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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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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帝亲逾山岭,奋击大破之,虏十余万口、杂畜数十万头。相乐又于青山大破

契丹别部。所虏生口,皆分置诸州。其后复为突厥所逼,又以万家寄于高丽。

其俗与靺鞨同,好为寇盗。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壮。但以其尸置于山树

之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因酌酒而祝曰:“冬月时,向阳食。若我射

猎时,使我多得猪、鹿。”其无礼顽嚣,于诸夷最甚。

隋开皇四年,率莫贺弗来谒。五年,悉其众款塞,文帝纳之,听居其故地。

责让之,其国遣使诣阙,顿颡谢罪。其后,契丹别部出伏等背高丽,率众内附。

文帝见来,怜之。上方与突厥和好,重失远人之心,悉令给粮还本部,敕突厥抚

纳之。固辞不去。部落渐众,遂北徙,逐水草,当辽西正北二百里,依托纥臣水

而居,东西亘三百里,分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余。逐寒暑,随水草畜牧。

有征伐,则曾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合如符契。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统

之,契丹杀吐屯而遁。大业七年,遣使朝,贡方物。

室韦国,在勿吉北千里,去洛阳六千里。“室”或为“失”,盖契丹之类,

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为失韦。路出和龙千余里,入契丹国,又北行十日至啜

水,又北行三日有善水,又北行三日有犊了山,其山高大,周回三百里。又北行

三百余里,有大水名屈利,又北行三日至刃水,又北行五日到其国。有大水从北

而来,广四里余,名水。国土下湿,语与库莫奚、契丹、豆莫娄国同。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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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妇束发作叉手髻。其国少窃盗,盗一征三;杀人者责马三百匹。男女悉衣白鹿

皮襦袴。有曲,酿酒。俗爱赤珠,为妇人饰,穿挂于颈,以多为贵。女不得此,

乃至不嫁。父母死,男女众哭三年,尸则置于林树之上。

武定二年四月,始遣使张乌豆伐等献其方物。迄武定末,贡使相寻。及齐受

东魏禅,亦岁时朝聘。

其后分为五部,不相总一,所谓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大

室韦,并无君长。人贫弱,突厥以三吐屯总领之。

南室韦在契丹北三千里,土地卑湿,至夏则移向北。贷勃、欠对二山多草木,

饶禽兽,又多蚊蚋,人皆巢居,以避其患。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余莫弗瞒咄,

犹酋长也。死则子弟代之,嗣绝则择贤豪而立之。其俗,丈夫皆被发,妇女盘发,

衣服与契丹同。乘牛车,以蘧蒢为屋,如突厥毡车之状。度水则束薪为栰,或

有以皮为舟者。马则织草为鞯,结绳为辔。匡寝则屈木为室,以蘧蒢覆上,移则

载行。以猪皮为席,编木为藉,妇女皆抱膝坐。气候多寒,田收甚薄。无羊,少

马,多猪、牛。与靺鞨同俗,婚嫁之法,二家相许竟,辄盗妇将去,然后送牛马

为聘,更将妇归家,待有孕,乃相许随还舍。妇人不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

共居。部落共为大棚,人死则置其上。居丧三年,年唯四哭。其国无铁,取给

于高丽。多貂。

南室韦北行十一日至北室韦,分为九部落,绕吐纥山而居。其部落渠帅号乞

引莫贺咄。每部有莫何弗三人以贰之。气候最寒,雪深没马。冬则入山居土穴,

土畜多冻死。饶獐鹿,射猎为务,食肉衣皮,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地多积雪,

惧陷坑阱,骑木而行,亻答即止。皆捕貂为业,冠以狐貂,衣以鱼皮。

又北行千里至钵室韦,依胡布山而住,人众多北室韦,不知为几部落。用桦

皮盖屋,其余同北室韦。

从钵室韦西南四日行,至深末怛室韦,因水为号也。冬月穴居,以避太阴之

气。

又西北数千里至大室韦,径路险阻,言语不通。尤多貂及青鼠。

北室韦时遣使贡献,余无至者。

豆莫娄国,在勿吉北千里,旧北夫余也。在室韦之东,东至于海,方二千余

里。其人土著,有居室仓库。多山陵广泽,于东夷之域,最为平敞。地宜五谷,

不生五果。其人长大,性强勇谨厚,不冠抄。其君长皆六畜名官,邑落有豪帅。

饮食亦用俎豆。有麻布,衣制类高丽而帽大。其国大人,以金银饰之。用刑严急,

杀人者死,没其家人为奴婢。俗淫,尤恶妒者,杀之尸于国南山上,至腐,女家

始得输牛马,乃与之。或言濊貊之地也。

地豆干国,在室韦西千余里。多牛、羊,出名马,皮为衣服,无五谷,唯食

肉酪。延兴二年八月,遣使朝贡,至于太和六年,贡使不绝。十四年,频来犯塞,

孝文诏征西大将军阳平王颐击走之。自后时朝京师,迄武定末,贡使不绝。及齐

受禅,亦来朝贡。

乌洛侯国,在地豆干北,去代都四千五百余里。其地下湿,多雾气而寒。入

冬则穿地为室,夏则随原阜畜牧。多豕,有谷、麦。无大君长,部落莫弗,皆世

为之。其俗,绳发皮服,以珠为饰。人尚勇,不为奸窃,故慢藏野积而无寇盗。

好射猎。乐有箜篌,木槽革面而施九弦。其国西北有完水,东北流合于难水,其

小水,皆注于难,东入海。又西北二十日行,有于巳尼大水,所谓北海也。

太武真君四年来朝,称其国西北有魏先帝旧墟石室,南北九十步,东西四十

步,高七十尺,室有神灵,人多祈请。太武遣中书侍郎李敞告祭焉,刊祝文于石

室之壁而还。

流求国,居海岛,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欢斯氏,

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世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茶。所居曰

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

兽。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之下垂。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

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主一村之事。男女皆白

纻绳缠发,从项后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形制不

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方正。织斗镂皮并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

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珮。缀珰施钏,悬珠于颈。织藤为笠,

饰以毛羽。有刀槊、弓箭、剑铍之属。其处少铁,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辅助之。

编纻为甲,或用熊豹皮。王乘木兽,令左右舆之,而导从不过十数人。小王乘

机,镂为兽形。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耐创。诸洞各为部队,不相

救助。两军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

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解。收取斗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

以冠,便为队帅。

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

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锁,唯用绳缚。决死刑以铁锥大如筋,

长尺余,钻顶杀之,轻罪用杖。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草木荣枯,以

为年岁。人深目长鼻,类于胡,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

床而寝。男子拔去髭须,身上有毛处皆除去。妇人以黑黥手为虫蛇之文。嫁娶以

酒、珠贝为聘,或男女相悦,便相匹偶。妇人产乳,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灸,

令汗出,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米面为酒,其味甚薄。

食皆用手。遇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

亦呼王名后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扶女

子上膊,摇手而舞。其死者气将绝,辇至庭前,亲宾哭泣相吊。浴其尸,以布帛

缚缠之,裹以苇席,衬土而殡,上不起坟。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其南境风俗

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有熊、豺、狼,尤多猪、鸡、无羊、牛、驴、马。

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持一锸,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

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木有枫、栝、樟、松、楩、楠、

枌、梓。竹、藤、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岭南相类。俗事山海之神,

祭以肴酒。战斗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或依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

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人间门户

上,必安兽头骨角。

隋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

气,亦不知几千里。三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

俱往。同到流求国,言不通,掠一人而反。明年,复令宽慰抚之,不从。宽取其

布甲而归。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夕国人所用。”帝遣武贲郎将陈

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到{句黾}鼊屿,

又一日,便至流求。流求不从,棱击走之。进至其都,焚其官室,虏其男女数

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

倭国,在百济、新罗东南,水陆三千里,于大海中依山岛而居。魏时,译通

中国三十余国,皆称子,夷人不知里数,但计以日。其国境,东西五月行,南北

三月行,各至于海。其地势,东高西下。居于邪摩堆,则《魏志》所谓邪马台者

也。又云:去乐浪郡境及带方郡并一万二千里,在会稽东,与儋耳相近。俗皆文

身,自云太伯之后。计从带方至倭国,循海水行,历朝鲜国,乍南乍东,七千余

里,始度一海。又南千余里,度一海,阔千余里,名瀚海,至一支国。又度一海

千余里,名末卢国。又东南陆行五百里,至伊都国。又东南百里,至奴国。又东

行百里,至不弥国。又南水行二十日,至投马国。又南水行十日,陆行一月,至

邪马台国,即倭王所都。

汉光武时,遣使入朝,自称大夫。安帝时,又遣朝贡,谓之倭奴国。灵帝光

和中,其国乱,递相攻伐,历年无主。有女子名卑弥呼,能以鬼道惑众,国人共

立为王。无夫,有二男子,给王饮食,通传言语。其王有宫室、楼观、城栅,皆

持兵守卫,为法甚严。魏景初三年,公孙文懿诛后,卑弥呼始遣使朝贡。魏主假

金印紫绶。正始中,卑弥呼死,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杀,复立卑弥呼宗

女台与为王。其后复立男王,并受中国爵命。江左历晋、宋、齐、梁,朝聘不绝。

及陈平,至开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

阙。上令所司访其风俗,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天明时出听政,跏趺

坐,日出便停理务,云委我弟。文帝曰:“此大无义理。”于是训令改之。王妻

号鸡弥,后宫有女六七百人,名太子为利歌弥多弗利。无城郭,内官有十二等:

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义,次小义,次大礼,次小礼,次大

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员无定数。有军尼一百二十人,犹中国牧宰。八

十户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长也。十伊尼翼属一军尼。其服饰,男子衣裙襦,其袖

微小;履如屦形,漆其上,系之脚。人庶多跣足,不得用金银为饰。故时,衣横

幅,结束相连而无缝,头亦无冠,但垂发于两耳上。至隋,其王始制冠,以锦彩

为之,以金银镂花为饰。妇人束发于后,亦衣裙襦,裳皆有襈。扦竹聚以为梳。

编草为荐,杂皮为表,缘以文皮。有弓、矢、刀、槊、弩、、斧,漆皮为

甲,骨为矢镝。虽有兵,无征战。其王朝会,必陈设仪仗,奏其国乐。户可十万。

俗,杀人、强盗及奸,皆死;盗者计赃酬物,无财者,没身为奴;自余轻重,或

流或杖。每讯冤狱,不承引者,以木压膝;或张强弓,以弦锯其项。或置小石于

沸汤中,令所竞者探之,云理曲者即手烂;或置蛇瓮中,令取之,云曲者即螫手。

人颇恬静,罕争讼,少盗贼。乐有五弦、琴、笛。男女皆黥臂,点面,文身。没

水捕鱼。无文字,唯刻木结绳。敬佛法,于百济求得佛经,始有文字,知卜筮,

尤信巫觋。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戏饮酒,其余节,略与华同。好棋博、握槊、樗

蒱之戏。气候温暖,草木冬青。土地膏腴,水多陆少。以小环挂鸬鹚项,令入水

搏鱼,日得百余头。俗无盘俎,藉以槲叶,食用手餔之。性质直,有雅风。女多

男少,婚嫁不取同姓,男女相悦者即为婚。妇入夫家,必先跨火,乃与夫相见。

妇人不淫妒。死者敛以棺椁,亲宾就尸歌舞,妻子兄弟以白布制服。贵人三年

殡,庶人卜日而痤。及葬,置尸船上,陆地牵之,或以小舆。有阿苏山,其石无

故火起接天者,俗以为异,因行祭祷。有如意宝珠,其色青,大如鸡卵,夜则有

光,云鱼眼睛也。新罗、百济皆以倭为大国,多珍物,并仰之,恒通使往来。

大业三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朝贡,使者曰:“闻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

故遣朝拜,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

无恙。”云云。帝览不悦,谓鸿胪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明年,

上遣文林郎裴世清使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耽罗国,经都斯麻国,迥在

大海中。又东至一支国,又至竹斯国。又东至秦王国,其人同于华夏,以为夷洲,

疑不能明也。又经十余国,达于海岸。自竹斯国以东,皆附庸于倭。倭王遣小德

何辈台从数百人,设仪仗,鸣鼓角来迎。后十日,又遣大礼哥多毗从二百余骑,

郊劳。既至彼都,其王与世清。来贡方物。此后遂绝。

论曰:广谷大川异制,人生其间异俗,嗜欲不同,言语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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