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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罗郡主戏邪医 作者:汐罗(潇湘2013.7.20完结)-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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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人倾世,泪碎千心。泪,从拓拨·蝶儿的眼眶快速滑落,她却毫无所觉,十指紧紧相扣,指尖陷入了肉里,鲜红的血液往外溢出,她亦无所觉。
  她想要见到慕子楚,她觉得只有见到他,她才能平静下来,她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杀意,就算知道那只是一张相同的脸,她也无法忍住…。为什么……缠绕着她……
  记忆慢慢倒转,那些已经尘封的画面,一个、一个、全部都涌了上来。
  记忆开始的地方,很黑,是一个漆黑的房间。四周只有冰冷的地砖,在一个角落里,一个小女孩静静地坐在那。她眼神犀利地注视着前方的房门,一眨也不眨。整个人就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刻品,没有一丝活人的气息。
  咔嚓一声,门开的同时,小女孩动了。
  她手握匕首就那么冲了过去,从门里出来的……竟然,是几匹狼!
  每一头看到小女孩,都好似看到了绝美的晚餐,疯狂地像她扑了过去。
  小女孩匕首一横,果断的划过离她最近一匹狼的喉咙,一个转身侧踢,踢中了左边一匹狼的腹部,然后匕首又是一刺,刺中了另一匹狼的右眼。动作犀利,毫无停滞。
  但小女孩毕竟还小,力气不足是她的致命伤。
  对于急速冲来的狼,她作势要挡,可是一个蹒跚,让已绕道她后背的狼有了可趁之机。嘶…。女孩背上多了一道鲜红的抓痕。
  女孩一吃疼,但她没有多余的停留,好似她没有受伤般,调整了姿势,有像狼群扑去。
  不知过了多久,进来的狼都摊在了地上,而女孩也满身鲜血的倒在了地上,只有其胸口那微弱的起伏,还证明着她是活着的。
  这个女孩,叫“晓”。
  她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自她有记忆起,她就生活在一个叫“绝命”的组织里,这个组织可谓是杀手界的霸王,低于500万的人命,他们从来不接,但只要出手,就绝对没有人可以逃过死神的召唤。
  晓,正是绝命培养的杀手,和她同一批的孩子有些死在了训练里,剩余的,也都死在了她的手里。
  她是特别的。
  特别的无情,特别的残忍。她想要活下去,本能的,她开始了杀戮,开始毁灭一切可能会伤害她的东西。
  她的本质被组织看的一清二楚,于是,她成为了组织的特别培养对象。
  女孩躺在地上,她感到好累,好痛。但她没有哼咛,她知道,很快就会有人来了。
  的确,没过多久,一群人进来将她抬走了。
  一转眼,十三年过去了。
  “绝命”在杀手界的势力没有之前那么牢固了,一个叫“天网”的杀手组织的崛起,与之平分“天下”。
  一山不容二虎,双方都渴望将对方除去,但表面上,大家还是各做各的生意,一副天下太平之势。
  在“绝命”的总部,某一个房间里。
  已经20岁的晓出落得好似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如果她加入演艺圈,恐怕那些天后就都该让位了。
  可惜,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她从来不笑。组织中的人从未见她笑过。甚至鲜少听到她说话。
  此刻,她正坐在一台笔记本前,屏幕上有一名男子在说话,只是他的脸上打上了马赛克,无法让人看清他的面容。
  “这回的target,客户采取了保密形式,明日去纽约机场,你会得到下一步的指示。”
  晓没有反映。不过对方好似已经习惯了,他知道她明白了。传达好消息,男子就下线了。
  组织鲜少接受目标不明的任务,恐怕对方这回出的价格一定很吸引人。不过,对她而言都一样,她只要去杀人就好。
  杀人已经成为了她的呼吸,她的本能。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只是去呼吸,其证明自己还活着,如此而已。
  直到有一天……她被别人杀了,那她就不再需要呼吸了。
  晓关上电脑,躺在了床上,随手拿起看了一半的“失火的天堂”,看了起来。
  如果说,组织里谁在出任务前最为的惬意,那一定是她了。
  她从不准备什么,在她房间后面的密室里,里面有着随时会更新的仪器,装备。一般在快出发时,她才会进去挑选一番,但其实她用到的高科技东西是极少的。只有一把匕首她从不离身。她每次都能完成任务的秘诀,组织的人也不甚明白,但他们要的只是结果。晓给他们结果,他们也不过过多干涉手下的杀手如何行事。
  晓不太离开自己的房间,她讨厌四周有人走动。谁要是碰到她的身体,那人就该倒下了。
  曾经有几次她上街,就因为有人挤到了她,她就让那人被送进了医院,有没有救活她是不知道。
  虽然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过就像氧气吸多了,也容易氧中毒一般。后来,她学会了如何在人群中穿梭,而不被碰到。这项能力足足花了她两个月的时间去琢磨,可能是那段时间比较喜欢逛街吧。
  但当劲头过了,她也就又不太出门了,独自一个人,才是她最喜欢的。
  晓虽然不爱出门,但不代表她没有文化。相反地,拥有过目不忘能力的她,在学习各种知识上都有很大的优势。无论是化学、物理、地质学、机械学、语言学…。她都很在行。如果说有什么不太好的,那就属地理,历史了。
  但她最爱的却是读言情小说,极端的矛盾体,不是吗?她明明不相信任何人,明明在她眼里,所有的人都没有必须存在的价值。可她就是会忍不住被书里的情节吸引。
  她享受着虚幻的故事,却面对着现实的残忍。也许正因为她能够如此轻易的分清这两者,她才能成为如此出色的杀手,成为来自地狱的修罗,无情的夺走别人的生命。
  *****************************
  纽约机场,2013。5。3115:30分,一班从瑞士来的航班刚刚抵达,一时间机场内人群涌现。
  晓混在人群中,等待着手机的响起。
  “叮铃铃,叮…。”
  晓接通电话,“红衣,金色长发,手里捧着一个兔绒玩偶的小女孩。13岁左右。”
  晓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目标,身旁有两名保镖,四周还有4、5名便衣保镖。
  好可爱的小女孩,一个念头划过她的脑海,再也没有下文了。
  她仔细观察了下四周的情况,确定得手后可以马上撤离。便准备行动了。
  她慢慢地接近目标,就在她打算动手的时候……
  ------题外话------
  这章小汐写的蛮激动地~果然现代地写起来舒服。
  


☆、第十六章 忆回前世——相遇

  “啊!”
  目标左侧的一名保镖无声的倒在了地上,胸口溢出了血花。他的倒地引起了群众的恐慌,一时间,机场内的人群纷纷向出口跑去。几名保镖纷纷跑到吓傻了的小女孩身边,拉着她试图隐藏在人流中。
  晓从保镖中枪的位置推算,发现了在不远处的枪手,顺带也发现了其他三名枪手。
  眼见失手,那些人便不再打算隐藏行踪,索性大方的向小女孩开火。
  小女孩的保镖奋力反击。
  混乱中,有好几名无关的人中枪到底,这也使得机场内不时传来尖叫声,机场乱成了一团。
  晓确信,如果此刻她击杀目标,会是一个极好的机会,没有人会发现她。
  就在这是,人群中跑出来了一个人,他很高,一米八有余,穿着棕色的夹克,手里拿着一把M1911A1手枪?他是警察?这是晓的第一反应。紧接而来的是疑惑,警察的出现是碰巧还是?
  “Iminyourside(我是帮你们的)”男子边为小女孩做掩护,边对那几名保镖吼道,“followme(跟我来)。”
  保镖们此时也就只能相信他了,带着小女孩就跟着他向机场外冲去。
  好不容易逃到了机场外棉,随机逃上了一辆刚停下的车,逃离机场。
  那些追杀目标的人,也快速的上了一辆车,紧随其后。
  晓骑上被她停在路边的摩托,不近不远的跟在了后面。这件事有些蹊跷,她打算先观察一下。
  双方你追我赶,当追至一条偏僻的街道上,一名枪手眼明手快的打爆了小女孩车的一个轮胎。车子一个打滑,撞在了墙上。
  在保镖的掩护下,男子带着小女孩逃离了现场,但另一方也派了两个人去追赶。
  晓看的出,显然杀手那方的人身手好于保镖,这场对战,持续不了太久。
  晓向男子逃离的方向追去。
  男子身手还不错,但面对两名杀手的追击,还要护着一个小女孩,他也快无路可逃了。
  我要去救他吗?救?
  晓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这个词绝不该存在她脑海里,她这回的任务就是杀了那个小女孩,别无其他。
  就在晓恍惚的时候,男子已经身受两枪,他将小女孩护在身后,没让其受到一点伤害。
  终于,他还是无力的倒在地上,在失去知觉前,他让女孩快跑。
  一名杀手追着女孩跑去,另一名则要给男子最后一枪。
  但那一枪注定永远不会发出了,晓一刀刺入了杀手的后背,刺穿了心脏。
  晓看了眼地上的男子,在确定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后,她向小女孩的方向追去。
  她接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曾经没有,以后也不会。
  *****************************
  痛,这是林杰唯一能感觉到的。他努力挣了睁眼,看见一个阴沉沉的房间。
  这是哪?他开始回想自己昏迷前的事,他记得……
  突然,他看见一个…。
  好美…。是她救了他吗?
  晓走了进来。
  他得眼睛很漂亮,仔细看有些微蓝,他是混血儿。
  这个女人怎么看了他那么久,都不说话?“你……”林杰想开口问她,但不小心扯到了伤口,一下子疼得很。
  “为什么救那个小女孩。”
  恩?林杰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想了想后,他回答道,“因为我是警察。”
  “没人知道。”现场没有backup,证明警方根本没有参与这件事。
  “但那改变不了我是警察的事实。”
  “愚蠢。”
  “我只是不想看到有人死在我面前。”
  “你会没命。”
  “总比没心好。” 林杰笑的像一个天使。
  这个笑容震慑住了晓,她觉得心里有个角落在塌陷。
  “对了,那个小女孩呢?”自己既然获救了,那她也一定……
  晓沉默了一会儿,对着满怀希望的脸,她说道,“她已经没事了。”这也许是她身平第一个谎言。她的任务从来不会失败。
  呼,听到这个消息,林杰大松了口气,“太好了。是你救了我们?她在哪?”
  “我只是路过,她被别人救走了,你……我是顺便捡回来的。”
  ……
  “你真的确定她没事?不是落入了坏人手里?也许……”
  这个男人怎么这么烦,一刀杀了是不是会比较好…。
  “小女孩认识那些人,那些人显然是来救她的。”
  “太好了。话说,你怎么会在那?”
  ……“路过。”
  “你胆子真大。”
  没有回应,林杰略显尴尬地清了清喉咙,“我叫林杰。你呢?”
  “……晓。”
  “晓,很高兴认识你。”说着,他就想伸出手,“哎哟。”
  这个男人是白痴嘛……
  晓看了眼又扯到伤口的林杰,一阵无语。
  “你先休息吧,我去弄些吃的。”
  这栋房子里什么材料都有,是她在纽约的度假别墅,阿姨隔三差五会更新素材,以及打扫卫生,虽然她几乎从来不来,但显然阿姨没有偷懒,试问谁会拿着高于市场十倍的工资而去搞砸它呢。没办法,头牌杀手的身价,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
  她在厨房里摸索了一番,最后还是成功弄出了一碗…。
  粥?
  这是林杰看到那一碗黑乎乎的东西后…。沉思了三秒后的反应。
  不过他还是很给面子的没有发问,看着向他伸来的勺子,他一皱也没皱眉,爽快地张开了嘴。
  不过……咽下去,就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了。
  晓很给力的给他递上了一个托盘,“吐了吧。”
  林杰笑着摇了摇头,还是吞了下去。
  晓不想承认,这个男人吸引了她,即使只是一些小细节,就像他总是细心的将小女孩护在身后一样。
  “等着。”说完,晓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一脸莫名的林杰,因为她把粥也带走了,他还真的有些饿……
  很快他就明白了,看着端着一碗香喷喷的粥进来的晓,他觉得心头一热,外面还打着雷,看她秀发上还粘着的些许水珠,雨一定很大。
  “吃吧。”将倒入碗里,晓匆忙的离开了,他看她的眼神让她慌乱。
  林杰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他只能看着那冒着热气的粥,感到心里也是暖暖的。
  


☆、第十七章 忆回前世——相恋

  一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林杰的伤势也恢复了很多,至少一般人如果中了那么多枪,即使能活下来,在床上躺个好几个月也是需要的。但现在他虽然还不能用力,可是下床走动却已是可以的了。
  对于这点,晓感到十分惊讶。
  在这一周里,晓虽然还是一如最初般,不爱说话,但他能看出晓变了很多,至少她煮出来的东西有了质的飞跃,林杰觉得现在要她去做五星级酒店的厨师,也是绝对可行的。
  林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在里头忙碌的小女人。
  她知不知道,有时她会不自觉的流露出一丝微笑,林杰想着。
  他喜欢见到她的笑容,那是仿佛天使的光环能够扫去人间所有的邪恶。
  为什么?世上会有如此极端的人?
  “你先去坐一会,饭很快就好了。”晓淡淡的说道。
  她知道林杰喜欢悄悄地站在她身后,起初她很不习惯,她本能的想毁了这个视线的主人,但渐渐地,她觉得这好似成了一种习惯,只要知道是他在她身后,她就会不自觉的放松,而这一刻也成了她一天中最幸福的时间。
  她知道自己不该放任自己,这段时间她的怪异行径早晚会引起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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