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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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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先天之二即未定之“两”。
…… 37
形而上学。
53。
同质的;若然,数便不是本体。
①明显地,如果有一个“绝对一”而以此为第一原理,则“一”当须具有双关命意以适应不同作用;如其不然,这就不能成立〈为类乎“元素”之单位〉②。
当我们希望将实物抽象为原理时,我们将线叙述为“长与短”
(“大与小”诸品种之一)
,面为阔狭,体为深浅。可是如何又面能含线,而体能含面或线呢?因为阔狭与深浅是不同类的。在这里并不包含有数,因为“多少”
〈数〉与“长短”
,“阔狭”
,“深浅”
〈量度〉也各非同类:明显地高级类不存现于低级类中。
“阔”也不是一个可以包容深的科属,如果是这样,体将成为面属中的一个品种了。
③
又,图中所涵的点将由什么原理演化?柏拉图尝否定这一级事物,谓之几何寓言〈几何教条〉。他将线原理名为“不可分割线”——这个他时常论及。
④可是这些必得有一限止;所以论证线如何存在,就跟着会说明点的存在。
⑤
一般说来,虽则哲学旨在寻求可见事物的原因,我们曾忽视了这旨趣(因为关于变化所由发动的原因我们从未谈
①这就只该是计算用的数学之数。参阅卷M,1081a5—12。
②由992a9—10一句显明亚里士多德所指柏拉图学派的‘一’()主要E K H I的意义是“单位”
(μαδ)。
H F H I③992a10—19,参阅卷M,1085a9—19。
④柏拉图曾否定点的存在。至于“不可分割线”之说应是齐诺克拉底(Xenocrates)学说,“亚氏全集”中有“不可分割线”一篇为之驳辩。齐为柏拉图弟子,公元前335年继斯泮雪浦为柏拉图学院主持人。
⑤亚里士多德,如当代几何学家一样,以点为线之末限,线为面之末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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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形而上学
到)
,而正当我们幻想自己是在陈述可见事物的本体时,我们执持了本体的次级存在,我们主张它们作为可见事物的本体之缘由都是空谈;我们先前已说过,①所谓“参与”实际是假讬的。
通式对于我们所见艺术上的原因也没关系,对于艺术,整个自然与人类的理性是在作用着的,②——这一种作用,我们认为是世界第一原理;但近代思想家③虽说是为了其它事物而作数学研究,④却把数学充当哲学。
又,人们可以照他们的讲法推想,作为本体的底层物质,作为本体的云谓与差异者,也属于数,亦即是说这些底层拟于物质而本身并非物质。这里我所指的是“大与小”
,如同自然哲学家所说“密与疎”一样,为底层的初级差别;因为这些也就是“超越与缺损”的诸品种之一。至于动变,“大与小”若作为动变,则通式显然将被动变;它们若不作为动变,动变又将从何产生?自然的全部研究就此被取消了。
说事物悉归于一——想来这是容易为之作证的,实际还
①见991a20—22。
②亚氏意指极因,即善因。
③指斯泮雪浦,另看本书卷Z,章二。斯泮雪浦(Speusipus,?—336)柏拉图姪,公元前347年继其叔为学院主持人。
④参看柏拉图“理想国”卷七,531D,53BE。
92a30—34指责斯泮雪浦L等以数学笼盖一切,造句说理是不充分的。其大意是在陈述艺术上有“美善”为极因,而数与通式照数论派与意式论派的讲法,均属式因,没有极因的学术不应充当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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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
73。
没有证明;因为所有例引的方法①只证明有“绝对之一”
〈本一〉存在,即便我们承认所有的假设——也未证明所有事物悉归于一。假如我们不承认通例〈普遍〉是一个科属,则“绝对之一”
那样的结论也不可能引致;而且这在有些事例上原来也是行不通的。
②
在数之后,线与面与体怎样发生而能存在,以及它们具有那些意义,这也未能予以说明;因为这些既不能是通式(因为它们不是数)也不是“间体”
(因为间体是一些数学对象)
,也不是可灭坏事物。这明显地是一个〈与上三类〉不同的第四类。
③
事物之存在涵融着许多不同命意,不辨明其复杂性而要觅取所有存在的要素,一般是不可能的,用这样含混的方式研究事物组成要素之性质是无益的。因为所能发现的要素只是本体的要素,至于什么是“作用”或“被作用”
,或“深固”不可及处的要素,实际是不一定能发现的;所以说要统研一切现存事物的底蕴,或自意谓已掌握了一切要素,都是未必确到的。
我们怎能习知一切事物的要素?明显地我们不能先知而后学。开始学习几何的人,即使他娴于其它事物的知识,可
①“例引”
:由实事设例而引向抽象结论,可参阅本书卷Z,1031b21;卷N,1090a17。θσι可译作“例引法”
,或“解释法”。亚历山大注疏说明其法大略如E I E I此:举若干个人而求其共同之处,以定人之通例,再举人、马、猴等而求其间之通例,最后万物必通于一。
②盖指“关系”与“否定”词项。
③盖指“关系”与“否定”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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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形而上学
是于所拟修习的几何这门学术当是全无知识的;其它类此。
那么,若象有些人所主张的,世上有一门统括一切事物的学术,则修习这门学术的人该是先前一无所知的了。可是一切学习无论是用“实证法”或用“界说法”进行,必须先知道某些“前提”
(知道一些或全部前提)以为依凭;界说〈定义〉的要素必须先已知道而熟习;用“归纳法”来学习也相似。
①若说知识真的基于宿慧②,这很奇怪我们不知道自己具有这样伟大的知识。
又,人怎样得知一切事物用什么构成,知道以后又怎样能将自己所知向人表明,这也是一个疑难;因为意见可以互相抵触;例如关于某些字母,有人说(za)是σ与δ与α三I音注的拼合,另有些人则说这是另一个间注,③与我们其它已熟识的音注没有一个相切。
又,如没有具备相应的官感,我们怎能认识各种不同感觉的各类事物?可是,如果象复杂的声调可由适当的通用字母〈音注〉组成一样,一切事物所由组成的要素苟为各官感都能相通的要素,那么我们应该就能〈看音乐或听图画〉。
章 十
①απδιξι(实证)出于动字“滩开来”
,或译“证明”。ρισμ(定义)出H E I H I于动字“划定界限”故又译“界说”。παιη(归纳)出于动字“引致”
(或“引E导”)
;柏位图“政治家”
278A,用此字作“引诱”意。
πριμια为导言,译作“前H提”
,指论证或定义上之要素。
②αμιδμψισα,知识“出于自身”
,或知识“真属内在”
;其意所G K I H K G H I H指在柏拉图的“宿慧”
(αμησι)。
见于柏拉图“美诺”
(Meno)
81C,“斐多”
72E。
H F I③为一独立的希腊字母,但音与σδα三拼音相似。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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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从以上所述,于是这明白了,人们似乎都在寻求我们在“物学”中所指明的诸原因,我们再没有找到过其它原因。但他们的研索是模糊的;他们有些象是说到了,又象全没说到。
因为古代哲学正当青年,知识方开,尚在发言嗫嚅的初学时期。
虽是恩培多克勒也只会说骨的存在由于其中的比例,①比例就是事物的怎是,亦即定义。相似地,肌肉与其它组织也应是元素的比例,否则就该都不是比例,照他这论点,肉与骨及其它不是因他所曾列举的——火,地,水,气——物质而存在,只因其间的比例而存在。这些引伸了的意思他自己并未明白说出,但我们今日为之引伸了,他是必得同意的。
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已表示了我们的想法;但让我们重复列举在这些论点上所可引起的疑难;②这些于我们以后的辩析也许有所帮助。
③
①参看第尔士编“先苏格拉底”第三版,卷一,214。
2—215。
6。另见本书1092b20。
②此句所示,以后见于卷B。
③“贝刻尔本”第九章直至993a25止,第杜(Didot)巴黎校印本最先将93a11以下分为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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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形而上学
卷(α)二①
章 一对于自然真理的探索,正不容易,但也可说并不困难。
世人固未尝有直入真理之堂奥,然人各有所见,迨集思广益,常能得其旨归,个别的微恉,似若有神而终嫌渺小,或且茫然若失,但既久既众而验之,自古迄今,智慧之累积可也正不少了。因为真理象谚语的门户,没有人会错入,②以此为喻,则学问不难。然人们往往获致一大堆的知识,而他所实际追求的那一部分确真摸不着头绪,这又显得探索非易了。
迷难本起于两类,也许现在的迷难,其咎不在事例而正在我们自己。好象蝙蝠的眼睛为日光所闪耀,我们灵性中的理智对于事物也如此炫感,实际上宇宙万物,固皆皎然可见。
我们受益于前人,不但应该感荷那些与我们观点相合的人,对于那些较浮泛的思想家,也不要忘记他们的好处;因
①此卷尚论本体与四因,自然真理与一般学术研究;其内容与卷一卷三上下均不衔接。
奥古斯丁尼夫(AugustineNiphus)
认为此卷原从某卷或某章中删出,而后人复为之编存于A卷之后。亚历山大与亚斯克来比均谓此卷开章语及物理,不宜以之入“哲学”。依托马斯。阿奎那意见,此卷论题亦与卷A有关,故世传各本均仍旧编。近代译文或标为“卷A附篇”
,以后各卷依次挨下,全书作十三卷。兹照多数译本列为卷二,全书作十四卷。旧注曾述及此卷为巴雪克里(Pasicles)所作。
“哲学”一书之近代诠疏家耶格尔估量为巴雪克里听讲笔记。
②“希腊古谚”卷二,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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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为他们的片言賸语确正是人们思绪①的先启,这于后世已有所贡献了。
诚然,若无提摩太,我们将不会有多少抒情诗;可是若无弗里尼,就不会有提摩太。
②这于真理也一样;我们从若干思想家承袭了某些观念,而这些观念的出现却又得依靠前一辈思想家。
哲学被称为真理的知识自属确当。因为理论知识的目的在于真理,实用知识的目的则在其功用。从事于实用之学的人,总只在当前的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事物上寻思,务以致其实用,于事物的究竟他们不予置意。现在我们论一真理必问其故,如一事物之素质能感染另一些事物,而使之具有相似素质,则必较另一事物为高尚(例如火最热,这是一切事物发热的原因)
;这样,凡能使其它事物产生真实后果者,其自身必最为真实。永恒事物的原理常为最真实原理(它们不仅是有时真实)
,它们无所赖于别的事物以成其实是,反之,它们却是别的事物所由成为实是的原因。所以每一事物之真理与各事物之实是必相符合。
章 二显然,世上必有第一原理,而事物既不能有无尽列的原因,原因也不能有无尽数的种类。因为(甲)一事物不能追溯其物质来由〈物因〉至于无尽底蕴,例如肌肉出于地土,土
①ξι出于动字“持有”
,参看卷第二十章注。在此句中,应作别解。亚E I B历山大解作“能力”
,以后各家,或解作“研究的习惯”
,或解作“思想的能力”
,或解作“心理的经验”
;兹译为“思绪”。
②提摩太(Timotheus,约公元前446[?
]—357)与弗里尼(Phrynis)均希腊抒情诗人。
弗里尼略早,约与戏剧家亚里斯托芬(约公元前448—380)
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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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形而上学
出于气,气出于火,历溯而终无休止。也不能根究其动变来源〈动因〉成为无尽系列,例如人因气而动,气因太阳而动,太阳因斗争而动,①类推而竟无休止。
相似地极因也不能无尽已的进行——散步为了健康,健康为了快乐,快乐为了其它,其它又为了其它,这样无尽已的“为了”。怎是〈本因〉的问题亦复如此。因为在“间体”问题上,“间体”必有前后两个名词,前名必为后名的原因。如果人们询问三者之中谁是本因,我们当以第一名为答;末一名不是原因而是成果,间体又只是它后一名的原因〈那么本因自应求之于最先一名了〉。
(间体之为一或为多,这里并没有关系,其数有尽或无尽也没关系。)
如果间体的系列是无尽的或种类是无尽的,一直下去到任何一个间体为止仍还都是间体;如没有那个“第一”这就没有本因。
在上面建立了一个起点以后,也不能向下面无尽地进行,如云水由火故,地由水故,不能是一有“所由”便产生无尽后果。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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