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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夫临门 作者:落花浅笑(晋江vip2013-01-25完结,种田)-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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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李明珠,五兄弟说不定还挣扎在贫困线上,过着那种吃了上顿饭,就担心没有下顿饭的生活。
  “你们可知道,桃花村里为何不许砍榆树么?”
  张文看着四个弟弟,云淡风轻地笑着。那笑容明明温和如春风,但不知道为何,李明珠竟隐约感到一阵阴冷的杀气,甚至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我听二姑说过,因为榆钱是穷苦人的救命粮,难道不是吗?”张有财疑惑地问道。
  张文轻笑道:“的确如二姑所说,榆钱是穷苦人家的救命粮,13年前……”
  张文用平缓低沉的音调,将13年前闹春荒的事娓娓道来。
  那一年,桃花村里闹春荒,正月刚过,断粮的人家便好像滚雪球一般,越来越多。
  当时张文只有9岁,张武只有7岁,张虎6岁,张有财5岁,张小宝才1岁,刚刚断奶。
  总而言之,张家五兄弟都是孩子,五兄弟的爹娘也没有离世,而是健在。
  只是,五兄弟正是吃长饭的年纪,由于家里断粮,除了稍微懂事的张文和张武以外,剩余的三兄弟经常饿得哇哇大哭。
  特别是饭量大的张虎,晚上总是饿得睡不着,每天早晨一睁眼,便眼泪汪汪地催促爹娘给他吃食。
  然而,那时家里穷得已经揭不开锅了,张母实在没办法,便厚着脸皮去亲朋好友家借粮。
  可别人也短粮,谁也不太愿意把粮食借给张家一家人,哪怕是一碗米或一个窝窝头,张母都要都要说一箩筐好话才能借回来。
  也就是在那时,院子外的那些榆树,便派上大用场,帮助张家一家七口人,以及桃花村的大部分村民们,度过了最难熬的饥饿日子。
  在张文的记忆里,张父每天都会上树摘榆钱,将榆钱和野菜混在一起,煮给五兄弟吃;张母则用小刀剥掉榆树的树皮,晒干后将其磨成粉末,做出榆面条,再将面条递到五兄弟手中。
  几年后,桃花村的村民们渐渐富裕了,也没有闹春荒了,一位新上任的村长便想将村头的几棵老榆树砍掉,在那里修建他的新房子。
  新村长的此举,立刻在村里引起轩然大/波,所有村民都强烈反对砍掉榆树。
  其中,五兄弟的二姑父反应最激烈,他怒气冲天地指责新村长,低喝道:“做人不能忘根忘本!以前春荒的时候,这些榆树救过无数人的性命,我们桃花村的所有人都欠着榆树天大的恩情,所以村里的榆树绝对不能砍!”
  听了二姑父这番义愤填膺的话语,村民们也纷纷激动起来,不允许新任村长砍榆树。
  后来,新村长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向村民们道歉,一棵榆树也没有砍,而是换了一块地修建他的新房子。
  从那以后,桃花村里就自发形成一条规矩:
  但凡桃花村的村民,无论何时,不管砍什么树,也绝不能砍掉榆树,否则就是忘恩负义,忘根忘本!
  除了不能砍榆树以外,但凡过上好日子的人家,每年都会吃几顿清贫的榆钱饭,以便忆苦思甜,提醒自己要珍惜和把握眼前的幸福,不要忘记以前遭受的苦难……
  “榆钱树不能砍,是因为我们不能忘根忘本,”张文看着四个弟弟,淡淡地做出总结陈词,“同样的道理,‘贫贱之交无相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希望你们不要忘记那些曾经对我们伸出过援手的亲朋好友,要记得向他们报恩;也要记得明珠曾经与我们共患难,今后绝不能抛弃明珠而另觅新欢。”
  张文说来说去,怎么又说到自己身上了?
  李明珠顿时哭笑不得,想了想后,她郑重其事地说道:“文哥,你别这样,以前你们五兄弟娶我为共妻,那是因为家里穷,迫不得已。
  现在家里终于脱贫了,我觉得其实没有必要兄弟共妻了。等到将来再有钱一些,不管你们谁想离开我,我都不会阻拦的……”
  “娘子,我死也不会离开你!”张小宝迅速打断李明珠的话。
  “明珠,我也不会离开你,”张武正色道,“去年我就发过毒誓,无论日后贫穷还是富贵,我绝不会对不起你,绝不会再娶其他女子,否则就天打五雷轰。”
  张有财将竹筷“啪”地拍在桌上,咬牙道:“谁敢辜负娘子,我就跟他断绝兄弟关系!文哥也会跟他断绝兄弟关系!”
  于是,就只剩张虎没表态了,刹那间,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他。
  张虎看看其余四兄弟,又看看李明珠,急急地说道:“你们别看我啊,我像是那种狼心狗肺、抛弃糟糠之妻的混账吗?我心里只有娘子,娘子在我心里就是最美的,我疼她都来不及,怎么可能抛弃她呢?我当初也和武哥一起,发过毒誓的,难道你们忘了么?”
  闻言,其余四兄弟原本阴沉的脸色,这才慢慢缓和下来。
  倒是李明珠有些忐忑了,讷讷地说道:“你们不用说些花言巧语来哄我,若是你们有和离的念头,不如乘现在告诉我。我绝不会阻拦你们另觅贤妻,一定会衷心祝福你们。”
  反正她已经确定,张文绝不会离开她,既然如此,那便足够。
  因为她一直希望“一生一世一双人”,只要五个夫君中有一个愿意死心塌地地爱着她,永永远远陪伴着她,她就心满意足,不会再奢求更多。
  “娘子,你还是不相信我们吗?”张小宝拧起秀气的眉毛,“你等等。”
  说罢,径直往屋内走去。
  见状,众人不禁面面相觑,都不知道张小宝要做什么。
  过了片刻,张小宝从堂屋内搬了另一张八仙桌出来,又找来一张长3尺、宽1。5尺的宣纸,平铺在桌面上。
  “娘子,”张小宝拔出腰间的匕首,“你若不相信,我便写血书为证,生生世世绝不负你,誓要与你同生共死。倘若我违背誓言,就叫我天打雷劈,死无葬身之地!”
  话音未落,寒光一闪,张小宝手起刀落,利落地割破自己的右手食指,用手指在宣纸上写起血书来。
  四月的初春,风和日丽,暖风熏得人昏昏欲醉。
  当李明珠回过神时,便看到眼前这一幅画面——
  秀美的少年站在八仙桌边,在宣纸上聚精会神地写着血书。
  随着他指尖的舞动,雪白的宣纸上,出现了一个个鲜血淋漓的大字,字体龙飞凤舞,遒劲有力。
  清晨的阳光照射下来,洒落在他稚嫩的面颊上,仿佛给他周身镀上一层碎金,满眼的金黄/色调,蜜糖般温暖如斯,可配上那妖冶的血书,瞬间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小宝,别写了,我相信你!”李明珠鼻子一酸,感动得差点哭出来,慌忙抓住张小宝的手腕。
  “还没写完呢,马上就好。”
  张小宝拂开李明珠的手,抓起桌上的匕首,对准自己的右手食指,又狠狠落下一刀,刺目的鲜血瞬间涌出!
  “啊!”李明珠吓得惊声尖叫,用力夺过匕首,“你干嘛又割一刀?”
  张小宝冲宣纸努努下巴,笑着解释道:“刚才的血已经流干了,必须要补一刀才能写完。”
  一边说,一边又往宣纸上写起血书来。
  李明珠的眼泪哗地流下来,她丢掉匕首,猛地搂住张小宝的腰:“傻瓜!别写了!你怎么这么傻,你割的是自己的手啊,难道你不疼吗……”
  “写份血书算什么?为了你,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粉身碎骨我也万死不辞!”张小宝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抹去李明珠的眼泪,不假思索地说道。
  李明珠抬起头,却见张小宝直直地凝视她,他的目光炙热如火,好像让她浑身开始燃烧,好像天下万物皆不存在,一切的喧嚣都已经褪尽,世间只剩下他和她……
  当李明珠和张小宝对望时,其余四兄弟相互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拔出自己腰间的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指,各自在一张宣纸上写起血书来。
  “天哪!你们到底是怎么了?”见四兄弟都在写血书,李明珠不知道究竟应该先阻止谁,一时间又急又怕,只能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你们都疯了吗?统统住手,不要再写了!”
  紧接着,尽管李明珠嚎嚎大哭,并多次试图阻止五兄弟写血书,但他们还是先后写了一份血书,发毒誓表示绝不会辜负她。
  可想而知,李明珠感动得哭肿了双眼,给了五兄弟每人一个深情的热吻,然后将那五份血书小心翼翼地锁进一只紫檀木匣子里,又将匣子放入衣柜内。
  血书事件之后,李明珠和五兄弟的心贴得更近了,关系也更为亲密。
  本来李明珠之前对五兄弟仅仅是喜欢,可是当亲眼看到他们写血书后,亲耳听到他们发下的毒誓后,她就彻底对他们打开了心门,深深地爱上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亲czn84623的手榴弹,我好高兴啊,爱死你了,么么么,抱抱,O(∩_∩)O~老规矩,收到霸王票就加更,手榴弹是500点晋江币,于是今天加更500字!
  推荐我的完结文《兽人之越狱》,读者穿越成死囚女主,亲们不要大意地戳吧!
  




☆、75采草莓

    正值草长莺飞,桃红柳绿的时节。

    一日清晨,李明珠在堂屋内洗漱,却见一对燕子从门外飞来,穿屋绕梁,叽叽喳喳地呢喃着,比翼双飞。

    飞了一会儿,便飞出堂屋,杳无踪影。

    不多时,当李明珠和五兄弟在院中吃早饭时,这对燕子又折返回来,径直飞往堂屋的一处角落,一边扇动着双翼,一边用尖嘴衔着泥巴和草茎开始筑巢。

    “你们看,小燕子飞到我们家了!”李明珠兴奋地对五兄弟说道。

    “喜燕飞来,这是吉祥的预兆啊,”张虎喝完最后一口野菜粥,感叹道,“我们家还是第一次有喜燕飞来呢!”

    “既然喜燕都来了,今天的府试我和文哥应该没问题,”张有财放下碗筷,笑着说道,“文哥,时候不早了,我们动身吧!”

    张文点点头,转身进屋取了书包,随后和张有财等人坐上牛车前往考场。

    将张文和张有财送入考场后,众人便各自忙活开了——张武去守木匠铺,张虎回家去制作浴桶,李明珠和张小宝去打渔。

    到了下午,鱼鹰们都累了,张小宝就带着李明珠上山采草莓。

    阳光明媚,李明珠挎着竹篮,在山林中走了约莫两刻钟,终于来到一大片草莓地前面。

    然而,放眼望去,入眼处却是满眼的翠色/欲滴的草莓枝叶,丝毫不见鲜红的草莓。

    “咦,怎么没有草莓?”李明珠急了,三两步迅速走到草莓地中,蹲□子,细细打量。

    定睛一看,原来红艳艳的草莓全都躲藏在绿叶底下,就好像羞答答的小姑娘一样,犹抱琵琶半遮面。

    李明珠这才高兴起来,连忙摘起草莓来。她向来都是很贪心的人,所以摘草莓只往个大的挑,至于那些小草莓,她连看也不看一眼。

    见她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张小宝心里好笑,一边摘草莓,一边对她说道:“娘子,你别以为越大的草莓越好吃,其实个头中等,色泽红润,形状像鸡心的草莓才最好吃,价格也最贵。”

    说罢,信手摘了一颗被李明珠忽略的中等草莓,又取下腰间的水袋,倒出清水将草莓冲洗干净。

    “你尝尝这颗草莓,”张小宝将洗净的草莓递到李明珠唇边,“肯定很甜。”

    张小宝修长的手指洁白如玉,草莓被他拈在手中,翠绿叶片裹住一抹耀眼红艳,在阳光的照射下,红艳上的点点水珠反射出柔润光芒,晶莹剔透,真是美不胜收。

    李明珠心里一动,张开樱桃小口,将那颗草莓吃掉。

    刹那间,甜滋滋的汁水浸透了她的味蕾,柔软鲜美的果肉,散发出一阵浓郁的水果香气,让她的心情也跟着变好。

    “你再尝尝这颗大草莓,比较一下。”张小宝把一颗洗净的大草莓送入李明珠嘴里。

    李明珠眨眨眼,慢慢品起大草莓,可大草莓酸酸甜甜的,果真不如个头中等的草莓好吃!

    有了亲身的体验后,李明珠摘草莓时就不再只选大草莓了,而是摘些个头中等的草莓。

    就这样,整整一个下午,在寂静的深山旷野中,李明珠一边和张小宝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一边采摘着碧野中一颗颗红艳的草莓。

    两人一边摘一边吃,你喂我吃,我喂你吃,嘻嘻哈哈,好不自在。一阵阵清新的山风拂过,将他们玩闹时的笑声吹出很远。

    夕阳斜下,他们俩手中的竹篮里,已经盛满了精心挑选的上等草莓。一颗颗红若玛瑙的草莓,在碧色叶片的衬托下,水灵灵的,令人垂涎欲滴。

    下山时,李明珠和张小宝一边走,一边分吃同一颗草莓,吃着吃着便吻在一起,吻得缠绵悱恻,难舍难分。

    热吻之下,张小宝难免想入非非,硬要拉着李明珠到竹林里野战。

    李明珠吓了一跳,以天色未黑和担心被旁人看到为由,又是撒娇又是装哭,总算打消了张小宝的色狼念头。

    从山中回到家后,张小宝先去厨房将草莓洗净,然后迫不及待地将李明珠拉上炕,扒光她的衣物,非要与她行鱼水之欢。

    见状,正在制作浴桶的张虎忍不住了,扔下手中的锯子,也急切地上了炕。

    “虎哥,你喜欢吃草莓吗?”李明珠笑靥如花,将一颗鲜艳的草莓喂入张虎口中。

    “喜欢,只要是娘子喂我的,哪怕是毒药,我也喜欢吃。”

    张虎憨憨地笑着,低头吻住李明珠的红唇,将舌头探入她口腔里,品尝她的甜美,也品尝着草莓鲜嫩的果汁。

    “啊,你好坏,居然抢我的草莓!”李明珠娇嗔地说道,不满地瞪着张虎。

    “好甜,娘子,被你吃过的草莓真的好甜。”张虎嚼着从李明珠嘴里夺来的草莓果肉,笑眯眯地看着她,“我再喂你一颗,可好?”

    说完,从果盘里拈起一颗草莓,放进李明珠的口中。

    李明珠一边吃着草莓,一边望向张小宝道:“小宝,你不吃草莓了吗?”

    “草莓我刚才已经吃得够多了,现在我想吃你。”张小宝邪邪地笑着,捞起一颗大草莓,咬一口,再将剩下的半颗草莓放在李明珠胸上,慢慢地来回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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