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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未来杀手的信-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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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游得好,交谊舞也不错,业务能力也强。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贫富差距那么大,大家都没钱,女人喜欢上一个男的,还是看他的魅力。当然,有钱也是一种魅力,但你明白我意思的。”

“我明白。”李从安说。文人小说下载

“她很快就和老邢谈上恋爱了。白素梅是纺织厂的挡车工,想必你已经见过了,那时候追她的人可多了,人长得漂亮,人缘也好,我们厂拍宣传画的时候,还找她去当的模特。现在还在,厂门口上面的大块广告画,左数第三个戴帽子的就是她,”曹又村眼里充满了活力,仿佛是回到了青年时代,“他们是郎才女貌!”

李从安听着曹又村的描述,虽说眼前的这个汉子相貌丑陋,五大三粗,没想到那么多年下来,心里却守着一份“柏拉图”式的爱情,这和他最初的猜想大相径庭。“果真是爱上了她!”李从安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不知道为什么,李从安突然对曹又村有了好感。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共同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居然毫无妒忌,只是一味地祝福,这种大度可不是所有男人都拥有的。

“厂里效益不好,”曹又村接着说下去,“没过几年他俩结了婚,生活压力也大,那时候我们都还年轻,谁不想过点好日子?谁愿意守在厂里坐吃等死?谁不想出来闯闯?正好有个机会,现在这家运输公司的老板,找到了我俩。”他抽了一口烟,继续说:“到这儿来是按劳取酬,不是大锅饭,跑得多,拿得也多,那时候我们像疯了一样地工作,轮子一转钱就来了,大伙干得热火朝天。”

曹又村的叙述很文学,但李从安知道他们那段时间过得很充实。这个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到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干劲儿。不过这应该不是重点,应该很快就要到“但是”了吧。

“但是——”果然不出所料,曹又村叹了口气,“好景不长,他们有了孩子,哦,就是邢越旻。”

李从安有点不理解,有了孩子怎么就成为转折点了?

“所以说人一辈子不可能一帆风顺,当你感觉特别顺,往往老天爷就看不下去了,非得折腾折腾你不可,”曹又村现在就像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头,“你一定在想本来邢越旻的出生应该锦上添花才对吧?”

李从安确实是这样想的。

“开始也确实是这样,老邢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活力十足,毕竟家里多了一张嘴,奶粉、尿布、学费,孩子的将来,到处都等着花钱啊。这是件好事啊,可慢慢地,他变得越来越颓废,起先我们都以为他累了,所以并没有在意。可到了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对,似乎干什么他都没劲,成天耷拉个脸,虽说照样和原来那样勤劳,但似乎就像是在完成一个沉重的负担。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这些一看就看得出来。”

李从安点点头。

“我们问他,开始他支支吾吾不肯说,有一次我俩单独喝酒,他才说了实话。他的儿子邢越旻得了病,是什么先天性脊椎病,老是半夜无来由地哭,既不是饿了,也不是尿炕,”曹又村比画着说,“我不知道那叫什么,好像是什么脊椎骨畸形之类的,我不懂,只知道这病难治,如果要到国外动手术的话,需要一大笔钱。”

李从安又给曹又村递过去一根烟。“谢谢!”他接了过去。

“这病就像是个填不满的无底洞,无时无刻不需要花钱,最关键的还是心情,老邢一家就像一夜之间欠了一屁股债,每天赚钱就是为了填补这个黑洞,而且还永无休止!”曹又村的口气带着深深的同情,“他不止一次说过,自己活得就跟行尸走肉一般,但还得活下去,为了老婆孩子。那时候,又赶上改制,白素梅下了岗,全靠老邢一个人的收入过活。”

李从安能够明白这种感受,“可老邢后来怎么死了呢?”他其实知道老邢死于车祸,但照曹又村前面的这些讲述,这个意外多少也应该有些故事的吧。

曹又村突然有点失落,也许谈起这个话题更让他感到压抑。

“老邢本来不会死的。那天我们出车回来,下大雨回不了家,就在隔壁的小饭馆喝了点酒,老邢的心情不好,我陪在身边,几杯黄汤下肚,就有了点醉意。这该死的雨下个不停,当时我们要走了,也就没事了。可偏偏老板的电话来了,说是有个急活儿,他朋友的一批货原来找的那个司机突然病了,肯出双倍钱找个替代的人。我劝过老邢,可老邢怎么可能放过这个赚钱的机会?车是别人家的,那车超载,老邢不知道刹车做了改动,转弯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原本凭老邢的技术,不会闯那么大祸,可偏偏正在酒劲上,脚下没底,为了避让那老头,车子侧翻出去,老邢当场死亡,还压死了路边的两个行人。”

“那得赔不少钱吧?”李从安随口问了一句。

“那是,死者家属怎么肯轻易善罢甘休?”

李从安心里想,这就是压垮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吧,况且这也不是稻草,简直就是一棵大树,顶梁柱没有了,那还不等于陷入了深渊?所以白素梅才会干那事养家,帮儿子治病?

那后来怎么又嫁给万吉朋了呢?如果为再找一个靠山的话,完全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就算找不到更好的,眼前的这个曹又村就比万吉朋强吧?李从安又看了他一眼,可为什么嫁给了万吉朋,反而还一起操起了皮肉生意呢?他有点想不通。

曹又村似乎看出了李从安的疑惑,补充了一句作为答案:“路边被货车压死的人当中,有一个是万吉朋的哥哥!”

李从安没有做声,这事看上去很巧,但其实都是有因果关系的。

“万吉朋是个二赖子,啥事不会干,没有工作,没娶媳妇,遇上哥哥的这场意外,简直把它当做发财的好机会!”曹又村愤愤不平地说道,“民事赔偿具体数目我不太清楚,反正不少。公司出了不少,白素梅也得承担不少,她哪里承担得起?后来怎么协商的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公司出钱让万吉朋学了车,并给了他一份工作,来我们这儿当司机,又过了不久,他和白素梅就结婚了。我想,白素梅是被逼的,也算是偿还债务的一部分吧!”

听完老邢的故事,李从安对来龙去脉有了了解,虽说中间肯定还遇上过不少事,一步一步才到了今天的状况,但这不重要,起始和结局都知道了,中间的过程和李从安的工作没多大关系。

他感到有点不太舒服,乍听起来像是不幸中的万幸,可现在发生的这些事,又活脱脱的是个现代版的卖身葬夫!

“邢越旻的病有好转吗?”

“据我所知是没有,他们都是工人,哪有钱治病?所以白素梅不得已才干的——那事儿!”曹又村似乎鼓足了极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几个字来。

这就是命运啊!李从安有点感叹,所以说人活在世上都难。一位法国诗人好像说过一句话,说什么来着,“生活在别处!”总以为自己过得窝囊,放眼一看,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惨往事。

李从安对曹又村的感觉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又递过去一根烟,他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式能够表达,自己很想和他做朋友。

“不抽了!”曹又村咳嗽起来,“明儿个还出车呢!”

“那你今天去找她……”

“我去看看她,怎么说也是二十多年的朋友了,况且我和老邢是那么要好的哥们儿!”

“那媳妇知道吗?”李从安不知不觉地就问了这个问题,问出来之后就后悔了,这不是比那个调度员还八卦嘛。

“我还没结婚!”曹又村好奇地看着李从安,明白这个问题的言外之意,“不是因为她。”曹又村最后说道。

第十八章 复仇的代价

梦里出现了一群孩子,他们天真无邪地奔跑在绿色的草地上。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水灵灵的眼睛。女孩们的小辫儿朝天翘着,粉红色的发带在头上一颠一颠,像两只飞舞的彩蝶。成日的雨淋日晒啊,可就是淋不萎、晒不黑,脸盘白白净净,眉眼清清亮亮。一笑起来,嘴瓣儿像恬静的弯月,说起话来,声音像黄莺打啼。男孩们都有着胖乎乎的脸蛋,眼帘忽闪忽闪别提有多可爱了,眼珠像两颗黑宝石似的,仿佛只要一转,鬼点子就来了。不论是那鼓鼓的腮帮,还是那薄薄的嘴唇,或者那微微翘起的小鼻尖,都让人感到滑稽逗人。

梦里她不禁笑了出来,十五年前,姚若夏也是这些孩子中的一个,天真烂漫,虽然很苦,但每天都开开心心。

和父亲来到这座城市,告别穷乡僻壤,城市的五光十色像是温暖的安慰,把她从丧母之痛中解救了出来。正如父亲所说,我们得活出个样子来!

事情就像他们预料的那样发展,在一间租来的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里,父女俩安身立命。白天姚若夏在一间四处透风的教室里,和一帮穿着与自己差不多破烂的小孩上课,父亲则在工地上班。到了晚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牵着父亲的手,去菜场买菜。也许只是一些堆成一堆无人问津的烂菜帮子,可把它们洗净,浇上醋和香油,让姚若夏觉得那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

这是姚若夏认为最快活的日子,冬天的风吹得那个冷啊,可只要坐在父亲的身边,他高大的身材就是最暖和的被窝,替她挡风遮雨。

生活不易,男人是需要倾诉的,也许姚若夏并不是最合适的对象,但她是这个世界唯一能够真心分享父亲感受的人了。父亲跟她说着工地上的事儿,有快乐的,也有不开心的。有时候很兴奋,有时候也有些无奈。父亲说那是个雨天,他汗流浃背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来了一辆小车,车上下来了几个大腹便便的领导,父亲天真地以为自己会被问候。那几个人,下车走了两步,远远地看着父亲,然后抬头看看雨,又钻了回去,车子一溜烟地跑了。仿佛父亲的价值还不及雨水淋湿的他们的昂贵西服。

“当时心就很寒!”父亲说,然后叹了一口气,“你不会明白的!”他的大手摸着姚若夏的头发。那时候姚若夏还小,可她明白父亲的意思,真的明白。

从此,她就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小孩了,不是在田间抓蝌蚪,没日没夜疯啊闹啊的小女孩了。

姚若夏知道自己不能浪费一点儿时间,对,要努力学习,考中学,考大学,找一份好工作,然后让父亲过上好日子。

上学放学的路上,她还在书包的隔层里放上一个白色的塑料袋。一半放书,另一半用来捡捡废品,废弃的塑料瓶、一截一截的电线、旧报纸、铁罐子都是她的搜寻对象。她知道什么可以卖钱。

父亲一定不知道,自己还有那么大的能耐吧!姚若夏把捡破烂卖来的钱交给父亲的时候,父亲惊讶的表情,是对姚若夏最大的鼓励。

家里的家什一点点多了起来,桌子、椅子、摇头电扇,甚至还有一台十四寸的黑白电视。他们就像土拨鼠一样,一点一点操持着自己的家。

姚若夏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依然是个冬季,十五年前的冬季比现如今要暖和,姚若夏坐在家门口的阳光底下写作业,一个阴影挡住了她的课本。

姚若夏至今回忆起这个场景,依然心有余悸,它就像噩梦的开头,深深地烙在她的心里。

“你爸爸呢?”姚若夏第一次听到这个改变她一生的声音。

父亲说他是老家的人,“你出生的时候还抱过你呢,叫刘叔叔!”

“刘叔叔好!”

可姚若夏不喜欢这个叫刘一邦的叔叔。他的眼神很怪,就像野兽在觊觎一只小羔羊,姚若夏不知道这样的形容恰不恰当,但她确实感受到了。十岁出头的少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已经能够嗅到危险了。

刘一邦来得很频繁。父亲在这个城市没有朋友,孤零零地飘荡在利欲的人海中。姚若夏到了成年以后才明白,原来这种孤独才是世界上最难熬的滋味。周围熙熙攘攘,而你却置身于这些热闹之外。

正是这种空虚和对友谊的渴求,才让父亲对刘一邦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热情,生怕得罪了他,从此断掉了他在这座城市唯一的寄托。与其说刘一邦带给父亲的是友谊,不如说是父亲对故乡的眷恋。刘一邦成为了一个符号,一张相片,一张可以证实父亲也是有出处的身份证明。

任何一个身处异乡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姚若夏想着,要是当初父亲就是不理这个刘一邦该有多好啊!

他明显比父亲“成熟”得多。他比父亲来得早,更知道城市的规则,更能游刃有余地进出自己的角色,随时转换身份,来达到目的。刘一邦比父亲更早、更深地体会到,这种对乡情的眷恋,有时候是可以变成“生产力”的。

那时候他们依旧很穷,父亲每个月的收入,去掉吃用开销、房租、学费所剩无几。但还决不至于要拿命来换钱。“岂不是成了小白鼠?”当刘一邦说起有一家医院可以挣点外快的时候,父亲这样半开玩笑地回答道。看得出来,父亲是不愿意去干这种营生的。

“你想想,在城里活着没点钱咋整?万一碰到个小病小灾咋整?还不趁着年轻多挣点钱,难道让你女儿一辈子跟你住在这房里?你总得为她考虑考虑吧!”刘一邦这话说得太大,就算试过两次药,也只不过挣点小钱,改变不了命运。但仔细想想也确实在理啊,对于穷人而言,这些三分两分积攒起来的积蓄,难道不是奔向幸福的基础?父亲走上了那条不归之路。

姚若夏那个悔啊,如果当初自己再多捡些破烂,再省省,也许父亲就不会去了!

起初,生活确实有所改善,父亲似乎看到了希望,甜蜜的生活就在前方,他为什么一点看不见危险呢?

父亲更加辛勤地工作,更加频繁地出没于医院。每当刘一邦送钱来的时候,父亲绽放的笑容比以往更灿烂。而父女俩并不知道,刘一邦做的是药头的工作,是拿父亲的身体赚钱。

这天杀的刘一邦,不仅剥削父亲,还要——

※※※

暑假一到,姚若夏待在家里,哪儿也去不了。那天下午她昏昏沉沉地躺在床上午睡,她仿佛做着一个噩梦,在梦里她被一只野兽死死地勒住了脖子,压住了身体,自己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她惊醒过来,看见刘一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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