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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的精神-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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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藏獒一样的大男人

散文堕落就提倡大散文,诗歌消沉就提倡大诗歌,小说不景气就提倡大小说,男人不顺眼就提倡大男人。

不顺眼的男人叫小男人,其肉体结构与其他男人别无二致,有瘦小羸弱的,也有魁梧伟岸的,但做派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心细如发,琐碎如沙;心胸褊狭,猜人妒他;猫眼看人,隔壁偷话;家长里短,婆婆妈妈;利益相关,数籽吃瓜;遇恩必忘,逢好必拿;见了长官,扑通跪下;一朝得宠,忘了姓啥;有点小权,掐死部下;乐别人苦寒,揭别人疮疤;豺狼心情,冷漠肃杀;无信不义,阴损欺诈。

一国之中、一城之内、一体之间,有个把小男人,这国、这城、这集体就必然七零八落,漫散不聚;如全体均是小男人,就必然鬼影穿墙,尸气弥漫。这时,要发展、要进步,就须得大男人来挽救局面。

大男人者,胸似原,心如天,智慧如海,爱恨似箭,面迎风雨峻烈,心思澎澎湃湃,区区人生尤怨,何足伤怀;以恩为爹,以德为娘,大肚能容,海阔天空;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勇毅不挠,精进刚猛;端方如佛,威武如魔,明白如水,自由如风;不飞短流长,不损人利己,不前恭后倨,不取宠媚上;做得贱民,当得大官,义胆侠肝,古道热肠;生如天马行空,死如苍鹰落地。如此人生,当如藏獒追风,高龙行雨,朗然境界,非屑小所能理喻。

大男人是优秀生命的标准,是“人”行于世的承诺,也是人生法典最有金刚魅力的戒律。

人有高低之分,金泥之别。高人阔界,金刚大道,不分男女老幼,如水之源远,如风之平常,一切肉身都可成就,不过是境由心造、事在人为而已。

《藏獒》之外的藏獒

昆仑山下的阿尔顿曲克草原曾经是哈萨克人的驻牧地,现在一个人也没有了。三十年前,我在这里赶牛羊,骑骆驼,做了半个月的牧人。我住在牧人的帐篷里,最大的苦恼是深夜不敢出去小解,因为外面游荡着守夜的藏獒。虽然我和它们白天相处得不错,但夜里就很难说了,我出去再进来,它们把我当成了贼怎么办?一天夜里,尿憋得实在受不了,我只好跪着,把尿接在我的皮鞋里,再把皮鞋从帐篷下面塞出去,泼掉里面的尿。偏偏我在白天喝了许多奶茶,一泡尿接了满满五只鞋才接完。第二天,太阳一晒,皮鞋就变形了,两头翘起来如同一只歪葫芦,穿在脚上根本没办法走路,只好扔掉。但扔了几次,不管我扔多远,皮鞋最终都会回到我身边。原来一只黑色藏獒在辛劳地为我服务着,它总以为是我丢了皮鞋而不是扔了皮鞋。我离开时还带上了这只不能穿的皮鞋。牧人说:“你看我家的藏獒对你多好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你要是不带走,它还会叼着皮鞋去追你。”我说:“早知道它把我当成了主人,我就没必要用皮鞋接尿了。”

皮鞋是藏獒带给我的损失,但我不能对它们有丝毫的怨恨,因为对它们的家园来说,我是一个摸不清底细的外来者,它们的威慑是天经地义的。我欣赏藏獒的立场:在它们的眼里,人只分两种——主人和敌人,没有既亲又疏、亦友亦敌、忽左忽右、时好时坏的中间人物,所有的中间人物、骑墙人物、两面三刀的人物,都是坏人,自然也就是敌人。虽然它不一定马上咬死这样的敌人,但它时刻监督着你,时刻准备着向你发起进攻。

我庆幸这家的藏獒把我当成了主人。可惜我要离去了,更可惜的是,离去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这家牧人和他家的藏獒。等我有机会再来此地时,这里已经没有人烟了。

在康巴人的囊谦草原,我和三只牛犊大的金黄色藏獒狭路相逢。它们是从路边的石墙后面冒出来的,堵挡在我必须经过的地方一声不吭地望着我。我停下了,我知道一声不吭便是藏獒咬人的序曲,更知道它们在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已经选择好了适合扑咬的最佳距离:二十米,只有二十米,从助跑到咬住我只需要五六秒钟,我根本不可能逃走。好在我已经是一个“老牧区”了,非常紧张但没有惊慌失措。我慢慢地脱下了衣服,心想一旦藏獒扑来,就先把衣服迎头抛出去。它们肯定会首先扑向衣服,趁这个机会,我转身逃跑,能跑几步是几步。三只藏獒都张了张利牙狰狞的嘴,马上就要行动了,危险即刻就要到来。

正在这个时候,我身后传来一个牧民焦急的喊声:“磕头,磕头。”我回头望了他一眼。他又是比画又是说:“磕头,磕头。”他是一个朝拜者,正在磕着等身长头匍匐而来。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位牧民的意思:只有磕头才能挽救我。我的前面是囊谦寺,所有来这里朝拜的人藏獒未必都认识,但它们绝对不咬磕头朝拜的人,因为它们天天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人,已经司空见惯了。于是我把衣服裹在了腰里,朝着藏獒身后的寺院磕起了等身长头,嘴里还念叨着“嗡嘛呢叭咪吽”的六字真言,慢慢地接近着藏獒。

三只藏獒让开了,但并没有离开,似乎有点奇怪地研究着我:怎么一个穿汉服的人也在磕头?我在心惊肉跳中和它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很远,才停止了磕头,回头再看那三只藏獒时,它们已经不见了。我长喘一口气,脑子里蓦然冒出一个词来:护法金刚?莫非它们是护法金刚的异体化身,来这里告诉人们:只有虔诚的朝拜者才能通过这里走向囊谦寺?我寻找那个教我用磕头躲过了一劫的牧人,发现他离我越来越远了。他是在一丝不苟地磕头,每一个动作都做得准确而到位;而我是以磕头的方式逃之夭夭的,动作肤皮潦草,能省略就省略,连额头必须触地、必须蹭到泥土这样的细节也忽略不计了。幸亏三只藏獒没看出来。

那年冬天,在九曲黄河第一去湾的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县长对我说,我们这里野狗多,你采访的时候千万要小心。说罢交给我一根半尺长的腿骨,并说它是豹子的骨头,人只要把它揣在身上,狗就不敢近身了。果然是这样的,在县城和宁木特公社采访的那些日子里,我腰里别着这根豹骨,走到哪里哪里的狗就会远远地躲开,几乎是屡试不爽的——只听见狗在汪汪地叫,越叫越远,越叫越远,最后就声影俱消了。但是在去种畜场的那天,我差一点因为这根豹骨而惨遭不幸。

下午,我正在棚圈里参观优良的河曲种马,一只灰色的大狗从老远的地方奔腾而来。陪同我的场长愣了,紧张地问道:“你身上有什么?”我说:“豹子骨,吓狗的豹子骨。”场长喊起来:“扔掉,快扔掉。”我赶紧从腰里拔出了那根豹骨。场长一把夺过去,使了最大的劲儿朝前扔去。大狗的奔跑改变了方向,径直扑向了那根豹骨。我们远远就听到了它咬碎豹骨的咔嚓声。蒙古族的场长擦着脸上的汗珠说:“太危险了,你怎么敢带着豹子骨到我们这里来,我们这里有一只藏獒。”

当所有的狗闻到我身上的豹子气息而纷纷远离的时候,只有一只狗狂猛地迎我而来,因为它是藏獒。藏獒是一见凶残的野兽就要愤怒,就要拼个你死我活的,如果我是一只真正的豹子,我相信藏獒也一定会把我打败。

经常去草原的人大都有这样的经历和感受:草原上的一切都是温柔而亲切的——孤独的人、寂寞的马、结队的牛、成群的羊,还有炊烟袅袅的帐房、五彩斑斓的风马、曲曲弯弯细又长的小路,甚至一摊摊黑色的牛粪、一只只时刻伴随着人群的乌鸦,都给人一种冬日阳光的感觉。看到了它们,你就等于看到了依靠,看到了茫茫孤涯、漫漫羁旅中的栖身之所、温饱之地。唯独藏獒是一种威猛而警惕的存在,它们对除了主人以外的所有人都充满了怀疑,对一切敌意和非敌意的闯入者都抱着防患于未然的态度,只要它认为你有无法信赖的举动、难以把握的眼神以及不合常规的衣着,就会死死地盯着你。更有一些心浮气躁的藏獒干脆省去了盯人、琢磨人的过程,甚至都懒得用它们那低沉的豹子似的声音打一声招呼,一见陌生人走近就会本能地行动起来。这样的行动大致可分为三个连贯的步骤:首先它张大嘴露出满嘴的利牙发出进攻的信号,其次它抖动长毛、抖起满身的尘土一跃腾空,然后它裹挟着疾风、刨动粗大的四腿呼啸而来。人吓坏了,头皮木了,头发直了,呼吸一下子没有了。只听哗啦一声响,威猛的藏獒直立着停下了。这是铁链的声响,粗大的三米长的铁链死死地拽住了一颗已经发射出去的骨肉的导弹。

铁链是藏獒的法律,是主人对它的限制。我见过的拴狗的铁链大都是用指头粗的铁条打造而成的,镣铐一样拖在地上哗啦啦响。牧人们明白,虽然他们豢养的狗也许是天下无敌的好汉,但它的天职是看家护圈而不是伤害人身,哪怕对方是真正的坏人。所以藏獒只在豺狼虎豹出没而人需要休息的夜晚才有行动的自由,天一亮牧人和“法律”就会出现在它们面前,铁链锁定它们的一刹那,它们就注定成了背景和道具,而不再是主导事件以及生活流程的角色。也就是说,更多的时候,藏獒只是一种威猛的象征,只是一个凛然不可侵犯的比喻,而并不等于牧家的风貌和威猛本身。

草原上的情形往往是这样的:家狗越凶猛它的主人就越善良,或者说越是善良的牧人就越会喂养凶猛的藏獒,因为他们需要用狗来裨补自己的不足,用家养的猛恶来安慰自己的羸弱,就好比皇帝喜欢用龙来描绘自己的背景,朝廷喜欢用虎符作为验证大臣身份的标记,大王喜欢用豹皮来铺垫自己的座椅,古人喜欢用饕餮来装饰青铜器皿一样。不同的是,藏獒作为象征是活生生的,而皇帝、朝廷、大王、古人都是把传说或者尸体当作了自己的图腾。当藏獒面对吃羊的狼和豹子的时候,它永远是一首自由愤怒的诗,是一支狂飙突进的歌,它的五脏六肺会因为仇恨而剧烈搏动,它的精神会因为强烈的使命感而更加强大。

不错,是有一种藏獒精神漂漂亮亮地存在着,你对藏獒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正是这种精神挽救了一个犬种的命运,使它们在漫长的历史中成了草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没有被淘汰出局;成了决定牧人生死存亡的可靠伴侣而始终拥有家庭成员的地位。牧人们常常会发自内心地说:“你看我家的狗,多好啊,给我一座金山我也不换。”用这样的语言来说明他对自家藏獒的偏爱自然有其表述的夸张,但当你知道每当灾难来临,藏獒的超常表现往往比任何强大的关注和支援更为重要、更有青藏风格的时候,你就会觉得牧人的语言竟是如此地质朴,竟是夸张得不够。

1986年冬天,我在采访玉树大雪灾期间,曲麻莱的牧民东珠加告诉我,他们一家住在雅合山下的喇嘛沟里,根本就不知道直升飞机已经把救援物资空投下来了,是他的藏獒凭着灵敏的嗅觉闻到了异样后冒着大雪跑出去从一公里外的地方叼来了一捆三件皮大衣,又从两公里外的河冰上拖来了一箱饼干。他们全家五口人就是靠了这一箱饼干和三件皮大衣才活着从两尺深的雪灾区走出来的。我说:“你的狗呢?让我看看你的狗。”东珠加伤心地说,他的狗拖来饼干后自己吃了几口便又去给他们找东西,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大概是死了。他翘起大拇指说:“它是一只这么好的藏獒,死了也好,早死早转世,再转世它就是人了,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可以当我们的县长。”我说:“不一定,很可能比县长还要大。”东珠加点着头,他绝对相信我的话,他早就在脑海里把他对藏獒的祝福变成了不久的将来,变成了一定会出现的事实,所以他的伤悲里又有几许欣悦,他是既悲又喜的。

我的朋友桑杰的十三岁的孩子带着藏獒去放牧,狂雪即刻成灾,根本就来不及往回赶,羊群全部被困住了,接着就是冻死,就是被大雪埋葬。好在孩子还活着,他在冻僵之前本能地趴在了藏獒身上。藏獒硬是把他驮回到了十公里外的帐房,进了帐房看到家里没有人,又硬是把他朝三十公里外的公路驮去。半途中孩子从藏獒背上滑了下来。藏獒就用牙撕着衣袍往前拖,拖一段,便停下来,趴在孩子身上,用自己的体温暖暖他,生怕他冻僵了。就这样一直拖到了有车有人的公路上,结果孩子活了,藏獒累瘫了,几乎死掉。我曾经费力地想找到这只藏獒和这个孩子,但是没有奏效,玉树草原太大,藏獒太多,我还没打问几个人,又冒出了另一只藏獒的另一个事迹。

有一只藏獒,老得已经不能嚼肉了。雪灾的晚上,奇寒降临。牧人把它拉进帐房,让它在火炉旁边暖一暖。拉进来一次,它出去一次,几次三番都这样,最后只好由它去了。牧人说,它就是舍不得离开每夜都要守卫的地方,那是羊群的旁边,面对饿狼的风口。就在这天晚上,老藏獒死了。作为一只工作犬,它老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什么叫忠于职守?这就是。死了还要威胁狼群。狼群来了没敢靠近,看老藏獒一动不动的样子,以为是扑咬前的屏声静息。直到天亮,狼群才发现,它们的天敌早已经没有威胁了。

在很多情况下牧人会把羊群交给藏獒去照看,自己去办别的事情。平常的日子里只要主人不在,到了牧归时间,藏獒就会跑前跑后、喊喊叫叫地把羊群赶回来。但是遇到特大雪灾羊群完全走不动了的时候它怎么办呢?它只有原地守护,等待着主人的到来。但主人在这种时候根本就到不了它们那里,到了也没用,也是毫无办法的。于是藏獒就一直守着,直到所有的羊都被冻死,直到它自己也被饿死、冻死。藏獒是决不吃自己看护的羊的,哪怕是冻死的羊羔,除非主人杀了羊割下肉来丢给它。由此可见,对藏獒来说,忠诚勇敢的含义并不轻松,它是要以生命为代价的。藏獒当然知道自己只要吃掉冻死的羊就可以活下去;当然知道自己只要离开必死无疑的羊群,只身去找主人去投奔人群,就完全可以脱离死亡的陷阱。但它没有这样做,所有真正的藏獒都不会这样做,这是本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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