝得酩酊大醉,心情很坏。”施崇平告诉王霭如。

“活该!”王霭如说。

“他是蛮可怜的。”

“难道你同情他?”

“他没有想过周秀清会自杀。”

“但他移情别恋。”

“移情别恋何止他一人?周秀清是为他而死的吗?”

“我也不知道。”

“也许她只是无法忍受他离开她,她想用死亡把他永远留在身边。”施崇平说。

“周秀清已经死了,请你不要批评她。”王霭如不满。

“我怀疑医生到底有没有感情。”施崇平说。

“为什么没有?”王霭如反问他。

“算了。”施崇平不想跟王霭如争辩,“我们开开心心的吃一餐饭吧。你喜欢吃什么?”

“医生也是有感情的,而且感情比普通人脆弱,我们比普通人更接近生和死,更明白生死无常。”

“是吗?”施崇平淡淡的说。

这时王霭如的传呼机响起来。

“急症室突然来了一批车祸伤者,我要立即赶回去。”王霭如告诉施崇平。

施崇平不作声。

“别这样,我晚一点打电话给你。”王霭如站起来。

“今天本来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施崇平说,“我已经办好手续,下个月到英国念书。”

“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你有时间听我说吗?”

“要去多久?”

“两年。”

“你已经决定了?”

施崇平点头。

“那我可以说些什么呢?”王霭如无奈地站着。

“你的工作真的比一切都重要吗?”施崇平反问她。

“如果我懂法术,我会变出许多时间来陪你,可惜我不懂法术。”王霭如叹一口气。“好象是我不谅解你。”施崇平苦笑。

“希望你能够找到一个愿意给你时间的女人。”王霭如倔强地说。

王霭如走出餐厅,登上一辆计程车,哇啦哇啦地哭起来。

第三章

施崇平去英国读书前一个晚上打电话给王霭如:“我走了,跟你说声再见。”

王霭如抑压着感情,冷冷的说:“祝你学有所成。”

“你写下我的电话和地址,有什么事可以找我。”

“好吧。”

“我想你也不大需要我。”施崇平唏嘘道。

“也许是吧。”王霭如倔强的说。

六个月后,王霭如被调到南朝山医院实习,相比起以前,这里的工作十分“轻松”,因为病人都是时日无多的绝症病患者,王霭如不用担心救不活他们。她的工作只是开处方最厉害的止痛药和签发死亡证明。

医院里有一个病人名叫徐乐民,才三十四岁,患上末期骨癌,每天要注射两次止痛药,王霭如相信他只有一至三个月的寿命。

徐乐民瘦得只剩下八十磅,对身高五尺八寸的他来说,是太瘦了,他的脸色苍白,但看得出健康的时候,是一个长得相当迷人的男人。

王霭如特别留意他,是因为他床边时常放着一个沙漏。那个沙漏有一个巴掌那么大,框框是用玫瑰木造的,很漂亮。时日无多的人,通常回避现实,不肯看着时间过去,但这个徐乐民却每天安祥地看着沙漏,看着自己的生命一天一天油尽灯枯。

“这个沙漏是一个很特别的朋友送给你的吗?”王霭如问他。

“是我自己造的。”徐乐民说,“我是礼品设计师,负责设计手表、信封信纸、毛公仔、沙漏、音乐盒玩具等等。我的设计在香港和外国也有得卖。”

“我喜欢音乐盒。”王霭如说。

“有时间的话,我造一个送给你。”徐乐民说。

王霭如听了觉得很唏嘘,这个垂死的人竟然说:“有时间的话。”

“谢谢你。”王霭如说。

“你喜欢一个怎么样的音乐盒?”徐乐民问她。

“有跳舞女孩的。”

“这种音乐盒现在已经没人造了。”

“我小时候拥有过一个,后来不见了。”

“我太太也是跳舞的。”

“是吗?为什么不见她来探望你。”

“她不会来的。”徐乐民幽幽地说。

“对不起。”王霭如后悔自己说错了话,为了扯开话题,她拿起床前那个沙漏来欣赏。

“沙由上面流到下面,每次需要多少时间?”

“六十分钟。”徐乐民说。

王霭如把沙漏举高,抬头望着里面的沙由上流下。

“真的很漂亮。”王霭如赞叹,“里面的沙真是沙来的吗?”

徐乐民没有回答。

王霭如把沙漏放在床前,一不小心,把沙漏从床上掉下来。

徐乐民立即扑到地上把沙漏接住,狠狠的责备王霭|奇…_…书^_^网|如:“王医生,你要小心一点。”

“对不起。”王霭如尴尬地道歉。

这天夜里,王霭如睡不着,独自在走廊里散步,碰到徐乐民。

“你的精神不错。”王霭如说。

“我也觉得今天的精神好象很好。”徐乐民说。

“下床走走也是好的。”

“王医生,你有没有杀过人?”徐乐民问王霭如。

“为了母亲的安全,要把她腹中的胎儿杀掉,算不算杀人?”王霭如说。

“我杀过人。”徐乐民淡淡的说。

王霭如并不感到惊讶,根据她的经验,垂死的病人,会突然产生许多幻觉。

“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杀了我太太。”徐乐民说,“她是个事业成功的女性,忙得不可开交,我想她陪我,她总说没时间,我造了很多东西给她,其中一个音乐盒,她从来没有打开过。一天,她跟我说,她爱上了别人,要跟我离婚,他说我是一个只会造梦的男人,只会整天造沙漏、音乐盒、心愿树,不切实际。”

“那天晚上,她嚷着要走,我用一个枕头把她局死,将尸体拖到浴缸,把她体内的血放清,然后我用镪水把尸体毁灭,最后,浴缸里只剩下一堆炭,我很小心的把每一块炭敲碎,磨成粉末。”徐乐民从口袋里拿出那个沙漏,翻来覆去,眼里充满爱意。

王霭如不寒而栗,她碰过那个沙漏的,它竟是一个女人的骨灰。

“我把她永远留在我身边,我们之间,终于有了永恒。我没想到,一年后,我患上了骨癌。”徐乐民哀哀地说。

“你别胡思乱想。”王霭如的身体在颤抖。

“我说的是真话。”徐乐民回头惨笑。

徐乐民在当天深夜去世,他的死亡证是由王霭如签发的,没有人来认领尸体,医院职员找不到他太太,他太太在四年前的一天神秘失踪,人口失踪组至今也找不到她。徐乐民说的是真话。

王霭如想起饱受煎熬的余一心和周秀清,为了把心爱的人留在身边,我们都用了最残忍的方法,无论是杀人或自杀,也是要永远留住一个人,施崇平说得对。

这一天晚上,王霭如打了一通电话到英国给施崇平。

“崇平,对不起,你可以给一个机会让我补偿吗?”

“傻瓜,别这样。”施崇平温柔地说,“我在旧摊子找到一个音乐盒,是跳舞女孩的音乐盒,你不是一直想要一个吗?我还打算寄给你,你等一会,我让你听听那段音乐。”

“我明天就买机票来陪你,以后我会尽量把时间留给你。”王霭如流着泪说。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作者:张小娴

他很有才气,她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条件比她更好的女人,所以她告诉自己:‘要努力做个配得上他的女人。’为了爱,她卖力工作、追求成长,当她证明自己足以与他匹配之时,他却说:‘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没有支持,也没有股利,或许他从来没有想过,她的努力是因为他。在这个不下雪的地方,那双雪靴再也发挥不了它的作用,然而那条深蓝色的围巾,却仍暖暖的围绕着她的周身。

第一章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们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他用手推开我,我扯他的头发,把他的眼镜也扯了下来,他发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妆台前面的一张木凳发狂地扔他,他的额头被我扔中了,流出鲜血,他怒不可遏,从床上跳起来,捉住我双手,把我整个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们都惊异于自己的野蛮和粗暴,一对受过相当教育的男女,最终竟以武力来解决问题。也许对一个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实在无法宣泄。

我跟阿政是因为工作认识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间报馆工作。我刚刚从大学新闻系毕业,加入那份日报当记者,那是一份相当有份量的报纸。阿政是我的编辑,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师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记者,他教了我很多东西,可是,那个时候,他有女朋友。那个女孩子是别间报馆的记者,他们是同学,那位女孩子也是一个很出色的记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几个月后,他与女朋友分手,听说她爱上了一个外国通讯社记者,而且要结婚了。阿政根本没时间伤心,就在那个时候,副总编辑派我和他到英国伦敦采访。

我们到达伦敦,那一年,天气特别冷,伦敦也下雪,我带备了各种御寒衣物,还包括一对雪靴,有经验的朋友告诉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够的,脚掌会生冻疮,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着一对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两次。

“你没事吧?”我扶起他。

“没事,没事。”他很尴尬。

我想,他的脚在那几天内一定长满了冻疮,我看见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么尺码的鞋?”一天采访时我问他。

“七号。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问这些问题?”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

第二天,我在出发去采访前到百货公司买了一双七号的雪靴给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里?我们要迟到了。”他板着脸孔说。

“你先换上这对鞋,不然你那一双脚会冻坏。”我把那双雪靴交给他。

他看到那一双雪靴,很是感动。

“你……你用不着这么客气,多少钱?”他腼腆地问我。

“是礼物,你快换上它吧,我们要迟到了。”我催促他。

他脱下脚上那双球鞋,我看到他的脚踝已长满冻疮。

“有时候,我怀疑你是故意让自己受这种苦来忘记失恋的苦。”我对他说。

他把那一双球鞋扔进垃圾桶,没有理我。

我看见他穿着那双雪靴走在雪地上,心里觉得很满足。

在英国的最后一天,不用采访,我们去游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吗?”我问他。

“为什么?”他问我。

“没什么。”我没勇气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不想看见你这么沮丧嘛!”

他从口袋拿出一条深蓝色的围巾,跟我说:“给你的。”

我没想到他会送礼物给我,我问他:“你什么时候买的?”

“你别理!”他一脸得色。

我把围巾绕在脖子上,问他:“好看吗?”

“好看。”他望着我说。

我们手牵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们的恋情在英国开始。

第二章

我时常觉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学生活是胡里胡涂过的,阿政看的书比我多几千几万倍。他有才气,我很害怕他会爱上一个比我条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诉自己,我要努力,做一个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后,大家都储到一些钱,我们看中了北角一个六百多尺的小单位,决定买下来,用作将来结婚。那时候,我是想嫁给阿政的,阿政也说过会娶我。

入伙的第一天,阿政抱着我绕着客厅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阳台,他作势要把我抛到街上,我跟他说:“好!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再没有人会这么爱你。”

他抱着我,他是不舍得我不爱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乐,我一直害怕两个人共同生活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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