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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上位 作者:苏鎏(晋江2014-03-04vip完结)-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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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费这么大的心思,也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如此动心。十七年前那个一脸乖巧懂事眼睛里满是警惕之色的小女孩,终于有一天长成了一朵带刺的玫瑰。徐天颂不知道阮筝是什么时候走进他心里的,他只知道她就像自己身上的一个刺青,擦不去抹不掉,已经深入皮肤渗入骨髓。除非他做全身的换血手术,否则这辈子他大概永远也不会放开这个女人了。
徐天颂将阮筝零乱的衣服整好,然后轻轻放在床上替她盖上被子,转身给隔壁房间的李默打电话。李默过来的时候穿着一身浴袍,头发还有些微湿地搭在额头上。他看了一眼床上紧闭双眼的阮筝,对徐天颂露出不屑的表情:“你把她弄死了?”
“我还没开始。”徐天颂没有丝毫的羞耻心,“她也没死。”
李默一边翻阮筝的眼皮一边问:“那她怎么成这样了?你到底对她做什么了。我也没怎么听到这里有动静。等等,时间也不太对吧,你们上楼才多久。徐天颂,你果然老了。”
这最后一句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徐天颂终于露出了凶相:“少废话,再多说一句老子把你大卸八块。”
“欲/求不满的男人都跟你一样,最喜欢恼羞成怒。她看起来不像哮喘发作了,是不是被吓着了。你那玩意儿尺寸大到能把一姑娘吓晕的程度?”
徐天颂是知道李默的,这家伙向来口无遮拦,身为医生对人体各大器官已是了若指掌,所以一般人提起会有些不好意思的地方,他却可以毫无障碍地说出来。他谈论起那方面来就像普通人谈论天气一样平常,甚至更为自然。
徐天颂强压下揍他的冲动,淡然道:“我打了她一巴掌,或许跟这个有关。”
“禽兽。”李默回头扫他一眼,“以我多年的经验来说,一巴掌应该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我打她的时候她脑袋撞在了茶几上,声音挺响的。”
李默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暴躁道:“徐天颂,我跟你说过很多回了,让你出手注意一点。她是你什么人?她是你喜欢的女人,你下手有必要这么重吗?你到底明不明白女人是什么样的生物,你以为她们跟你一样是铁打的吗?我告诉你,女人是水做的,柔弱地就跟你茶几上摆着的纸巾一样,轻轻一用力就稀巴烂了。就你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居然还有女人前扑后继上赶着倒贴,这年头有受虐倾向的人真他妈多。”
“别废话,她到底怎么了?”
“还不明白吗?她被你打得脑震荡了,这种情况要送医院,你找我也没用。”
李默说完甩甩手走了。他是真不想管这档子烂摊子了,他就没见过有人恋个爱这么累的。像他这种情场高手,玩女人的手段层出不穷,从来无法想像像徐天颂这样对着某一个女人这么苦手。都同一屋檐下这么久了,居然还没到那一步。对李默来说,认识的女人三天不上/床他就准备开扔了。哪那么好脾气还从五岁养到二十几岁,最后只能看看还吃不了。
真是烂锅配烂盖,这两人都有些犯贱。
李默是专业人士,他的意见不能不听。徐天颂无奈地耸耸肩,吩咐人把车开出来,带阮筝去了医院。医生一系列检查做下来,证实阮筝确实有轻微的脑震荡,不过不严重,留院观察几天就可以了。
阮筝随后就被转去了病房,徐天颂站在偌大的房间里,想要打电话让人送衣服来,突然间觉得这场景有些熟悉,已经拿出来的手机又被他重新塞回了口袋里。
不过就是十来天前,他也这么陪着阮筝在医院里过夜。当时两个人正经历着感情的甜蜜期。因为顾知桐他突然发了一顿脾气,把阮筝的哮喘给逼了出来。后来住院的时候两个人似乎都刻意回避了这件事情,彼此对对方都是少见的温柔和贴心。
当时觉得很美好的事情,现在想想却充满了阴谋与诡计。阮筝就是在那个时候筹划着要拿到他跟刘长远交易的录音的。她让自己将手提包拿来,不是因为住院太闷要玩手机,而是里面装着窃听器和接收器。
他还记得他假装和刘长远见面那一天早晨,阮筝替自己穿了衣服。她替他系衬衫扣子,一颗一颗从上往下,两个人贴得很近,阮筝的呼吸直接喷到了衬衫上,透过薄薄的面料似乎能侵入他的皮肤。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对方十根修长而灵活的手指,动起来的样子格外赏心悦目。
后来她还替自己系了领带,戴了手表,拿来外套给自己套上。临出门的时候她甚至还对自己说了几句好听话,乖巧温顺的像只宠物猫。
徐天颂突然发现,阮筝其实跟自己很像。他们都是那种很会伪装自己的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们会不惜隐藏真实的自我,而变成另外一个人。徐天颂想想当时的自己,或许他也没有足够的立场来指责阮筝吧。
当阮筝自以为一切得逞的时候,他一直像个猎人般躲在角落里窥视着这一切。无论阮筝做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从阮筝踏进徐家的那天起,她所费的种种心思都已被他掌控,注定没有成功的那一天。
自己虚长了她几岁,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但恍惚间徐天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阮筝做了这么多,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失败了,但有一件事情她却是彻底的成功了。
那就是收复了他的心,牢牢地捏在手里,谁也夺不去了。
☆、逃亡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出国。到了美国之后,阮筝终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托徐天颂的福,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学费不用操心,奖学金还有盈余,吃饭也够了。她又总是打工挣零花钱,几年下来攒了好几万,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有了钱后,她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开始和人一起出去吃饭、泡酒吧,或者去做个短途旅行。鬼佬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没人把她的遭遇当回事情,都觉得那不算什么,根本够不上让人嘲笑的资格。
如果现在她还在美国,找一两个朋友家住上几天绝对没问题。可问题是她现在S市,她来这个城市不过一两个月,连街道名都没背熟呢。
阮筝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把钱包带身上,哪怕带上卡也行啊。那点钱取出来也够她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搞成这样,她竟连个藏生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站在冷风里翻手机里的通讯录,发现里面一共就五个号码,徐天颂和徐启琛父子的,前者需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后者远在美国逍遥快活,绝对不可能为了她飞回国来。更何况后者花的也是前者的钱,他要向自己伸出援手,指不定自己的经济来源也会被切断。
再往下翻是何慕则和庄严的。这两个人是徐天颂替她存进去的,方便她有事找不到他的时候可以有人接替他。可这两人跟徐天颂是穿一条裤子的,找他们就等于告诉徐天颂自己的行踪,阮筝再次摇摇头,认命地继续往下翻。这一次她终于眼睛一亮,看着顾知桐的名字心里有了一份安定。原来到最后,她还有一个朋友的。这个男人虽然不如徐天颂那么高大威武,但他温暖的笑容可以融化人心。
自从上次情人节被徐天颂强行带走后,阮筝再没有和他联系过。按理说现在打过去或许有些尴尬,但阮筝本能地感觉顾知桐不是那种记仇的人。他就是那种无论何时你去找他,他都会向你伸出援手不计前嫌的好人。
尽管认识时间不长,但阮筝对顾知桐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顾知桐的声音有些慵懒,似乎是被人从睡梦中吵醒了。阮筝有些奇怪,转念书一想就明白了。
“不好意思,我吵着你了吧。你昨晚是不是上夜班?”
顾知桐接电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几分怨念的,他忙了一整夜,下班回家后刚眯了不到半个小时,正在好梦的时候让手机铃声给吵醒了,开口的时候口气便有点不悦。迷迷糊糊中,他只感觉对面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有种熟悉的味道。这种意识迅速侵占了他的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些不置信地问了一句:“阮筝?”
“嗯,是我,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你找我有事儿?”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唔,是有点事情想找你帮忙。我想问你借点钱,可以吗?”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太直接了,大概是在美国待久了,行为处事都变得直率起来,人情事故什么的都快忘光了。
顾知桐非但没生气,反而异常热心:“当然可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好不好?”
阮筝跺了跺有些冻麻了的脚,探头看了看公交车站台的站牌,报了个地址给顾知桐。然后她挂了电话,把自己缩在大衣里直打颤儿。亏得徐天颂送她来医院时知道给披件大衣,如果没有的话,这会儿阮筝大概已经在风中冻死了。
顾知桐来得很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开着他那辆四驱过来了。阮筝快步上前,直接上了副驾驶座,冻成冰块的双脚总算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因为顾知桐打量她的眼神充满了震惊。阮筝冲他笑笑:“不好意思,几天前的衣服了。我现在有点麻烦,能不能先开车?”
顾知桐“嗯”了一声,重新发动了车子,然后又将暖气调高了一些。阮筝疲倦地靠在座椅里,眼睛茫然地盯着前方的道路。车子开了一会儿,顾知桐才想起来问她要去哪儿,阮筝想了想回答道:“随便吧,找家便宜一点干净一点的旅馆。我要在外面住几天,所以想问你借点钱。”
“借钱不成问题,但你得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旅馆不要去住了,先去我家住吧。”
“谢谢你。钱我收了,房子我不能收。你家还有父母在吧,我一个单身女人跟你回去,说不清楚的。还是住旅馆好,等我过几天找到工作就把钱还你。”
顾知桐不由皱眉,他没再争辩,转而专心开起车来。开了大约十来分钟后,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餐馆停了下来,然后进到里面买了点东西出来递给阮筝。阮筝接过来一看,居然是香喷喷的烧鹅饭,顿时感动得想要流泪。
她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个了,记忆里的味道一下子冲上了脑门。顾知桐贴心地替她把筷子掰开,顺便说了句:“我还买了份粥,看你喜欢吃哪个。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烧鹅饭,因为真的好香啊。”
他这么一说,阮筝更觉得饿了。她毫不犹豫地开始吃起那份饭来,吃了几口后才注意到放在袋子里的那份粥。
她一下子愣住了,眼前的情景似曾相识。她努力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自己回国后头一回哮喘发作,徐天颂带她去找李默,回来的路上他也这么买了份粥给自己,坐在车里看她喝粥。
其实也就是一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但阮筝却觉得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从她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似乎就跟徐天颂这个男人分道扬镳了。
顾知桐注意到了她片刻的失神,问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没有。”阮筝抬起头,冲他灿烂一笑,然后低下头去,依旧坚定地吃她的烧鹅饭。一直到那天很晚的时候,她都没碰过那碗已经凉掉的粥。
她其实不爱喝粥,一点儿都不喜欢。
☆、魔怔
老徐一不出来,留言数就锐减啊。看来这个男主角魅力还可以嘛。下章一定放他出来。
顾知桐带着阮筝在城市里绕了四十分钟;最终停在了一个小区楼下。
阮筝抬头看楼;这是一栋比较旧的老楼,楼龄至少在二十年以上了。小区周围的环境也挺一般;是那种老式的新公房;跟时下流行的精品小区有很大的差别。不过大楼前面还挺整洁,收拾得挺不错的。不像是鱼龙混杂的人住的。
事实上现在在S市;能在这样一栋楼里有一套三居室都很不错了。这里的房价早就贵过美国了;不起眼的一小间都能花掉普通工薪族一辈子的积蓄。
顾知桐下车来给阮筝开门,同时解释道:“我家在这里有个一居室,不太大,正好一个人住。这楼比较旧了;地方也比较偏;租起来有点困难。你先在这里住下好了,等找到工作再还我房租就可以了。”
阮筝心里明白,这是顾知桐故意找的借口。他就是想帮自己,想给她找个免费的住处。别说这里还在六环以内,单看刚才进来那一段街边林立的商铺,阮筝就不相信这间一居室会租不出去。
但对方这么说了,她也不好意思拒绝,只能暂时答应下来:“那我先谢谢了。如果有房客要租这房子你就同我说,我会搬走的。”
阮筝自己也知道这话只是客套话。顾知桐既然把房子借她了,怎么可能因为别人要租就收回去。反正这个人情她是结结实实欠下了,只能以后想办法慢慢还了。
两个人一同上楼,因为是老房子,连电梯也没有。幸好楼层也不高,顾知桐带她到了四楼就停了下来,然后掏钥匙开门。
阮筝一进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从外面看这楼破旧得很,楼梯上的扶手也生了斑斑锈迹,走廊里的灯也有些昏黄。没想到屋里面却是干净又整洁,布置得很温馨。家具和墙纸都是统一的色系,很多东西看着还很新,没怎么用过的样子。
顾知桐解释道:“以前为了好租装修了一下,结果开价太高了,反而不怎么好租了。”
阮筝冲他笑笑:“等我找到工作,一定按市面价付你租金。”
顾知桐皱了皱眉,难得的没客气,反而调侃起她来了:“等你找到工作再说吧。你的东西呢?你到底从哪里出来的,怎么身上什么也没有。你脚上穿的是什么?拖鞋,你怎么穿这种拖鞋出来?阮筝,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事情很复杂,但阮筝打算只用三言两语就解释过去:“我跟徐天颂发生了争执,所以就跑出来了。”
顾知桐一面给她拿拖鞋,一面疑惑道:“就因为吵了几句嘴,他就把你赶出来了?徐启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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