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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一只鬼-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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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我聪明,也许一百倍,也许一千倍,我终于可以坦然承认了,但他也死去了。
第21节:第二部 错过(8)
哈,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仍记得那次他走到我面前,说,岚新,我帮你背书,他声音低得像蚊子哼,他若是个女孩子,我想我祖母要爱死他了,一定天天夸他是天生淑女。
他的眼神很热切,我知道他是真心想帮我,但我厉岚新可是那种需要别人帮助才能完成任务的后进生?他刺伤了我的骄傲,我怒极,抓起书就打了他一个耳光。
他被我打傻了,如今回想,他傻乎乎的样子还真可爱,其实该睿在我面前总会显得很傻气,好多次在镇上碰到他,他撞电线杆撞邮筒撞行人,现在想想,他那样聪明的人竟然可以傻成那样,真是不可思议。
我有没有想过该睿可能喜欢我?
我想过,但是该睿喜欢我这个想法比老鼠喜欢我这个想法更让年幼无知的我感到恶心,于是我屏蔽它。
拜托,该睿是出了名的怪胎,我是厉家的小公主,我怎么会让他喜欢我?
但是此刻我突然那么怀念他傻傻瞠视我的样子,想得心都痛了,如果可以,我要让时光倒流,我要回到抽他耳光的那一刻,我会继续再抽他一个耳光,让他显得更傻,然后我会拥抱他,很用力,很用力。
该睿对别人很冷淡,不是看不起,而是很疏离,如今想想,该睿真像那种不太爱理人的神仙,很红尘独蹈的感觉,该睿只有面对我时才傻气直冒,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为何我会知道该睿对别人是什么态度?我不是一向连多看他一眼都不要,怕长针眼吗?
他是被我刻意忽略的一个人,但下意识中我一直在关注他。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只是我没有争取,因为我刚愎自用,我盲目自大,我以为自己绝对不会喜欢怪胎该睿!
祖母说,岚新,你总要吃你性格的苦头。
哈,祖母你好伟大,你讲中了!
该睿在演讲比赛上打败我,他轻而易举大获全胜,把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坐在观众席上,看着站在讲台中央的该睿,我虽然极力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他折服,他侃侃而谈,行云流水般,像一个很渊博的老教授的午后闲语,对着一二知己,信手拈来,字字句句都闪现智慧的火花,纵横开阖,一派治大国如烹小鲜的举重若轻。该睿声音清朗,用词典雅,发音精准,真搞笑,在我听他演讲之前,我一直误以为该睿是个结巴,因为我很少听见他讲话,而他和我讲话的时候总是声音低弱,外带一点结巴。
那次我是大比分落后,不错,我不太习惯输,尤其是这种一败涂地的输法,我更不习惯身边有个人可以证明我是多么的蠢笨和渺小。
我恨死他了,我几乎立即忘记了当该睿在讲台上挥洒自如地讲演的时候,我内心蠢动那种心醉神迷的感觉。
年轻是多么可怕的一个错误。我被我自己蒙蔽了,对此,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该睿走近我,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想向我道歉,哈,当年我就可以那么轻易地读出他的心思,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一直都有,只是我放弃了争取,我推倒该睿,我勃然大怒,失去理智,原形毕露。我凶狠地抬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
他是那么轻易地逼出我的本性,令我忘记一切伪装,我当时为何丝毫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影响力异乎寻常的重大?
那次,若换别人赢我,我是否也会暴跳如雷?
不,我不会。我怒极,只是因为赢我的人该睿,重点不是有人战胜我,而是战胜我的那个人是该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
我想搞清楚我究竟是如何错过该睿的,但这种抽丝剥茧的回忆对我而言太痛苦了,我眼睁睁地看着年幼无知的自己错失命运赐给我的一次又一次机会,然后顺理成章地错失自己的幸福。
祖母总是教训我,太自我的人一定会盲目,我不信,我总是不信,我想英明神武的厉岚新怎么会盲目?
哈,如果该睿不从火海飞奔而出,撞进我的怀里,我永远都没有机会知道,厉岚新是天底下最最最盲目的女人。
第22节:第二部 错过(9)
那一次,我被卡萝儿附体,我只是暂时转渡对我身体的控制权,我的意识并没有消散。
卡萝儿对该睿的哥哥说,缇木,我是卡萝儿,我想亲你一下。
该睿站在一旁,他错愕地看着我。
缇木捧起我的脸,说,卡萝儿?他并不是很相信卡萝儿附在我身上,但他还是亲了我,说真的,我觉得恶心,但我心里想着那个童话,王子给了公主一个吻,公主活过来,我好希望缇木的吻可以给卡萝儿一个新生,我真诚地祝福他们。
哈,事情证明我厉岚新也有天真无知的时候。
该睿目睹了一切,他的眼神突然变得十分哀伤,我心里一动,淡淡的酸涩感觉弥散开来,我说不清我是被他忧郁的眼神打动了,还是被他哀愁的样子打动了,总之我被他打动了。
如今回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愁绪”,而这酸楚的感觉是该睿带给我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缘分,只是我自己错失了。
我曾那么迷信那个童话,费尽心力地等待一个穿越生死的吻,我穷尽了我的少女时代,我没有等到,我以为命运待我太薄,如今我才猛醒,我只是没有找到正确的人去亲吻,我可以怪谁,除了自己?
当意外夺走我的父亲与我的母亲,我可咒骂命运,但这一次我直到该睿快要死去之际才猛醒自己深爱的人是他,我可以咒骂谁?命运没有戏弄我,这一次,是我自己戏弄了我自己。
童话中,王子骑着白马翩然而至,他亲吻公主,公主咳出了毒苹果,她复活,他们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十二岁才读到这个童话,很晚?我并不是爱读书的人,除非必要,我拒绝阅读,用阅读来打发时间这种事从来不曾在我的生命中发生过,除了那一次,我在生日的前一天收到家人的礼物,那本包装精美的童话书是最小的堂妹送给我的,我在入睡前鬼使神差地打开,读下去,并且为之哭了整整一个钟头,哭湿了枕头,第二天只好拿出去晾晒,最要命的是我要顶着两只可怕的杏核眼接受四面八方的生日祝福。
在我十二岁生日之前,我没有读过白雪公主这个童话,我甚至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存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我奶奶,为了贯彻她的教育理念,她坚持厉家所有的小孩在入睡之前必须听四书五经或者四大名著,对我而言,那些唱读声的催眠效果绝佳。
我总是忙着爬树,和小狗玩耍,和小朋友打架,我太忙了,我没空阅读,我也没有多愁善感的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个童话叫白雪公主,讲的是王子吻醒了一个死公主,我真的直到十二岁才读到白雪公主,破纪录了?哈哈!
我敢打赌该睿两岁的时候就读过这个故事了,根据该睿爷爷的说法,该睿七个月就可以很流利地说话,十个月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这到底是位溺爱孙子的爷爷的吹嘘,还是事实,此刻已经不再重要,因为该睿已经死掉了。
我不喜欢读书,同时我也不能理解那些酷爱阅读的人,真实的世界这么热烈美好,为何要在蚂蚁似的铅字中间寻找人生真谛?该睿酷爱阅读,不仅如此,他还酷爱思考,他似乎总在梦游,他总给人他并不在那里的感觉,我小的时候一度认为他比鬼都阴森。
我们俩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但是有什么关系呢?人常常喜欢上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可对?不过,什么都不再重要了,因为该睿死了,我所能做的,仅剩下,忏悔自己的错误。
十二岁那次生日会,是我经历过的最不快乐的生日会,虽然祖母准许我宴请全镇的小孩,令我大大风光了一把,我一直搞不清自己为何在那天心情低迷。我曾栽赃在该睿身上,认为自己的低郁心境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他该死的还送我一张本应送去废物处理站的黑胶唱片。
当总是讨厌一个人时候,继续讨厌他就会变得很容易,这就是习惯的力量。其实,认真回想,该睿那日装束得体言行得体,没有任何地方可被称作“讨厌”,除非我刻意挑剔他。
第23节:第二部 错过(10)
如今回溯,我那日阴霾密布的心情完全因为前晚阅读了那个童话所致。我隐约意识到自己似乎缺失了什么,我这种求全责备的人是不能准许自己缺失什么的,但我又说不清我到底缺失了什么,我连补救都无从补救起,我能不气闷吗?
我如今是成熟的职业女性了,我判断力健全,思维能力健全,我可以很轻松地解答当年令我苦闷的难题,我缺的是一种被爱的感觉,十二岁的我,进入了青春期,渴望异性的爱和关注,少女的情绪萌发了,像一只美丽的音乐盒,上了锁,只要找到那把合适的钥匙,就能发出最动听婉转的声音,十二岁的我懵懂地感受到了潜藏在身体深处的美丽,但我自己不能开启它,我需要那把钥匙。
如今看来就是这么简单明了,但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心里那种失落的感觉就像浓雾中的羊肠小径一样,根本无法穿越。
我突发奇想决定灌醉自己。所有的成年人都会板起面孔禁止小孩喝酒,长辈们威吓,政府立法,但是几乎每个大人都喝酒,所以我认为,当成年人阻止你做某种他们自己很爱做的事情的时候,往往意味着如果你做了那件事,你就会拥有一种和成年人抗衡的力量,而那些道貌岸然的大人会在你的面前失去他们的威慑力。
我为自己的理论沾沾自喜,我自大地认为自己又找到了一条人生真谛,但当我灌进半瓶酒,喉咙火辣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感受到期待中的自由的感觉。
我为了堵住该睿的口,所以分了一瓶酒给他喝,他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他只敢盯着瓶口看,却不敢真的喝下去。我最讨厌没胆量的人,于是我说:“你还不走,我烦着呢!”
其实我仅是嘴巴上讲讲而已,我并不是真心希望该睿离开,我想该睿实在太缺乏和女孩子的相处经验了,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种生物比女人更加口是心非了。
我说话时的模样可能太凶神恶煞了,该睿许是被我吓到,他真的转身离开。他一直怵我,我不说话都能把他吓得屁滚尿流,更何况我发了话。
我的骄傲阻止我出声挽留他。我一直为自己骄傲的性情感到自负,嘿,骄傲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需要本钱的个性特质,我骄傲是因为我有资本,但我希望那一天那一刻,当我面对该睿的时候,我可以彻彻底底地失去自己的骄傲。
我只需要说,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
只要这一句!
如果那天该睿留下来,我想我会靠近他,也许我会挨住他的肩膀,就算他是怪胎该睿,那天的我心情奇特,迷惘失落,急需一个依靠,就算是我最讨厌的怪胎该睿我想我还是会靠过去,本小姐大多数时候都是刚毅的,但那一刻我是脆弱的,需要保护和扶持。
如果他留下来,我靠近他,也许我就发现了该睿并不像我以为的那么讨厌,他有高很挺拔的身材,很男子气概的面相,很低柔的情绪……如果那天他留下来,我靠近他,我们极有可能成为朋友,进而成为情侣,最后成就我们的幸福,那份命定的属于我们的幸福!
当该睿带着满身的烧伤扑向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过去的我怎么都不会看到的事实,该睿那么高大,像岩石的山,像百年的树,那么值得依赖的样子,我真的不懂过去的我为何认为该睿是个丑陋的人,我认为他的背脊是弯的,四肢是扭曲的,像粘在墙上的蚊子的尸体那么讨厌,我认为他是鬼祟的,他总是在撞路灯撞邮筒撞行人之后溜到某一个角落,偷偷地目送我。我曾经对他窥视、他的偷觑深恶痛绝,我认为自己像是被一头心怀叵测的黄鼠狼盯上了,我是否该为自己的愚昧感到羞耻?如今我蜷缩在窗边,对着月色,我不得不承认,该睿当年所有的可恶之处加在一起不过就是他暗恋我,他总是在我回头之际匆匆消失的身影,被我定义为鬼祟的身影,不过就是一个暗恋着某个女孩的男孩的身影,那么胆怯又模糊,像草丛中一穿而过的野兔的影子,不是鬼祟,只是惊吓过度。
该睿曾经那么喜欢偷偷地在我的背后凝视我,他的眼神沉且静且凉,像块古玉沁生寒意,其实每次他偷看我我都知道,因为当他的目光在我的身后辗转不去的时候,我颈后的毫毛会一根一根地竖起来,像是听到了某种指令一样,我是否提过我一度认为该睿比鬼都阴森?我不肯承认,但面对该睿的时候,我真的会感受到一种无从抵御的压力。
第24节:第二部 错过(11)
我始终不肯承认,拜托,我是厉岚新,你让我去吞刀子也比要我承认我也有害怕的东西来得容易,我有点怕该睿,在我内心的某个角落,我怕他怕得要死要活的,我不明白为什么。
人会害怕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人会因为内心的恐惧感变得邪恶。
我待该睿,就是如此。他是一个超出我的理解范围的人,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我就武断地否定他,然后顺理成章地否定掉了我对他的喜欢,等我终于醒悟之际,一切都为时太晚,你怎么和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说:我爱你。
二之三 厉媚宁
我总是认定岚新不会是个痴情的女人,她那么刚强,那么凌厉,但是,当我看清她的脸,当我好容易压制自己的惊呼声之后,我说:“岚新你不能再哭了,眼睛会瞎掉。”
我丝毫不认为“痴情”这两个字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孙女儿岚新。即使我曾目睹她不顾风险让一个小女鬼上身,真心诚意地成全那小女鬼和另一个男孩的感情。
岚新世故精明刚毅坚定,这样的女人未必无情,但绝无可能痴情,痴是傻的意思,痴情的前提是会犯傻,我一手养大岚新,我可想象不出她犯傻的模样。
我并不相信岚新会把她自己锁在房间里,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不饮不食,谁去敲门也不肯开,我不信岚新会这样,就算天塌下来,我的岚新也不会有如此懦弱的举动,像乌龟似的,要把自己藏在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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