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斗鸾+1番外 作者:loeva(起点vip2013.01.10完结,腹黑、种田)-第1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索性,有什么想法你都告诉柳同知去,让他自个儿拿主意。这么一来,你不过就是提个建议,好与不好,都是官府的事。横竖这功劳你即便是揽在身上,也没什么好处,那柳同知顶多就是赏你些财物,难道还能把你这军户的身份给免了不成?”
    明鸾犹豫了一下,道:“我会跟祖父商量的,若他老人家也这么说,那我就照你说的做。”
    朱翰之轻笑一声,没再劝下去。等回了家,明鸾把事情跟祖父说了,章寂居然也是这个意见,还道:“咱们如今是以等消息为佳,能不出头,还是不要出头的好。毕竟我们都不知道燕王会用什么法子救我们离开,若是名头太响亮了,或许会妨碍燕王殿下的计划。”
    明鸾只得顺从了他的话,等到马贵次日捎信来说生意做成了的时候,便将想到的主意写成信,托信使捎去给柳同知,然后便不再过问此事。
    当然,茂升元的蜡染绸生意,她还是放在心上的,不但每日去催着盘月月他们加班加点,还亲自拉着自家母亲陈氏一起为蜡染的图案画草图。因为是要出口到意大利去的,她绞尽脑汁回忆从前在中学时代看过的少女漫画,画了些常用在人物背景上的玫瑰、百合之类的花卉图案,然后经过陈氏巧手修改,倒成了蜡染绸的新花样。而且因为花型优美的同时,线条也不如平日常用的图案复杂,给瑶民妇女们节省了不少时间。到了第四天晌午,明鸾亲自跟着奉大山、盘月月他们 ,押着三车六十匹新染的蜡染绸进城去了。
    茂升元这些日子里,另收了五六十匹蜡染绸,其中有不少花色普通、略带土气的,但质量都不错,另外还有二百多匹蜡染布,以及一些精工雕花的竹制首饰盒、香粉盒,全都装了船,趁着顺风,加紧送往广州城去了。
    茂升元这笔生意做得极成功。虽然时间紧迫,但还是收罗到了足够的蜡染绸与蜡染布,还附带了几种别致的产品,让那意大利使团的管事喜出望外,甚至连另一个恰巧停靠在码头的外洋商团也被吸引住了,向马掌柜订了一百匹蜡染绸与十大箱竹制首饰盒,喜得马掌柜笑眯了眼。这笔交易惊动了几家在广州开有分号的大商家,纷纷前来看货,发现其中也有商机,也下了几个单子。马掌柜迅速派人去德庆收购,同时也在广州周边地区寻找可以制作类似产品的匠人。
    消息传到德庆,柳同知固然是欣慰不已,明鸾也觉得很是惊喜。因为这回出了个好主意,她从柳同知那里得了笔奖赏,除了十个一两的白花花的银锭子外,还有一辆崭新的马车,甚至附带了一匹马!章家人都很是高兴。有了这么一辆马车,他们以后想要进城,就不必每次都向李家借了。
    章寂答应明鸾,可以让她第一个试用这辆车。
    明鸾立刻就找上了朱翰之:“上回多亏了你给我出的好主意。如今柳同知立了功,得了嘉奖,我也有了实惠。明儿我要进城去,试试那辆新车,你愿不愿意当一回车夫呀?”
    朱翰之一挑眉,笑道:“既然三表妹开了口,我怎会不答应呢?明儿一早,山下见!”

第六十四章 盘算
    次日一早,明鸾便赶了马车来到象牙山脚下的路口处等候,朱翰之不多时就来了。今日他特地换上了一件稍微新一点的蓝布短褐,是没有加缝补丁的那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服服帖帖的,不过因为他脸上还有大块的疤痕,又点了无数伪装的麻点,再添个斗笠,倒不大显得出来。
    当他上了车,摘下斗笠后,明鸾才看见了他的新形象,便笑问:“今儿怎么打扮得这么齐整?”
    朱翰之笑笑:“你说要来试新车,这是喜事儿,既是喜事儿,打扮得齐整些又怎的?你这身衣裳不也是新做的么?”
    明鸾低头看看身上的月白细布衫子,特地用了蜡染布做了领缘与袖边,衬着同样花色的蜡染布褶裙,显得很是雅致。她笑说:“这个不是新做的,是去年秋天时我母亲伤了脚,养伤时闲着没事,做的一套夏季衣裳,我一直很喜欢,只是这料子容易弄脏,我平日不舍得穿,直到今儿才狠下心穿出来呢。好不好看?”
    朱翰之的视线在她身上转了几转,点点头:“还行,就是素了些。”
    明明是很好看的衣裳,居然只得了这轻飘飘的几个字评价,男人啊,不论年龄大小,都是没有审美观的家伙!
    明鸾一边在心中腹诽,一边鄙视地瞥了他一眼,决定不打击这没审美观的可怜人了,便拍了拍马车的车壁,向他炫耀一把:“你瞧瞧,怎么样?这可是新车!全德庆最好的车马行做的!”
    朱翰之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打量了几番,方才给出一个评语:“差强人意吧。瞧你这得意样儿,不过是辆再寻常不过的马车,你就高兴得找不着北了。那位柳同知真不够大方。我听说他做成这件事,在德庆的民望大升,都快要越过知州去了。连肇庆知府都有所耳闻,亲笔行文来夸奖呢,日后必定前程大好。你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好处。他居然只赏了你十两银子一辆车,未免太小气了吧?”
    明鸾撇嘴道:“瞧你那眼皮子浅的。我虽给柳同知出了两个主意。但也只是动动嘴皮子而已,真正在做事的,还是茂升元的人,柳同知自己也花了不少心血。如今能有这样的成果,功劳都是他们的,我不过沾点光,能得到这些奖赏。就已经喜出望外了。如果还要嫌不足,那脸皮也太厚了吧?你当我是沈家人么?”
    朱翰之忍不住抿嘴一笑:“那倒是,跟沈家人一比,你立马儿成君子了。”
    明鸾白了他一眼:“净会嘲笑人。听你方才的话,你一定又把吕先生派来的人当成探子派出去打听消息了。早劝过你,他们是留下来保护你的,你别总是支使他们不干正事,万一真遇到了麻烦,谁来救你?”说罢又四处张望:“他们人呢?该不会没来吧?如果跟来了,你也用不着让他们躲起来。光明正大跟着好了,也免得他们辛苦。”
    朱翰之伸手夺过她手里的马鞭:“不用找了,他们都不在。今儿既是要试你的新马车,也不必非得进城去。他们跟不跟有什么要紧?若真遇到麻烦,大不了驾着车快逃就是。”说罢用力一甩鞭子,马嘶叫一声,便开始往前跑了。
    明鸾嫌他力道太大,忙说:“你轻点儿,这可是新马!鞭子也是我二伯父昨儿晚上连夜做出来的,还是新鞭子呢!”
    朱翰之接过来瞧了瞧,轻笑道:“这鞭子不如李家那个厉害,打在马背上轻飘飘的,幸好柳同知送你的这匹马十分温顺,一看就知道是拉惯了车的,不然这鞭子还真未必降得住它。”
    “你怎么知道?”明鸾有些惊讶,“我二伯父也说,这马可惜了,只能用来拉车,人骑上去却跑不快,不然他直接就能拉了去,哪里还能留在家里拉车?”
    朱翰之翘翘嘴角:“这种事,但凡练过骑术的人都晓得,二表叔自小就习骑射,如今又是正经的武官,自然是瞧一眼就能看出来了。你们女孩儿家哪里知道这个?”
    明鸾只觉得他话里大有轻视之意,便冷笑着说:“凭什么说女孩儿家就不知道了?不过是因为被你们拿规矩礼教约束着,只能关在家里绣花,没机会骑马才会这样。如果你不是自小学骑射,只做个富贵闲人,你也一辈子不可能知道这些!要是给女孩儿同样的学习机会,谁说我们就比你差?!”
    朱翰之不以为然地道:“你这话就说得偏颇了,男孩儿和女孩儿学的东西怎会一样呢?男孩儿文可学四书五经,武可学舞刀弄枪,女孩儿除了管家绣花之事外,顶多就是学点琴棋书画陶冶情操,若是武将人家,就再学点骑射功夫,这便已经极难得了。可饶是如此,真要比起真本事,那也是男子胜于女子的。”
    明鸾不服气,转过身去打算认认真真跟他辩驳一番,不料才开口说了句“你别瞧不起人”,那马车便不知硌着了什么东西,颠了一下,她一时没坐稳,竟整个人往朱翰之身上倒,朱翰之连忙伸手扶住她,但她先一步抬手撑着他的肩膀直起身来,就没倒过去,还很快缩回了手。朱翰之顿了顿,将自己的手也缩了回来,面无表情地拉了拉马缰绳,让马走得慢些、稳些。
    明鸾还在那里小声抱怨:“怎么回事?路上怎么有块那么大的石头?前天经过时明明还没有的,谁丢的啊?真没公德心。”又要朱翰之停下,自个儿跳下车去把那块石头丢到路边。
    回到车上时,朱翰之一脸阴沉,明鸾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没事!”朱翰之硬帮帮地顶了回来,明鸾能察觉到他语气中的不悦,却不知道是什么事惹着了他,更觉莫名其妙。
    马车不知行进了多久,朱翰之才再度开口:“姨祖父身体还好吧?我有好几天没见过他老人家了。”
    明鸾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觉得他的脸色似乎缓和了许多。方才答道:“祖父身体好着呢,多亏了柳同知送的虎骨,他拿来泡酒喝了。连风湿的症状都轻了许多,不过最近天气越发热了,他有些没胃口。如今也不爱出门,每日只在家里教小弟读书写字。”
    “哦?是吗?那就好。”朱翰之勉强笑了笑。“说起来,你这样跟我出来不要紧么?先前你陪我进了几次城,是想让我避开沈家人的骚扰,不是说沈家人已经消停了么?你忽然又叫我进城去,姨祖父居然也同意?”他隐隐记得明鸾已经将近十二岁了,若还在京城里做着勋贵人家的千金小姐,差不多该是说亲的时候了。如今虽是在流放地,到底男女有别,他与她又是表兄妹,姨祖父三番五次让明鸾来陪他,会不会有别的念头?
    明鸾却不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只犹豫了一下,便立刻决定坦然相告了:“沈家前些时候确实是消停了些日子,但这两日又上门来了。好象是我们帮茂升元跟柳同知牵线,从瑶民手里收购大量蜡染绸、蜡染布与竹制品,结果在广州大赚一笔的事叫他们知道了。他们听说柳同知有意将全德庆境内的瑶民与汉人贫民组织起来,统一生产蜡染绸和竹制品外销,茂升元与另两家大商户都要参与进来,需得在德庆各地挑选当地人打理日常庶务。恰好我们九市就有一个名额,我们家没打算参与进去,沈家大爷却很是眼热,想让我们家帮他说说好话,让他做这个管事。”
    朱翰之毫不掩饰面上的诧异:“他这是要做什么?已经有了兄长这个倚仗,他还要贪图这小小的管事之位么?”
    明鸾撇撇嘴:“我哪儿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也许是觉得蚊子肉也是肉,再少的钱也是钱吧?祖父再三跟他们说,我们两家人迟早都要走的,这时候揽下这桩差事,一来会引人注目,二来日后离开时又要再找人接替,平白给柳同知添乱,三来嘛,这种要跟三教九流打交道、还要管鸡毛蒜皮小事的差使,沈家大爷那性子哪里做得来?没得自找麻烦去!祖父已经把这事儿托给李老爷了,李老爷也选好了人。可惜啊,沈家人从来都是听不进人话的,又最爱死缠烂打,见我祖父这条路行不通,又听说茂升元在柳同知那里还能说得上话,最近没少骚扰我母亲,偶尔也会缠上我。祖父说了,叫我没事就尽量躲出去,省得跟他们歪缠,怕我一时没忍住跟他们翻了脸。若是可以,最好把你也带出去,免得沈家事有不谐,把气撒在你身上。正好,今天要去试新车,祖父就让我叫上你一道去。”
    朱翰之抿了抿唇:“姨祖父是这么说的?”
    “对啊,怎么了?”
    “没什么。”朱翰之沉着脸又甩了一记鞭子,只觉得心里闷闷的,却不知道是为什么,便抬头看了看天色,“这该死的夏天,又热又闷,是不是又要下雨了?”
    “会吗?”明鸾张望四周,“我怎么觉得风还挺凉快的?”
    “闭嘴!我说闷就闷,你若非要觉得天很凉快,干脆你来赶车得了!”
    明鸾不由得对他怒目而视,但终究顾虑着自家赶车技术不过关,恨恨地选择了忍气吞声。
    就在这对少男少女正在相互斗气之际,沈儒平又再度造访了章家小院。他这回没有去见对他从无好脸色的章寂,也没让妻子去找陈氏,却踏入了长姐养病住的小屋。
    沈氏咳嗽着,看了殷勤奉上茶水的弟弟一眼,叹了口气,接过茶道:“你这想法行不通的。我也问过老爷子,他说的不无道理。如今不比从前,事事都要靠自己经营,太孙已经前往北平了,燕王很快就会派人来救我们。到时候我们回京城也好,去北平也罢,自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你乃堂堂皇亲国戚,太孙殿下的亲舅舅,何必委屈自己将就一个小小的管事之职?即便是让你做了,也不过是几个月的功夫,还会引人注目,兴许会给燕王派来的人添麻烦的。”
    沈儒平不以为然地道:“燕王殿下既会派人来接,自然有法子疏通好关系,若我做个小小管事。就引人注目的话,章家老二连总旗都当上了,岂不是更引人注目?章家分明是不想让我们沈家得利。才故意使绊子的。”
    沈氏又叹了口气:“你明知道他们都不待见你,又何必送上门去献殷勤?有太孙殿下在,他们绝不敢少沈家一口吃的。待到我们跟太孙团聚,你有的是机会出头。我实在不明白你强求这个职位有什么用处。”
    沈儒平有些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大姐,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即便我们能到太孙身边去,恢复了尊贵身份,再不用过这等苦日子,可我们兜里还是没有银子,哪怕是走亲访友、打点人手,都十分不便。还有。容儿既是要做太孙妃的,嫁妆在哪里?我们做父母的总要为她着想,不能让她两手空空地嫁给太孙啊!当年在东莞的时候,我本来也偷偷积攒了些好东西,结果都被人搜刮走了,只留下两片象牙,都给你拿去了,我当时可是一句怨言也没有!如今既有这个机会,怎么也得拼一把。听说茂升元先前做成的那笔大生意,就净挣了近千两银子!虽说我要做的只是个小小的管事。但只要经营得当,未必不能积攒下一笔小钱。大姐,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一定要帮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