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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臣by梨花(皇帝攻 后来变妻奴he)-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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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拉着他的手,忍笑道:「什么踢死你。协助盗匪逃走,哼哼,你的罪名五马分尸也不够,好了,上马吧。」 

  「上……上马?」方史呆住了,暗道我才被颠簸了一路,如今又要骑马,他瞥了一眼高大威武似乎正在斜睨着自己的千淬一眼,再看看龙锋,却听对方不耐烦道:「看什么看,你被那盗匪搂着骑了一路的马,只怕就以为那是腾云驾雾了,哼哼,朕今日让你开开眼界,知道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神峻……」 

  话音未落,方史就叫起屈来:「皇上,臣没有,臣是被劫持的啊,在马背上好难受,哪有什么腾云驾雾的感觉……」 

  「少废话,快给朕上马,哪儿那么多话,没看千淬已经不耐烦了吗?」像是证明龙锋的话,千淬傲慢的扬了一下蹄子。 

  方史无奈,心说伴君如伴虎,伴在这么个荒唐任性皇帝身边,真是什么荒唐事都能遇到。 

  万般不愿之下,只好扳着那马鞍子上马,谁知这千淬长得太高,他又一夜没有睡,被颠簸了一路,此时精神也不济,上了两次也没有上去,倒是惹得旁边的养马人不住的窃笑起来。 

  龙锋狠狠瞪了那小官一眼,口内喃喃道:「没见过这么没用的,也是,文人嘛,倒也不必太苛责。」说完了,干脆打横抱起方史,只把他吓得高叫一声,连那养马官儿都惊呆了。 

  高叫声未停,龙锋已正过他的身子,两人稳稳坐在马上,只是龙锋环着他的腰,两人身子相贴,极为亲密。 

  龙锋凑近方史的耳边不悦的问道:「那个混蛋是不是就这样抱着你?嗯?既如此,朕也要这样抱着,走,朕带你开眼去。」说完一只手搂紧了他,另一只手操纵缰绳一抖,那千淬长嘶一声,疾驰而去。 

  方史哭笑不得,刚说了一句:「人家才不像你这么无耻,连我的衣角都没碰一下呢。」那千淬就开跑了,只吓得他面色惨白,登时再一句话说不出来,心想我这上辈子是造的什么孽啊,能痛痛快快的死也成啊,总比受这些莫名其妙的罪好。 

  龙锋却十分兴奋,那马早已熟悉了道路,一溜来到后园宽阔的跑马场地上,撒开了蹄子的欢跑。 

  方史紧紧闭着眼睛,耳畔风声呼啸而过。 

  忽然风声中一个声音响起道:「别只顾着怕,幻想一下,你正处在那绵延千里的莽荡草原之中,天上白云一朵朵飘过,几只雄鹰在碧蓝的天际上展翅盘旋着,迎面而来是带着青草芳香的属于草原特有的凛冽的风,胯下马儿宛如生了翅膀,在绿色地毯一样的大草原上奔驰,极目千里,全部是翠色的浪在一波一波起伏不定……」 

  方史刚开始还想着不怕才怪,但随着那魅惑的声音一字字传送进耳内,他的眼前慢慢出现了千里草原的豪壮景色,并且渐渐的沉浸在那讲述中,他缓缓舒展开四肢放松了身体,头微微的昂起来,感受那强劲的风扑在脸上的感觉。 

  而随着他这一系列动作,不觉间他的身体与龙锋的已经更加紧密的契合在一起。 

  他沉迷于脑海中的景色,渐渐有些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幻,他迫切的想睁开眼来看一看他从未见过的大草原,谁知一睁开眼来,却只见到空荡荡的跑马场,四周无非几个侍卫而已。 

  「谁让你睁开眼了。」 

  龙锋懊恼的叫,真是的,本来刚才看他一点点沉迷的表情,真是觉得很可爱很美丽,连那张平凡得没有一点特色的脸似乎都焕发出照人的光彩,正想偷偷在上面亲一下,谁知方史就毫无预警的睁开眼,让他的计划彻底落空。 

  方史也很懊恼,好好的大草原,在一睁开眼后就变成光秃秃的跑马场了,这份落差何其大啊。他不满的看向龙锋:「喂,你去过大草原吗?说得那样逼真,害我都分不清自己身在何方了。」 

  龙锋没有回答他的话,勒住缰绳,反而邪邪一笑,不规矩的手又在方史那可怜的细腰上摸了一把,才露出很欠扁的狂妄嘴脸笑问道:「方方,怎么样?和朕共乘一骑的感觉好还是和那个盗匪头子一起骑马的感觉好啊?」 

  「方方?」方史愕然望向一脸笑容的龙锋,看到他自得的猛点头,在愣了大约小半刻钟后,他终于直直的从马上摔了下去。 

  龙锋没想到能造成这么大的冲击,连忙要去捞他,没捞住,于是也赶紧跳下马来,扶起脸色铁青的方史,薄责道:「哎呀,你看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千淬很高啊,摔下来肯定疼死,也不知道骨头有没有断,来,朕瞧瞧。」 

  他说完,就将方史掀翻在地上,径自去脱他的鞋袜。 

  「皇上,臣是你的臣子,你维持以前的称呼『卿家』就好,别叫刚刚那种恶心的名字。」方方,他要吐血,谁来救救他啊。 

  「不叫方方?难道叫史史?会很像大粪,嗯,不好不好。」 

  龙锋脱掉了方史的朝靴,发觉他脚上的袜子一尘不染,不禁暗暗好笑,看来他的这个脚家还是个好洁的男人啊,更让人想看看袜子里面的玉足和小腿了。 

  「皇上,不要这么叫,我是你的臣子。」 

  被气昏了头的方史丝毫没注意皇上此时在做的事情要比他的话严重千万倍,还一本正经的解释。 

  蓦然龙锋的俊脸在眼前放大,严肃的问他道:「哪家?嗯,那好,方卿家你老实告诉朕,你有多少时间是把朕当皇帝的?就在刚才,你责问朕去没去过草原的时候,那语气还是很不恭敬的吧?那时你还记得朕是皇帝吗?」 

  「我……」 

  方史一时语塞,不得不承认,在见到龙锋以前,无论是敬是恨,他确实是把对方当作一个至高无上的九五之尊来膜拜的,可是在遇到龙锋以后…… 

  算了,不想了,总之做为一个臣子来说,他这种不把皇上当皇上的做法是有些过分,可是这能怪他吗? 

  这个皇上一会儿一个样,就是没有一丁点身为皇上该有的威严,换成任何人都会不把他当皇帝的,什么?生气要杀人的样子是威严?开玩笑,那是残暴,根本不是威严好不好? 

  这家伙,又神游天外了。 

  龙锋气到无力的想,继续和那只袜子奋战。 

  真是奇怪啊,一只袜子也绑得这么紧,至于吗?难道是他知道朕对他已经留上了心,所以也早就做好了戒备? 

  想到这种可能性,龙锋空前的兴奋起来,邪恶的目光一直向上,来到那纤细的腰肢上,不知道长袍下面的裤带是否也系得这样紧呢?他脑海中自行勾勒出裤子下面的那片情色风光后,感觉有一道口水流过喉间,被他吞进肚子里去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龙锋肖想的同时,那只袜子终于被他感动而滑下了拼死保护的玉足,顿时龙锋的眼睛就直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极……极品啊,绝对是极品,啊啊啊啊,难怪古人都说人不可貌相,都怪朕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那么不出奇的一张脸,竟然有这样一副玉足来配,哦,不对?这样说来,方方的身子也肯定是销魂的很啊,只看他的身段纤细匀称就该知道,啊啊啊啊,朕真是自误啊。 

  龙锋心中高叫极品的同时,那双色手顺势就爬了上去。 

  其实比起女人的三寸金莲,方史一个男人的脚自然要大得多,可那分骨肉均匀晶莹雪白的外观,却又不知比女人们畸形的三寸金莲好看了多少。 

  而且他素性好洁,远没有一般粗鲁男人的那种脚臭,只隐隐散发着一种清爽干燥的味道,也难怪龙锋会流口水。 

  正销魂间,忽然手中的脚迅速抽了回去,头上响起方史又羞又怒的声音:「你在干什么?这样的皇帝威严风范尽失,还想人尊敬畏惧你,真是天大的笑话。」他一边说,一边寻找袜子朝靴就要穿上。 

  就算龙锋的脸皮很厚,此时也不由得红了脸,还强辩道:「朕……朕是要为你查看骨头有没有受伤,你自己想到歪处还来指派朕。」 

  没错,就是这样没错,朕本来就是为他查看骨头情况的。龙锋越想就越理直气壮,夺过方史那只脚又捏弄起来,一边还自言自语:「哦,脚上的骨头倒似乎没有事,嗯,再看看腿上的,从那么高的马上摔下来,全身都要检查一下的。」 

  方史真是要气昏了,眼看那只色狼爪子已经撩开他小腿上的裤子,他实在忍无可忍,铁青着脸站起来道:「臣没事,如果皇上实在厚爱担心,可召御医为臣检视。」 

  这到底是皇帝还是色狼混蛋啊?青天白日的,旁边还有侍卫,他不要脸面自己还要呢。 

  见方史真的火了,龙锋也不太敢造次了,没办法,现在是他眼馋人家,自然要退让一些,唉,看来方史还远远没有习惯他肆无忌惮的个性,不过不要紧,以后有得是时间,他会慢慢让他适应的。 

  「召御医就免了。」他懒洋洋的站起身,开玩笑,如果让御医替他这样检查举身,他还不得把御医宰了啊,来几个宰几个。 

  所以说方史虽然是男人,但其实并不了解男人的心思,男人嫉妒起来,是比女人还要疯狂的,所以他这样不懂男人心思的男人,作皇帝的嫔妃其实也挺合适的。 

  龙锋在肚子里七拐八弯找了数个匪夷所思的借口后,终于成功说服自己强占方史纳他为妃并且还没有让良心站出来持反对意见。 

  方史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这头色狼给盯上了,自顾自的往前走,一路上他看到侍卫们都用敬佩惊诧的目光看他,心里不由感叹道:可见皇上霸道到了什么程度,我不过是正常的反抗暴行,结果就被大家当作英雄对待了。 

  想到这里方史脸上一红,暗道自己怎么也变得这么自大,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龙锋就学不了好。 

  第五章 

  回到春风阁,没想到龙锋竟然一直在身后跟着,他还没等坐下呢,那家伙便迫不及待的追了上来,涎笑道:「方方,这回没有人了,你总该让朕替你检查检查了吧,虽然你刚才走路的姿势很正确,可是这有些病症不是当时能发现的,都是一点点的出现症状,来,你把衣服脱了……」 

  不等说完,忽见方史猛然抱起一个大花瓶,二话不说就砸了过来。 

  龙锋吓得一高儿蹦出门外,其实以他的功夫,别说一个花瓶,就是一只铁锤也不在话下,他蹦出去的原因是因为看到了方史的脸色,丰富的经验告诉他,这种脸色已经是愤怒的极致了,如果不趁机退出,下场很有可能是吐血。 

  当然,龙锋毫不怀疑,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吐血的,他怕的是方史吐血。 

  这样一个极品人儿,被自己弄成瘦骨嶙峋的,岂不是暴殄天物? 

  所以龙锋选择适可而止,时间有的是,慢慢来,人们不是常说,钓鱼并非为了吃到鱼,而是重在享受那个过程吗?只不过不同的是他不但要享受过程,还要好好的,细细的去吃那条鱼而已。 

  这皇宫是不能再待了。 

  方史对自己的处境经过深入分析后,得到这样一个结论。 

  如果自己喜欢男人,哪怕是有可能喜欢男人也好,用这具臭皮囊在皇上耳边吹吹风,替天下百姓讨点活路,能够这样也行,关键是他对男人,尤其是对龙锋,除了恨外还是恨,就算是为了天下,百姓,江山等等这些伟大目标,他也无法忍受躺在对方的龙床上任他施为,所以他只能离开了。 

  好在林泻玉的事情应该办得差不多,只要案子一破,他就立刻请辞,到时候皇上也没有理由留他,如果他真的无耻到强留自己,就别怪自己不打招呼偷偷溜走,从此后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打定了主意,方史就派了个小太监去找林泻玉过来,不到一个时辰,林泻玉便风风火火的赶来了。一进门就嚷道:「方大人你怎么样了?我回去求王爷在皇上眼前给你说说情,结果王爷倒把我骂了一顿,还把我关了起来,说案子破之前不许出门,你说我冤不冤死了。」 

  随着声音,人也冲了过来,拉着方史上下左右打量了一番,方笑道:「还好你没事儿,我可担心死了。」 

  「既然被关了起来,你怎么又跑出来了?」方史拍下他的手,因为龙锋那个混蛋,他现在极不习惯被男人碰触,好在林泻玉心思单纯,也没有多想。 

  一边嘿嘿笑道:「没事儿,我经常被关,王爷这人莫名其妙的,有时候去人家做客,我多看了几眼歌舞姬,回来都要被骂被关,他们这样的人都习惯不讲理了,否则他眼睛一直盯在那些女人身上,我看一眼怎么就不行?所以后来我也学乖了,只要他不在王府,我就偷跑出去,在他回来之前回到房间就行,对了,你找我干什么?」 

  方史的眼睛已经直了,上上下下只顾着打量林泻玉,忽然他身上机灵灵打了个寒颤,别过头去强自镇定道:「哦,没什么事,就是问问你的那些串供的人都找好了吗?可靠吗?」 

  不是的,一定是自己多心了,王爷,王爷不可能对林泻玉抱着异样心思的,他身边什么样的男人女人没有啊,没错,一定是自己多想了。方史拼命的在心里催眠自己,可是脑海里却有一个声音在提醒着他:「别自欺欺人了,如果真的没什么,为什么王爷在看歌舞的时候会发现他侍卫的目光在哪里呢?」 

  「哦,那些人啊,我还正要告诉你呢,都找好了一一都是我的铁哥们儿,绝对不会翻供的,你放心好了,咱们再合计一下,估计你明后天就可以和皇上说了,你不是一直都想早点离开皇宫吗?我看也是,早点走算了,这地方你不适合待,别看皇上现在用着你,什么都让一步,真等用完了,你这脑袋在脖子上还真的不太安稳。」 

  他说完,两人便悄悄商议了一番,诸事妥贴,方史便道:「好了,你快回去吧,晚了该被王爷发现了。」 

  言罢却听林泻玉满不在乎道:「没关系,王爷去李小侯爷家做客,听说那侯府里最近买了几个绝色的胡姬,这时候他想必正快活着呢,我约莫不到子时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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