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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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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人终於走出来,付了帐,拎着店里精致的提袋朝我们的方向走来。我们一起做贼心虚地转过
身去。
那天的经历证实了一点:情妇往往低估了原配的侦查能力。因为那个女人走过我们身边的时候,停
了下来,然后轻轻地说,“你好。” 一股淡淡的“鸦片”
香水味通过空气传递过来。
我们不得不硬着头皮转回去,有一刹那,我真的害怕她把我当成“狐狸精” 一个大耳光甩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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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6 14: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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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郑滢几乎同时暗暗倒吸了一口气。杨太太的个子总有差不多一米六八,象牙色的皮肤,弯弯的
眉毛画得恰到好处,碧清的一双眼睛,天然有点上翘的唇角给整张脸增添了一些风趣和俏皮。她穿一条蓝
底嵌白条纹的松身裙子,看得出价格不菲,身上唯一的首饰是左手无名指上的白金戒指,清清爽爽。站在
她的面前,我们在身高上和心理上都不由立即矮了一头。
这一会,我们看明白了,杨太太的肚子的确微微鼓起,她来买孕妇装并非摆“空城计” 。
那是一个相当漂亮而有气质的女人,和杨远韬简直天生的一对,我想他们以前大概也是金童玉女。
看来,男人觉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并非一定是由於“里面的世界不精彩” ,只是他们想拥有两个世界而已。
杨太太并没有被郑滢小太妹似的外表蒙蔽,微笑着问她,“你是郑滢吧?”
郑滢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然后豁出去似地点点头。
“我先生跟我提起过你。他说你人很好,也很能干,”她说话的语气低沉而温柔,却让我想起“二
月春风似剪刀”,“像你这样聪明漂亮的女孩子,一定有好多人追吧?”
郑滢没有回答她那个问题,其实她也不用回答,因为无论说“有” 或者“没有” 好像都不对头。
她只是死死地盯着杨太太的肚子。
杨太太显然注意到了她的眼光,优雅的神情里漏出一股难以掩饰的胜利者的骄傲,“我们早就想要
个孩子了。”
郑滢终於抬起头,抿了抿嘴唇,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恭喜” ,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点亮晶晶的东
西在闪。认识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她如此露怯。
我意识到自己闯进了一个角斗场,两个女人正在一堆孕妇装旁边不动声色地你死我活,而一个胎儿
成了最有力的武器。没有流血,却一样残酷无情。
我装模作样地看看手表,然后拉拉郑滢,“三点钟了,陪我去剪头发吧。” 她点点头,勉强对杨
太太微笑了一下,“我们先走了。”
杨太太还是维持着她优雅的笑容,“再见。对了,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喜欢
香奈尔的话,可以试试看Coco。”
她大概并不知道,用香奈尔五号的,其实是我而不是郑滢。
回家的路上,我们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也知道她现在更愿意一个人发呆。所以
我让她发呆,同时心里忍不住想:香奈尔五号怎么了?
曾经以为青春是最值得骄傲的本钱,但那天,那个比我们老了不知几代的女人轻轻巧巧的一句话就
像砂皮一样把我的自信心打磨掉一层:她说“香奈尔五号其实并不太适合你们小女孩子”
,真实涵义恐怕是“你们小女孩子其实并不太适合香奈尔五号”。我看看郑滢,她正靠着车窗瞪着
外面马路上的车流。我想,她受的刺激比我要大得多得多。
后来,我去一家香水店专门比较了一下,发现杨远韬太太并没有说错,香奈尔的Coco的确显得更加
“年轻”
,然而,我并没有买,因为割舍不下香奈尔五号那种坦诚相见的芬芳馥郁。我觉得,那是一种可以
用一生的香水。我喜欢永恒不变的东西,它们总是让我觉得安心,既然可以用一辈子,早了几年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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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6 14: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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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滢终於开口了。她把汽车遮阳板翻下来用上面的小镜子照照自己的脸,问我,“你说她漂亮还是
我漂亮?”
我刚想说“都漂亮”,随即觉得这种说法骑墙而混帐,想了想,改成“你比她年轻” 。
她叹了口气,“除了年轻,她还少什么呢?”
是啊,除了“年轻” ,我也说不出杨太太究竟少什么;或许,那就是杨远韬要从郑滢的身上寻找
的,他也的确找到了。可是,“年轻”
这个东西是“皇帝人人做,今年到我家” ,每个女人都会年轻也都会老去,所谓“如花美眷,似
水流年”,怎么讲呢?
时间是每一个女人的滑铁卢。
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无论拥有杨太太还是拥有郑滢,都会觉得心满意足了。可是,真正的男人偏
偏就觉得一个不够,难怪有人说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某个星球上的人,也不知怎么进化来的,天
生比较贪心,脸皮也比较厚。
关於他太太怀孕的事件,杨远韬对郑滢的解释是“意外”,绝非他的本心;他说他很后悔,究竟是
真是假,无从考证。
“其实我也知道他在他老婆那里肯定要定期交货,可是,他怎么就 就不当心一点呢?”
郑滢咬着嘴唇,一脸“恨铁不成钢”,“早知道,我先送他一打三十六个大包装的避孕套,一个不
够,用两个好了啊,真是的。”
“你们打算怎么办?”
“他说先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哼,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故意的,因为我说过今年之类要嫁出去,他当
真了。”郑滢把一个喝空的可乐罐“啪”
的一声捏瘪,“我已经不相信他了。”
我以为郑滢会跟杨远韬分手,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们还是在一起,郑滢还是在吃郑广和开的药。她
有一次这样自嘲,“他现在找我比从前还要勤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老婆怀孕了需要保胎。早知如此
,不如当时咬咬牙先怀个孩子然后逼他离婚,看他怎么办,”
随后愣了愣,又苦笑一下,摇摇头,“简直像在说梦话,万一他不离婚或者离不掉,难道我去做单
身妈妈?再说,现在这种形势,要是真的怀孕,只怕生完孩子就会被公司裁员,到时候,要多凄惨有多凄
惨。”
我心酸的发现,郑滢被她的“爱情” 逼到了一个何等尴尬的境地。这是美国,誓言比什么都昂贵
,连做情妇都格外艰难。
过了几天,郑滢在同事的推荐下去做一种稀奇古怪的按摩
用海草和浴盐把人层层包裹起来然后再做推拿,据说很放松,她要我跟她一起去,我坚决不肯,因
为那让我想起腌咸鱼。结果,她和一位久违的老朋友不期而遇,的确久违了,那是许文磊。
大才女宝刀不老,三下五除二让原本想“散散心” 的郑滢加倍自卑。郑滢是去“开开眼界”
,而她是那里的常客;郑滢为找工作半路出家学计算机,而她把博士一路念到了底,并且根本不准
备急着工作,因为她早已结婚,打算先要个孩子,“反正现在不容易找工作,等风头过去再说”;许文磊
的先生属於硅谷全盛时期正好捞到全脂牛奶上面油膏的那一族,由於不知什么原因在2000年聪明地全身而
退,卖掉手头几乎所有公司股票,所以现在,她其实也根本不需要工作;最后,致命的一击,许文磊的老
公来接她回家,郑滢满心希望他长得猥琐一点让她好歹心理平衡一下,偏偏人家也是仪表堂堂。总而言之
,她什么都有。
郑滢很难过,“我现在算是明白了,真正聪明的女人什么地方都聪明,你看,考试的时候人家能考
满分,上学校人家能上一流的,嫁老公又能嫁个样样都好的。我们呢,老是觉得自己很聪明,其实傻得要
命。”
“有个人要是知道了,说不定比你还失落。”
“谁?”
“蒋宜嘉。男人知道自己从前女朋友嫁得特别得意,多少都会有点发酸。”
“我怀疑那个时候许文磊就是为了这个人把蒋宜嘉甩掉的,哼,难怪那么潇洒。” “四点半” 要
是知道她的如意郎君其实是经过如此“一传” 、“二传”
才到了自己手上,不知是不是会格外珍惜。
郑滢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关璐,我觉得我们都在浪费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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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6 14: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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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看她,“我们?”
“我应该抓紧时间,像许文磊那样嫁个好老公,根本不用这么辛苦。其实,你也完全可以找个比程
明浩好的人。”
“他挺好啊。”
“不是说好,是要靠得住。起码,不让你累得半夜三更在高速公路上自己扇自己耳光。”
“他又不知道。”
“他就算知道了,又能怎么样?”
郑滢毫不留情地盯着我,我避开她的目光。餐厅的落地窗外,草坪尽处,是一大片北加州的蓝天。
我心里浮起那天在公路上睡醒过来一刹那间的感受,假如我撞车死了,此刻的天一定还是这么蓝,它不会
懂得为我默哀。
经历过“生死一线间” 的人,大概是会改变一些想法的。比如我,虽然并不太爱听郑滢的那句话
,却不得不承认它有道理:他,又能怎么样?
过一会儿,郑滢突然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青春,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能浪费的时候
不浪费,本身就是一种浪费。”
我跟着她微笑。
郑滢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相信。”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样子,第一次见到程明浩
,也并没有什么“触电”
的感觉,只是一看见那个和他俊朗脸型毫不相称的圆鼻头,就情不自禁地希望他对我微笑,希望他
对我好,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仅此而已。而且,每当涉及到和爱情有关的问题,我就会犯迷糊,做一些心里没底的事情。我说
我相信爱情,是因为我知道,无论我选择相信还是不相信,我都在追寻这种比意大利餐馆菜单还让人看不
懂的东西;既然已经在追寻了,相信,总比不相信要好吧。
我觉得我很爱程明浩,然而,他是不是也一样地爱我?
马克。 吐温这个名字的原意是“水深两浔”,水可以用“浔” 去衡量,爱情又该用什么去衡量呢
?
那天回家的车流里,我第一次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因为希望他对我微笑,我先对他微笑;因为希
望他对我好,我先对他好;因为希望他有一天对我说“璐璐,我爱你”
,我做了很多自己想想都觉得肉麻的事情。到现在,我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已经扔了出去,接下来,
又如何呢?
假如我已经把手里最后一张牌扔了出去,而他还迟疑不决、在心里暗自掂量,那是多么令人难堪的
场面。
有人说,女人使男人成长。我不知道自己在他的成长中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然而女人老得比男人
快,我担心等他长大,我已经变成一块用皱的纸巾正好可以去废纸篓。郑滢说青春就是用来浪费的,我没
有她那么潇洒,我害怕在青春的尽头是一场空。
那一个周末,我和公司另一个部门的一位男同事一起去爬山。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里男人太多而女
人太少,这种现象被俗称为“狼多肉少”
。我们公司也不例外,而且,我们公司里的“狼”在狼群中不算竞争力最强的,已经饿得前胸贴后
背、两眼冒绿光,以至於每个未婚的女孩子,也不管你有没有男朋友,都有几个或明或暗的追求者:总有
那么一两个人不经介绍就知道你的名字,聚餐时主动替你拿蛋糕,周末加班会“顺便”
来问候一下,叫你别太辛苦之类的。
这个同事是在一次开会时认识的,因为我们不约而同地一边看报告一边用左手转圆珠笔,而且,用
的都是无名指。他说“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也用左手无名指转圆珠笔呢”,他大概也看见我那个手指上
没有戒指,所以,过几天,他约我周末去爬山。
那个人很好,但是,除了都用左手无名指转笔之外,我们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回家后,我在电话
里告诉程明浩,我和郑滢一起去爬山。随后心里非常难过,我不许他对我说谎,可是,我却对他说谎了。
过了几天,那个同事又给我打电话来,像所有本分的男人一样告诉我他对我“印象很好”,问我周
末是否愿意一起看电影。我拒绝了。
我打电话给程明浩,告诉他上个星期其实并不是和郑滢一起去爬山,而是和另一个男人。我以为他
会很生气,质问我为什么骗他,结果他什么也没说。
我终於忍不住,问他,“假如有一天,我碰到一个比你更加好的人,你会放我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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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4…26 14: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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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我,“那个人,他比我好吗?”
“没有。”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可是,如果有一天我真的碰到一个人,对我比你更好,你会怎
么办?”
他许久没有说话,最后轻轻地笑了笑,“要真是那样,我会放你走。”
我愣在那里不知怎么回答。我满心以为他会说“不会” 或者“你怎么问得出这样的问题”
,却万没想到他那么干脆地说“我会放你走”。他都说“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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