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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僵尸爱上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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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被打枪了,金也不以为意。他跳出冰箱,一反适才涕泪俱下的样子感激地说:“均,我要郑重地感谢你,如果没有你的血,我就无法复活”
  “咦?”
  “我虽然死了躺在棺材里,不过意识一直模模糊糊地存在,感觉就像喝醉了在梦里晃荡一样,只是那梦没有内容、感觉不到时间,待在那里头,就如过了几千几万年似的那样漫长难耐。直到你出现了。”
  金回头从冰箱里拿出一块染了血的布,那是之前包在他身体外的。他非常珍惜似的摸着它道:“你的血顺着棺材板渗进我的皮肤里,在那时,我便醒了。”
  于承均安静地听他说,还敏锐地发现金讲话的腔调变了。看来他之前的京腔是装出来的,讲到激动之处时便忘了。
  “之后,我的皮肤长了出来,头发,指甲,脑在那之前,我可说是靠灵魂思考感受,然后五感慢慢地回来”
  于承均受不了金细数着自己身体哪个部位可以作用,对他来说,这个漂亮的皮囊还远不如一具干尸赚钱。
  于承均打断他问道:“所以,你现在已经完全复活了?”
  金一脸正经回答:“还不算,宝贝,男人最重要的那话儿还没”
  于承均打断他:“你有办法恢复原来的就是你刚醒来时的样子?”
  “除非让我再死一次然后放上一百年,那大概就成了”
  “你要吃饭吗?”于承均重复了一次他最初的问题。
  金歪着头想了想道:“我不知道耶,好像不会饿,不过又有点空虚”
  “是吗?”于承均扭头离开。不用吃饭最好,他也省下笔花费。
  叶离下午第一堂课装病回家之后,就见到幅怪异的场景:
  于承均旁若无人地边吃饭边整理文件事实上,于承均正努力研究殭尸,希望能找到达成最高效率的赚钱方法;而那只殭尸则安静地坐在旁边看电视,手指敏捷如飞地快速换着台。
  这景象说和谐也行、说诡异也行,叶离倒是觉得那殭尸看起来超级碍眼。
  “你怎么回来了?”于承均问。
  叶离咳了两声道:“我觉得不太舒服”
  “噢,这是每个人少年时期都会经历的,不用担心。”金自以为是地说。
  “谁跟你讲话了!”叶离瞪眼道:“师父,这家伙在干嘛?”
  于承均花了点时间跟叶离解释,只见叶离边听还边瞟着金,而金则是嬉皮笑脸地自言自语道:“不过区区一百年,这世界改变得真多啊。”
  叶离不满地说:“这家伙既然醒了,那就放走他吧。”
  于承均寻思,这殭尸应该还有可利用之处,边打着如意算盘边摇头道:“他似乎没有谋生能力,对外头也不了解。”
  “那就把他送给K大做解剖研究好了,我相信考古系或医学院对他的身体如何运作应该都很有兴趣。”叶离恶毒地说。
  金大吃一惊,遥控器掉在地上:“解剖你想要切开我的身体?!”
  叶离趁胜追击:“对啊,谁知道你是不是有个像人的空壳子,结果身体里尽是些蛆啊腐肉啊还是香灰之类的?我倒真的很有兴趣呢。”
  话才说完,金马上开始嚎啕大哭:“我好不容易才复活的,今儿个又要命丧在个小太监手上吗?你的心肠真是歹毒啊!”
  金在那边哭得呼天抢地,叶离在这边气得吹胡子瞪眼。
  金哭了几声,转向于承均泪眼汪汪道:“均,你舍得再杀了我吗?我死了一百年,早就无依无靠,如果连你也要抛弃我,我也只好如那小太监所说,一死百了!”
  于承均撇过头。自己倒是也想过这种替代方法,既然他已不再像殭尸,那么以其它名目卖掉也不是不行,例如没有呼吸心跳却还活着的人诸如此类。但现在这殭尸看起来极可怜,自己要是卖掉他岂不是禽兽不如?
  卖也不行、丢也不行唉,于承均现在深深地对自己将殭尸捡回来的蠢决定感到后悔。
  “喂,你别以为哭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叶离暗暗咬牙。
  他深知于承均心软,最受不了人家这样求他。当初他为了待在这边软磨硬泡许久,最后也是祭出眼泪这个杀手@,而殭尸竟然这么快就掌握了于承均的弱点,这个敌人实在不容小觑。
  果然,于承均不耐烦地制止了金,道:“金,在你找到能去的地方前,我都会让你待在这里的。”
  金马上破涕为笑,表情转换之快连叶离都不禁咋舌。
  “话说回来,我还真没想过要找你的后人或是其它亲戚,说不定你还有故人在世。”于承均亟欲想弄清楚这个赚不了钱的烫手山芋是何身分,积极问道:“你的全名是什么?家和祖籍是哪里?”
  金仰着头思考了半天,摊手道:“过了一百年,我早忘了。对于生前,我只有模糊到有跟没有一样的记忆,约莫小时候在外地住过一阵子,十几岁时就来这定居了,
  是什么人我也不清楚。到底是住在哪儿又叫啥名儿在下真的想不起来。”
  “欸”叶离明显表示不信,“他都记得自己翘辫子时是宣统三年,怎么可能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
  金阴森森地说:“你不知道死人的执念有多深吗?我至今都还记得杀了我的人那张可恨的脸,我只想着要找到他碎尸万段只可惜他应当不在了,否则我定会让他尝尽恐惧而死”
  叶离暗啐,这家伙也挺有本钱当厉鬼的
  于承均怪罪似的看了叶离。没想到这殭尸身后还有挺多冤情,这样死得不明不白实在可怜,他干咳了声道:“别着急,总会有方法找出你是谁。你理应和家族葬在一起的,若是能让你认祖归宗就再好不过。”
  金露出个欣慰的笑容:“承你贵言。希望真有那么一天,也算了却我的一桩心愿。”
  叶离也常说谎,因此一眼就能看出殭尸没完全说实话,只是于承均已然相信了这殭尸的谎言,他也只能抚额暗叹。叶离知道于承均耳根子软心也软,脸看起来冷淡,个性却鸡婆又顽固,一旦下了决定就怎么说都说不动。
  于承均从小就学着盗墓,在地下的时间比在地上多,探穴挖宝懂得比人情世故要多得多。要是叶离存心不良,于承均可能早被他卖了。
  虽然自己没问题,但那殭尸存心蒙骗,一定有什么企图,总得想法子把他赶走才是。
  达成协议之后,于承均继续弄他的资料,叶离在一旁帮忙整理,而金则是兴致勃勃地看着电视,脸几乎要贴在屏幕上了。
  于承均询问的结果,金的视力似乎不太好,如果不贴在电视前就看不清楚。
  屁股还没坐热,叶离又看金那副德行不爽,便故意讥嘲他:“喂,阿金我叫你阿金可以吧?这可是个好名字,以前我家养的黄金猎犬就叫阿金。”
  金慢条斯理回道:“当然可以啊,小叶子我叫你小叶子行吧?叫这名字定会大富大贵,前朝宫里似乎就出了个姓叶的权阉”
  叶离和金的针锋相对丝毫未影响到于承均。
  他心里寻思着要如何查出金的真正身分,那年代的外国人十有八九都是租界的人,但金的言语中又能听出对于清廷皇室的尊敬,这一点就有些矛盾。
  看金的服饰和说话,他的家族就算没富可敌国,起码也是坐拥一方的豪贾。若是到今时今日还未没落,那么于承均应该也可以拿到笔可观的报酬至少他打的如意算盘是如此。
  战乱连年,清末时仇外情绪高涨,应有不少外国人在战争中牺牲,若是有办法调查那时候的数据,说不定可以找出些蛛丝马迹。
  “金,你说你是被人杀的?你还记得是什么人又是什么原因吗?”
  金摇头,看起来有几丝茫然。“我还真不知道他们杀我做什么,在下向来乐善好施、广结善缘,为人行侠仗义、锄强扶弱莫不是妒忌我的人吧?”
  叶离作呕欲吐的样子。
  于承均知道这殭尸说话颠三倒四,便又难得地拿出耐心说道:“你想想生前是否有什么仇人,因为你晓得你葬的地方有蹊跷吗?”
  “什么蹊跷?”
  “你能复活应该也是拜这所赐。”于承均沉吟道:“葬你的那地方,是个养尸穴。”
  于承均花了些时间向金解释养尸穴的道理,而金收起了刚刚的调笑,全神贯注听着。
  “因此,要是有任何细微的线索都请务必告诉我,当初杀害你之人若是存心将你葬在那种恶地,说不定是为了贻祸你的家族和后代。”
  金面露疑惑道:“真有这种事情?”
  于承均沉着道:“风水运势之事,本就是信者恒信。我自己没亲眼见过也不敢断定,但见到你之后,我想这应该不是空穴来风。”
  金耸耸肩膀,无奈道:“这太抽象了,我无法了解。”
  “你一时难以接受也是正常的。”
  “不,我相信你说的话,均。只是我现在还没什么概念,毕竟子不语怪力乱神,所以很难想象”金扁了扁嘴,“不过看我自己这个没呼吸心跳却还能活动自如的身体,还真是讽刺。”
  于承均心中一动,问道:“金,你几岁?”
  金轻咳一声,正色道:“咱家年方二十,上无高堂,下无妻小,品性端正,身无宿疾”
  “你以为你在相亲啊!要不要把你身上有几根毛都说出来?”叶离骂道。
  现在应该要算一百二十岁了,于承均认真想着。
  原来他死时才二十岁,怪不得无意间会泄露出点天真。他的样子也不像是大奸大恶之人,看来应当是上一代的纠纷。只可惜他活了二十年、还没尝尽酸甜苦辣就殒命。只是现在让他回到世上,不知是好还是坏事。
  “均,你真是个好人。”金突然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干的话。
  于承均愣道:“什么意思?”
  金微侧着头,一头柔顺的金发倾泻而下。“喏,小叶子和我都是被你捡回来的吧?若不是遇到你,现在我可能已经被抓去解剖了,而小叶子可能已经被阉了”
  叶离暴怒道:“别把我跟你相提并论!”
  于承均平淡道:“叶离在我这也不是白吃白住,我捡你回来,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以为你身上有值钱陪葬品,愿意留你下来是因为你不用花到我的钱。说到底,要是找到你的家族,我也免不了好好敲一顿竹杠。”
  金嘻嘻笑着,全然不当一回事。
  这时,闲置着的电视传来了女主播字正腔圆的声音。
  吸引他们的并不是声音,而是她说的“古墓”两字。
  由于行业关系,于承均和叶离对关键词特别敏感,两人立刻专注于新闻上。
  内容大概是在某县城发现了一处遭人纵火的墓,惊人的是那墓穴里几十口的棺材竟然让人一把火烧得精光了,目前还在调查墓穴的年代以及追查纵火嫌疑犯。
  “这年头”叶离啧道:“现在人都不晓得尊敬死者吗?闹得这么大,我还以为是我们前几天盗的阿金的墓被发现了咧不过跟这则新闻比起来,只有一个臭木乃伊的寒酸墓的确没什么稀奇。”
  于承均瞟了瞟叶离,想到少年之前还想破坏尸体找财物他没点破叶离,只道:“看到这新闻我才想起,这几天光忙着整理资料,都忘了上次那些东西还没脱手,再放着怕会有麻烦。”
  金马上睁大眼睛,一脸期盼地说:“均,你要出门?我也想去。”
  于承均迟疑道:“我想你还是暂时待在家里外面变得比你想象的更多,这一百年已经让世界完全不同了。”
  金得意地仰起头,指着电视道:“我已经看了近三个时辰的电视了,对于现在的情况也有一定了解。放心,我不会跟任何人乱买东西的,我也知晓世道险恶,诈骗集团满街皆是”
  叶离小声问道:“师父,他看了这么久到底看了什么啊?社会实录?”
  于承均皱眉道:“你这外表也太招摇了些,我不想惹麻烦上身。”
  金琢磨半天,相当为难地开口:“那让我换上跟你们一样的粗布衣裳?偶尔体验一下庶民生活也不失为一种情趣”
  于承均有种感觉,金就像宠物泪眼汪汪地求着你带牠去散步一样,那表情看起来极可怜。
  “好吧。”他勉为其难打量了下金的身材,“你可以先穿我的衣服,头发也必须要剪掉才行”看着金及腰的长发,于承均奇怪问道:“对了,你怎么没薙发?还是你这头发是一夕间长出来的?”
  “薙、薙发!”金不可置信说道:“均,你比较喜欢那种发型吗?!如果你希望,我可以稍微尝试看看,只是我不觉得那发型适合我”
  金哭丧着脸捧着于承均给他找的上衣和牛仔裤,别扭地换了衣服出来,还一边抱怨衣服太窄勒得他不舒服。
  其实金和于承均体型相仿,即使衣服穿反了,但匀称的身材展露无遗。换掉了一身厚重的袍子,看起来清爽许多,若不知道他是百年殭尸,必定会认为他是个青春洋溢的大学生。
  不顾金的嘀嘀咕咕,于承均将他拉过来坐下,大剪一挥便剪去了那头漂亮的金发。
  金捡起地上一束头发,心疼地说:“真不懂你们现代人的审美观啊我那时候只有山贼才会将头发削短。”
  于承均将金的头发剪到齐肩长,接下来他便无能为力了,只好随便拿了橡皮筋将头发束起。
  “虽然剪得有点糟,不过戴上帽子应该没问题。”他笨拙地安慰沮丧的金。
  “无妨,既然是均要求的,总该不会有错。”金惨然笑道。
  金这么信任他,反倒让于承均觉得心虚,他敷衍着拿了顶毛帽给金戴上,并帮他将头发一绺绺塞进帽子里。
  叶离看了老大不爽,明知于承均就是爱照顾人,但之前可没人跟他一起分享于承均的温柔。
  “师父,我也跟你一起去!”叶离大声道。
  于承均正拿了夹克给金,回头惊讶问道:“你不是很讨厌去那边?”
  叶离吞了吞口水道:“偶尔去一次也无所谓。”
  “你不是因为不舒服早退?那种地方人多嘈杂,你还是待在家里休息。”于承均完全不明白叶离的心思,皱眉道:“这么多人去也过于招摇,现在外头风声很紧。”
  叶离恨恨地想,早知道就用其它借口
  于承均完全没察觉叶离的悔恨,叮咛金道:“等会儿出去记得紧跟着我,不要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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