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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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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恭喜你了。”
“我已经组建好了我的公司团队,在金茂大厦租下了办公室,一周后公司就要开张了!下个月我还会去埃塞俄比亚开拓业务,通过我的专利成果和商业计划,将解决几千万非洲难民的饥饿问题,联合国会成为我的最大客户,这是件公德无量的好事情啊——当然,顺便也会赚到成堆的美元,过两年还可以去香港甚至是纽约上市!”
他像站在福布斯排行榜上,意气风发滔滔不绝,仿佛面对无数仰慕的目光。
可惜,只有叶萧和顶顶两个人看着他,面面相觑地说:“你太激动了,冷静一下吧。”
“不,我必须在下周一前回到上海!否则,千辛万苦拿到的一千万美元都会付诸东流!”
“既然那么要紧,你干吗还来泰国旅游呢?”
屠男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只是因为……因为……一个梦。”
“梦?”
“够了,别问了。”他紧紧地捏起了双手,粗暴地推开叶萧,“我们离开这里吧,我要快点逃出这鬼地方!”
叶萧还想仔细看看其他的办公室,但也只能跟着屠男走了出来,他们又通过楼梯走出这栋楼。回头才注意到标志牌——南明国际大厦。
“南明?”
屠男咪起了眼睛,嘴角微微有些颤抖,这让叶萧和顶顶都有些奇怪。
还叫什么国际大厦?只有十二层楼就这么大的口气,就好像镇政府造得像白宫,县招待所叫大酒店。
离开这栋大楼继续向前走,屠男着急地走在最前面,远远地落下了后面两人。顶顶对叶萧耳语道:“你看他是不是有些怪?”
“嗯,我们快一些,别让他走丢就是。”
他们快步跟在了屠男身后,直到了另一栋建筑跟前,叶萧停了下来。
是的,他还没看到牌子就感觉到了,这里有令他熟悉的气味——警局。
“南明市警察局。”
屠男念出了门口的牌子,然后惊讶地看了看叶萧,萨顶顶也用胳膊肘捅了捅他说:“喂,到了你的地盘了。”
叶萧怔怔地眨了眨眼睛,苦笑着走进警察局大门说:“原来这里叫南明市!”
三人依次步入空旷的警局大厅,迎面竟是一排窗口柜台,大概是办理户籍民政等事务的。脚下布满了灰尘,远处传来自己脚步的回声,屠男不禁有些汗毛倒竖。身为警官的叶萧心情复杂,天底下的警局或公安局,也无非是这些样子吧。
他注意到了这里的警徽,是从没看到过的一种符号:左边是宝剑,右边是长矛,中间是太阳和弯月。
日月不就是“明“吗?大概就是这“南明“的意思吧——宝剑和长矛保卫着日月。
这警徽让叶萧沉思了片刻,便怅然若失地走向楼上。楼梯口本该有道铁门的,但锁是打开着的。他们轻而易举地来到了楼上,这里就是警察们的办公室吧。
屠男和顶顶都是第一次到警局内部,平时可没胆量到这种地方来,都好奇地看着四周。倒是叶萧有些尴尬,每走一步都疑虑重重,脚下的木地板也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随时都会破开一个大洞,将他们三人吞噬掉。
他们走进一间办公室,里面是零乱的办公桌,没有电的电脑,敞开着的窗户,屋里的一切都吹乱了。看着这满目狼籍的地方,叶萧真恨不得立刻收拾干净。墙角的衣架上还挂着警服,伸手摸了摸全是灰尘。这警服看上去很奇特,更像是电影里看到的德国党卫队军服。警服的徽章则是剑矛包围着的日月。
正当叶萧在检查这件警服时,屠男好奇地拉开抽屉,却发现了一个黑乎乎的家伙——手枪。
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真家伙,两只眼睛都快弹出来了,手却不由自主地抓住了手枪,乌黑的金属冰凉刺骨,沉甸甸地让手不住颤栗。
屠男将手枪放在眼前仔细观察,顶顶紧张地喊道:“你要干什么?”
他愣了一下将枪放下来,枪口几乎对准了顶顶。
“把枪放下。”
叶萧转过头大声说。而屠男的手抖得更厉害了,仿佛已被这把枪所控制,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在枪身上,手指僵硬地扣住扳机,随时都可能走火。
屠男的眼睛令人绝望,空气也令人窒息。
“趴下!”
叶萧一把拉倒了顶顶,两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板上,不幸地吃了一脸的灰尘。
但这总比吃子弹好。
枪声在同时响起,一颗子弹呼啸着冲出枪口,从顶顶和叶萧的头顶掠过,击中了对面的墙壁。
沉默。
叶萧抬起头来,只见屠男依旧傻傻地站着,右手仍保持举枪的样子,只是手枪已经不见了。
枪已经掉到了地板上。
叶萧迅即将它捡了起来,退到一边小心检查,枪镗里居然还有七发子弹。
而顶顶愤愤地抓住屠男的衣领,就差扇他一耳光了,失态地大喊道:“你想把我们都杀死吗?”
屠男好像已清醒了过来,看着自己颤抖的手,面红耳赤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这时叶萧过来隔开了顶顶,看着屠男的眼睛说:“以后不要自作主张,这把枪已经打开保险了,拿在手里非常危险,算你命大没被自己打死!”
“刚才……刚才是我太紧张了……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怎么搞的。”
叶萧拍拍他的肩膀说:“好了,我们快些离开这吧。”
然后他给枪上了保险,轻轻放回原来的抽屉里。
屠男胆怯地问了一句:“你不把枪带在身上吗?出去的路上万一遇到什么危险,有你这个带枪的警察还可以应急。”
“不用了,有这把枪才是我们的危险呢!”
说着他将屠男拉出房间,告别了这个恐怖的警察局。
那支黑洞洞的枪,仍静静地躺在抽屉角落里。
七
第三组:孙子楚、林君如、厉书。
在十字路口右转,沿着笔直的进城大道,继续向城市深处进发。当他们穿过加油站大爆炸的遗址,还有残余的薄烟冒出来。孙子楚想到司机的身体碎片,可能就在地上的尘埃中,不禁加快脚步冲了过去。
孙子楚早上已坐车走过这条路了,便决定在走过加油站后右转。这是条更宽阔的马路,两边种植着茂盛的凤凰木和榕树,还有大大小小的店铺。远看有许多竖着的招牌,印着繁体中文的店名和广告。
路边跳出一个高高屋檐的中国式庙宇,其实前后就是一间大房子,庙上挂着“关圣大帝“的匾额,门口有个巨大的香炉,只是早就没有缭绕的香烟了。
“居然还有关帝庙!”
孙子楚惊讶地走进庙门,阴暗的殿宇里寒气森严,一尊小型的关公像就在神龛中,似乎用上等木料雕刻而成。这位关圣帝君可能已一年未见人影,见到这三位不速之客倒也未曾发怒,只是手中的青龙郾月刀微微一抖,阵阵杀气从黑暗中袭来。
厉书第一个逃出庙门,孙子楚也冲了出来。只有林君如并不害怕,她从容地跪倒在关圣大帝面前,毕恭毕敬地三叩头,口中还念念有词。
她在拜完关公后,平静地走出来说:“台北街头有许多这样的小庙,因为我爸爸以前是个军人,小时候常带我去关帝庙,关二爷就成了我的保护神。”
“你向关公祈祷什么?”
“让我快点发现这座城市的秘密。”林君如看了看四周的街景叹道,“这里可真像台北啊!”
厉书不免有些失望:“我还以为你会祈祷让我们快点逃出去呢。”
离开关帝庙,前方停着不少车辆,有小轿车也有摩托车,大多是泰国本地组装的。孙子楚看到几家房产中介店铺,橱窗有房产买卖的牌子。全由中文繁体字写成,标价都是泰铢,路名简直是台北的翻版:忠孝路、仁爱路、信义路、和平路、中山路……
不过面积单位则是平方米,孙子楚迅速换算了一下泰铢和人民币,这里的房价每平米折合五千元人民币,相当于中国西南的许多城市。但以此地交通之闭塞,这样的房价也算很高的了。
厉书推开门进去看了看,照旧是半个人影也没有,他失望地叹了口气:“人都到哪去了?”
他们发现才这条路居然叫“南京路”!虽然在中国很多城市都有南京路,但在这样一个时间和空间,身处于这条空无一人的南京路上,感觉是命运给自己的嘲讽。
他苦笑了一下向前走去,便看到一道长长的围墙,宽阔的大门旁挂着牌子:南明市公立医院。
“终于知道这里叫南明市了。”他看着大门里寂静的建筑说,“进去看看吧!”
三人小心翼翼地步入医院大门,眼前是栋四层楼高的白色建筑,茂盛的树木围绕着大楼,每扇玻璃窗都是暗暗的,令人联想起许多关于医院的传说。
林君如倒吸了一口凉气,拉了拉孙子楚的衣角说:“这里看起来怪吓人的,别进去了吧。”
“有我在,你就放心吧。”
孙子楚虚张声势地回答,还走到了厉书的前面。医院的玻璃门上布满了灰尘,孙子楚用脚顶开了门,先让厉书和林君如走进去。前头是个宽敞的大厅,布局和国内的医院差不多,只是没有灯光而异常暗淡。
虽然看不到一个人影,林君如却闻到一股浓重的药水气味。这是所有医院共有的气味,深深埋藏在墙壁和天花板里,永难消散。孙子楚走到医院的挂号台和收费处,里面有几台蒙尘的电脑,还挂着医生和护士的照片,全都是华人的面孔。
走廊深处传来了什么声音,好像某个物件掉到了地上。三人立即警觉地靠了过去。孙子楚绷紧了脸说:“别怕!”
他轻轻踏入走廊,厉书和林君如也屏着呼吸在左右。幽深的走廊里只有微弱的光,孙子楚打出了手电。刚走几步便又听到了细微的声音,林君如轻声问:“是不是还有病人啊?”
突然,走廊里窜出一条黑色的影子,飞速扑向他们三人。孙子楚拉着林君如闪到一边,手电里照出一只硕大无朋的黑猫。
黑猫。
一只浑身黑色的毛,只有眼睛放出绿色的精光。它的体形要比一般的猫大很多,长长的尾巴令人生畏,简直就是头迷你型的豹子。
林君如几乎恐怖地尖叫出来,却被孙子楚硬生生地压住了嘴巴,眼睁睁看着黑猫从他们身边蹿过去,转眼就消失在走廊另一头。
稍微平复一下呼吸,三人继续朝走廊里走去,尽头是一道坚固的大门。但这道门并没有封死,而是留了一道小小的缝隙,想来黑猫就是从这出来的。厉书用力推开这道门,这道门重得就像银行的保险门。
门里还是一道走廊,双脚刚刚踏进去,就不知从哪窜出来一群野猫。这回是黑猫白猫再加花猫,呼啸着从他们脚下跑过。林君如感到脚面被猫踩了一下,还有只猫从自己膝盖处飞了过去,毛茸茸的感觉让她浑身发麻。就连孙子楚也几乎跌倒,与厉书两个人互相扶了一下。
几秒钟后那些猫就无影无踪了,他们面面相觑道:“怎么会有那么多猫?”
厉书的目光一下子有神起来:“没有人,哪来的猫?”
“有道理!”
三人继续向里面走去,直到黑暗的走廊被一道铁门封住,野猫们或许就是从这跑出来的。孙子楚首先推了推门,好不容易才打开了一小半。当他即将跨进去的时候,林君如突然拉住他说:“什么气味?”
“嗯,我也闻到了,好难闻啊!”
厉书拧起鼻子,露出恶心的表情。
但孙子楚依然执拗地推开铁门,带着林君如和厉书小心地走进去。里面是个全封闭的房间,只能依靠手电筒照亮一部分。那味道越来越强烈了,林君如禁不住用手帕蒙住口鼻。
手电扫到一排铁皮柜子,就像档案库房里的大抽屉。厉书用力地拉开其中一个,里面扬起一层黑色的烟雾,呛得三人眼泪鼻涕直流。待到烟雾缓缓消散,手电里才照出一个人。
一个男人,一个已经死去了的男人,一个已经死去了并且几乎已腐烂了的男人。
抽屉里躺着一具腐尸。
说它是腐尸,因为尸体还没有完全烂掉,可怕的骷髅还连着些头皮,深陷的眼窝里似乎还放射出垂死的目光。
那想象中的死者目光,随着手电光影而颤抖。柜子前的三个活人也目瞪口呆,直到林君如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孙子楚立即伸手封住了她的嘴巴,他担心这女人的叫喊声,会把眼前的死人惊醒。
用手帕遮住口鼻的林君如,看起来就像蒙面的女盗墓贼,此时浑身猛烈地颤栗,孙子楚使劲按住她让她不要乱动乱叫。而厉书直勾勾地看着死者,仿佛那个灵魂已附着到了他身上。
沉默了一分钟后,孙子楚把装着尸体的抽屉,塞回到巨大的铁柜中。
然后,他又拉开了旁边的抽屉。
里面躺着一个女人。
说她是女人,因为腐烂的头皮上,还连着一把长长的黑发——除此之外,她和隔壁那个男人没什么区别。
手电光线稳稳地照在那绺长发上。虽然它的主人早已化为腐尸,但头发竟还保持着乌黑与光泽,真是应了那句古语“发可鉴人”。想来她是个很注重保养头发的女人,这把秀发是如此漂亮诱人,或许当年还拍过某个品牌的洗发水广告吧?
此刻,林君如脑中幻出如斯画面:某个女子对着镜子梳头,从背面看上去光艳动人,乌黑的三千烦恼青丝,在梳齿间如瀑布倾泻,当她突然回过头来,却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骷髅,还顶着那头美丽的长发——白骨精。
厉书转眼已趴在地上,把早饭全呕吐了出来,林君如也拼命按住喉咙,胃里翻腾得难受。
孙子楚用力地把抽屉推了回去,黑发随着枯骨被收藏进柜子。
但是,他还意犹未尽地拉开了第三个抽屉。里面躺着一具缩小了很多的尸骨,估计还是个不幸的孩子吧。
“够了!”林君如终于歇斯底里般地叫了起来,“你这个人真变态!”
孙子楚好像已经对恐惧麻木了,冷静地说:“其实没什么可怕的,这里不过是医院的太平间罢了!”
“太平间?”
也就是临时的停尸房,只是这些可怜的死者们,还没等到殡仪馆来接他们,便要永远地葬身于抽屉里了。
厉书拼命地将孙子楚拉出来,三人冲出医院走廊,林君如才卸下了手帕“面纱”,大口地喘息起来:“好恶心啊!”
“这地方太诡异了,医院怎么把太平间里的死人扔下不管呢?”
“也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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