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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头事-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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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嗯,是啊,在大城市可是看不到这样的美景的。”
伍花嘟着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她的眉头微皱,傻乎乎的样子看起来很可爱,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撑着下巴望着我,说道:“李森哥,你曾经对我说过你是从大城市来的,那么大城市是怎样的呢?我长这么大,除了临边的那个小镇,还从没去过那种地方呢。”
我愣了愣,随后笑着说道:“嗯,大城市啊就是很繁华的地方咯,有很多的车,有很多的建筑,还有很多的人。”
对她来说,这样的解释应该够了吧?
然而她还不知足,对于外界,她似乎一直都充满了好奇:“那么,会有很多很多漂亮的衣服,还有很多很多好吃的东西吗?”
我看着她那瘦得跟皮包骨头似的身材,苦笑道:“是啊,你说的这些东西都有。”
都有,可是你得不到,这是不是一种悲哀呢?
听了我的话,伍花趴在砖瓦上,翘着双腿,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向往,她似感叹,又似叹息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大城市真好,真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去看看。”
我怔住,望着她那双因充满向往而闪烁着美丽光泽的黑色大眼睛,忍不住叹了口气:“其实大城市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
“诶?为什么?”她回头,疑惑的看着我。
“因为,那是个充满金钱和欲|望的世界啊,在那里生活的人们远没有这里的人淳朴,无论做什么事都是利益优先,而且”
而且会活得很累。
所以,唐易,对你来说,我只是玩玩而已吗?
伍花撑起下巴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随后竟有些担忧的看着我,问道:“那么,如果有一天我能去大城市生活的话,会不会变成你说的那样呢?如果真的变成那样了,李森哥你会嫌弃我吗?你会不要我吗?”
这孩子问题还真多。
我笑了笑,宠溺的揉了揉她的头发,说道:“不会,无论怎样都不会。”
虽然这么说,但以后的事谁说得清呢?
就像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伍花“嘿嘿”的笑了起来,她坐起身来,在衣兜里左掏掏,右掏掏,像在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她拿出一个油腻腻的纸包,将其打开,从纸包里拿出一块饼子,递给我,说道:“吃吧,这个很好吃的。”
我接过,发现这是酥油饼。她是从哪里弄来的呢?要知道这里物资贫乏,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从临边的城镇买回来的,而这阵子我又没看她出去过。
就像看透了我心中的想法,伍花拿着饼子咬上几口,包在嘴里,口齿不清的说道:“这个是我妈妈亲手做的,我好难得才能吃上一回呢。”
说着,便又继续往嘴里塞。
一听到“好不容易才能吃上一回”这句话,刚被我凑到嘴边的饼子又被我放回原处,在伍花疑惑的目光中,我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喜欢吃这个,你吃吧。”
她没多想,仍旧狼吞虎咽的吃着,非要把嘴巴撑得两边鼓起才满意,我笑了笑,突然觉得她这样真像一只仓鼠。
我擦了擦她嘴边的碎屑,她呆了呆,停止进食的动作,过了好一会儿,才将包在嘴里的食物咽下去,看着我的眼睛,问道:“李森哥,我问你哦,你喜不喜欢我?”
这下轮到我呆了。
望着那双透着一丝期待的大眼睛,我点了点头,说道:“当然喜欢啊。”
笑容瞬间爬上她的嘴角,伍花笑得特别灿烂,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变得这么开心,我不明所以的看着她,下一秒,伍花就猛地向我扑了过来,抱着我的腰在那里大声笑着:“太好了,李森哥你喜欢我,我也最喜欢李森哥了!”
原来她高兴的是这件事。
“傻瓜。”我有些无奈的戳了戳她的额头,任由她抱着。
在广阔的夜空下,我和伍花紧紧的靠在一起,那一晚,我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伍花口中的喜欢和我所说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而那时,已经为时已晚。
☆、第二十六章
“李森哥!”
正走在半路上,我突然听到伍花的声音。
我转头看去,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突然砸在我的脑门上,然后落在我的手上。揉着被砸疼的脑袋,我看了看手中的玩意儿,原来是个橘子。
伍花慌慌张张的朝我跑了过来,满脸歉意的说道:“对不起,李森哥,我我只是想把这个橘子扔给你的,没想到居然砸到你了。”
我无奈的摇摇头:“没事。”
伍花仍然觉得很愧疚,她拉住我的手,将我的身子拉下来了一点,然后伸手揉了揉我的额头,边揉边说道:“不痛不痛,我给你吹吹。”
说罢,还真往我额头上吹了几口气。
我哑然失笑,这丫头真是太可爱了。
经伍花这么一吹,被砸到的地方还真的不痛了,伍花放下手臂,揉了揉酸痛的胳膊,对我说道:“对了,李森哥,今天我来找你,是想和你说件事。”
我问道:“什么事?”
“我妈妈叫我下午去临边的小镇买点东西,因为路途很远,所以我们打算吃过午饭就走,但是只有阿航哥陪我,一路上都不好玩,李森哥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好啊。”我点点头,“反正我也没去过,去看看也好。”
话音刚落,伍花就立马向我扑了过来,高兴的牵着我转圈,过了一会儿,又将她身后站着的人扯到我的面前,对我介绍道:“对了,这个就是阿航哥。阿航哥,这个就是李森哥。”
经她这么一提醒,我才发现伍花的身后一直都站着一个少年,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没说话,所以我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伍花身上。
这个被称为“阿航”的少年是个身材壮硕的小伙子,可能是长期在地里干活的缘故,他的皮肤很黑,但是眼睛却特别的亮,整个人也看起来特别精神。
此时,他正面无表情的看着我,眼底闪过一丝我看不懂的神色,他盯着我看了几秒,朝我伸出手来:“你好,我叫苏启航,是伍花的青梅竹马。”
后面四个字说得尤其重,我甚至感受到了一丝莫名的敌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我还是握上了他的手:“你好,我叫李森。”
手指与手指交握的一瞬间,苏启航突然一使劲,将我的骨头握得“咔咔”作响,我试着从他的手中抽出我的手,然而,他却一直紧握住不放,力道还在不断加大中我皱着眉,指骨上传来的疼痛让我冷汗都冒出来了。
当然,神经大条的伍花并没有发现异常,只是一个劲的在那儿傻笑:“好了,我知道你们感情好,但是也不要一直握着不放嘛,以后想要握手,机会多的是。”
我顿时哭笑不得。
她到底从哪儿看出我们的感情好了啊?我分明就被他捏得骨头都要断掉了。
“是啊,以后机·会·多·的·是!”
苏启航放开我的手,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听得我汗毛都竖起来了。
看着被他捏出一个大红印的手背,我反复思考着一个问题:我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我到底是哪儿得罪他了啊?
正这么想着,伍花突然扯了扯我的衣袖,问道:“李森哥,现在还没到午饭时间,你这么早就要回去了吗?要不要在外面多玩玩?”
我想了想,突然记起这附近有个地势很广的草地,四周也没有种庄稼,而且那里的空气特别好,只要一闲下来,我基本上都会往那儿跑。
我故作神秘的指了指草地的方向,将他们带去看看。
坐在草地上,我抬头看着湛蓝的天际,觉得这姿势不太舒服,便将双手环抱在脑后,躺在上面,伍花也在我的身边躺了下来,而苏启航则坐在她的身侧。
微风拂面,偶尔会卷起一丝好闻的青草味儿,我闭上双眼,享受这宁静的时刻。
不知过了多久,我再度睁开双眼,结果一眼就看见苏启航那张不断放大的脸,我吓了一跳,“哇”的大叫了一声,然后猛地将他推开,他似乎没料到我会有这么激烈的反应,被推开后仍然愣愣的坐在地上。
伍花翻了个身,闭着眼睛咂咂嘴巴,看来是睡着了。
“喂,你干什么要推开我啊?”苏启航反应过来,不满的瞪了我一眼。
谁叫你突然凑到我的面前,是个人都会被吓到好不好?
尽管有些不满,但我毕竟推了对方一下,也有责任,便没说什么,只是挠挠后脑勺,有些抱歉的说道:“呃对不起。”
“哼!”
苏启航闷闷的哼了一声,将双手环抱在胸前,一个劲的盯着我看,像要将我戳出个洞来。被这样的目光紧盯着不放,我自然是不习惯的,连忙转移话题:“咳咳,那个你刚才是有什么事要说吗?”
话音刚落,苏启航的眼神就变得更加不友善了。他上上下下扫视了我一番,那目光不像在看人,倒像在看一件货物,我被他看得莫名其妙,尽管他的眼神让我浑身不舒服,但是我也没发作,就等着他开口。
终于打量够了,苏启航撇撇嘴,眼中是毫不掩饰的不屑和讽刺:“我经常听伍花提起你,她一直都说你很好很优秀,结果今天我来看了看,也不过如此嘛。瞧你这身板,又矮又瘦,就跟个娘们儿似的,还想和我抢伍花?哼!”
我一听,愣了,几秒后,我突然反应过来,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原来这小子喜欢伍花,他看我和伍花的关系比较亲密,以为我也喜欢她,其实我压根就没对伍花动其他心思,我只把伍花当妹妹看待啊!
这下好了,看来他的醋坛子打翻了,我该怎么和他解释呢?
我想了想,对他说道:“你要是喜欢伍花,就主动点吧,否则这丫头永远都不会知道你的心意,还有,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说完,我顿了一下。
我确实有喜欢的人,可是我喜欢的那个人未必会喜欢我,说不定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在自作多情,他只是把我当作消遣的玩具,玩玩而已
想到这里,我的眼神又黯淡下来。
倒是一旁的苏启航在听了我的话后,反应特别大,他的脸“刷”的一下全红了,为了避免我看到他的窘样,他连忙站起身来,结结巴巴的对我说道:“谁谁谁谁谁说我喜欢她了?!你你你你你可不要自作聪明!”
说完,便逃也似的跑走了。
我看着他逃走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将橘子剥开,我咬了一口橘肉,眼泪顿时从眼眶里飙了出来。
唔这橘子好酸!
午饭一吃完,我们便出发,在足足走了三个小时的路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临边的小镇。这小镇并不发达,因为一路上根本看不到几辆车,地上铺就的也不是水泥地,而是长了些苔藓的青石板。
整座小镇显得很古朴,但这种宁静悠远的气息却让人感觉很舒适。
不知道要购买些什么东西,我无所事事的跟在伍花和苏启航的身后,慢悠悠的走着,而走在前方的两人就不同了,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老是往不同的店铺跑,还凑在一起商量买哪种东西最划算,完全与悠闲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看着前方那两个一高一矮的身影拉拉扯扯,状似亲密的样子,我不由得笑了。
果然,他们两个很般配啊。
今天,伍花还准备买一些干货回去,我依旧不发一语的跟在后面,然后在干货店门口停下,没有进去,让伍花和苏启航在里面瞎闹腾,顺便促进彼此间的感情。
干货店的旁边有一个卖报纸的小摊,有个中年大叔站在摊前看着报纸,我闲来无事,也准备去翻翻报纸,看一下最近的新闻,谁知,在路过那个大叔身边的时候,我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臂,他条件反射性的扭头朝我看了看,我不好意思的朝他笑了笑,说了声抱歉,他也没什么反应,转过头继续看着手中的报纸。
然而下一秒,他又突然转头朝我看了过来,眼珠子瞪得老大。
被他盯得莫名其妙,我缩了缩脖子,转移视线,就在这时,那个大叔竟突然凑到我的面前,慌忙得翻动着手中的报纸。当翻到某一页的时候,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报纸,接着又看了看我动作不停的重复着。
这个大叔,脑子是不是有点毛病啊?
我不免产生这样的想法,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我不动声色的朝旁边挪了挪,与他保持一段距离,就在这时,那个被我判定为“神经病”的大叔突然自言自语起来:“像太像了!简直就是同一个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
“那个,大叔,你没事吧?”
看着他越来越激动的模样,我有一种拔腿就跑的冲动。
“没事,我当然没事,是你有事!”
“什么?”
我有事?我能有什么事?
见我一脸不相信的模样,那大叔为了向我证实他说的话都是真的,连忙将我拉到他的身前,将手中的报纸递到我的面前,指着上面的某段文字,说道:“你看看。”
尽管感到匪夷所思,但我还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在整张报纸的中央,标记着“寻人启事”四个大字,似乎怕效果不显着,那几个字还用的是粗体,而在粗体字的下方,有一段文字,它这样写道:
李森,男,十八岁,于2010年11月3日离家出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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