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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全记录第一卷-和战之间-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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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月9 日,中共中央指示重庆中共谈判代表团,拒绝国民党方面将热、察作为停战例外地区要求,并向马歇尔声明,由于国民党在热、察发动进攻,内战尚未停止,美军应停止向华北和东北运送国民党军队。
  周恩来接到中共中央的电报后,立即会见马歇尔,向其表示了如下意见:(一)如中共承认政府根据中苏协定(不论有无)有接收赤峰、多伦的权力,这便给政府一个政治基础,依据同样理由来接收其他地点,如朝阳、古北口等地;(二)政府提出赤峰、多伦的理由是说要接收主权,但该地的主权已由中共部队接收,如中共的部队不能代表中国,则所有它已接收的地方将均被否定,如承认中共是中国的军队,则当然也能接收;(三)如赤峰和多伦由政府占领,即使政府在战略上处于四边包围解放区的优势,中共已经同意政府可以进兵东北,政府既可以在东北调动,又可各方配合,使在以后的谈判中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因此,要中共承认政府进军占领该二地是不可能的。目前立即停战,符合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和世界的希望,是全国全世界人民都在等待的,中共也愿尽一切力量无保留地保其实现,现如仅赤峰、多伦两地之争而导致停战不能实现,中共则恕难负责。这实际上是马歇尔发出了最后通牒:如国民党仍坚持其无理要求,中共将收回其先前的承诺,反对美军帮助国民党向东北运兵。周恩来此举的意图,是想利用马歇尔急于向东北运兵的心理,让他向蒋介石施加压力,迫使国民党让步,以尽快实现停战。
  华北停战和向东北运兵是马歇尔调处国共停战的基本思路,如果国民党在多伦、赤峰问题上过多的坚持,肯定会影响整个华北停战。周恩来和张群相持不下,只有看马歇尔的态度如何了,如果马歇尔“不公正”,那只能使会谈再次陷入僵局。
  实际上,马歇尔对张群的建议是清楚的。在1 月6 日的会谈中,张群曾提出热河应与东北一样,可以作为政府调动军队的例外地区。马歇尔当即表示反对,认为中共不可能接受,并转而建议不要提热河全省,只提赤峰和多伦。当时他认为那里仍由苏军占领,国民党为接收主权可以派军队前往。张群被迫接受了马歇尔的建议,但马歇尔同时声明,他不能保证中共方面肯定会接受。在周恩来明确表示华北内战不止,就不同意国民党向东北运兵的情况下,马歇尔调来处去,结果竟毫无进展,这是他所难以接受的。他不能听任国共谈判这样僵持下去!于是,他于1 月9 日晚上直接向蒋介石提出了赤峰和多伦问题。由于马歇尔手中握有运兵和美援大权,蒋介石在权衡利弊之后,只好同意“发布停战令而不提赤峰和多伦”。这样,停战谈判的最后一个障碍终于被扫除了。
  1 月10日,周恩来和张群正式签署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及恢复交通的命令与声明)。该文件规定:(一)一切战斗行动,立即停止;(二)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中国境内军事调动一律停止,惟对于复员、换防、给养、行政及地方安全必要之军事调动,乃属例外;(三)破坏与阻碍一切交通线之行动必须停止,所有阻碍该项交通线之障碍物,应即拆除;(四)为实行停战协定,应即在北平设一军事调处执行部,该执行部由委员三人组成之,一人代表中国国民政府,一人代表中国共产党,一人代表美国,所有必要训令及命令,应由三委员一致同意,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名义经军事调处执行部发布之。
  同日,毛泽东和蒋介石分别向各自的军队下达了停战令,要求最迟在1 月13日午夜前停止一切军事行动。
  毛泽东还号召说:“全党同志与全国人民密切合作,继续努力,为巩固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革,建立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
  随着停战协定的签署和停战令的发布,国共冲突终于在全国范围内(东北除外)逐渐平息下来,从而使东方的地平线上再次露出了和平的曙光。虽说和平只是昙花一现,但这毕竟为政协会议的召开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37.政协会议的和平曙光
  停战协定的签订,为政协会议的如期召开铺平了道路。重庆国共谈判形势看好。就在停战协定签字的当天,即1946年1 月10日,举世瞩目的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的国民政府礼堂隆重开幕。
  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8人,其中国民党8 人,共产党7 人,民主同盟9 人,青年党5 人,社会贤达9 人。中共代表为周恩来、董必武、王若飞、叶剑英、吴玉章、陆定一和邓颖超。
  会议首先由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致开幕词。随后,中共代表周恩来、青年党代表曾琦、民主同盟代表张澜、社会贤达代表邵从思相继在开幕式上致词。蒋介石在开幕词中表示,本会议召集的目的,是邀集各党派代表和社会贤达来共商国是;政府对于本会议的决定,只要有利于国家的建设,有稗于人民的幸福,有助于民主的推进,无不倾诚接纳。并声称政府决定实施以下事项:(一)人民之自由:人民享有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自由,现行法令,依此原则分别予以废止或修正,司法与警察以外机关,不得拘捕、审讯及处罚人民;(二)政党之合法地位:各政党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并得在法律范围之内公开活动;(三)普选:各地积极推行地方自治,依法实行由下而上之普选;(四)释放政治犯:政治犯除汉奸及确有危害民国之行为者外,分别予以释放。
  周恩来代表中共在致词中指出: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和民主人士多年以来所期待的,经过政府及中共代表在抗战胜利后的会谈中加以确定了。这次会议主要的是各抗日党派的协商会议,为使会议的范围扩大和比较完备起见,更邀请无党无派的社会贤达参加。这样的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的政治历史上还是创举。尤其当举国一致要求迅速结束训政,积极筹备宪政的过渡期中,这个会议更负有严重的历史任务。他认为,政治协商会议,就是要请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一起来订出如何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的方案,就是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实现各党派、无党无派代表人士合作的举国一致的政府。他表示,中共代表团“愿以极大的诚意和容忍,与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是,努力合作”。在致词中,周恩来还对蒋介石代表政府所作的四项保证表示欢迎。他说:“人民权利和党派合作,更是目前急迫待决的问题,方才听到蒋主席关于保证人民权利四项的公布,我们表示欢迎这个公布,并愿为实现这四条权利而奋斗。”
  中共对政协会议是十分重视的。周恩来在12日大会报告和谈经过时,总结了四条经验教训。他指出:“第一点是要互相承认,不应互相敌视。既然商谈了,就是要政治解决,也就应该互相承认,不应敌视,尤其是商谈的双方代表,更要常常保持这种态度。第二点是要互相商量,不要独断。既然是政治解决,就是要互相协议,而不是一方面决定了,通知到别方面去做,这样是无法求得解决的。第三点是互相让步,不要独霸。既然政治解决,总是要于国家人民事业有利,既然于国家人民事业有利,那么两党之间、各方面之间,有什么不可以让步的?不错,立国的原则,像今天中国所需要的三民主义,民主国家制度,这些是不能让的,没有这种准绳与方针,就不能谈到合作,不过,在这种大前提下,许多具体问题应该力求互让。如同过去之所争执的军队问题、地方自治问题、人民权利问题,都应该在立国方针和制度之下,求得互让解决,不应要求独霸。第四点是要互相竞赛,不要互相抵消。我们觉得既是政治解决、求合作,那么两党也好,各方面也好,总有些意见不同,应该在工作上竟赛,在地方上努力,而不是说,你做好了,我不高兴,或者这一方面做好了,那一方面不高兴。因为好的事情,都应该欢迎,不管行之何方,出之何党。只有这样,中国的人民力量、民族精华,才能不互相抵消,才能有益于建国。”最后,周恩来强调:“以上四点,是从九年来,双方商谈中得来的痛苦经验与教训,虽似泛论,但很希望各位先生和全国人民了解,这是一种由衷之言,我们诚恳希望在这次政治协商会议上,能够认识到这方面。这是我要报告的主要部分。”
  国共两党谈判的历史已经很长了。自1936年以来,已九个寒暑。漫漫九年的国共谈判,周恩来除去苏联疗伤的一个极短时期外,几乎全部参加。由于长期处在国共谈判的第一线,他总结出来的这四点经验教训,人木三分,切中要害,且充分体现了中共希望谈判成功的愿望和诚意,从而紧紧地抓住了与会者的心。虽说会议由国民党主持,但周恩来那合情人理的话语,为会议的走向定下了一个务实的基调。对此,蒋介石的高级幕僚唐纵是感慨万千。在当天的日记中,他曾不无叹服地写道:“懂得宣传的人,必须懂得人民的心理,离开人民的心理而言宣传,必扦格而不能人。共产党是懂得宣传的,因为他们时常注意人们的心理,人民的要求。”
  唐纵的话,没有讲错。中国共产党及其杰出代表周恩来正是这样做的,所以他的讲话总是那么深人人心,得到人民的拥护。
  从1 月14日起,会议进入正题。大会的中心问题是政治民主化和军队国家化问题。其议题有五个:一是改组政府问题;二是施政纲领问题;三是军事问题;四是国民大会问题;五是宪法草案问题。会议由此分为相应的五个小组,各议题在全体大会提出后,再分别交由小组具体协商。周恩来除出席大会外,主要参加了军事组和宪法草案组的讨论。他对会议的每项议题都发表了重要意见。
  关于改组政府和施政纲领问题,董必武代表中共系统地阐述了10项主张:(一)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二)人民自由权利问题;(三)结束训政,扩大政府的民主基础;(四)筹备国大制定宪法;(五)实行地方自治,废除保甲制度;(六)改组军事委员会,分期整编全国军队;(七)制定善后复员计划;(八)改革财政经济;(九)改革文化教育;(十)维持国际和平,保护华侨利益。周恩来侧重谈了人民基本自由权利的保障问题,他说:“蒋主席在本会宣布的四项主张,我们非常拥护,全国人民迫切希望全部实现。有些事情当然要有步骤,但放人这件事立即可做。”说到这里,周恩来“感到很沉痛并表示遗憾”,他特别提到了张学良和杨虎城的人身自由问题。他说:“不愿来说过去历史,但是在道义上不能不说。九年前挽救国家民族一大危机的张扬两先生,他们做法虽然鲁莽了一点,做了一件政府认为不对的事情,但此事结果,却为民族产生了惊天动地的团结抗战,若没有他两人的赞成,也不会有民族复兴节那天的欢欣。不念旧恶,是中国人民的美德,要是张杨两先生释放了,西北与东北父老乃至全国人民,谁不欢欣,何必不做!给人民自由只有对国家有好处,望政府当机立断。”同时,他还表示:“我们负有一部分地方政权责任的方面,政府党与全国人民也可以提出向我们要求,我可负责声明,只要各方面有真凭实据来批评,错了的,我们一定认错,应改的一定改。”
  关于军事问题,周恩来代表中共提出了12项建议:(一)成立各方人士参加的委员会,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二)全国整编与大量裁兵的原则;(三)凡是抗日有功部队,应该一面承认,一面整编;(四)用文人主管军政,军政机关应隶属行政院;(五)改革军队制度与教育问题;(六)地方治安应由地方的保安队或自卫队负责维持;(七)军党分开;(八)现役军人不做行政官吏;(九)一般军费支出不能超过国家总预算的百分之二十五;(十)采取切实办法,彻底解散伪军;(十一)限期解除敌人武装,并遣送其回国;(十二)复员善后如需借外债,须经过改组后的政府批准,且外债支出应该用于建设和复员方面,绝不能用来养兵以进行内战。关于军队国家化与政治民主化的关系问题,周恩来强调,二者必须同时进行,不能认为先有军队国家化,然后才能政治民主化。至于军队国家化的标准,周恩来说,军队应不属于个人,不属于派系,不属于地方,而须属于整个国家,由代表国家的民主政权的机构来统率;而且,军队也应属于人民。军队是从人民来的,只有军队能真正保护人民利益,才能保护国家,才能保护民族。这种军队应该不是站在人民之上,而是人民的子弟兵,因为人民以其血汗所得来养兵,为的是保护自己,军队能够这样做,才真正是国家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现在的军队,无论其为国民党所领导,或为共产党所领导,其根源都是从革命武力而来,要使军队成为人民的军队,就必须改革军队制度,加强军队教育。现在重庆街上有一句口号叫“军人第一”,这无论在平时或战时都不妥当。因为“军人第一”的口号,很容易使军人想到自己是超越人民的,很容易使军人滋长“老子天下第一”的气概,从而导致军民关系紧张。而军人是有枪的,横行霸道十分容易,老百姓决不敢和他冲突。因此,向军人进行“人民第一”的教育“非常重要”。
  关于国民大会和宪法草案问题,邓颖超代表中共提出了两条意见:(一)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应负责协同政治协商会议商定中国民主宪法草案及国民大会选举法、组织法,并立即根据新的选举法,进行选举;(二)确定在本年内召开有各党派参加的自由的普选的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并依据宪法成立正式的民主联合的国民政府。鉴于国民党坚持其旧国大代表依然有效,并引用毛泽东在重庆谈判中所说之“中共坚持旧代表无效,惟不会因得不到协议而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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