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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1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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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朝凤如黑夜一般的眼眸,莫离只是笑了笑,伸手抚上她的脸颊:“你看起来真美,就像是传说中,想要惑人心魄的妖精,美的人心甘情愿死在你的笑容中。”

“是吗,那若是我现在要你的命,你给我吗?”朝凤笑了笑,躲开莫离的手。

听见朝凤真的提出要求,莫离却是缓缓地摇了摇头:“凤儿还真的健忘啊,莫非凤儿已经忘记了,我说过了。我的命,只能由我自己来终结。倒是凤儿,这么柔弱的女子,就应该乖巧的在宫中才是,何必舞刀弄剑的,也不怕伤到自己。”

“不过是不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罢了。”看来他真的是什么都知道了啊,不过知道就知道了吧“莫离,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的命我要定了。”

说罢,朝凤便一个闪身,脱离开莫离的桎梏。之见寒光一闪,朝凤的手中就已经握住了一把匕首。这匕首和之前的,有着很大的不同。它的长度更长,也更细一些。它之前一直是缠绕在朝凤手臂上的,所发出的光芒并不明亮,反而呈现一种青光,看来不是凡品。

“都说了,女人就应当温柔,总是玩刀可容易害人害己。”莫离笑笑,可是神色却是难得的认真起来“凤儿听说过吗。有一个词叫飞儿扑火。你这又是何必。”

“飞蛾?可惜我是凤凰。”说道这里,朝凤挑了挑嘴角,直视这莫离的眼睛“还记得我刚刚嫁给你的时候吗,那个时候我的匕首,被你一剑斩断。现在,我们再战一次吧。”

就在莫离刚想开口的时候,突然听见外面一阵骚乱。宫人们惊慌的叫喊,还有远方若隐若现的马蹄声,让莫离难得的皱了皱眉:“外面是你的人马吧,既然你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又何必要亲自动手?”

“我可不相信。你会坐以待毙。而且。我真的很想要听一听,当匕首划过你的喉咙,喷出来的血液到底是什么声音,掏出你的心。看看到底是什么颜色。”说道这里,朝凤勾了勾嘴角,笑的颇有几分嗜血的妩媚“你不是说过,我美的可以让人不要命吗?我们到底夫妻一场,不亲手了解你,怎么对得起你呢?”

说完这句话,朝凤就握紧匕首,想莫离攻去。朝凤虽是在力量上不如莫离,可是胜在身体灵活。在加上用的一手好轻功。整个人就像是天边的鸿雁,轻巧而快速,就连莫离都不得不小心应对。

“凤儿还真是体贴啊,居然还为为夫考虑这些。”险险躲过朝凤的匕首,莫离抬手擦了擦被划破的脸颊。殷红的血珠。滴落在指间,看上去就像是一滴泪水似得。

若是我死了,她会不会为我流泪?哪怕只有一滴?看着指间上的血滴,莫离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可是还没有等指间的血液凉下来,莫离就冷冷一笑。怕是不会吧,大抵等到自己死了,她就会忘记自己吧。

“你怎么不还手?莫非是觉得我不值得?”见莫离只是闪躲,却不会还手,朝凤一时间也没了兴趣。

见朝凤停下了,莫离非但没有趁机攻击,反而卸下所有防御,满身破绽的站在朝凤面前:“你值得拥有一切,只是这些日子里,你怕是恨透了我。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悲。反正今天是最后一天了,这么样都应该让你过的舒心些。”

“那你又何必躲,不如让我一刀杀了,痛快。”听见这话,朝凤冷笑了一声,作势要砍。

见朝凤这张牙舞爪的样子,莫离倒是轻轻地笑起来了:“哈哈哈,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样鲜活的表情?今天再没有什么政事好谈的了,说来也巧,我还正好带了一壶酒,红泥小火炉,绿蚁新焙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莫不是你想要醉死酒中,忘记一切?”朝凤笑笑,调侃般的看了莫离一样。

醉死酒中吗?可是在遇见朝凤的第一天,自己就已经醉了。大概是醉在那狡黠的眼神中,又或者是醉倒在那一个吻中:“何已解忧,唯有杜康。若是能忘记一切,到也是一种幸福。可是我,却是舍不得忘记你。”

“以前我怎么不知道,你的嘴这么巧呢?”朝凤笑笑,看也没有看摆好的酒杯,直接拿起酒瓶就痛饮了一口。

这酒的味道很复杂,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侬家添后嗣,千金喜临门。殷切成佳酿,窖藏为之存。呀呀正学语,倏忽要成婚。开坛酬亲友,香飘十里闻。爱汝何欣欣,诲尔何谆谆。此酒莫豪饮,细品父母恩。”

莫离从朝凤的手上,抢过酒坛,轻轻地笑了笑:“凤儿的心,未免也太急躁了吧。这酒叫做女儿红,为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物。这酒,还是凤儿从大夏带来的,一直埋藏上一次我们赏花的海棠树下。”

说起这种酒颇有点来历。从前,绍兴有个裁缝师傅,娶了妻子就想要孩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不料,酒酿的多了好友没吃完,随后便将剩下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待到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他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喝下最后一口酒,朝凤笑笑“女儿红又名‘花雕’音同‘花凋’,纪念花之早夭。因太过悲切故改称为花雕,却想不到倒是和了现在的场景。”

酒虽然喝干了,可是淡淡的酒香却一直飘散不去。纠缠在人的鼻尖,发梢,惹得人都心田都觉得酥酥麻麻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你嫁过来的曾经,火红的嫁衣,就像是天边的彩霞,燃烧一般的绽放,和火焰一样热烈。”看着朝凤因为酒力,而泛红的脸颊。莫离轻轻地笑了笑,伸手取下一边插着的蜡烛。

小小的火焰,在蜡烛细长的身子上颤抖,似是不习惯莫离这样热烈的目光,怯生生的抖动着。随着蜡烛的牢骚,烛泪慢慢的滑下。滴落在地板上,开出一朵稚嫩的花朵。

“这火焰真好看,就像是你穿着红衣,翩翩起舞的样子。不过这火焰也真够危险的,还没有触碰到他,就感觉到它的炽热。”说到这里,莫离似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痴痴地笑了起来“这样一想,你们的确是像啊。”

看着莫离的表情,朝凤皱皱眉,心中有些不好的预感。还没有等朝凤反应过来,就看见莫离把手中的蜡烛,扔到了纱幔上。纱幔轻质,而依然。不过是一瞬间,那不过一指宽的火焰,就变成了吐着性子的毒蛇,疯狂的要吞噬干净周围的一切。

“火焰很温暖吧。”莫离回头,像朝凤笑笑“你说过深宫冰冷,不知道这样是否足够温暖你。”

夏宫之中,多是织锦,书籍之类的易燃物,这一下倒成了祝融的天堂。炽热的温度,烤的房梁都发出了爆裂的声音,更别说皮肤上所感受到的温度。可是即使是这样,朝凤的表情却还是一般的淡然:

“真正的温暖,恬淡如水的。虽是不如火焰热烈,却是温柔的。”说道这里,朝凤懒洋洋的躺下“火势这么大,看来我是跑不出去了。想不到,最后,居然还是要和你做一对亡命鸳鸯。”

燃烧所产生的浓烟,使得身边的景物变的不真切起来,可是莫离额不知道为什么,却看朝凤看的清清楚楚:“你啊,叫我怎么办。”

第二百三十七章:火烧夏宫

燃烧过的木柴,带着一种特殊的焦糊味。曾经穷极奢侈的宫殿,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片焦土。

看着眼前的一片荒芜,朝凤的脚步还有些踉跄。就在最后一刻,是莫离抱着自己,把自己送到了安全的地方。以他的本事,想要毫发无损的出来,绝非是什么难事。可是在把自己送到安全的地方后,莫离却是头都没有回一下,便重新回到了火场中。

“殿下,您没事吧。”匆匆赶来的甄谨,见朝凤毫发无损才松下一口气“现在的匈奴,已经被攻破了,不知道殿下有什么打算。”

这么大的火焰,就是莫离有九条命,也只怕不够用了吧。朝凤摇摇头,不再看那片荒土:“匈奴的那些老臣怎么样了,我想要见见他们。”

“大部分的臣子,都已经逃跑了。还有小部分执意不肯离开的,都被那些集中起来,统一关押在太和殿之中。说来也奇怪,这些大臣分为鲜明的两派。具体的情况,还要等殿下前去,亲自查看。”见朝凤点头,甄谨便主动上前引路。

长久的战乱,使得甄谨身上带着浓烈的血腥味,就连脸色中都透露着一种说不出的疲倦。这一次甄谨走的并不快,不是因为疲劳,而是为了等待身后的朝凤。

“娘娘!呜呜,吓死奴婢了。”清露原本是强摆出一副坚强的样子,安慰这自己手边的辰星,可是在看见朝凤后,一直强撑着的表情,终于放下。哭丧着脸,就像朝凤跑来,见朝凤没有受伤,他的脸色才终于好看了些“您没事,真的是太好了。”

从朝凤进来到现在,辰星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紧紧的看着朝凤。就连眼睛都不敢眨巴一下。似生怕一眨眼,朝凤就会不见。自己已经失去过一次母亲了,决不可在失去一次。看着辰星脸都吓白了的样子,朝凤伸手在她的头上轻轻地拍了拍,表示安慰。

“主人。”狼奴轻轻地唤了一声朝凤,又警惕的看了看朝凤身边的甄谨。今天若不是主人要自己离开,自己是决计不会走的。若是主人出了事。。。。。。狼奴轻轻地颤了颤,突然感受到一种从心底散发出来的恐惧“我不会在离开你了,哪怕你要责罚我,我也甘愿。”

“好了。莫不是你们不相信我。”见这么多人为自己担心。朝凤的心里升起了一股暖流。就连表情也和顺了些“你们先回去吧,我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等一会在回来。”

乖巧的点了点头,辰星松开拉住朝凤衣角的手。刚想离开。却又像想起什么似得,回过头问道:“母后,父王呢?父王之前,不是和你在一起吗?可是怎么没有一起回来。”

“殿下!”若是说清露之前,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在她看见甄谨的一瞬间,就明白了朝凤的打算,也终于明白了朝凤那一句,很快就可以回家了是什么意思。

猛然被清露呵斥,辰星还不清楚到底怎么回事。但是看着周围人的表情。辰星的心却是一点点的沉了下去:“母后,你为什么和这些叛军在一起?父王之前不是和您在一起的吗?可是为什么没有回来?为什么叛军却不会伤害您?”

“够了,殿下今天累了,我们就快些回去吧。”随着辰星的追问,清露的表情越来越糟糕。她先伸手去拉扯辰星。可是辰星却挣扎着,躲开了。

夏宫已经烧毁了,而莫离却没有出来。甄谨所带领的军队,不属于大夏,可是却听命与朝凤。清露抬起头,看着朝凤的侧脸。这些日子,娘娘常常会受到各方来的信件,有时上面什么话都没有,只写着一个地名。现在自己终于看懂了信,可是却再也看不懂娘娘了。

“莫离死了,就死在大火之中。”看着辰星不可置信的眼神,朝凤虽是顿了顿,却还是继续开口道“我没有杀他,可是他却的确是因为我而死的,你若是恨我,我无话可说。”

朝凤的嗓音,是很温婉的,就像是江南六月的雨丝。莫离曾经笑言过,若是朝凤愿意献唱,只怕就连寒冰都会被融化。可是现在,辰星却觉得自己都要被冻住了:“父王,父王死了?可是他昨天才答应,等到开春的时候,就和我一起郊游。您当时不也答应了吗,还说会酿好美酒,一起前去。”

“清露,把公主殿下带下去。”看着辰星如同下雨般,滴下的泪珠。朝凤本想上前擦拭,却被辰星重重的拍开手。看着自己被打红的手,朝凤叹息一声“你现在还不明白,莫离是你的父王,也是匈奴的国君,是我想要前进道路上的绊脚石。”

缓缓地抬起头,辰星直视这朝凤的双眼:“我恨你,我以后再也不会和你说任何话了。”

“殿下!”清露喊了一句,可是一向乖巧的辰星,却只是恨恨的瞪了清露一眼。那眼神,就像是二月份的寒冰,都冷到骨子里。

这个眼神,实在和以前的朝凤太像。清露愣了愣,不可置信的看向辰星的背影。辰星给自己的感觉,就像是堕入凡间的精灵,爱笑,爱闹。这样的孩子,是决计不该有这样的表情的,那么娘娘呢,她以前也是这样的吗?

“清露你去把雪雁找来,让她看着辰星。小四,你也偷偷跟着,我实在是放心不下。”朝凤叹息了一声,似是在为什么而悲哀。自己不可能再有孩子了,这些日子,虽然有太多的假,可是自己对这个孩子,却是真的投入了感情的。

狼奴本是不想去的,今天的朝凤的遭遇,实在是太叫自己担心了。甚至比自己出事,还要害怕。即便是在被当做奴隶的时候,即便是作为野兽,被逼上战场,自己也从未有过这样强烈的情感。

“是你教我如何作为一个人,活下去的。”看着朝凤的眼睛,狼奴认真开口道“若是你都不在了,那我就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听见狼奴的话,朝凤只是一愣。还没有等她开口,狼奴却已近离开了。

“权力和威势,不可以让给别人去用。君主失去一分权势,臣下就会把它当作百分去争。所以臣下得到君主的权势,力量就会强大起来;臣下力量强大起来了,朝廷内外就会被利用;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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