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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纣为虐之一代妖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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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这么多血?”我惊叫,此时我侧过身,接着火光也看情了,他的右手臂上满是鲜血!“嘘”他示意我噤声,反手将门关了。这才让我扶到火堆边坐下,从腰间解下一只野兔对我咧嘴一笑。
“你你就打只野兔嘛,怎么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难不成兔子急了咬人就是这个后果?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把伤口处的衣服撕开,抓起身旁篓子里的一把树叶,轻轻擦拭起来
我忍住自己的眼泪,抢了他的叶子:“这玩意怎么处理伤口?你们古人就是不讲卫生!”捧了陶罐去外面打来半灌水,却发现这里既没有棉球也没有纸巾,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裙子比他这里所有东西质地都要柔软,就扯了一条下来,先搓了一搓,再沾上清水给他擦拭伤口。借着火光,能看见他的伤口皮肉外翻,像是被什么爪子抓的。于是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河陌给我形容了一番,我大致明白可能是他追野兔的时候惊扰了一头熊了。能在熊爪下活下来,我深深地看他一眼,真的是万幸了。心中忽然后怕起来,要是河陌今天回不来了,我在这时代要怎么生活下去。
“不痛”他明明疼的龇牙咧嘴了还说不疼,我一时忍不住,眼泪簌簌往下掉,泪水滴在他伤口上,他手臂一抽,转头见我掉眼泪,慌忙想抬起受伤的右臂,被我硬生生按了下去。“别动!”伤口的血还没止,我很怕他失血过多,就问他有没有什么止血的草药,解释了半天,他才指着墙角一个破烂筐子。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听懂,知不知道什么叫止血,却也没有别的办法,在那筐里找到一种没见过的草药。
应该是草药吧,即使不是止血的,也是应对这伤口的。我想到电视上是怎么敷草药的,又在自己裙子上扯下一条,不顾河陌的反对用牙将草药咬碎了,铺在布条上。
我一边给他包扎,一边砸着嘴,shit,这东西难道是麻药不成?我嘴巴里都被麻的说不出话了。弄了半天,才算把河陌的伤口清洗包扎好,不过心里还是有些担心,这鬼地方穷成这样,连个大夫都没有,我又不懂医疗,千万可别出现什么感染才好。
“谢谢!”每次河陌给我弄肉来吃的时候我都会这么说,他今天竟然跟我说谢谢,我没好气地看着他,草草弄了些东西填饱肚子,就收拾好去睡了。
河陌不明白我为什么生气,却又不敢多问,看我半天,见我真的一动不动,以为我真的睡着了,就到自己的“床上”去了。
在我以为他也要睡觉了时,忽然听见门有些响动。我悄悄转头去看,接着星光见他似乎在擦门。门上还有血迹想到他回来时要我不要声张,必是因为怕引来村里人,如果被他们知道了,我这个成天在家“白吃白喝”的外人恐怕又要遭白眼了,眼泪又慢慢留了下来
【第二章 一个穿越来的贫民等于白痴 】
第三章 我忘了商朝还是奴隶制度
我决定,一定要在这个时代活出个样来,一定一定不能活在这个社会的最底层。就凭河陌对我这么好,我也一定要让他过上好生活。
所以我不可以再在这个山沟沟里呆下去,想要出头就得去城市,这好像跟现代的道理一样。当我把自己要走的意思告诉河陌时,他的脸上的神情看着让人心疼,他怯懦了半天才问我,能不能不要走。我摇着头,告诉他,在这里带着一辈子不会有长进的,问他愿不愿意跟着我出去。
可是河陌却拒绝了,他说他不知道外面什么样子,他害怕。我没有勉强他,我也不知道外面到底什么样子,大可等我有钱有能力了,再接他出去过好日子也不迟。于是我离开这个叫钟闾的小村子之事已成定局。
但是河陌让我再等他一个月,他说他要给我换双履来。我瞅着自己脚上已经开口的鞋,心里那份感动又泛滥起来。初来这里时,倒是还有一套换洗衣物,可是鞋只有一双,河陌他们那种草鞋我又实在是穿不惯,所以即使自己脚上这双已经张口的鞋还是舍不得换。
我知道自己这身衣物与他们不同,比他们的恐怕要贵出不少,可是我没想到脚上一双鞋需要河陌采一个月的疲q去换钱才能换来。我把自己身上那两个贝壳给他,他却坚决不肯要,每天早出晚归地去采那种叫疲q的可以换钱的草药。
终于一个月后,河陌背着最后一大筐的疲q,与我一起到集市上去,凑了足够的贝壳买了鞋之后,我们就将在集市上道别。
前些日子河陌隔几天就往集市上送一次疲q,我问他集市远不远,他说不远,好嘛,今天天没亮我们就出门,走了至少三个小时才到!我的脚都快要断了,想着自己以后出门连个公交车都没得坐,心里苦的不行。
不过这个集市,还是跟我想象中差的很远,没有一排排迎风飘扬的酒家食肆的招牌,没有整齐的青石板路和红墙绿瓦,一切都是土黄土黄的,从地面到墙壁好在人流量还是蛮大的。河陌带我到这集市上貌似是最好的做鞋的店挑了半天,才找到一双合脚的,比我脚上这双至少差了两个档次,不过河陌看着我穿上还是lou出一副高兴的神情。瞧着那模样我再望望完全陌生的周遭,我差点有了跟他回去的冲动,可是一想到一辈子那样过日子,终于忍住了。
河陌告诉我,最近的城大概在四十里之外,叫黑渝。他已经托了收疲q的人,在今天运送大批药草去黑渝的时候把我捎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今日带我来集市的原因。我对他的安排真是万分感激,要不四十里,我得走多久?简单地吃过一些随身带着的干粮,我就要跟着运药草的车走了。与河陌的恋恋不舍地到了别,直到走了很远很远,直到看到他的身影变成一个小黄点,我的眼泪才留下来。
如今,我到这商朝来的生活真正开始了。在河陌家的两个多月,我终于能够完全听懂这个时代的人的说话了,不论是口音还是用词,都完全难不倒我。我的耳朵已经成了自动翻译机,可以自动把这里人的话翻译成比较好懂的白话。
“姑娘可真是漂亮!”前面驾车男子冲我道。我扯出一个敷衍的笑容,心里却开始发毛,怎么这个男人眼神看上去那么不正常?
果然,走了没多久,他就开始自我介绍起来:“我叫毛苏,家里排行第三,人人也叫我毛老三,做这药草生意已经有三年了,如今家道也还算殷实”
“哦”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开始打量四周环境,怎么,怎么这么荒凉?
“我都二十五还尚未娶妻,村里的姑娘想嫁我的倒有不少,不过我都看不上”
“哦”我开始想荒郊野外遇到流氓的话要怎么办。
“我看姑娘就不错不知许人没有?”我突然感到有只手搭在自己肩膀上,条件反射的抓着拿手反手一扭,一阵杀猪似地嚎叫,差点吓得马儿xian翻了马车。这个长得就不像善类的流氓一脸愤恨的望着我,我也狠狠地盯着他,再添上点想杀人的怒火。他还是望着我,我稍稍使了点劲,保持住不要眨眼,气势上不能输,绝对不能输给一个三千年前的流氓!
半晌之后,他忽然熄了气焰,埋首赶车。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一路无言。
终于在天黑的时候,赶到了黑渝。这才像个城市嘛,至少要有城墙啊,就算是土城墙我也不嫌弃嘛,好歹让我见识到了三千年前的古代文明,之前那些贫民窟还不如的地方让我十分怀疑在这个时代我到底能过上怎样一种优越的日子。
总算从山沟沟里出来了,可是出来以后,要怎么办?所有的穿越小说里只有跟皇家或是商贾大户搭上关系才能飞黄腾达,可是要怎么认识这些人?总不会没事出来逛街碰到吧?
不知道那个毛苏是不是真的被本小姐的眼神给吓到了,不仅不再有任何逾矩之举,还很热情的回答了本小姐这个黑渝压根不存在客栈这类的东西。他还很好心的让我在车上等他一下,他去叫人来接货,然后带我去投宿。
他刚走没多久,我就动了逃跑的心思,等他带我去投宿?我还真没这个胆子。可是人家一车东西在这,要是我走了被人偷了怎么办?我站在那里斗争了一分钟时间,最后决定,还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比较重要,再说都讲古代民风淳朴,路不拾遗,这么一大车东西明晃晃放在这里,就是在现代一时半会也不一定会有人敢拿走。
电影上总是很多破庙或是没人住的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很不幸我转了一圈没有找到。而这个黑渝城似乎不大,十分钟后我又回到个毛苏停车的那条街上。下意识地看看那辆车还在不在,正赶上毛苏带了三个人回来。
现代人的反应绝对比古代人快,我跑了两步才听见后面毛苏在喊:“就是此女,快追!”这时代的鞋底超厚,跑起步来十分不便,或者是这些古代人平时运动充分,只跑了一条半街,我就被抓住了。
我是个有着现代思考的人,不会做无谓的抵抗而使自己吃苦头,这种时候,还是先问清楚怎么回事比较好。
“什么?奴隶?”我一时有点懵,我又不是穿越到古埃及了,奴隶?突然一拍脑袋,商朝,还是奴隶社会啊!“你把我当奴隶卖了?”这个毛苏,为什么脸上一点惭愧之色都没有?
他贪婪的看我一眼,摇了摇头,指着我道:“这人已经交给你们了,我要走了!”那胖子上下打量我一番,给了毛苏几贝,挥了挥手。
“喂!喂!”我挣不开身边那两人的手,冲那胖子喊:“我又不认识他,他怎么能卖我?再说,我也不是奴隶啊!”而且只值这一点?他皱着眉看我:“差你就能交差了!确实是美人,可惜了。”说完也不管我,指挥着那两人押我走,任凭我叫嚷了一路,就是不理我。最后叫累了,只好闭嘴。那刀疤胖子见我好似认了命,也不再让两个人钳着我,只是将我的双手缚在身后,领着我进了一个院子。
院内一间大房里挤着几十个男男女女,看上去年纪最大的也不超过二十岁,最小的才七八岁。这些人跟现在的我一样,都是奴隶。把我的手解开丢进来以后,刀疤脸就出去了。没过一会儿,就听外面有争执之声。
“虎哥,还要给他们什么吃的,这么多人浪费食物!”
“你懂什么,再饿死一个,明儿一早我们拿什么交差,好容易凑齐了,别出乱子。”听声音,是那个刀疤胖子。接下来,门一开,有人像喂猪一般往里面扔饼子。这屋里的男女刚刚还安静的像是兔子,此刻一个个跟饿急的野狼一般,抢起地上的饼子。借着外面人手执的火把,看见地上那站着泥草的褐色的饼子,我实在没什么胃口,任那些人抢我脚边的饼,左躲右闪退到了墙边。
“别抢!饼子足够,谁抢我就打谁!”这话果然奏效,刚刚还动手抢饼的人群渐渐安静下来,各人捡起自己脚边的东西。
我忍着肚饿过了这个晚上,心中打定主意到了古代以后就没工夫讲究什么卫生不卫生了,这满屋子的人吃了不是没一个闹肚子的?
第二日清早,有人将我们全都叫起来赶到了院中,我伸着懒腰,觉得还没养好足够精神逃跑不知道又有什么事。却一眼看见那刀疤脸陪着一个身穿黑色纹袍的年轻男子,指着男子我们道:“二十男,二十女,全都在这里了。”
那男子略略一扫视,微笑着点点头。他额头饱满,一双浓眉下眼眶深邃,黑眸炯炯有神,高耸的鼻梁下薄唇轻抿,一头黑发简单地束在脑后,有些金城武的味道。我紧盯着他,决定,不跑了。穿越果然容易遇到帅哥啊!
【第三章 我忘了商朝还是奴隶制度 】
第四章 在大商的第一场保卫战
那帅哥忽然透过人群看向我,胖子在旁指着我道:“这是里面最漂亮的一个,人也识趣,公子可以贴身用。”这胖子,竟然还知道为我说好话。可是,贴身用?我可不是来卖身的!帅哥瞅着我没说话,忽然转身吩咐道:“好了,都带走吧!”
我们跟着那帅哥的随从鱼贯而出路过胖子身边时,他忽然将我的小包裹塞给我:“听话点,也许能有好日子。”我翻了他一眼,你昨天要是把包裹给我,我就不用饿肚子了!
在奴隶社会奴隶就跟货物一般,我们也像货物一般被装进一个没有盖子的笼车中,唯一的差别就是其他只有两三平方的笼车中装了十多个人,我们这个笼子里只有四个,另有两女一男,女子虽脸上脏污,却难掩清丽之姿,那年约十岁的男孩也算是清秀的。
行了大约两天,才到了目的地——一所豪宅。豪宅啊,我终于见到了豪宅了!回廊,四周都是带有回廊的屋子,很大很长的回廊,中间两块足球场大小的地方有两排比较大的木质结构建筑,类似于主宅,四周配以花草树木以及一个小小的池塘,这也算着带花园的豪宅了。
进来之后,有人来领我们,其他奴隶被带到另一个地方。领着我们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妇女,唤娥英,体态丰满,走起路来屁股一摇一晃的,一路上教育着我们要不是生的一副好皮相就只能跟其他奴隶圈在一起,要我们乖巧懂事一些,对待主人一定要全心全意。可我特别留心的是她那个“圈”字,心里既有些庆幸又有些愤恨,这年代真是拿人当牲口的啊!
来的路上,我和另两个女孩已经混熟了。其中一个弯眉凤眼的叫舒娘,是个“资深奴隶”,已辗转了不知道多少个主人;另一个是被兄嫂卖做奴隶的叫东旭,东旭完全是个未涉世的少女模样,紧紧抓着我的手,胆怯地望着四周,似乎这里的大房子是怪物会吃了她一般。娥英一路教育着我们要怎样对待主人,把我们领到一间人住的房间,里面已经住了三个年轻女子,虽身着粗布麻衣,却也干干净净,不似我们三个人身上,标准的奴隶样子。
“你们以后就住这里,都叫什么名字?”娥英cha着腰问。刚刚路上明明已经问过了,我们却不敢说,只得一一把名字报了。轮到我最后一个时,娥英狠狠地盯了我一阵子,我听她嘀咕了一句:“真是个该死的美人胚子!”随后大声地对原先屋里三个女孩子中最瘦高的一位道:“阿乔,带他们去梳洗换套衣裳,或许晚上主人就会有吩咐!”
当时我没理解什么叫有吩咐,但是晚饭后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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