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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第4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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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份,嗯,先来三千套单兵装备吧。”
林佩珊暗暗吃惊,三千套单兵装备,还只是一小部分,难道他要发动侵略战争么!
“你懂我的,我不要渣滓,价钱不是问题,给我把活儿做的漂亮点儿,枪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军人的生命,如果有一点儿让我不满意的地方,我会把你身上的毛一根根拔掉,然后把你光溜溜的塞进马桶里。”
林佩珊不免蹙起黛眉,这家伙说话越来越粗了,完全不照顾别人的感受。
谢礼亚尔等的就是这一刻,乐得合不拢嘴,“大人您放心,我会亲自去一趟欧洲,保证交到您手里的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军火装备。”
他们离开了谢礼亚尔的军火商店,继续往前走。
林佩珊忍不住问道:“你疯了,要那么多武器干什么?”
“一部分配发给我的士兵,一部分转手卖给别人,这东西从来都不缺销路,缺的是货源。”
林佩珊刚要说什么,被叶承欢抢先打断:“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咱好容易出来一趟,重要的是开心,谁也别说教谁,有不同意见彼此保留一下,好吗?”
林佩珊知道再说什么也改变不了他的想法,这家伙已经不可救药了。
“小宝贝,你”叶承欢谄媚的笑道。
“你能不能不要叫得这么恶心。”林佩珊真受不了他,被他一叫,浑身都发冷。
“那叫你什么?”
“我有名字。”
“这不是显得亲热么,别一本正经的了,这里又不是神州,也不是在公司,就算我叫你小乖乖、小甜甜也没人听到。”
第755章 第三只手
第755章第三只手
林佩珊又羞又气,这家伙在无耻这方面简直天下无敌,听他的口气,好像自己洁身自好都是装出来的。
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居然叫自己“小甜甜”,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恶心的称呼么?
“你敢再叫一声”林佩珊忍无可忍之下扬起了粉拳,她可不会打人,也从来没打过人,全都是被逼出来的。
“这么多人可都瞧着咱们呢,就算咱是假夫妻也得表现专业点儿吧。”叶承欢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另只手居然鬼使神差握住了女人的腰肢,然后顺着美妙的弧线按在丰美的香臀上,握住了一把**的手感。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女人的脸涨得通红,羞恼到了极点,可看到周围那些怪异目光,偏偏又无法发作。
她狠狠的咬着银牙,怒目盯着叶承欢:“你要是再欺负我,我就死给你看!”
叶承欢倒抽口凉气,他知道自己这回玩大发了,这妞说得出就做得到,于是他乖乖的退开点儿,抓抓后脑勺笑嘻嘻的道:“你看看你,动不动就生气,让人心里怪怕的。”
怕还敢做那种事,这家伙典型的得了便宜卖乖。
林佩珊原本不愿再搭理他,不过见他当着部下佣兵的面对自己百般讨好,丝毫不顾及他的面子,这口气也就渐渐消了些。
“看在我送你小礼物的份儿上,别生气了啊。大不了回头我叫谢礼亚尔找个最好的金银匠,给你往那把迷你手枪上刻上柯南的图案,一秒钟变世界绝版,怎么样?”叶承欢哄哄道。
林佩珊终于掠过一丝笑意,随即又回到了冷淡模式,“这可是你说的,说话要算数。”
看来这招果然奏效,这妞可不是好惹的,平时一句话得罪了她,她能一个星期不理你,最重要的是,林佩珊根本就不是那种几句甜言蜜语就能哄开心的主儿。
所以,在两人相处的日子里,一旦有了点儿小摩擦,基本上都是叶承欢绞尽脑汁、费劲巴力的讨好她,往往消耗掉几亿个脑细胞才能换来人家一个赦免。
这个女人真的不是那么好摸的。
只不过他松口气的同时,心里又稍稍有点儿小妒忌,一提起柯南来,这妞两眼就放光,可爱的一面展露无遗,有时候他真的恨不得干掉那个叫柯南的家伙,只是无从干起。
“对了,你不是一向都讨厌刀枪棍棒哪类东西么,怎么会忽然转变了?”叶承欢纳闷道。
“女人都会对精致的东西感兴趣,这把枪既可以做工艺品,又可以防身,没理由不会喜欢。”
“嗯,的确如此,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就该有个三防武器,防色狼,防暴力,防怪叔叔。”
林佩珊看了他一眼:“你错了,我用它主要是为了防你。”
叶承欢一愣,无语的摸摸下巴,“别逗了,我有什么好防的,真是可笑”
“很可笑么,我一点儿都不觉得。谢谢你送我的礼物,我很满意。”说罢,林佩珊一笑倾城,只不过这倾城的一笑让叶承欢打心底里冒出一股寒气。
她居然要用自己送她的礼物来对付自己?
林佩珊啊林佩珊,你能不能再狠点儿?
“看样子你一定很有钱。”林佩珊若有所思的说道。
叶承欢没有否认:“还好,不过我不像你,你的钱是靠你的智慧和手腕,我的钱是用命换来的。”
“既然你这么有钱,为什么还会回到神州,做一个小小的酒店保安?”
“听起来的确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吧。”叶承欢苦笑一下,抬起头来看了眼天边的白云,夹杂着几分感慨道:“其实一点儿都不复杂,我是人不是魔鬼,也有厌倦的时候。一个人走累了就应该找个风平浪静的地方歇歇脚。”
他停了下来,默默地点上一支烟,“其实我对钱没什么概念,说老实话,我自己有多少钱自己都不知道。或许那在我心里只是一个符号吧,代表着能力、成就什么的。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
林佩珊看到了他眼神里的沧桑和复杂:“你想放弃曾经的生活,是吗?”
“当然不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当初走上这条路时,是为了赚钱,赚钱是为了活着,只要能活着干什么都行,也什么都干了。后来,则是为了**,那种在战场硝烟的味道就像毒品一样勾引着我的**,让我根本停不下来。可是现在,麻木了,没感觉了,也许你永远不会知道,一个人对杀人都会麻木是种什么滋味。可是,一旦你走了这条路,当你想要回头的时候才会发现很难。我的朋友不允许,我的组织不允许,我的仇人同样不允许,我已经停不下来了。”叶承欢的话更像是一个沧桑男人在历经无数磨难后写下的一份苦涩独白。
林佩珊默默的被他的话打动着,这一次她下意识的握住了男人手,轻声而笃定的道:“你能做到的,你一定能做到的,我帮你。”
叶承欢抬起头来,脸上满是错愕,胸膛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温情。
“林大总裁,有没有兴趣一起干军火生意,利润很大的哦。”他邪魅的一笑道。
林佩珊微微一怔,忙又缩回了小手,整理了下不太自然的神色,冷冷的回答:“死了这条心吧。”
正走着,突然从后面冲过一个男人,跑得其快如飞,一阵风似的从旁飘过,一晃身的功夫,便消失在街道尽头。
不可思议的是,林佩珊明明看到那家伙居然是个长了三只手的怪人!
这种事过去也只在电视新闻里看到过,此刻突然出现在眼前,让人难免大吃一惊。
“混蛋,别跑,你敢偷我的东西别跑”随着一声声喊叫,半晌才从后面跑来一个大胖子,一边喊一边气喘如牛,跑的简直比乌龟还慢,眼看上气不接下气,恨不得一口气上不来当场累死。
以这种龟兔赛跑的速度,等他跑过来时,估计那个三只手的窃贼早就甩出几条街了。
都说小偷是三只手,可谁也没见过诠释这么彻底的人。
“你为什么不拦住那个小偷?”林佩珊质问道。
“你没看到么,他比兔子跑的都快,我可追不上。”
“刚才他就从你身边经过,你明明可以拦住他。”
“我说过,这条街上有各种各样奇怪的人,各种各样奇怪的事,可能你一辈子都再也看不到。那个小偷叫扎伊尔,打娘胎里出来就是个长跑天才,如果不是因为长了坑爹的三只手,他随便拿个世界冠军回来都不成问题。相反的,他的日子并不好过,处处都受人歧视,连工作都找不到,可人家也要生存对不对。也许他刚才偷来的东西让他至少今天能填饱肚子。你告诉我,什么叫公平?什么叫对错?”
林佩珊默然回味着他的话,静静的走开了。
这条街真是光怪陆离,刚走出不远,就看到一个全身挂满铁环的街头艺人在舞蛇。
她脸色变了变,对蛇这种东西从来都没有好感,只看了一眼,便皱起眉头。
那个街头艺人浑身缠满了色彩斑斓的毒蛇和蟒蛇,随着他的笛声全都昂起了头,随着节奏翩翩起舞。
他携带着一种类似神州笛子的独特乐器,一边吹奏,一边绕着地上的一头眼镜蛇游走,等到悠扬的乐曲让蛇变得安静,他用特制的金属圈套住蛇的脖子,引诱它将嘴张大,然后以极快的速度将藏在蛇牙后面的毒囊取出。
围观的人群爆发出阵阵掌声。
“喜欢吗?是不是很有趣?”叶承欢来到她身后问道。
林佩珊凝眉摇了摇头,“这里的人很喜欢舞蛇表演吗?”
“当然。蛇类在南亚文化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这里的人们不仅崇拜蛇,而且还把蛇视为神的化身,而眼镜蛇尤其受到崇敬。
舞蛇在南亚已经有着上千年的历史,这些艺人就是南亚次大陆上一个古老而奇特的群体:蛇人。
蛇人群体被称为部落,是因为这种表演艺术的从业者数百年来已发展出许多独特的习俗和仪式。
每当蛇人家族中有男孩出生,人们便在他身上滴几滴有毒的蛇液。
蛇人们相信这会帮助他生来便具备辨别蛇性的能力,并增强婴儿的免疫功能。”
他兴致勃勃的讲着,还以为对方会很感兴趣,没想到林佩珊没等他说完便走开了。
他跟上去,这才发现女人的脸色发白,摸了摸她的手,是凉的,“你怎么了?”
“我我怕蛇。”她说话的时候声带都在发颤。
叶承欢一皱眉:“你怎么不早说”
他回头对后面的佣兵吩咐:“给那个蛇人一笔钱让他滚蛋,告诉他以后永远不许回来。”
“是!”
林佩珊没想到自己一句无心之言能让他有如此极端的反应,忙拉住他胳膊,发出制止的眼神。
叶承欢这才摆了摆手:“算了吧。”
又走出不远,斜刺里冒出一个破衣烂衫的男孩子,约莫只有七八岁的样子,一头跪在林佩珊面前,嘴里嘟嘟囔囔的不知在说什么。
林佩珊听不懂当地语言,只是看着这个孩子十分可怜,错愕的看了叶承欢一眼。
叶承欢凝眉看着地上的孩子,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也许看着这个孩子,一下子让他想起了曾经的自己,那个时候的他甚至比这个孩子更惨,就因为从一个富人的狗嘴里夺来一块火腿,就差点儿没被打死。
除此之外,还让他想起一件曾经深深震撼过他的一件往事。
第756章 他只是个孩子
第756章他只是个孩子
午后的天灰蒙蒙的,没有一丝风,乌云压得很低,似乎要下雨,就像一个人想打喷嚏,可是又打不出来,憋得很难受。
也许是当地糟糕的天气所致,叶承欢那天的情绪不怎么愉快,他最讨厌在这样的天气出门,可由于他要做的事很重要,不得不出去一趟,他要转车到休斯敦,离开车的时间还有两个小时,他随便在站前广场上漫步,借以打发时间。
“太太,行行好。”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循着声音望去,他看见前面不远处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伸出碳条般的小黑手,尾随着一个贵妇人。
那个妇女牵着一条毛色纯正、闪闪发光的小狗急匆匆地赶路,生怕小黑手弄脏了她的衣服。
“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给一美元也行。”
考虑到甩不掉这个小乞丐,妇女转回身,怒喝一声:“滚!这么点儿小孩就会做生意!”
小乞丐站住脚,满脸的失望。
叶承欢知道那个贵妇人说的什么意思,听说专门有一种人靠乞讨为生,甚至还有发大财的。
还有一些大人专门指使一帮孩子乞讨,利用人们的同情心,说不定这些大人就站在附近观察,说不定这些人就是孩子的父母。
如果孩子完不成任务,回去就要挨惩罚。
正如叶承欢一直所见闻的那样,这个国家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般美好。
所谓的自由平等博爱,除了写在米国的宪法里,在人与人的社会中更多的只是象征意义,所谓的自由女神像只是用来给那些穷苦的人们画饼充饥罢了。
不管怎么说,孩子也怪可怜的。这个年龄本来应该上学,在课堂里学习,可是这个孩子的父母太狠心了,无论如何应该送他上学,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叶承欢正思忖着,小乞丐走到他跟前,摊着小脏手:“先生,可怜可怜吧,我三天没有吃东西了,给一美元就行。”
不管这个乞丐是生活所迫,还是欺骗,对于曾经有过相似经历的叶承欢来说难免有所触动,他掏出一美元,送到小男孩手里。
“谢谢您,愿上帝保佑您,祝您好运!”小男孩金黄色的头发都连成了一个板块,全身上下只有牙齿和眼球是白的,估计他自己都忘记上次洗澡的时间了。
树上的鸣蝉在聒噪,空气又闷又热,像庞大的蒸笼。
叶承欢不愿意过早去候车室,就信步走进一家鲜花店。
他有几次在这里买过礼物送给朋友,卖花姑娘很快认出了他,忙上前打招呼。
这个时候,他在这个城市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经是一个体面的绅士。
“您要看点什么?”卖花姑娘显然训练有素,礼貌而又有分寸,她不说“买什么”以免强加于人。
这时,从外面又走进一人,叶承欢瞥见那人正是刚才的小乞丐。
小乞丐很认真地逐个端详柜台里的鲜花。
“你要看点什么?”卖花姑娘这么问,因为她没想过小乞丐会买。
“一束万寿菊。”小乞丐竟然回答的很老练,很显然他已经不是第一次买花了,只不过从来没来过这家鲜花店而已。
“要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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