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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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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刀给他!”司马风云命令道。
天龙接过匕首,脸色煞白,把牙关咬得咯咯直响。
“你怕了?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司马风云道。
“不就是三刀六眼么,我现在就给你,你瞧好了。”说着,寒芒一闪,天龙把刀高高扬起。
“什么是三刀六眼,听起来蛮吓人的样子?”叶承欢向丁香问道。
丁香看着天龙高高扬起的匕首,脸色也有点儿发白,被叶承欢一问才回过神来,“这是江湖上的一种残忍的惩罚方法,出于明清时期。据说,当时朱仙镇有一名叫占敖的会党分子,有一天和帮派的朋友周定国在芝兰轩喝茶,看到一个女子生得眉清目秀,就和定国说了几句笑话。后来这个女子前来找定国,占敖才知道她是定国的妻子。占敖面如土色,只说了一句话:十八日请三山五岳水旱两党、南北英雄来朱仙镇。到了那天,占敖在镇子外面挖了一个大坑,高一丈二尺,叫做十二时辰,长七尺二寸,叫做七十二重地狱,宽三尺六寸,叫做三十六天罡,坑下安了三把刀,刀尖向上,叫做天地人三才。三刀六眼,又叫三刀六码头。上面用黄沙树天,下面用红毡铺地,占敖和众位朋友痛饮一场,然后一头跳进坑里,被刀捅死。从此江湖上就留下了‘三刀六眼’的惩罚方法。后来在江湖流传下来,如果做了无可挽回的错事,请求对方恕罪,就得用利刃在自己的身体上对穿三个窟窿,是一种仅次于自杀的自我刑罚。”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太没人性了吧,那种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像那样刺三刀,人还能活么?”
“这就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身体是父母给的,命是自己挣的,能不能活全看他的造化了。”
这时,天龙的刀已经落下,寒芒乍现处,接连三个起落,血光迸现,溅出一米多远。
三刀全都没浪费,全部在他小腹刺下,锋利狭长的刀苗子直接穿透身体,从后背露出。
天龙恨不得把牙都要咬碎,但这家伙也的确够狠,只是哼了一声,愣是没叫出来,可豆粒大的汗珠却顺着额角噼啪流淌。
叶承欢叹了口气,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唉,这小子也太实在了吧,别人也规定你一定扎哪儿,哪怕你给自己打个耳孔也不至于受这份洋罪吧。”
他的声音虽轻,但在静谧的屋子里每个字都十分清楚,马上惹来人们一阵侧目。
正所谓: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所谓“三刀六眼”当然不会像叶承欢说的那样,要不然大家还出来混什么,直接去街边摆摊给人打耳钉好了。
大家都早看出叶承欢这人阴阴阳阳的,也没人和他一般见识。
桄榔!
匕首脱手,掉在地上,天龙硬挺着没倒下,一手捂着肚子,痛苦狰狞的脸上硬生生的挤出一丝笑意,对着司马风云一呲牙:“你说的我都做到了,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司马风云面无表情,一句话没说,只是静静的瞧着他。
天龙挣扎着站起来,捂着三寸来长的伤口,艰难的迈到门口。血水,在他脚下划出条血线。这个时候,只要他的手稍稍松开,满肚子的肠子十有**要流出来!
“天龙,你以为这么容易就能走吗?”司马风云的声音幽幽荡荡的在背后响起。
天龙身子猛地一震,随即缓缓转回身来,苍白的脸上顿时多了两个字:绝望!
“我一直以为你老了,不中用了,燕京最狠的人是我,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错了,其实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一直都是你。”
司马风云打个哈哈:“你太抬举我了,这方面我可比不得你。你小子为了赚钱、为了扩充地盘,简直无所不用其极。活埋仇家,强奸人家老婆,这种事对你来说都是小菜一碟,我听说你最喜欢的是点天灯,对吗?”
听到“点天灯”三个字,天龙的脸色刷的一下变了,本就虚弱的身子一下被恐惧填满:“司马风云,我操你八辈祖宗!”
司马风云不光没生气,反倒仰面大笑,笑声远远的传出去,声震四野,笑罢之后,脸上罩了一层油腻腻的森寒之气:“想骂就骂吧,趁你还有力气骂人的时候。你他妈的以为我不会骂人么,不过干咱们这行的,光靠骂人是没用的。”
说到这儿,他从椅子上站起身,托着佛珠和茶壶,一步步来到天龙跟前,低头俯视着他:“天龙,你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你错就错在生错了年代,混错了地方,做错了事,黑社会是不能做错事的,有时候只要做错一件事,就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我不管你杀过多少人,干过多少坏事,都和我没关系,但你偏偏要杀了我最好的兄弟,成了我司马风云的敌人,我要是不杀你,以后别人会戳我的脊梁骨,我还怎么在道上混!年轻人,别怪我心狠手辣,要怪只能怪你自己做错了事,杀错了人,这个世界不是你的天下、也不是我的天下,任何人做错了事都要付出代价!”
天龙一声虎吼,扬起拳头就要扑过去,恨不得把司马风云咬碎了,马上被身后的铁血十三鹰三拳两脚打倒在地。
他趴在地上,肠子流了满地,嘴里兀自发出野兽般的低吼,翻着眼白,恶狠狠的瞪着自己的仇人!
第504章 江湖大忌
“老家伙,你就不怕报应么!”
“报应?哈哈哈哈”司马风云大笑,“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有报应,起码我知道你的报应现在就要来了。”
叶承欢听到“点天灯”三个字,登时打个冷战,“这种封建社会的东西,现在还有?”
丁香毫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点天灯谁都听说过,恐怕见过的没有几个。这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从脚上点燃。不过,点天灯的方法也不一定,还可以犯人的脑袋上钻个小洞,倒入灯油并点燃,可让犯人在极痛苦中被烧成灰烬。”
叶承欢翻翻眼睛,即便他见过那么死人,可听到丁香的描述后,还是浑身发冷,“天龙说的没错,看来全燕京最狠最毒的人就是你老爹。”
丁香默然半晌,才道:“你错了。”
“我错了?”
“嗯,你错了。”
“我怎么错了?”
“其实最毒最狠的不是我父亲,而是黑道!”丁香一字字道,“在这条路上,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叶承欢回味着她的话,再不言语。
“去吧,远远的把他解决掉,别把我的宅子搞脏了。”司马风云淡淡说罢,便背着手转过身去,再也不看天龙一眼,似乎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一般。
铁血十三鹰应了一声,拉起天龙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天龙拼死一把抓住门框,大声叫道:“司马风云,你他妈让我临死前再说一句话,就说一句!”
司马风云照样没回头,只是把手一挥,铁血十三鹰这才停住,把和死没什么区别的天龙丢在地上。
“我这人一向比较仁慈,想说什么,说吧。”司马风云道。
天龙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才道:“司马风云,我不怕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你要是条汉子的话,就让我临死前见见我的女人和孩子。”
司马风云皱了皱眉:“你说什么?”
“你别给我演戏了,她们都在你手里,你的手下去天龙帮的时候,要不是你突然出老千,绑票了我的女人和两个孩子,我也不会要杀你的人!”
叶承欢心里一动,这才明白,昨天他们去天龙帮谈判,谈判不成刚要走的时候,忽然天龙接了一个神秘的电话,这时想来,原来是别人告诉他,他的家人都被人绑票了,在那种情况下,他自然会想到司马风云身上。
司马风云沉默半晌,显然是在思考着什么。
天龙一声狞笑:“临死之前,想不想听我给你爆个大料?”
“你想说什么?”
“我先问你,天龙帮和风云会两家联手交易毒品的事,你知道吗?”
司马风云又是一愣,“不知道。”
“哈哈,那一切就很清楚了,在风云会里有人背着你在和我做毒品生意,就是因为昨天出的那批货被警察抄掉,我才怀疑是风云会的人私自走漏了消息,所以我才会要报复你。”
“你到底要说什么?”
“想不想知道是谁在背着你暗中和我勾结?”
“说!”
“哈哈哈”天龙自以为抓到根救命稻草,张狂的大笑:“你以为我是傻瓜吗,咱们做笔交易,只要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
司马风云阴森森的一笑:“想拿这个要挟我,你太嫩了点儿。你以为随便编个故事,我就能信你了么。你以为这么做我就能放了你么。笑话!天龙,怪不得你会输,你太幼稚了。”
他使个眼色,铁血十三鹰冲过去把天龙抓了起来。
“等等,等等!”天龙完败了,在司马风云面前,他简直就像个树叶,怎么漂都漂不出大海。
“好吧,我现在就告诉你,不过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
“司马先生,别听他的,这小子一定没安好心!”邱健鸿大声道。
司马风云犹豫了下,终于还是点了点头,来到天龙跟前,“说吧,我听着。”
铁血十三鹰全都攥着两把汗,眼睛一瞬不眨的盯着天龙,他和老爷子如此近的距离,生怕他会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事。
这个时候,连丁香和司马兄弟都站了起来,在场唯独四平八稳的只有叶承欢一个人。
他正叼着丁香送他的银质酒壶,吧嗒吧嗒的品着正宗的苏格兰山地威士忌,双目微醺,似乎快要醉了,就算天塌下来也妨碍不到他。
在人们警惕的注视下,天龙凑到司马风云耳边,对那个不共戴天的仇人悄悄的耳语几句,只见司马风云的脸色变了变,讶异的瞧着对方,似乎要剖开他的心,读出他的真实想法。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
“反正我也活不成了,就算我死,也不能让你和你的社团清净了。”天龙近乎歇斯底里的道。
司马风云点了点头:“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你的目的达到了,可以安心的死了。”
几个保镖得到老爷子的指示后,一拥而上,把天龙拖死狗似的往外拖。
这回天龙没有挣扎,只是任由别人摆布,嘴里发出狂放的笑声:“司马风云,你听着,老子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混黑的没有一个好下场。我在下面等着看你怎么死。哈哈哈哈”
司马风云面色冷峻,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可丁香却不同,“混黑的没有一个好下场”,这话好像刀子似的扎着她的心,今天是天龙,明天说不定就轮到自己,虽然她对天龙厌恶极了,但还是不免被他的话勾起几分狐悲之感。
在场的别人也都满心复杂,人人自危,不知道刚才天龙给老爷子说了什么,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
就在天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马上就要被拖出屋子的时候,人们眼前突然划过一道残影!
如果说电影是每秒二十帧的谎言,那么这个人的速度则是比电影更强大的视觉欺骗。
绝伦的速度,在小范围掀起一股风浪,人们纷纷心里一寒,感受到某种彻骨的冰冷气息。
砰!
那道残影稍稍一个顿挫,天龙的身子便如棉花包似的飞了出去,带着洋洋洒洒的喷血,一直撞上对面的砖墙,紧接着就是“咵嚓”一声。
天龙砸了个稀巴烂,整个人面目全非,被这一下砸成肉饼,然后慢慢从墙上滑了下去。
几百年的风雨都剥落不透的砖墙,留下一片可怖的人形血迹,硬生生的凹陷进去!
事情发生得太快,好多人都没反应过来,等他们看清楚时,全都一脸错愕,只见叶承欢的人已经离开了刚才的位置,就站在铁血十三鹰的中间,愣是当着他们的面,把他们手里的天龙给砸成肉饼!
铁血十三鹰,司马风云手中的王牌,在叶承欢面前,一个个好似傻瓜一般,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样的羞辱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只要叶承欢还存在,就不知道会不会还有第二次。
司马风云面色铁青,自己的底线一次又一次被叶承欢挑战,他没理由不愤怒,“叶承欢,你疯了!”
叶承欢冷冷的道:“杀人不过头点地,杀了他也就算了,没必要那么残忍。”
“这是我和他之间的事,你有什么资格干涉!”
“资格不是别人给的,是靠自己去争取的。”
司马风云狠狠的哼了一声,嘴角抽搐着,想说什么又迟迟说不出来。
风云会的人都憋着口气,瞧着他的脸色,只等老爷子一句话,马上把这个狂徒千刀万剐。
叶承欢毫不在乎,抱着胳膊,冷冷的注视着场上的一切。
霎时间,双方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到了冰点!
就在这时,院外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从门外跌跌撞撞的闯进个女人,披头散发,满面苍白,一头扎进来便瘫软在地。
大家看到那个女人时无不悚然动容,进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刚给司马风云生了个大胖小子的春妮!
她满脸是泪,一进来就撕心裂肺的叫了声:“老爷子,孩子孩子被人劫走了!”
这句话好像炸雷一般,让每个人的心头一颤,司马风云手一松,那只跟他十几年的紫砂小壶便落到地上,啪嚓一声,摔个粉碎!
他再也淡定不住,像头发狂的狮子冲动春妮跟前,两手抓住她的前胸,把她提了起来:“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春妮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孩子孩子被人劫走了呜呜呜”
“什么人劫走的!”
春妮茫然的摇摇头。
司马风云气得一跺脚,背着手在屋子里来回踱步,黑道最讲究传承,司马风云快六十岁的人,刚刚老来得子,本来是一场天大的喜事,可没想到一转眼竟发生这种事。
这里是风云会的总坛,什么人吃了熊心吞了豹子胆,敢劫走黑道老大的儿子?
要不是为了铲除天龙帮,司马风云也不会把风云会的大部分力量拉出去,从而造成后院起火。
刚刚处死了最大的敌人天龙,自己就遭遇了这种事,难道冥冥中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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