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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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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莫离这一次,倒是和朝凤想到一块去了。也不多说话,就是看着朝凤戏谑的笑笑“狗夫人,你且先好好地养着身体。过些时日啊,把身子养好,给我生个白白胖胖的犬子出来。”
“你。。。。。。”朝凤气急了,顺手就抄随便起个玩意,就扔过去了。
这莫离也不傻,看见朝凤真怒了,也不留下来给她发泄了,脚底一个抹油,就溜之大吉了。那速度,到真不愧是练过的。
看着莫离的背影慢慢消失了,朝凤这才半靠在窗户边,懒洋洋的招呼了一声“从来吧,青书大人。”
第一百零九章:骗到个帮手
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自己当初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
青书此时觉得自己就是这般的,为了追求名利,不停的改变着自己。若是时光可以倒流,怕是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吧。都改变这么多了,放手是不可能了。现在唯一的出路,就只有成功了。
青书还记得有一次,自己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
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青书自认为人无所谓能干不能干,聪明才智本来就差不多,富贵与贫贱,全看自己是否能抓住机会和选择环境。可是现在,自己真的抓住了吗?
“娘娘怎么知道微臣没有走?”青书从柱子后面出来,看着朝凤。这个女人真的可以帮助自己吗?可是自己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看着青书,朝凤很是满意。既然他会躲藏在这里,等待自己,就说明,他有跟随自己的心。他能躲过这来来往往的人群,就说明他是个小心仔细的人,也是有些本事的。不过,要把他拴在自己的身边,还是欠了些火候。
“先生就像一件奇货,可以囤积居奇。以待高价售出”朝凤也不卖关子了,毕竟对青书这样的人,在好听的话,也是没有用的。只有叫他知道跟着自己。可以得到什么利益,他才会尝试“我能光大你的门庭。”
听了这话,青书的虽是有些心动,可是还是无法完全相信的。一个异邦的公主,不管她之前是如何的尊贵,她现在也只是一个以夫为天的人妇。且不说他人生地不熟的,就单说她手中的权力,恐怕都是来自于莫离。
“若是王后娘娘真的有这样的本事,还是请您姑且先光大自己的门庭。然后再来光大我的门庭吧!”青书笑笑,可是却一直紧紧地的盯着朝凤眼睛,不肯放过她脸上的丝毫表情。
见青书这样的质疑自己,朝凤也没有发怒。现在的自己看起来是无用了些,也怪不得他会有这样的想法“先生不懂啊,我的门庭要等待你的门庭光大了才能光大。”
青书先是愣了愣,听这句话的意思。朝凤是想把自己当做心腹来培养了。这件事听起来虽然不错,可是青书却不敢贸然的答应。若是自己答应了这个,自己便是王后的人。若是说自己还能看出莫离称霸天下的野心,可是自己,却丝毫看不出,这个新来的王后娘娘想要的是什么。
“谋是一个动词,也是一个名词。对于谋士自己来说,谋是一种保护。对于他的主人来说,谋是一件武器。对于他的敌人来说。谋则是一把利剑。”朝凤笑笑,往边上退开了些许,好空出大门的位子“作为一个谋士,若连自己的生命都保全不了,何来谋人、谋兵、谋国、谋天下?运用自己的谋略,让自己活下来、并且活得有价值是成为一个谋士最基本的条件。”
说着,朝凤也不等自己身后的青书。就独自进了屋。他会跟上来了,既然他愿意冒着这么大的危险,在外面等上这么久,就一定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而且他已经没得选择了。
果然,门外的青书只是迟疑了一下,很快就跟着朝凤,走进了屋子。进屋子容易,可是自己以后恐怕很难再脱离这位新王后的掌控了。
“先生是个有本事的人,先生的才德就是想是块美玉。不过。。。。。。。”朝凤先是给青书戴上了高帽子。然后猛的话锋一转“我听说好的玉都是隐藏在石头之中,和石头无异的。若是运气好,遇上那识货的人便好。若是运气不好,只怕要在地下呆上千万年的。不过玉石终究是死物,千万年忍一下也就过去了。先生还年轻,身体又健硕。四五十年还是等得的。”
四五十年?青书皱皱眉,自己一天也不想再等下去了。可是,等不等这件事情,从来就不是自己说了算的。自己从大夏来到匈奴这么久了,可是一开始只是被当做是一个文书,做着那端茶倒水,犹如小厮一般的行为。
这样的日子,自己一天也忍不下去了。好不容易盼到自己被发现,改为节度使。原以为自己平步青云,施展抱负的机会到了。可是事实上呢?事实上自己还是呆在那小小的一方天地中。看今天陛下的表情,若不是王后叫自己来,他恐怕都忘记还有自己这样的一个人了。
青书始终都忘不了,莫离临走时候的那一句话。改天叫日轮一道前来,好好地聚一聚。日轮,又是日轮。为什么不管是先生,还是周围的大臣,甚至是君王都更加的倚重日轮。倚重这个就算什么都不做,也可以依靠家族飞黄腾达的少爷。
没错自己是在嫉妒,自己的的确确在嫉妒这日轮的一切。青书觉得手上一痛,低下头,原来自己的十指,都已经深深地陷入肉中了。殷红的血迹,从指缝中渗出。可是自己的心,却比手还要痛上千倍不止。
“我听说百里奚在虞国时,虞国灭亡,在秦国而秦国称霸,这不是因为他在虞国时愚蠢,在秦国时聪敏,而是在于国君是否重用他,是否采纳他的意见。”看着青书的表情,朝凤知道,青书已经落到自己的套中了“先生并不缺少才华,缺少的是一双发现您才华的眼睛,和一个举荐您的人。现在,朝凤愿意给您当这个举荐人,您觉得怎么样?”
听见朝凤说这样的话,青书先是心里一喜,可是很快又不安起来。天上不会白掉什么馅饼的,只会有无穷无尽的陷阱。这个新王后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自己答应她的要求,不亚于,是在和魔鬼做交易。
“娘娘想要什么?就请娘娘直说了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若是娘娘的要求实在太高了,微臣恐怕要叫娘娘失望了。”
虽然知道不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可是青书还是觉得有些话,先还是说清楚的好。毕竟飞的越高,摔的越重,若是叫她以后发现,自己并非是良人,只怕到时候,她的怒火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起的。
“我听说用美色来侍奉别人的,一旦色衰,宠爱也就随之减少。我是个异国的公主,背井离乡的,在这个地方又没有什么熟人。若是就连陛下都不爱我了,那我还能去哪里呢?”朝凤笑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意自己的要求并不高,青书完全可以信任自己。
“朝凤所求的并不多,不过是害怕自己有一天失宠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才想需要你在陛下身边,帮我美言几句,也好叫我晚景不要那么凄凉。而且我到底是大夏人,所生活的环境也和匈奴相差的很大。并不了解他们的习惯。所以就算是宫中,多有些不方便。到时候若是有了什么麻烦,少不得要先生帮衬一下的。难道先生就连这个,都不敢答应?”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理由听起来也还说得过去。可是青书就是觉得别扭的很,天生的危机感告诉自己,若是轻易答应了,早晚有一天,自己会为了此时的轻率,付出不小的代价。可是若是不答应,不答应自己还有别的出路吗?莫非真的要自己想姜尚一般,待到头发,胡子都花白了,还要去江边,用直鱼钩钓鱼?
“微臣谢过娘娘提携之恩,臣生当殒首,死当衔草。定不负娘娘,今天对臣的知遇之恩。”青书跪下身子,把额头贴在地面上,做出无比恭顺的样子。来表明自己对朝凤的臣服。
既然没有选择,出名要趁早呀,来的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青书的目的是极其明确的,自己想出名,想要地位,想要财富,甚至想要千古留名,万世流芳。哪怕是与魔鬼做交易,自己也要达成这个。更何况,自己面前的,是有血有肉的人。这个可比,寺庙中的泥质偶像来的强。
看着青书的样子,朝凤明白,自己的身边总算是有几个能用之人了。放长线,钓大鱼,自己要叫青书给自己办事,总得要给他些好处的“半个月后就是除夕了,的时候你好好表现。审时度势,你是个聪明人。知道应该这么做,我会帮你的。”
“是。”青书又像朝凤磕了个头,他明白,自己等待良久的的机会来了。
第一百一十章:无用的锦衣
春节是指汉字文化圈传统上的农历新年。传统名称为新年、大年、新岁,但口头上又称度岁、庆新岁、过年。
古时春节曾专指节气中的立春,也被视为是一年的开始,后来改为农历正月初一开始为新年。春节俗称“年节”,是各国民族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夏武帝时期之前,各朝各代春节的日期并不一致。自夏武帝太初元年始,以夏历正月为岁首,年节的日期由此固定下来,延续至今。
站在户外,轻轻的嘘一口气,一团白雾裹着一份温暖袅袅升空,在半空中伸展,氤氲,半晌又汇入了干冷的空气。刚刚燃起的一点希望有破灭了,消失得轻悄而又平静,仿佛从来就不曾有过,又恍惚有过这末一份特别的湿润。
看着被冰雪覆盖上了的世界,朝凤的心中百感交集。这一年过怎这么快?还记得自己来的时候,海棠还看的鲜艳。可是现在,却早已经不是海棠开的时候。自己都快忘记了,原来,又是一年要过去了吗?
“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挪尽梅花无好意,赢得满衣清泪!今年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依着栏杆,看着飞雪,朝凤的心中满是感念。
“娘娘,您又靠在哪里吹冷风做什么?难道您还嫌自己的身子不够弱?”一边的清露皱皱眉,走来为朝凤披上了件大髦“好端端的,怎么说起这样伤感的诗句了。您年纪轻轻的,奴婢看就是再过十年,也不会两鬓生华,您又何苦这样咒自己呢?现在的风虽是急了些,但是您若是想看梅花。奴婢派人去挑几支好的,剪下来,送到您屋子里面。岂不是挺好?”
清露的语速本来就不慢,现在又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呼啦啦的说出这么一大串。光是听她说,朝凤都怕听不过来,可是清露却说的毫无压力。
“今天可是个好日子,您就算不想说‘举杯互敬屠苏酒,散席分尝胜利茶。’这样的句子,也不应该叹什么气的。”清露拉着朝凤都手,把朝凤扶回房中“听说今年的年过的热闹。就是外邦的领主也会来。可是说实在的,奴婢的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
朝凤原只是有一下,没一下的随便听听看,只当是自己又养了只话多的金丝雀。没想到这‘金丝雀’也难得有正经的时候。居然学会了担心二字,这倒是叫朝凤有些刮目相看了。
“您说啊,这一次北彝,东盟都要来人,这场面不会很乱吧。而且这么重要的人物在。若是出了什么差池,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边说着,清露还一边焦急的踱起步来“这可是您来匈奴,第一次参加这么重要的的晚宴。是一点差池都出现不得的。要不然,奴婢先帮你演示一遍,也省的到时候出乱子?”
一边的狼奴原本只是静静地听着,后来见清露实在说的激动了,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朝凤,似在用目光示意朝凤,若是有人敢冒犯,自己就先杀了他。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你们之前还劝我不要想太多,现在你们不是想的比我还要多?”朝凤无奈的叹息一身,伸手拉住清露。再这样看她走下去,自己就真的晕了。
朝凤摇摇头,给自己道了杯茶,淡淡道“在哪里,晚宴的内容还不是差不多的。有吃的就吃,有酒喝便是了,你又哪里要操心这么许多?担心多想了,容易变老才是真的。而且那些人就是真的要找麻烦,也是冲着莫离,不该是找我的。这皇帝不急,你这丫鬟急什么?”
“也是哦。”听了朝凤的话,清露仔细想了想。好像的确是这个道理。大夏比匈奴可是强的,当年朝贡的时候,这么多的国家都来了,也没有见娘娘害怕过。现在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清露虽是想通了,可是一边的狼奴,却依然死死的皱着眉。多年被当做野兽一般驯养的生活,给了他对危险超乎常人的预知能力。在事情平静的表面下,他总感觉有什么巨大危险马上就要来临了。
自己应该要告诉她吗?狼奴望了望朝凤,这是自己现在的主人,自己是应该要好好待她的。她也的确对自己很不错,起码没有让自己挨饿,受冻,也没有逼迫自己去杀人。
是的,自己不喜欢杀人,不喜欢血液溅到身上的粘腻感觉。可是自己却又不得不杀人,因为若是不杀人,自己就要死。死是很可怕的,不知道为什么,狼奴一想到死亡,就觉得全身发冷就像自己曾经死过一般。
可是。。。。。。。狼奴看了看朝凤,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口。不是不想叫朝凤知道危险,是不想让她置身在危险之中,虽然她一直在笑,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可是她也不喜欢这样吧。
就像自己不喜欢杀人,她也并不喜欢算计的过日子。现在难得也一段安静的时光,就先宁静的过一会吧。若是等到危险发生的那天,狼奴撇开目光,暗暗在心中起誓,自己就是死也要护她平安。
“娘娘,奴婢来给您梳头了。”卓玛,卓雅两姐妹捧着和东西,恭恭敬敬的在门口通报道。
看着她们手上的匣子,清露先是一愣,不明所以的问道“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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