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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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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刺史。时议者以烈家产畜殖,家僮甚多,虑其有异,恐不宜出为本州,改瀛
州刺史。为政清静,吏人安之。后因辞老还乡,兄弟同居怡然,为亲类所慕。卒
于家。
烈先为家诫千余言,并自叙志行及所历之官。临终,敕子侄不听求赠,但勒
家诫立碣而已。其子质奉行焉。
质博学有才艺,位谏议大夫。
烈弟僧皓,字山容,历涉群书,工于谈说,有名于当世。以谏议大夫、国子
博士、散骑侍郎徵,并不起,世号徵君焉。好营产业,孜孜不已,藏镪巨万,他
资称是。兄弟自供俭约,车马瘦弊,身服布裳,而婢妾纨绮。僧皓尤好蒲弈,戏
不择人,是以获讥于世。节闵帝时,崔祖螭举兵攻东阳城,僧皓与同事,事败,
死于狱中。
李叔彪,勃海蓚人也。从祖金,神伞校敫咴示汜纾徽髂洗邮轮欣伞J
彪好学博闻,有识度,为乡闾所称。太和中,拜中书博士,与清河崔亮、河间邢
峦并相亲友。三迁国子博士、本国中正,摄乐陵中正。性清直,甚有公平之称。
历中书侍郎。太尉、高阳王雍以其器操重之。寻除假节,行华州事,为吏人所称。
卒,赠南青州刺史,谥曰穆。
叔彪子述,字道兴,有学识,州举秀才,拜太常博士。使诣长安册祭燕宣王
庙。还,除仪曹郎,赐爵蓚县男。稍迁兴平太守。卒。
子象,字孟则,清简有风概,博涉群书。袭爵,稍迁中书侍郎、光禄大夫,
兼散骑常侍,使梁。卒,赠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冀州刺史。象从容风素,有
名于时,丧妻无子,终竟不娶,论者非之。
路恃庆,字伯瑞,阳平清泉人也。祖绰,阳平太守。恃庆有干用,与广平宋
翻俱知名,为乡闾所称。太和中,除奉朝请,恃庆以从兄文举有才望,因推让之,
孝文遂并拜焉。累迁定州河间王琛长史。琛贪暴肆意,恃庆每进苦言。卒,赠左
将军、安州刺史,谥曰襄。子祖璧,给事中。
恃庆弟仲信、思令,并有令名官位。
房亮,字景高,清河人也。父法延,谯郡太守。亮好学有节操。太和中,举
秀才,为奉朝请。后兼员外常侍,使高丽。高丽王托疾不拜。以亮辱命,坐白衣
守郎中。历济北、平原二郡太守,以清严称。后为东荆州刺史,亮留心抚纳,夷
夏安之。时边州刺史例得一子出身,亮不言其子而启弟子起为奉朝请,议者称之。
卒于光禄大夫,赠抚军将军、齐州刺史。
弟诠、悦等,并历位清显。
曹世表,字景升,魏大司马休九世孙也。祖谟,父庆,并有学问。世表性雅
正,工尺牍,涉猎群书。为司徒记室,与武威贾思伯、范阳卢同、陇西辛雄并相
友善。侍中崔光,乡里贵达,每称美之。延昌中,除清河太守,临官省约,百姓
安之。孝昌中,为尚书左丞,出行东豫州刺史,迁东南道行台。卒,赠齐州刺史。
潘永基,字绍业,长乐广宗人也。父灵乾,中书侍郎。永基性通率,轻财好
施。为长乐太守。时葛荣攻信都,永基与刺史元孚同心防捍。力穷城陷,荣欲害
孚,永基请以身代孚死。永安二年,除颍川太守,迁东徐州刺史。永熙中,为车
骑将军、左光禄大夫,寻加卫大将军。复除东徐州刺史,前后在州,为吏人所爱。
卒,赠尚书右仆射、司徒公、冀州刺史。
子子义、子智。子义学涉有父风,仕随,至尚书右丞。
朱元旭,字君升,本乐陵人也。颇涉子史,开解几案。稍迁尚书度支郎中。
神龟末,以郎选不精,大加沙汰。元旭与陇西辛雄、范阳祖莹、太山羊深、西平
源子恭并以才用见留。寻兼尚书右丞,仍郎中、本州中正。时关西都督萧宝夤启
云所统十万,食唯一月。明帝大怒,诏问所由,录、令已下皆推罪元旭。入见御
坐前,屈指校计,宝夤兵粮乃逾一年,事乃得释。后迁卫将军、左光禄大夫。天
平中,复拜尚书左丞。既无风操,俛仰随俗,性多机数,自容而已。于时朝廷
分汲郡河内二界挟河之地立义州,置关西归款户,除元旭义州刺史,卒官。
论曰:寿春形胜,南郑要险,乃建邺之肩髀,成都之喉嗌。裴叔业、夏侯道
迁体运知机,翻然鹊起,举地而来,功诚两茂,其以大启茅赋,兼列旄旟,固
其宜矣。植不恒其德,器小志大,斯所以颠覆也。衍才行将略,不遂其终,惜哉!
李、席、王、江虽复因人成事,亦为果决之士。淳于诞好立功名,有志竟不遂也。
文秀不回,有死节之气,非直身蒙嘉礼,遂乃子免刑戮,在我欲其骂人,忠义可
不勉也?张谠观机委质,笃恤流离,亦仁智矣。李苗以文武干局,沉毅过人,临
难慨然,奋斯大节,蹈忠履义,没而后已,仁必有勇,其斯人之谓乎!刘藻、傅
永,竖眼文武器干,知名于时。竖眼加以抚边导俗,风化尤美,方之二子,固已
优乎,抑又魏世良牧。张烈早有气尚,名辈见知,趣舍沉浮,俱至显达,雅道正
路,其殆病诸。李、路器尚所及,俱可观者。象风彩词涉,亦当年之俊乂。房亮、
曹世表、潘永基、朱元旭拔萃从官,咸享名器,各有由也。
卷四十六 列传第三十四
○孙绍张普惠成淹范绍刘桃符鹿悆张耀刘道斌董绍冯元兴
孙绍,字世庆,昌黎人也。少好学,通涉经史。初为校书郎,稍迁给事中,
后为门下录事。好言得失,与常景共修律令。延昌中,绍表曰:
臣闻建国有计,虽危必安;施化能和,虽寡必盛;政乖人理,虽合必离;作
用失机,虽成必败。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今二虢京门,了无严防;南
北二中,复阙固守;长安、邺城,股肱之寄;穰城、上党,腹背所冯。四军、五
校之轨,领、护分事之式,徵兵储粟之要,舟车水陆之资,山河要害之权,缓急
去来之用,持平赴救之方,节用应时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体,
何得而忽?且法开清浊,而清浊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
怀怨。中正卖望于下里,主案舞笔于上台,真伪混淆,知而不纠,得者不欣,失
者倍怨。使门齐身等而泾、渭奄殊,类应同役而苦乐县异,士人居职,不以为荣;
兵士役苦,必不忘乱。故有竞弃本生,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没人间;或亡
命山薮,渔猎为命;或投杖强豪,寄命衣食。又应迁之户,逐乐诸州;应留之徒,
避寒归暖。职人子弟,随荣浮游,南北东西,卜居莫定。关禁不修,任意取适,
如此之徒,不可胜数。爪牙不复为用,百工争弃其业。混一之计,事实阙如;考
课之方,责办无日;流浪之徒,决须精校。今强敌窥时,边黎伺隙,内人不平,
久戍怀怨。战国之势,窃谓危矣。必造祸源者,北边镇戍之人也。若夫一统之年,
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计也;乱离之期,纵横作之者,行权之势也。故道不可久,
须文质以换情;权不可恒,随污隆以牧物。文质应世,道形自安;污隆获衷,权
势亦济。然则王者计法之趣,化物之规,圆方务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又先帝
时,律、令并议,律寻施行,令独不出,十余年矣。臣以令之为体,即帝王之身,
分处百揆之仪,安置九服之节,乃是有为之枢机,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
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体可观,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议之家,大用古制。
若令依古,高祖之法,复须升降,谁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废不理。然
律、令相须,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若令不班,是无典法,臣下执
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无勤止,署下之日,臣乃无名,是谓农夫尽力,他
食其秋,功名之所,实怀于悒。
正光初,兼中书侍郎。绍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恳切,不惮犯忤。但天性
疏脱,言乍高下,时人轻之,不见采览。绍兄世元善弹筝,早卒。绍后闻筝声,
便涕泗鸣咽,舍之而去。后为太府少卿,曾因朝见,灵太后谓曰:“卿年稍老矣。”
绍曰:“臣年虽老,臣卿乃少。”太后笑之。迁右将军、太中大夫。
绍曾与百僚赴朝,东掖未开,守门候旦。绍于众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众外,
窃谓曰:“此中诸人,寻当死尽,唯吾与卿,犹享富贵。”未几,有河阴之难。
绍善推禄命,事验甚多,知者异之。
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参议《正光壬子历》,赐爵新昌子。后卒于右光禄
大夫,赠尚书左仆射,谥曰宣。子伯元袭爵。
张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人也。身长八尺,容貌魁伟,精于《三礼》,兼
善《春秋》、百家之说。太和十九年,为主书,带制局监,颇为孝文所知。转尚
书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学业,为其声价。澄为雍州刺史,启普惠为府录事参军,
寻行冯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七月七日集文武北园马射。普惠奏记于澄曰:
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
道者也。然则莫大之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之哀,除于丧纪之内。外者不可无
节,故断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况《礼》,大练之日,鼓素
琴,盖推以即吉也;小功以上,非虞祔练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问曰:
“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与,
疑无宴食之道。又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子曰:“脱衰与奠,
非礼也。”注云:“谓其忘哀疾。”愚谓除丧之始,不与馈奠,小功之内,其可
观射乎?《杂记》云:“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不
食。”食犹择人,于马射为或非宜。伏见明教,立射会之限,将以二七令辰,集
城中文武肄武艺于北园,行揖让于中否。时非大阅之秋,景涉妨农之节,国家缟
禫甫除,殿下功衰仍袭,释而为乐,以训百姓,便是易先王之典教,忘哀戚之
情,恐非所以昭令德、视子孙者也。案射仪,射者以礼乐为本,忘而从事,不可
谓礼;钟鼓弗设,不可谓乐。舍此二事,何用射为!又七日之戏,令制无之,班
劳所施,虑违事体,府库空虚,宜待新调。乞至九月,备饰尽行,然后奏《狸首》
之章,宣矍相之命,声轩县,建云钲,神人忻畅于斯时也。
澄意纳其言,托辞自罢,乃答曰:“今虽非公制,而此州承前已有斯式。且
纂文习武,人之常艺。岂可于常艺之间,要须令制乎?《礼》,兄弟内除,明哀
已杀;小功,客至主不绝乐。听乐则可,观武岂伤?直自事缘须罢,先以令停,
方获此请,深具来意。”
澄转扬州,启普惠以羽林监领镇南大将军开府主簿。普惠既为澄知,历佐二
藩,甚有声誉。还朝,仍羽林监。
澄遭太妃忧,臣僚为立碑颂,题碑欲云“康王元妃之碑”。澄访于普惠,普
惠答曰:“谨寻朝典,但有王妃,而无元字。鲁夫人孟子称元妃者,欲下与继室
声子相对。今烈懿太妃作配先王,更无声子、仲子之嫌,窃谓不假元字以别名位。
且以氏配姓,愚以为在生之称,故《春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既葬,以谥配
姓,故经书‘葬我小君文姜’,又曰‘来归夫人成风之摇砸在峙湫铡9
者妇人从夫谥,今烈懿太妃德冠一世,故特蒙褒锡,乃万代之高事,岂容于定名
之重,而不称‘烈懿’乎。”澄从之。
后为步兵校尉,以本官领河南尹丞。宣武崩,坐与甄楷等饮酒游从,免官。
故事,免官者,三载之后,降一阶而叙,若才优擢授,不拘此限。熙平中,吏部
尚书李韶奏普惠有文学。依才优之例,敕除宁远将军、司空仓曹参军。朝议以不
降阶为荣。时任城王澄为司空,表议书记多出普惠。
广陵王恭、北海王颢疑为所生祖母服期与三年,诏群僚会议。普惠议曰:
谨案:二王祖母皆受命先朝,为二国太妃,可谓受命于天子,为始封之母矣。
《丧服》“慈母如母”,在三年章,传曰:“贵父命也。”郑注云:“大夫之妾
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父卒,则皆得伸。”此大夫命其妾子,
以为母所慈,犹曰贵父命,为之三年;况天子命其子为列国王,命其所生母为国
太妃,反自同公子为母练冠之与大功乎。《传》曰:“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
则当服其亲服。若鲁、卫列国,相为服期,判无疑矣。何以明之?《丧服》: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尊同也。尊同,则
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然则兄弟一体,位列诸侯,
自以尊同,得相为服,不可还准公子,远厌天王。故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
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名例不同,何可乱也。《礼》,大夫之妾子,以父命慈
己,申其三年。太妃既受命先帝,光昭一国,二王胙土茅社,显锡大邦,舍尊同
之高据,附不祢之公子,虽许、蔡失位,亦不是过。《服问》曰:“有从轻而重,
公子之妻,为其皇姑。”公子虽厌,妻尚获申,况广陵、北海,论封君则封君之
子,语妃则命妃之孙,承妃纂重,远别先皇,更以先后之正统,厌其所生之祖嫡,
方之皇姑,不以遥乎?今既许其申服,而复限之以期,比之慈母,不亦爽欤?《
经》曰:“为君之祖父母、父母、妻、长子”,《传》曰:“何以期?父母长子
君服斩。妻则小君。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今祖乃献文皇帝,诸侯不得
祖之。母为太妃,盖二王三年之证。议者近背正经,以附非类,差之毫毛,所失
或远。且天子尊则配天,莫非臣妾,何为命之为国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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