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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女主-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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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潮州离这里实在是远了些,要不然,也该带你去看看的。”“无妨。”朝凤轻轻地摇了摇头,眼中却是没有丝毫的介意“世上的风景何其多?又哪里是所有的风景都能尽收眼底的?关键是看风景心情,和身边陪着的人罢了。”
说这话的时候,灯火的光辉照耀在朝凤的脸上,看上去分外的温柔。温柔的莫离的心里都跟着轻轻地一荡。就像是池塘边,有一片树叶掉落在池水中一般。莫离的心湖,被一片名叫朝凤的落叶,激起了层层的涟漪。那涟漪一开始只是小小的一点,可是后来,却越扩,越大。;“那是什么?”突然朝凤轻轻呼了一声,伸手向前方指去“为什么那些人的脸上都要带着面具,而且身上的服饰也极其的奇怪。他们是是在祭祀吗?那又为何大多数人,都带着面具呢?”说到这里,,朝凤狐疑的看了莫离一眼。自己初到城门时,莫离的脸上也带着面具。那是的自己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他在作弄自己,想要和自己开个玩笑。可是事实上,好像并不只是如此。“以前民众在乡间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希望减轻虫害,祈祷获得好收成。一说到期望,自然和神明脱不了干系。为了得到生活幸福,世人纷纷的向上苍上供衣服袍帽,饰物用品,供他们‘使用’。为使‘雷公’、‘雷姆’息怒,“河伯、溪神”开心,先是祭活人,后来用扎制的童男童女代替。为庆祝风调雨顺,丰收喜庆,人们扎上高大雄伟的“安济圣王”等神像,挂上宫灯花篮,顶礼膜拜,感谢神恩,祈求平安。”说着,莫离指了指那些被朝凤称为怪人的人“这些,就是百姓和上天沟通的桥梁——跳神者。他们身穿绣袍,脸戴面具,在藏式喇叭、唢呐、牛皮鼓和锣鼓的伴奏下,边舞边歌,以示欢庆。”;“可笑,若是神知道是要收了这许多人命,才肯出法相助。那又和用财宝换取人灵魂的恶鬼有什么区别呢?”朝凤撇撇嘴,表情虽是有了些不屑,可是目光却仍然没有从人群中移开“这么多的戴面具的人,全是跳神者吗?”莫离跟着探头看了看,然后摇了摇头“匈奴虽民风开放,可是年轻女孩平时不允许出外自由活动,但是过节却可以结伴出来游玩。声音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元宵灯节期间,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说着,莫离笑了笑“你要不要下车,和我出去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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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花街灯如昼
法轮天上转,梵声天上来;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
月影疑流水,春风含夜梅;燔动黄金地,钟发琉璃台。许是周围实在是太热闹了,即使是下了马车,朝凤也没有感到丝毫的寒冷。街边人极多,做买卖的,游玩的,老的少的都有,甚至都达到了摩肩接踵的地步。
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笑容,即使是那些戴上了面具的青年男女,也不难从他们露出来的眼睛,还有那上扬嘴角猜测到,那面具后面是何种的欢快。这样的场面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可是却不厌烦。
朝凤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面具,这是下马车时,莫离递给自己。面具是纯白色的,上面装饰着鹿角,看上去像是用于祭祀的。“姑娘,您有花灯吗?”就在朝凤还在望着人群发呆的时候,突然一个戴着面具的男子向朝凤走来。
并且伸手,把自己手上的花灯递给了朝凤“若是没有,可不可以收下我的?”花灯?朝凤一愣,然后看看周围,却并没有看见还有别的什么人。他是在和自己说话吗?可是看他说的是匈奴语,应该是本地人才是。而且看身形,自己应该是没有见过这个人的啊。
想着,朝凤又看看周围。果然大部分人的手里,都提着一个花灯。这是规矩吗?难道,他是卖花灯的?就在朝凤伸手,想要接过花灯的时候。突然。被一只手拉住了“凤儿,你忘记我的嘱咐了吗?在陌生的地方可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您是?”那提着花灯的男子也一愣,然后恍然大悟般的点点头,大笑道‘想必您就是这位小姐的朋友吧。是我冒昧,唐突佳人了。‘“呵呵,我原是生意人,内子也是从大夏外邦迎娶回来的,所以是并不如何的懂得本地的风俗。”莫离轻轻地笑了笑,几乎是连思考也不用,就扯了个谎话“要说抱歉,也该是我说的。”见朝凤脸上还是不明,莫离便拉住她的手,低下头解释到“这上元节男子向女子送花灯。就和大夏的当街抛绣球一般。是一种希望结成姻缘的方式。若是女子也心仪男子。便会接下花灯。好险凤儿的动作不快,要不然只怕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哈哈,我看二位夫妻伉俪。必定是难得的姻缘。不过尊夫人实在动人,这才冒犯了。”男子摸摸头,似有一些不好意思“这花灯就当是我赔礼的吧,若是夫人身边不带着些什么,只怕还会引来不少狂蜂浪蝶。”;“不必了。”就在莫离刚要伸手接过的时候,朝凤突然开口拒绝道。那男子见朝凤说的匈奴语,而且说的如此的流利,也是一愣“既然是定情用的花灯,那还是送给真正的有缘人吧。若是看见了心仪的姑娘,却没有灯。这岂不是白负了春光?”见朝凤执意不肯收下,那男子便也不再多说些什么,又寒暄了几句后,便匆匆告辞了。倒是一边观看的莫离,脸上多了些调侃之色。“夫人果然倾国倾城啊,就是走在街头,也有人来送灯。不过可惜夫人实在不解风情,竟然就这么把人赶走了,连灯都不收。”听了莫离的话,朝凤也不生气,只是扫了莫离一眼“夫君说笑了,凤儿不过是觉得白占别人便宜不厚道。再说了,夫君是个走南闯北的商人吗?不会连一盏灯都舍不得买个朝凤吧?莫非,在夫君的心里,还有什么别人不成?”既然要玩,那么自己就奉陪到底。朝凤勾了勾嘴角,歪起头看着莫离。乍一看,倒真像是是咂醋捻酸了的小妻子在抱怨。;“一生一世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说着,莫离拉起了朝凤的手。十指相扣中,到真似有斩不断的情丝。只可惜也只是像罢了。不知怎么的,朝凤的心里居然冒出一句话: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不如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不说别的,就是后。宫里摆着的那两个,可不是土豆,而是货真价实的嫔妃。还有那个前两天那个偷偷来宫中瞧自己的,可不是什么小土豆,而是嫡亲的公主殿下。心里虽是这样想着,可是朝凤面上却是什么都没有表现出来。难得出来一次,自己不想再管太多事情。
“咻——”一声尖锐的响声后,一朵绚丽的金花在天边开放。那焰火极其的璀璨,到真是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街边的人纷纷抬头,不论男女老少,皆是望着天边感叹,赞叹着。可是就是这般热闹的情景,朝凤的脸上却也没有多少的笑意。烟花易冷,人世易分。再绚丽又如何?这该散去的,终归是留不住。“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见说马家滴粉好,试灯风里卖元宵。”清脆的童声传来,在这样的时刻显得并不非常的清晰,甚至只要风再大些,就会被吹散。;这样的声音,自然是吸引不住那些被烟花迷了眼的看客们的。可是或许是心中的事情太多了,心思没有集中,朝凤倒是把这唱词听的分外清明。一路上各式各样叫卖的话,自己也算听了不少了。可都是什么“蜜嘞哎嗨哎———冰糖葫芦嘞!好吃酸又甜。”“一大一条,二大一条,我不是卖黄瓜的,我是卖大小金鱼的!”这样的白话文。就是偶尔有文采些的,也只是“这不是大姑娘扎的,也不是二姑娘绣的,这是三姑娘逛花园一脚踩下一个扁盖儿桃!”听多了这样直接的吆喝叫卖,乍一听见这文雅的,就像是在鸡群之中突然出现了一只白鹤一般。见朝凤面上有异,莫离便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却只看见一个卖元宵的摊子。“怎么?难道凤儿饿了不成?”莫离笑了笑“元宵是大夏过节吃的吧?难道凤儿思乡了?那便过去看看吧,只好我也想了解一下大夏的习俗。”见好不容易有人注意自己,那摆摊的小姑娘也赶紧招揽起客人来“娘子也是大夏人 ?'…3uww'快来吃一碗元宵吧,我家的元宵啊,可是十里八乡最好的。吃了以后啊,保准您一家子团团圆圆,还可以生个像元宵一般白软细嫩的娃儿呢。”;“呵呵,元宵如何我不知道,不过你这娃儿倒是好甜的嘴啊。我见你还没有烧元宵的炤台高,不知道你今年多大了?”莫离笑笑,拉着朝凤的手往元宵摊走去“这摊子只有你一个人看着吗?你叫什么名字?”走进了朝凤才看清,看摊的小姑娘年纪极小,甚至可以说还只是一个孩子。匈奴的冬天极冷,那孩子的手都已经被冻的又红有肿的了。看起来活像一个个胡萝卜,可是即使是这样,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灿烂的笑容。“呵呵,因为我家的元宵极甜,所以给我起名甜妞儿。这两年边关忙着呢,入手不够,我爹就被征去打仗了。这原是我和哥哥一起看摊的,可是我嫌弃他碍事,便把他赶回家念书去了,要知道这考个功名回来才是正经哩。”小女孩到也不怕生,连珠炮似的就回答起了莫离的问话,甚至还不忘了推销一下自己的生意:“我今年已经七岁了,,您别看我年纪不大,可是已经做了很久的元宵了。不信啊,您去问问看,谁不说我甜妞儿煮的元宵好?若是您还是不信,就亲自来吃吃看。我这里的元宵可多了,芝麻的,五仁的,花生的,红糖的。想吃什么您夸口。”
甜妞儿的声音极脆,听起来就像是摇动的铃铛。听了甜妞儿的话,朝凤的心里也着实惊讶了一下。自己看这甜妞儿的个子小巧,人又来的瘦弱,还以为她只有五六岁呢。再细看她的打扮,那缝缝补补早看不出来本色的衣裳,着实显现出她生活的困窘。七岁就要自己做买卖了吗?而起看她熟练的动作,还有那伶俐的口齿,应该是做了买卖很久了吧。这样的孩子经历过什么呢?那些从未被自己关注的,却有占着社会大多数的人民,到底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看着甜妞儿,朝凤的心里突然升起了一股好奇。也许自己真的能通过这个小女孩,来了解一下那些从未被自己关心过的事情。想着,朝凤便随意的指了两碗元宵,让甜妞儿下到锅里,自己便随便寻摸了和位子坐下,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甜妞儿说起话来“你刚刚说你还个哥哥,被你赶回去读书了。那么你刚刚叫的词,可是他教你的?他还写过什么吗?”别看甜妞儿年纪小,可是干起活来,却是极其利索的。生火,下元宵,小小的身子里似乎又使不完劲。听见朝凤问起自己的哥哥,就更是得意“是啊,我哥哥很厉害的。他写出来的字,可是专门有人上门来买的。我哥哥还写过歌谣呢?娘子听不听?”
虽是问话,可是甜妞儿却没有等朝凤回答就开唱了。
第八十四章:疑似故人来
“闹元宵,月正圆,闽台同胞心相依,扶老携幼返故里,了却两岸长相思。热泪盈眶啥滋味?久别重逢分外喜!闹元宵,煮汤圆,骨肉团聚满心喜,男女老幼围桌边,一家同吃上元丸。摇篮血迹难割离,叶落归根是正理。”
未发育完全的童声听起来很是天真,甜妞儿的声音很是清脆,即使是背起书来,也丝毫不显得呆板,反倒是轻快的紧。若是平时听见这样的声音,只怕朝凤会会心一笑,可是现在,她却丝毫没有了笑意。
甜妞儿的唱的歌谣并不难理解,可是她却是大夏闽南地区方言说的。难得的,倒是朝凤的心中动了一下。这歌谣中,虽说的是久别重逢的喜事,可是诗尾处说的却是摇篮血迹难割离,叶落归根是正理,影射是分明是现在的大夏和匈奴的战局,以及时政。
听到这里,朝凤的心中想法颇多,这小女孩到底是什么来历?这样的词句,真的只是他哥哥写出来的吗?
“凤儿你怎么了?”许是朝凤脸上的表情太过明显了,引得莫离也注意到了他“那这孩子唱的词中有什么了不得的内容?我极少看见你露出这般的表情。”
听了这话,朝凤先是一愣。怎么?难道莫离没有听懂吗?可是仔细一想,却也该是这样的。匈奴现在虽是为了学习大夏文化,实行夏化。可是学的也只是致用型东西,很少会设计无病呻吟的诗词。即使是莫离,也不能说了解的透彻。
而且甜妞儿说的并不是都城中的官话,而是方言。自己虽是能靠发音猜出来。可是莫离却未必听得懂。朝凤的眼眸一转,心中虽是有了七八分的把握,可是却不敢完全确认,便也只是笑笑,应付了两句:
“这词是表达对家乡思念的,大抵是是远离了,才会真的看清,原来那个一直被自己不喜的家乡,竟然是这样迷人的。”朝凤笑笑,有些俏皮的看了一眼莫离“为什么我的眼泪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莫离愣了愣。看向朝凤的表情实在有一些怪异“凤儿何时多愁善感起来了?我还以为凤儿是到什么地方。就把什么地方当家的。可是好像。不是如此啊。”
甜妞儿的动作很利索,不过两三下,就把元宵端了上来。装元宵是碗是粗瓷的。端在手里很有些厚重感。刚出锅的元宵热腾腾的,朦朦胧胧的热气蔓延开,熏得周围的景物都有些模糊。
“还记得当年在书上,曾经读到过这样一句话‘吾心安处是吾乡。‘当时的我,虽是觉得这句话极美,可是事实上却是不大能够切实的理解这句话的。直到真的离开了家,我在切切实实的了解到,家乡,尽然是这般的迷人,迷人到一想起。那笑意就忍不住浮上脸颊。”
朝凤低下头,舀起一颗元宵放到嘴边,咬下。元宵很好吃,虽是没有宫里的精细,可是口感却是极不错的。虽是有些烫,可是在这样寒冷的时候,却刚好给人暖一暖。
馅料是黑芝麻的,合着融化开的糖,吃起来很是甜蜜。也不知道是是不是真的饿了。难得的,朝凤也没有再挑剔,反倒吃了不少。甚至引得对面的莫离,都把碗里的元宵推到自己的面前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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