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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脉脉(男男生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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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情脉脉

  第一卷第1章楔子

  大夜国帝王寝宫飞龙殿内。

  夜色深沉,龙床前高悬的夜明珠在清冷的月光下散发着淡淡的柔光。

  黄帐低垂,帷幔重重,大内总管林栋躬身侍立床边一阵阵冒着冷汗。帐内隐约能看到一个侧身朝里睡着的人影,寝宫内一片静寂,偶尔能听到帐内发出一阵阵极压抑的低吟。

  “他还是不肯回来?”

  “是。皇贵妃说皇上早已不需要他,他闲云野鹤惯了,还是逍遥自在的好。”林栋知道皇上的脾气,也不敢刻意隐瞒,干脆实话实说,等着他的发落。

  帐内的人却不发一语,双手紧紧攥着腹部高耸的锦被,修长的手指指尖阵阵发白。腹内钻心的疼痛令他辗转难眠,可却不比那人不肯回来的消息更令他痛苦难耐。

  忧儿,你就这样恨朕吗?

  2009年的A市。

  莫悠再一次确定自己最近是命犯什么灾星了,刚下班就崴伤了脚不说,偏偏挤公车的时候又忘了这回事,结果猛得一窜,伤上加伤……

  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的他独自留在A市打拼,租房吃饭,样样都要钱,他又没有家人,所以一直很拼命。看来晚上的兼职是不能去了,他皱着眉头坐在路边的椅子上琢磨着,胃里的一阵泛酸,中午为了赶头儿扔过来的文案午饭就没好好吃,现在都快晚上八点了,当然是饿得头昏眼花。

  拖着个跛脚一瘸一拐地走向对面的便利店,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从路边冲了过来,似乎是要去捡路中间的什么东西。此时街角突然拐过一辆疾驰的跑车,主人似乎蒙着眼睛开车一般横冲直撞,已经撞烂了街边好几个小吃摊子,直冲莫小悠和小男孩的方向冲来。

  “小心啊!”莫悠大喊了一声,那男孩却好似聋子般没有反应,只是专心地蹲在地上,也没发现身边的人群在急速地转移。莫悠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冲过去猛得一把把他推得老远,眼见跑车就要冲到面前了,正准备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迅速跑开的他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跛脚站不起来了……

  嘎……

  汽车急刹车的声音,肉体被猛得撞击落地的声音,人群喧闹的声音。

  医院……手术室……刺眼的白灯

  “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怎么联系你的亲人?”

  莫悠茫然地看着眼前恍恍惚惚无限重影的医生,想回答他,却发现自己发不了声。

  好闷,别压着我的胸口!好闷,我喘不上气了!

  莫悠拼命挣扎,却无法动弹。

  “谢谢你救了我,可是他们救不活你了,让我来带你走吧,让你再活一次。”

  天花板上有声音?

  抬头一看,竟然是刚才在马路上救的那个孩子,正悬空坐在天花板上,手里抱着一只雪白的泰迪熊玩具。

  不是吧,我要死了?

  “神仙?妖怪?谢谢……”莫悠在心里默念,却说不出话来。

  “不,我不是神仙,也不是妖怪。我是灵童,有感知神圣和传送魂魄的力量。你的肉身已经坏了,我刚刚偷偷去了神界的档案室,查到今天真好是异世之门打开的日子,冥界的使者都去聚会喝酒了,不会这么快来接你去地狱,正好可以趁机帮你偷渡?”

  “偷渡?去哪里?”莫悠发现这孩子能听见他心里想的话,不由好奇。

  “去时空隧道,寻找刚刚咽气的躯体,让你重生。”

  “啊,那不就是穿越?哈哈,我居然有机会穿越,好啊好!反正我没父母没亲戚没朋友,早就觉得日子过得没意思极了。哎,小灵童,要给我找个像样点的躯体哦,要帅得没边,要家里有钱吃好喝好,要……”

  不等他说完,小灵童大叫一声:”不好,冥界使者往这里来了!”

  说着便双手合十念起了咒语,莫悠只觉得眼前的一切开始慢慢模糊,耳边一片轰鸣。

  第一卷第2章文王府内

  大夜国,华宇二十四年,盛夏。

  金顶朱墙、楼宇深深的文王府内,一间小院自成一系,不与其他院落相接,却是绿树葱茏,古藤绕墙,一片清香萦绕,朴素中不失风雅。

  屋内点着淡淡的熏香,一位绝色美人正斜靠在织锦盘纹的湘妃榻上懒懒地翻阅着书卷。乌黑的长发随意垂肩披散,在额前细细挑起一缕别于脑后,一根古玉簪子不经心地饰于其间。肤白胜雪,眼如点漆,黛眉含情好似远山,香唇细软如同红樱。一时唇边扯出一抹不经意的微笑,足以颠倒众生,倾国倾城。

  因为贪凉的缘故,他只穿了一身极薄的丝麻长衫,随意地系着带子,一枚淡紫色美玉蝴蝶坠子随意地挂在腰间。越是家常打扮,越是衬托得他蜂腰窄臀,玉立长身。前襟微微露出凝白的肌肤,令人眼看了都忍不住上去摸一把。

  “公子,文王回来了,想请公子到书房一叙。”一个清秀的小童走了进来,脆生生地通报了一声。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莫忧一个翻身起来,嘴角扬起了一个极好看的弧度,那小童瞬间就看得呆了。

  “公子,你真好看,怪道文王半年了都不肯放你离开。”

  “胡说什么,快去吧,我也要换身衣裳。”莫忧好气有好笑地用手中的书卷轻轻敲了一下他的脑袋。

  “哪里是胡说呢,整个帝都谁不知道文王府上的娇客莫忧公子是咱们大夜国的第一美男,而且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多少人为求见一面费煞心机呢!公子您快跟小的去吧,这样就很美啦,再换身衣裳可要把咱们王爷美翻天咯。”

  那个名唤叶儿的小童满脸崇拜地看着莫忧,莫忧无可奈何地笑笑,在他的半推半拉中踏出了房门。

  没错,莫忧就是穿越后的莫悠,这是他为自己取的古代名字。

  记得刚到这里的时候,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正虚弱地躺在一间华美无比、古色古香的卧室里。看来那灵童真是没话说,果然给自己找了个好人家。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莫小悠笑不出来了。

  刚想坐起来好好看看自己的”新家”,却被胸口的撕裂般的剧痛引得直抽冷气。啊……好疼!伸手一摸胸部,好像是受伤了,缠着厚厚的纱布,甚至还渗透着点点鲜红的血印。

  自己上辈子怎么也算得上是个美男,可摸着这具身体才真正的知道什么叫美。通身的皮肤那个白那个滑啊,自己都忍不住摸了又摸,身材那个好啊……绝对不比以前看的那些BL漫画里头的差,再摸摸这张脸,可惜自己看不到,估计也差不到哪儿去。

  后来莫悠才知道,自己这张脸,何止是不差,简直是个让人见了便神魂颠倒魂牵梦萦的祸害。

  在几个清俊小厮的伺候下他也终于弄清了形势,原来自己现在是在大夜国,晕,一个虚拟的朝代,自己学的那些历史常识怕是用不上了,想显摆一把都不成。这里是文王府,文王狩猎时误伤了他,一箭穿胸,便带了他回来疗伤,为表歉意,自然是把他当成上宾款待。

  哼,歉意?用膝盖想都能知道他的别有用心。

  大夜国是个男风盛行的国度,在贵族眼里男男之事更加高贵洁净,因此纳男妃取男妾的王公贵族比比皆是,就连府里服侍的人,最高等级的也必然是容貌清秀的男侍。这文王殷勤款待他,自然是对他动了怜香惜玉的心思。

  说来这个地方也奇,除了男人和女人,还有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性别,叫做离人,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雌雄同体。离人的外貌特征基本上与男子无异,只是会比男人生的更俊秀柔美一些,体内却有女性的生育系统,可以生儿育女。他们可以随着自己的喜好娶妻或者嫁人,灵活性非常大。

  据说离人在大约过只占了很少的比例,地位比男人女人都要高贵,再加上贵族通婚都讲究个门当户对,因此国内的离人多数身份显赫。

  文王是当今皇上的大儿子,也就是大皇子。身份尊贵,而且战功显赫,因此格外受到皇上的器重。他的府第自然也格外的华丽壮观。一开始他以为莫忧是个离人,甚至有了纳他为偏妃的念头,但直到十几个太医为他检查之后都得出了同一个结论,他是男的,这才死了心。但男人做妃子说出去不大好听,却能做男宠……因此一直不肯放莫忧离去,这王府的上宾,一做就是半年。

  好在文王也是个知情识趣的人,并不是一味巧取豪夺不懂风情的人,一心想要虏获芳心,因此从未对他用强。只是变着花样讨他欢心,想要令他软化,主动投怀送抱。

  莫忧见他这样,反倒安了心。反正自己离开王府也没地方去,这文王既然客气,便留下好了。每日里不过是闲时陪他谈谈心,下下棋,也没什么,他读书的时候可是得过围棋大赛冠军的,怕什么。再说了,他前世对同性恋这种事早已见怪不怪了,虽然他本身不是,但读书的时候与几个狐朋狗友整日到处瞎混,也泡过同性恋酒吧,甚至还与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有过短暂的美少年之恋。

  如今天天对着一个赏心悦目温文尔雅的男人,他又这样小心翼翼的捧着他,哄着他,倒也不算难为他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文王的故意安排,他的书房就紧邻莫忧住的无忧居,出门不过几步便到了

  书房里灯火闪烁,窗户上照应出两个对坐的人影。

  “有客人?”莫忧有些讶异。因为他艳名在外,每天都有不同的人借着各种理由托关系找门路来王府想要见他一面,因此他曾经与文王约法三章,绝对不应酬客人,文王出于私心,也很爽快的应了,可今日?究竟是什么人呢?

  “公子放心,不是外人,是当今圣上的三皇子,晋王。”叶儿看出了他的迟疑,轻轻碰了碰他的衣袖说道。

  当今圣上不是个风流的人,只有一后一妃。这文王与晋王是亲兄弟,为贞妃所出,二皇子是嫡出,也就是当今太子。

  晋王今年不过二十四五的年纪,却早已名动天下,据说他文采风流,堪比子键,且谈得一手好琴,八岁时独自在御花园中抚琴,曾引得几只珍禽翩翩起舞,随琴音而动。而且在莫忧出现之前,这大夜国第一美人的称号,就是他的囊中之物。

  一听到是这个闻名已久的晋王,莫忧的心里早已经开始口水横流了。美人啊美人……我来了!叶儿看着自家公子眼神闪闪烁烁脸色忽明忽暗的样子,心里暗叫不好,公子时常犯怪,今日可别得罪了晋王才好。虽然自己是文王府的家生奴才,可王爷已经将他赠给了公子做贴身男侍,自己也少不得为他多担上几分小心。

  第一卷第3章春风一度

  “王爷,莫忧公子到了。”叶子半揭开门帘弓着身子毕恭毕敬地通报了一声。

  “快请。”文王急切的声音传来,莫忧已经不紧不慢地扇着他的美人扇翩翩而入。

  “莫忧见过文王殿下。见过……”他一双贼眼早已目不转睛地盯上了文王对面的那位美人,却故作不知地迟疑了下来。

  “在下风萧然,是殿下的三弟。”那人果然中计,起身翩然一礼,绝世风华灿然夺目,瞬间使莫忧的小心肝漏跳了好几拍!苍天哪,好歹他前世生活在灯红酒绿的国际化大都市,干的又是时尚杂志的撰稿工作,什么世面没见过?可没想到……世上还真有这么好看的男人!那眼睛,秋水一般波光盈盈,那樱花瓣一般粉嫩柔光的红唇,OMG,纵然他也是个男人,但还是有一种忍不住冲上去按住狂吮几口的冲动。

  一身做工极为考究的薄缎刺绣华服穿在他的身上,竟一点也不显得俗气,艳红的色彩衬出他雪一般莹润的肌肤,更显得超凡出尘。与他的美艳绝伦相比,平日里还算得上面如冠玉的文王,竟成了个普通的山野村夫,入不得眼了。

  “久闻晋王大名,草民莫忧,见过殿下。”莫忧摸了摸心动过速的胸口,深吸了一口气,不卑不亢地想晋王行了一礼。初次见面,可不能叫美人小看了去。

  彼此见过以后文王便指着晋王身边的位子叫莫忧坐了,正合他的心意,就近与美人耳鬓厮磨,岂不快哉?看着桌上摆着各式精美小菜,两人脸上皆有些粉润微醺,看来已经喝了不少酒。

  “莫贤弟,三弟难得来府中一叙,今日愚兄有个不情之请,还请贤弟成全。”文王半睁着眼睛斜靠在软椅上,显然已经有些不胜酒力。

  “殿下请讲。”

  “贤弟的歌艺早就闻名天下,偏我这三弟也是爱好音律之人,二位既然有缘相见,不如切磋一番如何?”文王懒洋洋滴说着,已有一名眉眼妩媚的男侍端着一架古琴款款而来,摆在晋王面前。

  “这个……草民所唱的都是一些家乡民谣,粗陋简单,哪里能与晋王殿下相合,实在惶恐。”莫忧嘴上谦虚,心里想的确是另外一套。想你也不知道是几百年前的古人,我从21世纪带来的歌你怎么可能会弹呢?别到时候出丑尴尬,反而迁怒到我的身上。

  谁知这文王并不放过他,竟借着酒意连声催促:”不妨不妨,三弟自会根据你的音调配合。莫非贤弟看不起晋王的能耐?”

  莫忧听他这么一说,当然是无言以对了,转头看了看与自己并做的王爷美人,他的脸上并看不出情绪,也不知允是不允。稍稍沉吟了一阵,他才将双手缓缓抚上琴弦,冲着莫忧眉梢轻扬淡淡一笑:”莫兄请吧,小王尽力而为。”

  他倒是只顾点火,根本不知道这一笑在莫忧心中造成了怎样剧烈的化学反应,用句斯文点的话说,那叫心荡神驰;说的粗鄙些,简直就是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莫忧狠狠地吞了一口口水,只觉得身上一阵发热,妈的,这古代男人的身体还真是好色,不过见个美人冲他笑笑,竟然起了生理反应。他随手抓过案上浸在冰桶中的一杯水一饮而下,原本是想消消火的,没想到一股热辣之意直冲喉头,上达脑门。靠!竟然是杯白酒。

  莫忧立刻觉得胸口发闷整个人热乎乎地,看着眼前的美人,也顾不得丢不丢脸了,随口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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