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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人-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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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悻悻地把烟放回了烟盒里,问道:“现在你能告诉我们雇主是谁了吗?”
“是个女人。”
“你认识她?”
“认识,是我朋友。”赵维敏轻描淡写地说。
半路突然杀出一个程咬金,怎么好端端的会出来一个女人?如此一来,小林、张海涛,还有这么一个女人,我突然想起来《群龙夺宝》里面的情节了。感觉就像是拍电影一样。
赵维敏继续说道:“名字我不能说,你们去查吧。”
三光摸了几下下巴,说:“越来越棘手了。”
从影楼出来后,我们几人坐在车上沉默不语,谁都不说话,似乎都在想着赵维敏所说的这个女人会是谁。
老段开着车,率先打破了这种沉闷的气氛:“看来我们得赶快找到这个女人了。”
“怎么找?大海捞针啊,等找到她黄花菜都凉了。”我憋气地说。
大力倒是很有把握地说:“你不找当然找不着了,其实小敏说的话已经非常够意思了。”
“我也这么想,尤其是她最后一句话,这个女人是她的朋友,我们只要在她的生活圈里找就能找到。”三光的脑子到什么时候都那么活泛。
我两只手抱在胸前,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车辆,没有说话。
喜鹊说:“我和三光负责追查这个女人的下落,你们等消息吧。”
这个我没有意见,毕竟他们都是专业人士。
第二天清晨,我起床后习惯性地去摸床头的烟盒,想点支烟抽,没想到烟盒已经空了。我气得把烟盒挼烂,扔在了垃圾篓里。我扯着嗓子叫三光,想让他给我支烟抽。叫了半天也没人应,才想起来他已经和喜鹊彻夜去查那个神秘的女人了。大力和老段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就算他们在也不抽烟。无奈之下我只好拖着疲惫的身子穿好衣服,洗漱一番后下楼买包烟。就在我从烟酒超市出来的时候,突然背后有人叫了我一声:“张经理。”
我一回头,竟然是许久未见的沈晨雨。我见她面容憔悴,眼圈泛红,问她:“你不是应该在北京吗?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沈晨雨哽咽了一下,抽泣着:“我……弟弟去世了……”
我的心猛然沉了下来。我和沈晨雨称不上是好朋友,但是我同情她的悲惨遭遇。人的生命如此脆弱,即使社会多方好心人的关爱都无法挽留住。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殒逝了,就像天际划过的一道流星,(W//RS/HU)没有任何的征兆。来的这样的突然,难为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竟要承受这样的打击。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只是讷讷地说了一句:“走吧。”我带她回到了我的住所,也就是张磊空置的房子,给她下了一碗面端到她跟前:“饿坏了吧,快吃点儿吧。”
沈晨雨摇摇头,梨花带雨。
我点了一支烟,过了一会儿才说:“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
沈晨雨说:“我这次回来就是想跟你和茂叔道谢的,家里不能没人照顾,我要回陌村了。”
我问道:“为什么还回去,韩笑没有在北京为你安排住处吗?”
“你别误会,韩笑对我很照顾。但是北京再好,也不如自己的家,我想带父母回去。”
“你可要想清楚,当初咱们从陌村逃出来的时候九死一生,现在回去,钟村长肯定不会放过你!”我并没有恐吓她。陌村长期与外界封闭,民风淳朴。但是上回小林连哄带吓,恐怕钟孝全早已变质了。
沈晨雨听了我的话,什么都不说了,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抬起头,眼睛里还带着晶莹的泪光,说道:“张经理,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你以后叫我佳亮就行,有什么事就说吧。”
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放手机的纸盒,打开来看,里面竟然是叠好的满满一盒子的千纸鹤。沈晨雨说道:“这都是我弟弟最后叠的,他让我转送给你。”说着,双手递过来。
我五味杂陈双手颤抖着接过,感觉这个纸盒的分量是那么的沉重。千纸鹤是用报纸叠的,虽然不如彩纸叠出的精致,但是每一只大小都一样,而且在每一只千纸鹤的翅膀上面都写有字:“张经理,祝你一生平安。”“姐姐说你是好人,等我病好了,我一定会去看你。”“张经理,北京下雪了,秦皇岛下了吗?”“张经理,我现在好难受,但我一定要坚持,因为我要看看你是不是像姐姐说的那么好。”……我把这些千纸鹤拿出来一一摆在茶几上,看着他们展翅翱翔的样子,就仿佛是一个展翅欲飞的生命,让人充满着心头的热。
纸盒的最底下是一封信。我把它打开,这封信是沈晨雨的弟弟写给我的,字迹有些模糊潦草。
“张经理: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亲手把这封信交到您手里,如果不能,我想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姐姐一定在您身边吧。您也一定知道了我去世的消息。但是我请您不要悲伤,我不是死了,而是到了一个快乐的世界。姐姐说,那是一个没有痛苦,充满着欢乐的世界。现在我的病一天比一天重了,我不怕死,但是我死了就再也见不到我的爸爸妈妈和姐姐,也见不到您了。我谢谢您,在我们家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您伸出了援手。那天,当韩笑哥哥带着好心人来看我的时候,我第一次在我病后看到了妈妈脸上的微笑。很久了,妈妈都没这么会心地笑过了。但是我不敢跟他们说,我现在觉得自己的身子很虚弱。当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感觉都握不住笔,但是我还是想给您写一封信。因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对您的谢意。
我们家很穷,不知道该送您一些什么。我自己叠了一些纸鹤,我在它们的翅膀上面都写下了我想对您说的话。我知道城里的孩子叠纸鹤都是用彩纸,我这些纸鹤都是报纸叠的,我希望您不要嫌弃。本来我想明年开春病就好了,那时候您、姐姐和我,咱们三个可以一起到人民广场放风筝,现在看来是不可能实现了。如果真的有来世的话,下辈子我一定做一个像您一样的好人,去帮助更多更多的人。张经理,我不能再写了,因为我要去做化疗了,真的好想继续活下来看看您。
沈晨龙2010年12月2日”
看完了这封简短而又质朴的信,泪水瞬间模糊了我的视线。
沈晨雨说:“弟弟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你能为他写一个墓志铭。”
我听后,二话没说,擦干泪水掏出纸笔,写下了一句话:“我来过这个世界,我欢乐过,在我短暂的生命旅途中感谢好心人,让我在逝去的寒冬体会到了世界的温暖。”
“小龙的墓在哪儿?我想拜祭他。”我唏嘘着问。
“穷人家的孩子,哪有什么墓?”
“那这墓志铭……”
“这是要跟他的照片放在一起的。”
我没有说话,我不忌讳死人,何况沈晨龙还是个孩子。我没想到自己不过是无心的举动,却给了这个孩子无限的温暖。社会上的人不也是这样吗?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们一个举手之劳,换来的就可能是他人无限的感恩。
我去拜祭沈晨龙的那天,天空下着零星的小雪,仿佛老天都在为这个孩子的不幸离世而伤感。在回来的路上,沈晨雨低着头,一直不说话。我见她脸色苍白,脸上的泪痕还在,安慰道:“也许这对小龙来说是种解脱,至少他不必再受苦了。”
沈晨雨拭去泪水,说:“谢谢你张经理,我先回家了,你多保重。”
“怎么,你还是执意要回陌村?”
“嗯。”沈晨雨轻轻点头。
我抽着烟,吐出了一股烟雾,看着它们和嘴里呼出的雾气混在一起慢慢飘散,说:“还是别回去了,留下来吧。”
沈晨雨没有说话。
我说:“你们现在回去很危险,至少也要等这件事告一段落。”我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至少也要将小林绳之于法,让陌村的人认清小林的真面目,她才可以安全的回去。
沈晨雨却诧异地问:“国宝你们还没有找到吗?”
我摇摇头:“谈何容易啊,现在我们一点儿线索都没有。”我停了一会儿又说:“还是留下来吧,我帮你们联系住的地方。”
沈晨雨低着头默然不语。我只当她同意了,回到家后就给几个秦皇岛的同学打了电话,托他们帮忙找一下出租的房屋。很快就有了消息,山海关有一处房屋出租,环境清幽,交通也便利。几天之后,我安排沈晨雨和她父母搬去了山海关。
这件事忙完之后,已经是2011年1月11日了,追查赵维敏身边的行动已经进展了好几天,却迟迟没有进展。长时间的睡眠不足使得三光眼圈发黑,精神也是萎靡不振。这天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大力忽然来了一句:“依我看,咱们也别找国宝了,国宝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在哪里?”我们几人都问道。
大力一只手端着碗,另一只手拿着筷子指指三光。我们恍然大悟,三光的两只眼睛眼圈发黑,活脱脱的像是一只大熊猫,大家都被大力的俏皮话逗笑了。但笑过之后,心中的疑惑不免又都涌上心头。喜鹊见大家都不说话,甚至也都不吃饭了,说道:“我们这几天也不是没有进展。”她拿出一摞照片甩在餐桌上,我们都拿起来一张一张地仔细看。我看到其中一张照片上一个女的打扮时尚,锡纸烫的卷发染成了金黄色,戴着一副紫色的太阳镜,雪白的羽绒服系着一条红色的围巾,下身的牛仔裤将她纤细的腿衬托得无比妩媚。值得说明的是,这个女人还牵着一只博美。我问道:“这是谁?”
三光看了一眼照片,说:“她叫杨洋,我们监视了赵维敏四天,见她有三天去找赵维敏。”
“那这个呢?”大力拿着一张照片问。他拿的那张照片上面的女人虽然不及杨洋妩媚,但是更显大家气质,披肩的长发,瓜子脸,几乎是按维纳斯等分黄金比例构成的脸型,相信没有男人见到不心动的。
“这个人叫董可,是个画家,最近她也频繁地出没于赵维敏的影楼。”
段雪飞也拿出一张照片,问一个皮肤白皙,长相甜美的女孩儿。
“她叫刘哲,是唐山人。好像……好像是做服装生意的。”
……
照片上的人好不容易都问完了,我的头都大了,好像都嫌疑,又好像都没有嫌疑。大力头疼的都开始掐自己的脑袋了:“不找了不找了,这叫什么事啊?大海捞针都比这容易!”
三光看看大力,又看看我:“你怎么想?”
我起初还架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想了一会儿,忽然放下腿把照片分开密密麻麻地贴在了窗户玻璃上,说:“我们现在做一个假设,假设这里面有当初委托赵维敏制作假国宝的人,那么这个人制造假国宝的动机是什么?”
几个人大眼儿瞪小眼儿地看了一会儿,段雪飞说道:“瞒天过海呗,希望借假国宝蒙混过关!”
“那她得手之后还会不会返回去找赵维敏呢?”我又问他们。
“这可不好说,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喜鹊揣摩着说。
“小敏这个人我是了解的,她虽然造假,但充其量只是做一些假的艺术品,犯法的事情不敢做,比如说假钞。如果当初委托人真是她朋友的话,为了避免自己作案潜逃的嫌疑,她还是会和小敏保持联系的。”大力又说道。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所以,我敢肯定地说,委托赵维敏制造假国宝的人,就在这几个人里面。”
三光思忖着说:“虽然范围很小的,但是咱们之中有侦察经验的人很少。真查起来的话难度也不小。”
大力举手赞成:“这话我同意,我只具备反侦察的经验。”
我们听大力说这话,都笑了起来。我说道:“这样吧,为了提高咱们的工作效率,咱们一人负责一部分,你们都是精英,每人负责一到两个人。”
“那你呢?”
“Onlyone!”我伸出一根手指说道,“能者多劳嘛。”
三光问道:“你负责查谁呢?”
“她!”我敲了敲杨洋的照片,手指扣得玻璃“嘭嘭”响。
“佳亮,我越来越鄙视你了!”
“为什么?”
“看见美女抢着上,你小子什么时候变成这德性了?”
“光哥,这话兄弟就不爱听了,正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你别以为我跟金锁似的,看见个女人就想要。”
“行行,”三光挥着手说,“我说不过你,你好自为之吧!”
我扭头看着杨洋的照片陷入了沉思。说实话,没有男人不喜欢美女,古话说得好:“天下书生皆好色。”但是男人可以风流,但绝对不可以下流。从看到杨洋照片的第一眼起,我就断定她是有男朋友的,这样的美女身边没男朋友,那只能说明她身边的男人瞎了眼。我之所以选定侦查杨洋,不是因为她是美女,更重要的是我有足够的把握从她那里得到我想要的东西。这跟她的相貌无关,关键在于她牵的那条狗。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自己漫步来到了开发区的森林体育公园。在公园的南面有一片广袤的绿地,芳草萋萋,沁人心脾。每天早晨,这里都会有一大批的人遛狗。有附近的居民,也有远道而来的人,更不乏社会上流自命不凡的人。宝马奔驰停在公园的门口排成了长龙。我拿着相机选好视角,拍着草地上嬉戏玩耍的宠物,既有贵气十足的苏牧,又有桀骜不驯的哈士奇,还有憨态可掬的松狮、仪态万方的贵妇犬、步履矫健的萨摩耶……种种名犬,不一而足。相比之下,杨洋所牵领的博美倒显得有一些庸俗了。但是人眼不同狗眼。在狗狗的眼里,没有品种的高低贵贱之分。很快,杨洋的博美就和一些小型犬玩在了一起。尽管它的个头很小,但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它,当然也看到了坐在不远处的杨洋。今天她穿了一件鹅黄色的风衣,在雪后的清晨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我调转镜头对准她,不失时机地拍了几张照片。正当我拍得起劲儿的时候,杨洋忽然转过头来看向了我这边。我心里一惊:完了,被发现了,赶紧收拾好相机要走。但还是晚了一步,杨洋走了过来挡住我的去路问我:“你在拍我,对吗?”
我看了她一会儿,笑起来,莫名地说道:“这位小姐,咱们好像不认识吧?”
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一把抢过我手中的相机,翻阅起里面的照片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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