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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生十年:一只老猫眼中的人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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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玉皎
【由文,】
写在前面的话
有读者说,小说有村上春树的文风,亦有读者说,这文有夏目漱石的《我是猫》的影子。但作者告诉我,这只是她在他乡深夜里奏响的一支小夜曲,也算是给渐行渐远的青春岁月的一个祭奠。
小说用一只老猫的口吻叙述,通过猫眼观看人生十年,呈现出京城年轻人的十年青春,追求与挫折、爱情与梦想,似水流年的慨叹。一种淡淡的忧伤,缓缓流过生活的画卷。
序:
说是“猫生十年”,其实更主要的还是人生十年,之所以叫做《猫生十年》,我想,这是因为猫不仅是这个故事的叙述者,还是重要的参与者,是其中不可或缺一员的缘故吧。
凡是读过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成名作《我是猫》的人,看到这部小说,大概都会联想到生活在穷教师苦沙弥家的那只没有名字的猫,正是那只猫为读者讲述了人世的无聊、无奈、污浊以及悲苦。当然,《猫生十年》的这只叫做“阿赳”的猫,为读者讲述的并不是夏目漱石笔下的人生世界,而是当下走入大都市的知识青年的日常生活,是她们看似平凡、实际多彩的人生。阿赳眼中的十年人生,是不少知识青年在今天都有可能经历的人生,是那些进入大城市、在挫折与奋斗中日渐成熟、寻求理想与现实的和解点的向上人生,而不是那种庸常的、没有责任感的、缺少思考的人生。
小说中存在着一明一暗两条主线,即主人公招弟的成长和猫阿赳的成长,这两条主线相互交融,互为补充。小说截取了人生中变数最大的青年时代的十年(对于主人公而言,则几乎可以说是整个人生),描写了主人公招弟对于理想、爱情、亲情、责任甚至生死的态度。虽然招弟只是个平凡女孩,但她质朴、有爱心、有责任感,以明朗包容的心态对待生活,她的人生尽管短暂,但借用阿赳的话,招弟“得到了她自己的完满”。而与招弟相依相伴的阿赳,也拥有自己相对独立的世界。在阿赳的世界中,招弟、花花、公子小白、蘅蘅、小玉等各有位置,十年的猫生,一系列的生离死别,使阿赳从一只娇憨懵懂的小猫,成长为“有思想的成熟大猫”,继而成为虽历尽沧桑、却依然保有从招弟那里继承下来的“温暖安宁”心境的老猫。只有这样的一只老猫,才会把招弟的死,视为自己的新生;也只有这样的一只老猫,才能在春日的午后,用淡然的语调,为我们讲述这十年间的故事。
在看到赵玉皎的这部小说之前,我作为她的老师,只知道她文笔不错,翻译过一些日本文学作品,作为译者得到了读者的认同,却并不知道她还有创作小说的热情,更未曾想到她会利用赴日研究的宝贵时间写作这样一部小说。由此可以想见,小说里所描写的人生对于她而言,是多么地重要,她无法压抑自己描写如此人生的冲动,急切地释放聚集于自己内心的热情。北京大学日本文学方向的在学博士生和《猫生十年》这部小说的作者,我想对于赵玉皎来说,都是她十分在意的身份。文学研究者与文学创作者这两种身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虽不免存在时间或精力等方面的冲突,但又有可能达成完美的统一,文学创作可以促进文学的研究,使文学的研究、批评更有文学色彩。我虽然更愿意看到她的学术著作,但作为一个喜欢思考、热爱写作的文学爱好者,她能够用自己的笔表达她的体验和感悟,我也颇感欣慰。
于荣胜
2011年3月 〇·午后
呃,好吧,既然诸位对我平凡的生涯这样感兴趣,我就不好几次三番地推托,过分低调就显得不通情理,对不对?漫长的冬天终于过去,太阳暖烘烘地照着,空气里都是青草的味道,连翘花开得这么灿烂,蜜蜂也嗡嗡直叫。在这样美好的午后,不说点什么,确实有点无趣。
唔,要我快点?唉,二黄君,你刚满周岁,血气方刚,是无法体会我这个老猫的心情的。眼前的春光,我已经看了十回啦,不知道在我有生之年,雪白的玉兰花瓣还能有几次落到我的身上。我活到了自由猫族难以企及的十岁高龄,我猫生中一个小小的片段,可能就相当于另一只自由猫兄弟的全部生命印象。十年,对于人类都是一个遥远的距离,要追寻十年之前我记忆的源头,仿佛是让我从千丈的幽暗潭底艰难上溯,去寻觅那一丝若隐若现的微光。
我老了,虽然体格还康健,却也时常感到来日无多。十年的生命,留给我的只是一段段记忆,像漂浮在时间大海上的小小岛屿。如果诸位认为它能给你们今后的猫生带来帮助,哪怕仅仅是能让你们得到片刻的欢娱,我也不吝于和诸位分享——当然,在此,我先要感谢诸位愿意容忍一只老猫的啰唆和不时发作的别扭脾气。
那么,闲话少说,书归正传吧。
第一章 初识招弟小姐
这个世界给我的最初印象十分不美妙,那是一个阴冷潮湿的昏暗夹道,四面都是高墙。我又冷又饿,筋疲力尽,浑身刺痛,像有千百只小虫在叮咬。我在夹道里团团打转,却找不到逃离的洞口,只得一声声地呼救。我不知道叫喊了多久,只觉得喉咙已经沙哑。突然,高墙上啪地打开一扇窗户,我听到了人类的怒吼声,“吵死了!死猫!”一个玻璃瓶砸下来,在我面前摔得粉碎。我吓得魂飞魄散,再也出不了声音,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这时,夹道的铁门吱呀一声打开,我大吃一惊,想拔腿逃跑,却怎么也动弹不了,耳边这时传来了一个温柔的声音,“是一只小猫,好小哦。”
这声音莫名地使我安静下来,我抬头想要看看这个人,却被一双肥厚的手掌一下子捧了起来。
在我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女孩,一个清秀苗条,一个敦实粗壮。我正坐在胖女孩的手掌心里,对着一张圆盘般的大脸,一股暖乎乎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不禁眯起了眼睛。秀气女孩轻轻摸了摸我的脑袋,用她那好听的声音说:“真是个小可怜。”
这就是我和招弟小姐、蘅蘅小姐初次见面的情景。诸位大概听说过,我和人类有着不浅的瓜葛,但想必你们并不知道,在我十年的生命中,有九年多是和人类一起度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算不上真正的自由猫族,但也正因如此,我对世界的看法或许会有令诸位耳目一新的地方。
我坐在招弟小姐的手掌上,来到了一个温暖干燥的房间。她们开始翻箱倒柜,把几块烤鱼片和一碗热牛奶放在了我面前。我毫不别扭地接受了,在她们的惊叹声中风卷残云地舔吃干净,然后爬到招弟小姐的脚背上,呼呼睡着了。
一觉醒来,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已经就我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共识。一直以来,招弟小姐都以为是她收养了我,其实不然,在我爬上她脚背那一刻,我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并不是不喜欢蘅蘅小姐,恰恰相反,蘅蘅小姐是人类中最美好的女孩,就像一株美丽的水仙花——不知道什么是水仙花?那么,你们就想象一种最洁白、最芬芳的花,不沾染一点灰尘。至于招弟小姐……呃,如果非要把她比作什么,那她就像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我自然而然地爬到她身上,并没有经过什么思考。
作为一只在人类社会中求生的动物,选择和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也就是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但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并没有选择权,只能听天由命。相比之下,我还算幸运,没有遭受冻饿的苦楚,曾经被好好地对待,平安活到十岁高龄,我应该知足。
但若是诸位仅凭这几句话,便推测我的前半生诸事顺遂,那便大错特错了。唉,打个比方吧,在汹涌的海面上,一只小船颠簸起伏,虽然船舱里还算温暖,但呼啸的风声和剧烈的摇晃不时提醒你,你依赖的这只小船连自己都无法保全,你又会有什么感受?
对我来说,招弟小姐就是那只小船。
我们有个误会,认为人类都很强大。的确,即便是我们猫族中最强大的虎和狮都被他们关在笼中肆意赏玩,他们的破坏力甚至可以毁灭我们的家园。但据我这个在人群中度过大半生的老猫看来,这些人类社会的主人们,其实并没有力量掌握自己的命运,大多数人像我们一样,为了一口吃食四处奔波。不,重重束缚中的他们,又怎么比得过自由奔放的猫族?或许,他们只能和蜂族、蚁族相提并论,一面困惑着命运对自己的设定,一面也就慢慢地接受了。
呃,抱歉,一不小心我又犯了爱发议论的毛病,上了年纪就是这样唠叨。也或许,这是由于跟人类一起待久了,不知不觉沾染上了他们的坏习气。接下来,我会尽量避免我的情绪对诸位的误导,客观地讲述我的故事,以求使诸位产生各不相同的新鲜感受。
在这里,我有唯一的一个要求。在讲述我的故事时,我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和我共同度过漫长岁月的两个女孩——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的人生。如今她们一个已经魂归天国,一个消失在茫茫人海里,我只能对着天空请求她们原谅我的打扰。接下来我的讲述会很快,所以请诸位不要吝惜花一点时间,我们先暂停下来静静地为这两位女孩祈祷吧。
第二章 考研公寓
每当我路过建筑工地,看到那灰蓬蓬的临时板房,一种亲切感便会油然而生。我最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便是在这灰蓬蓬的板房里度过的。
我遇到招弟小姐的时候,她属于人类中的“考研族”,这个族群近年来风光不再,但十年前却盛极一时。所谓的考研族,就是一些年轻的人类,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在追求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东西——学历。至于学历……你们就理解为人类的第二次出身,好吧?总之,他们背着书包,理直气壮地游荡在各个大学的周边。由于他们的存在,那一片片简陋的板房便被称为“学生公寓”,可以收取不相称的高额房租,而招弟小姐住的那一片板房又格外贵些,因为它就在自称为全国最高学府的P大的北门外。
招弟小姐的房间不大,但地面很干燥,墙壁也还算白。一桌一椅一床之外,还有一个瘦高的小书架,一个塑料衣柜。那是我童年的乐园,记得我第一次小心地爬上书架,鼓起勇气一跃到了铁架床的上铺,再爬上行李箱,站在房间的最高点接受招弟小姐和蘅蘅小姐的欢呼,那种感觉真是心旷神怡。
我无师自通地会用猫砂,令她们赞不绝口。我喜欢猫砂那种厚实松软的安全感,即便不上厕所,我也喜欢把自己埋在猫砂里,但招弟小姐非常反对,竟然对我大声呵斥。后来我发现招弟小姐的衣柜里隐秘幽暗,那气氛令我心安,于是我很快学会了怎样拉开柜门的拉链,招弟小姐不在的时候,我就钻进衣柜。后来那塑料布上扯开了一个口子,我就不必费事拉拉链了。
在吃的方面,我过得还是不错的。除了猫粮和牛奶,招弟小姐还时常从学校食堂带回带鱼、肉片、香肠之类的美食。零食我爱吃糖炒栗子、烤红薯和煮玉米,面包和蛋糕也都会尝一点,不过不吃水果,尤其讨厌橘子皮的味道。唉,招弟小姐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一点,每当她吃橘子时,总忘不了冷不丁地对着我的鼻子猛挤橘子皮,她就是这样恶趣味。
招弟小姐原本过着刻板的生活,我来到她身边时,她刚刚第一次考研失败,正处在异常的亢奋之中,天不亮就去P大占座位,深夜才回小屋。那天上午为了给我洗澡,她破天荒地没去学校,借用蘅蘅小姐的话,那就是以我的到来为契机,招弟小姐又变回了一个正常人。她在房间里的时间多了起来,晚上会早早回来陪我玩,我有一小盒子玩具和各种各样的项圈。玩累了以后,我就爬到她粗壮的大腿上扯起小呼噜,梦里觉得有只软乎乎的手在一下下地抚摩着我,偶尔我睁开眼睛,会看到招弟小姐在灯下看书,嘴角还带着心满意足的微笑,于是我又安心地睡去。
招弟小姐的朋友不多,只有蘅蘅小姐会时常过来聊天。她们聊些将军啊,才子啊,皇帝啊,听不懂是什么东西。后来我渐渐知道,那些是几百上千年前就已经死去的人类。聊这么虚无缥缈的东西,可见她们实在是太闲了。不过招弟小姐又总是做出一副很忙碌的样子,那么,大概是因为她们那时还年轻吧,年轻人才会对没有意义的东西感兴趣。
蘅蘅小姐住在招弟小姐的隔壁,她的房间和招弟小姐的差不多,不同的是招弟小姐墙上贴的是紫色花纸,而蘅蘅小姐床边却贴着一幅画。那是蘅蘅小姐自己画的一幅萱草,我记得非常清楚,我现在似乎还能看到那花瓣上晶莹欲滴的露珠,还能嗅到那清新的芬芳。我喜欢那丛生机勃勃的绿草黄花,我小心翼翼地凑上去看,却从来没有碰过那画儿一下,尽管招弟小姐墙上的花纸早就被我撕得不成样子了。
有一天,我看画儿的时候,招弟小姐抱起我,对蘅蘅小姐说:“你会画萱草忘忧,我也有阿赳来解忧哩。”
哦,阿赳,我都快忘记了。很久以前,我和人类住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叫我阿赳。
第三章 我是猫
“哎呀,你别看它现在胖乎乎的,它刚来的时候那叫个皮包骨头,而且身上那个脏啊,全是猫虱和跳蚤,我足足换了六盆水才算把它洗干净……”
难得有人来串门,招弟小姐立刻跟人家大讲特讲她的耐心和爱心,听得我浑身不自在。我瞅了个空子溜了出去。
有个房间的门半开着,里面却没有人,我在屋里转了一圈,没发现什么好玩的,正要退出去,一转头却看到一个怪物。
那是一只黑白分明、又肥又矮的动物,肚子贴着地,四个白爪子又短又壮,半边脸黑,半边脸白,绿莹莹的眼睛不怀好意地直瞪着我,我不禁打了一个激灵。
突然,我看到那动物脖子上的毛刷地炸了起来,顿时显得更加凶恶,一阵恐惧袭上我的心头。但本能告诉我,这时转头就跑更加危险,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踮着脚尖弓起腰,让自己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与此同时,那怪物也竖起了一条毛茸茸的大黑尾巴,不停地甩来甩去,嘴里呜呜地发出警告,但好在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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