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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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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不说“三肘长”

    ,而说这是“人”或“神”。其它的所谓“是”就因为那是这“基本之是”的量或质,或其变化,或对这事物有所厘定的其它云谓。

    这样,人们又可以请问“行”

    、“坐”

    、“健康”以及相似的其它词语是否也各自存在?这些没有一件能脱离本体而独自存在。假如有所存在,则存在的实际是那个或行、或坐、或健康的事物〈人〉。这些所以看来比较的实在,正因为在它们的底层存有某一确定的事物(即本体或个体)为主题,而它们

    ①卷七起句与卷六末句意重复,为两卷相啣接之明征。此卷详论本体,为全书中极重要的一卷,与后两卷相贯联。

    学者每合称这三卷为“本体论”

    ,或简称为“ZH”。

    C②见于卷章七,又参看“范畴”第二至四章。

    Q③πηs(肘)为希腊古度量。古匠人折肱而为量,自肱湾至中指尖为一J K“肘”

    ,约当今日十七英寸半,建筑工人之曲尺亦作折肱状。参看1087b36脚注。

…… 158

    。

    651。形而上学

    则为之云谓;假如没有“这个”

    ,我们就无从使用“好”或“坐着”这一类词语。明显地,这是由于这一范畴之为“是”

    ,而后其它范畴也得以为“是”。所以取消一切附加的涵义,而后见到单纯的原称,则本体才是“原始实是”。

    事物之称为第一〈原始〉者有数义——(一)于定义为始,(二)于认识之序次为始,(三)于时间为始。——本体于此三者皆为始。其它范畴均不能独立存在,则本体自必先于时间。每一事物之公式其中必有本体的公式在内;故本体亦先于定义。于认识而论,我们对每一事物之充分认识必自本体始,例如,人是“什么”?火是“什么”?然后再进而及其质、量或处,我们必须先认识其怎是,而后可得认识质或量等每一云谓之所以为是。

    所以从古到今,大家所常质疑问难的主题,就在“何谓实是”亦即“何谓本体”。也就是这个问题,有些人①主于本体只一,另有些人谓这不止一,有些人②主张其为数有定限,另有些人③谓其数无定限。因此,我们必须基本地概括地探求义属本体的实是之本性。

    章 二最明显地,一般人辄以实物为本体;所以我们不但于动植物及其部分均称本体,于火、水、地一类自然实物以及所有由此组成的实物(整体或其部分)

    ,例如,天宇与其各部分,

    ①指米利都与埃利亚学派。

    ②指毕达哥拉斯学派与恩培多克勒。

    ③指何那克萨哥拉与原子学派。

…… 159

    形而上学。

    751。

    星月与日也称本体。但,是否就只这些是本体,抑另有其它?

    或所有这些,只有其中一部分是本体抑另一部分也是;或这些全不是本体,别有其它事物才是本体?

    这些必须予以考虑。

    有些人①就认为实物之外限,即面、线、点、单位是本体,而且这些较之实物或立体更应是本体。

    又有些人认为除了可感觉事物以外别无可为本体,但另有些人则想到了永恒本体较之可感觉事物其数既更多,而且也更为实在;例如柏拉图阐明了两类本体——通式与数理对象——与那第三类可感觉实物的本体并存。而斯泮雪浦制作了更多种类的本体,以元一为始,为各类本体假定了许多原理,其一为数之原理,又一为空间度量原理,另一为灵魂原理;照这样发展着,他增加了本体的种类。又有些人②说通式与数本性相同,其它事物由此衍生——如线与面等——一直到宇宙本体和可感觉事物。

    ③

    关于这些,我们必须考察那一个论点真确,那一个错误,以及本体究竟是些什么,可感觉事物以外有无本体,以及可感觉事物如何存在,是否有脱离可感觉事物而自存的本体,或绝无或可有(如可有,则何以能存在,怎样存在)。我们必须先简叙本体的性质。

    章 三

    ①指毕达哥拉斯学派。

    ②指齐诺克拉底学派。

    ③第二章关于各家本体诸说盖为卷A章三至六中若干节的撮要。

    本章所提示诸本体,大别为两类:(甲)柏拉图、斯泮雪浦、齐诺克拉底等,重于超物质本体;(乙)希波、伊壁鸠鲁等,重于可感觉本体。

…… 160

    。

    851。形而上学

    “本体”一词,如不增加其命意,至少可应用于四项主要对象;“怎是”与“普遍”与“科属”三者固常被认为每一事物的本体,加之第四项“底层”。这里我所说“底层”〈主题〉,是这样的事物,其它一切事物皆为之云谓,而它自己则不为其它事物的云谓。作为事物的原始底层,这就被认为是最真切的本体,这样,我们应得先决定底层的本性。一个想法是以物质为底层,另一为形状,而第三个想法则是两者的组合。

    (举例以明吾意:物质是青铜,形状是模型,两者组合是雕象,那完全的整体。)

    假如认为形式先于物质而更为切实,同样理由,这也将先于两者的组合。

    现在我们已概括了本体的性质,显示了它可以底层为主词而其它一切即便为之云谓。但问题还没有明白;这说明不充分,而且有些模糊。照这说法物质将成为本体。要是不照这样说,我们又难于别为之措辞。一切都剥除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是物质。

    因为其余的既是实物的演变,产品,与潜能;而长,阔,深又是度量而不是本体;这些毋宁是本体的基本演变而已。然而作为实体外限的长,阔,深被取去以后,形状就不能存在;〈度量不是本体,那么这以度量为主的形状也非本体。

    〉照这样来研究这问题似乎只有物质是本体。

    这里我所指物质,它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已归属于其它说明实是的范畴。这些范畴都各有所云谓,其所云谓的实是亦各异。因为一切其它事物用来说明本体,而这里所标指的是物质;所以终极底层自身既不是个别事物,也不是某一定量,也不是具有其它正面特性的事物;并且也不是这些的反面,因为反面特性也只有时偶尔附随于物质。

…… 161

    形而上学。

    951。

    于是,我们倘接受这观点,物质就应是本体。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本体主要地是具有独立性与个别性。

    所谓本体,与其认之为物质,毋宁是通式与通式和物质的组合。而通式与物质的组合是可以暂予搁置的,它的本性分明后于通式。

    物质在这一涵义上也显然为“后于”。

    我们又必须考察第三种本体〈通式〉,因为这是最迷惑的。

    有些可感觉事物一般是被当作本体的,我们必须先予顾视。

    ①

    章 四大众修学的程序,宜必如此——经由个别的感觉经验所易识的小节进向在本性上难知的通理。如同我们的行事应始于个别之小善,而后进于所有个别尽为称善的绝对之大善,我们的研究也当始于各自所能知,而后进求自然之深密。这里于某些人们所能知而且认为是基本的道理,世人往往不易尽晓,而且其中也往往颇不切于实际。但我们必须在这些不甚了了的知识中,各就其少有所知以为始,进而试求那宇宙绝对不易的大义。

    开头②我们就说明了决定本体的各个项目,其中之一即所谓“怎是”

    ,我们现在必须研究这个。

    ③让我们先做些言语

    ①1029a33与1929b1可相承接,1029a34这一句与上下文不相联贯。照贝刻尔本章节,第三章至1029b10为止;罗斯校本将1029b1—2两行移在12—13之间,作第四章开始,较为合适。

    但1029b第三行起仍与上文1029a末行文义不贯。

    似全节均为错简。全节原文造句颇为晦涩,仅可识其大意。

    ②1028b3—36。

    ③释“怎是”见于本卷四至六章。此题亦见于“解析后编”卷二章十一。

…… 162

    。

    061。形而上学

    上的诠释。每一事物的怎是均属“由己”。

    ①“由于什么”而成为“你”?这不是因为你文明。文明的性质不能使你成为你。

    那么“什么”是你?这由于你自己而成为你,这就是你的怎是。但这于“怎是”

    ,还没有说得完全明确;所以为“面”与所以为“白”是不同的,因此,白性之由于表面就不能作为“由己怎是”

    ,但若复合起来说“由于这是一白面”

    ,这也不是面的怎是,因为以“面”说“面”是不能解释原事物的。说明一名词不应该用原名词,应该用别的字来表示它的涵义;怎是的公式也得如此。因此释一“白面”就说这是一“平滑的面”

    ,②以平滑释白,白与平滑因相同而成一。

    ③

    但因为说明其它范畴的复合词是有的(每一范畴例如质、量、时、处与动作均有一底层)

    ,我们必须研究是否每一范畴各有怎是公式,例如“白人”

    这样的复合名词亦有其怎是。

    试以X④代表复合名词。什么是X的怎是?但,这可以说仍不是一个“由己”的说明:作为一个主词的由己云谓有两例是不合格的,其一为增加一个决定性名词,另一为缺少一个决定性名词。前一类的例就象要解释“白”的怎是,却陈述了那白“人”的公式,这就多了一个决定性名词。后一类的例,

    ①参看卷,章十八。

    Q②此节例示盖出于德谟克利特的色论,其要义为:色起于物面的组织状态对于人眼的感应,如一个平滑的表面可感觉为白色。可参看“感觉论”

    42b11与“成坏论”316a10;又色乌弗拉期托“感觉论”73—75。

    ③此节末句所释为“白”

    ,并未释面;上句“所以为面”者,下文未有着落。

    ④此处原文ιμα原义为外套,西方旧译本均直译。近代译本依其文义在G H F举任何一物为之代表,故用X为代。

…… 163

    形而上学。

    161。

    譬如以X代表“白人”而解释X为“白”

    ,主词中另一个决定性名词被删除了;白人诚然是白的,但他的怎是却不在其成为白。

    然而所由为X者,是否确为一个怎是?不是的。怎是应为某一事物确切的所是;当一个主题附加了另一个属性时,这复合词便不再确切地是那原来的“这是”

    〈个体〉,例如“白人”就不能确切地作为那个“这是”

    ,因为这些“这是”

    〈个别性〉只能属之确切的本体。

    ①那么只有那些事物,其说明可成为一个定义的,方得有其怎是。但,这并非每字与其说明相同就算定义(若然如此,则任何一组的字都将成为定义;这象伊里埃②也可以说是某一物的定义了)。

    这必须对一事物于基本上有所说明才可以。基本事物均不能以另一物来说明某一物。凡不是科属中的品种之一,就不会有〈科属之〉怎是——只有各个品种才能具此怎是,因为这些不仅由于参与〈科属〉而获得〈科属的〉偶然属性或秉赋,〈而是具备了科

    ①这里行文简略,亚氏的辞旨须加诠释:αθρωπsδιπω(人-两脚-L         L F       H         H K F I    H K动物)是一类合乎“怎是”的复合名词,因为人是两脚动物,也是动物,义无二旨。

    αθωπsαθρωπs(人-白人)

    ,由单纯名词进于复合名词,就无由得其怎是,L F H F H因为“白”非怎是范畴,这不能说人人都是“白人”

    ;对于一个“白人”

    (脸白的人)不能作出通用定义。s为白,此处作“人”的形容字时,其义为脸白,或M E K J H肤色较浅的人,非人种之别。

    (此例另见卷,章七、九,卷H,104a25,卷I,Q1058b34卷K,1068a17,均同。)

    ②“伊里埃”

    (ιs)荷马史诗名,此处用其原字义为“一堆”

    (意即“一堆V M K的字就算一个定义”)。

…… 164

    。

    261。形而上学

    属的怎是的〉。

    ①至于其它一切厚物,若得有一名称便也得各有一个如其名称的公式——即“某主题具有某属性”

    ②——或不用这简单公式,另用更精确的公式,可是这些总不是定义,亦非怎是。

    或者,如某物是什么,其定义可以有几种命意?某物是什么,其一义为本体与“这个”

    ,此外各义就是量、质等诸云谓。一切事物都各有其“是”

    ,但其为是各有不同,或为之基本之“是”

    ,或为之次级之是;某物是什么?其原义所指为本体,其狭义则指其它范畴。如我们常问其质若何?所以质也是一个“什么是”——可是这“是”就不是单纯的原义,而却象“无是”的例,有些人③假借言语的机巧以“无是”为是——这非复单纯的本是,而只用以是其所是如“无是”者而已;质也如是。

    无疑地,我们必须研究怎样使问题的每一方面都说明白,而不超过这问题的实际。现在这该明白了,不管我们用什么言语,“怎是”象“某物是什么?”一样,其初级原义总得隶属于本体,其次级命意则属于其它范畴,如一个质或一个量。

    我们说这些“都是”

    ,那就必须是双关语〈同语异义〉,或则于“都是”的命意上有所损益(例如我们说,凡所不知也是

    ①“伊里埃”

    (ιs)荷马史诗名,此处用其原字义为“一堆”

    (意即“一堆V M K的字就算一个定义”)。

    ②δωδιπαρι直译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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