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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献帝新传-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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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庄外,任何人不得私藏超过十斤以上黄金,否则定为大罪,并报呈楚王府,由楚王下令财产充公。
《军政法》主要针对各级官员和将领制订,首先确定军政分离之制,善越军政权限者立刻除职,且定罪为重罪,对贪赃枉法者定罪重罪或大罪,对善离职守等根据情况定重罪到大罪;军政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
《工商赋税法》以《国商策》为根基,制订了商业规则,确定了私人达到要求可在各州或治略府成立商社;肯定治略府有权调动国商和民商参与物价平衡干预;肯定个人创新创造的新商品可独享制造权限二十年,亦可将完全或分售他人;确定农业和工商业的划分,统一工商赋税国商、民商为十抽二,私商为十抽三,维持对国商的其他扶持条件不变;确定了黄金贸易必须由襄阳银庄代治略府独家经营;维持现有农税额度,但增加在官田种植的百姓享受农业补贴,使得农民种官田可获得补贴;规定百姓养马可以获得额外补贴;维持官田种植的农场和百姓开垦新官田,可十年免税,同时获得治略府一次性农田开垦补贴;规定百姓开垦新田,种植十年后,可再次获得农田回收补贴,设定铁、盐、布等十六行业,私人未成立商社不得进入,百姓自耕自织自铸者,取消一切农业补贴,增加农税两成。
《土地法》正式规定任何人只能和各州治略台定行土地贸易,不得私自变卖土地,氏族必须拥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收入归属氏族共有,族长依据《氏族法》分配使用;规定各氏族拥有集体土地的上限;规定每户可拥有土地上限不得超过三百大亩,多余土地必须由治略府按市价完成回收;普通百姓和氏族子弟可以租种官田,租期可以签订为十年、三十年和五十年三种,租期越长,农税越低。
《雇工法》正式规定了长工、短工根据工艺水平必须享受的最低劳薪,平均雇工收入比灵帝时期提高了两倍左右;规定雇佣工每月月初第一日和月末三日享受休假,在假期内,雇佣者必须支付全额薪水,如雇佣工在休假日被迫工作,必须获得双倍劳薪。
由于几大律法受影响较多的主要是各地从商的氏族,他们大多为国商、民商,并不敢过于指责新法,即使非常严苛的《雇工法》,也没有人过多反对。
在胡昭的建议下,刘协又同时安排治略府和楚王府共同制定《氏族法》,对整个楚地进行氏族管理,登记各地氏族,严格建立家谱登记管理和核查工作,总的根基有九条:
1、氏族总计千人以下为小族,千人以上、六千人以下为大族,六千人以上为豪族。凡万人以上氏族必须分割成两氏族,新选族长,重建族谱,防止氏族势力过大,对小族采取扶持,对豪族采取分化的管理办法。
2、凡触犯《楚律》规定九等罪行的前三等重罪,各氏族必须对罪民进行除名处理,不再认其为宗亲。
3、凡氏族中有人担任国商,则相应商社不得再安排其他氏族成员担任管理职务。
4、设氏族功勋,同九等罪行一样设九等功勋,前三等为国族,中三等为州族,下三等为郡族。
国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襄阳、江南、西南三大学府,州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各州立学府,郡族续任族长人选可直接就读郡学。
国族可耕种土地三千亩,州族可耕种土地一千亩,郡族可耕种土地三百亩。
若氏族内部子弟凡有人触犯《楚律》重罪,氏族缴纳罪金三百万钱,且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内部子弟中有人触犯《楚律》第四等到第六等的大罪,氏族缴纳罪金三十万钱,且氏族功勋降半等,若有两人犯大罪,则氏族功勋降一等;若氏族累计三十人触犯《楚律》第七等到第九等小罪,氏族功勋一等。
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三公,统帅府左、右、前、后四将军,楚王府三大总祭,水镜、襄阳、江南、西南四大学府总祭,氏族可直接提升三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治略府各部尚书,各州治略总督,统帅府各军将军,楚王府六署尚书令,各州立学府祭酒及各国立商社国商,氏族可直接提升一等;氏族子弟若能担任从事、曹史级别官员,驻防军督尉,各军督将、偏将,氏族可提升半等。
5、各有功勋氏族定选族长由朝廷负责,每郡族挑选族长候选名单定为三名,具体任命由州府掌控;州族定族长候选名单为三名,任命权由治略府掌控;国族定族长候选名单六名,任命权由楚王府掌控。
6、凡九等内氏族必须在襄阳银庄设氏族银库,氏族公用钱财必须存入银庄,族长必须动用本族银库维持氏族文教、医治、生葬事宜。氏族必须设启蒙馆、医馆,负责年幼子弟的启蒙教化和氏族子弟的病疾医治。
7、凡无九等功勋、人口为小族且多于三百的氏族,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十万钱的补贴,族长候选人可在会考中优先进入郡学。
8、氏族经商不得同时涉及四个以上行业。
9、凡移民过程中失去与本族联系的小户百姓,可通过各地官府联系宗族,联系上后,可由官府出钱移迁到宗族聚集地;若不能联系上,可自建族谱,且在人口少于三百前,每年可获得治略府三万钱的补贴。
此次制订的《氏族法》明确加强了对氏族势力的控制,通过中国百姓归宗认祖的传统,进行犯罪率的压制和贫民的扶持,防止氏族内部一家或几家独大,导致社会财富分配过于不均,扩大平均购买能力。既支持有功大族的持续发展,又压制豪族势力过于庞大,同时扶持小族的发展,增加对百姓的补贴,严格限制小农经济中的自补自足现象,增强百姓的消费能力。
加上《氏族法》,这这一律五法的制定确定了整个楚地的法律基础,提升了法家的地位,围绕扩大内需消费能力和稳定物价做足了文章,无论是农业补贴和雇工提薪休假,都是扩大百姓实际购买能力的主要办法。
同时体现了轻民罪,重官罪的治理办法,凡是官员犯罪,一律罪加一等;控制氏族对土地的拥有数量,使农业补贴能够确实发放到百姓手中;鼓励百姓和氏族进行官田的开拓中,减少私田的拥有数量,实现政府掌控大部分土地所有权。
平衡了社会财富的分配,制止财富过多向豪门氏族集中。
一律五法的制定时间非常长,一直持续了十二年才完全制定出来,但很多办法则在初泰十一年夏提前实行,比如劳工加薪、黄金控制、农业补贴和限制农户自织自铸等,围绕着缓解经济危机的一系列办法首先进行实施。
刘协有理由相信,随着一律五法的完全制定和执行,天下的土地将集中归附国家,百姓依靠长期的租种保持生计和富足,而各大家族的势力则被迫推向商业,既可使百姓安居乐业,又使氏族实力得到壮大,并依靠中国传统的家族式管理,实现国内的低犯罪率和财富均化。
可以说,《氏族法》说明刘协允许实力强大的家族出现,但不允许只有几家实力过于强大,更不允许个人财富过于膨化,也绝不允许家族强大到国家无法掌控的地步。
于此同时,根据北方的需求,楚地连续出售大量粮食换取黄金、马匹,并用六千万石粮食和曹操换取了青州金矿的开采权限,强制和楚地商人以一万五千钱兑换一黄金的价格回收黄金。
在治略府的支持下,楚地荆、扬、徐、蜀、梁、豫、交、凉、广九个州的商品也集中起来向北方和青州倾销,换取更多硬通货,并在储备兑换范围内,加大楚钱发行量,减缓经济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楚地的新商品稻米、盐、油、陶瓷、面粉、绢布、蜀锦、高纯度白酒、大豆,甚至新出现的奶酪、葡萄酒、花椒粉也开始小面积销售,但价格制定非常高。所有商品即使卖成五铢钱,也立刻在洛阳兑换成黄金、白银运回楚地,使得北方朝廷在短短三个月内就出现了黄金不足的现象。
随着北方在初泰十一年春出现瘟疫,楚地储备的药物和事先在各大市设立的水塔、下水道两大供水排水体系也正式体现了功效,治略府严格要求各地首先对水塔、下水道进行清洁监控,大规模供给伤寒汤,调动梁、豫、徐三州驻防军监管边境,不允许任何北方流民南下,在楚地和朝廷交界地设立粥场和医所。
楚地开始推广马耕,由于陆续从北方购买了二十余万普通马,补充到国内各农场,楚地推广马耕和牛耕之后,除了插秧和收割需要大量人力之外,大多数时候不需要非常的农业人口,在楚地也出现了大批专门打短工的贫民,这部分贫民农忙时候参与农作,平时则集中在各商社参与建筑、水利、搬运、制造等行业。
根据统计署的统计,这部分人口占整个楚地人口的百分之十一,约两百三十余万人,为了稳定这部分因为推广马耕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初泰五年制定的五年工程计划基本完结之后,治略府增加了二十亿钱的工程建设计划,再分十年完工,集中在楚地水塔扩建、下水道建设、广州建设、蜀州建设、梁州建设和楚地青砖道路铺设六个大方面,合计工程六十余项,涉及二十多个方面。
《氏族法》部分遭遇阻力较小的计划也开始优先推广,将楚地三百多个较大的氏族开始登记在案,进行人口和实际拥有土地面积进行监督,掌握续任族长的教育和选择。
楚王府的内务署成立之后,开始运作楚王府的财务,首先设立监造司,对各地上供楚王专用物品制造过程的监查;对楚天商社整改,将运营范围控制在家具、珠宝首饰、葡萄酒、瓷器四个方面,并通过《楚王内务律》规定楚王府的财务收入包含治略府每年划拨的六千万钱、荆州的赋税一成、金陵赋税一成、楚天商社的利润和设在襄阳、樊城、南昌、长沙、吴郡的十二个农场(总计三万六千亩土地)的收入,楚天商社、农场等楚王产业无须向治略府缴纳赋税,同时不得向其他行业拓展。
禁卫军的军费不再由楚王府独立拨付,而是由统帅府统一调配,仍然确保禁卫军军士年薪平均水平比楚军平均水平高两成。
治略府在获得大量黄金后,开始增发楚钱年铸造量,完全更改楚地年俸支付方式,不再使用粮食和楚钱结合模式,统一使用楚钱,提升官员年俸,确保官员年俸为北方的两倍,执行高薪养廉政策,同时相应提升各学府祭酒和学者、医师和各地良匠的年俸津贴。
由于北方粮价常年不稳,刘备曾经学南方改以五铢钱和粮食结合发放年俸的方法,在治略府大幅度提升各级军政官员和各个层面人才年俸之后,北方大量学士、医师、工匠因仰慕楚地大治南投,令刘备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被迫提升官员年俸,增发大量五铢钱进行财力弥补,但由于北方没有黄金储备的概念,增发五铢钱过多之后导致五铢钱贬值,从最初的十八万兑换一斤黄金降到二十二万。
治略府相应制定策略,警告各地商人避免使用五铢钱,暂时停止五铢钱使用,促使南北商人转向使用楚钱,同时规定凡投奔南方求职的北方人士,一旦在南方任职,发放举家搬迁补贴,进一步鼓励北方才俊举家搬到南方。
朝廷经济因为五铢钱遭到楚钱打击,几乎陷于崩溃,孙邵竭尽全力也不是张昭的对手,不得不让刘备调诸葛亮从冀州返回晋阳处理事务,刘备知道诸葛亮一旦调入晋阳就会更加巩固晋阳派的实力,使自己一直努力平衡晋阳、洛阳两派的策略失败,但情况危急之下也不得不同意。
诸葛亮清醒的意识到南方的高薪和稳定楚钱坚挺制度必将大规模导致人才南流,此时的楚王虽然没有出兵,但却用货币和北方打了一场胜仗。
他回到晋阳之后,立刻核查国库,看到空荡荡的国库,诸葛亮心中黯然,暗叹道:刘皇叔啊,你虽然善识人,能容人用人,可在内政上未免太无能了吧!仔细想了下,觉得刘备也并非不懂内政,只能说刘协这种商业战争太奇怪了。
诸葛亮连夜请孙邵、简雍等人商议重整经政之事,提出粮、盐、绢共用提高薪俸的意见后,立刻得到孙邵等人的支持。
五铢钱虽然在持续的贬值,但粮、盐价却在持续攀升,诸葛亮暂时停止五铢钱的发放,转而以三货发放的模式,提高年俸,立刻稳定了朝廷和群臣之心。
在此之后,诸葛亮连续推广冬小麦的种植,通过广兴水利灌溉、治理黄河、计户在案等策略禁止百姓随意流动,促进北方的农业恢复。
随后,诸葛亮秘密让数百名经验丰富的工匠进行模拟楚钱的铅、锡、铜比例的试铸,在查清比例之后,秘密令商人私铸楚钱,迅速扰乱楚钱市场,引发楚钱跟随五铢钱贬值,稳定整个商市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实现互损式经济平衡。
在连续推动数十道新的治策之后,诸葛亮迅速稳定了北方,在朝廷威信大增的同时,也使得刘备看到了曙光,立刻升其为司徒,使得诸葛亮、孙邵、陈宫同列三公。
诸葛亮从晋阳派中迅速冲上来,获得了许靖、孙乾、简雍等老臣的支持,又有原来的冀州、并州两派军系的支持,使得他在实际权力上超过洛阳派的陈宫,进一步确定了政治上的稳定。
在实际权力进一步扩大后,诸葛亮说服刘备,强行推动压缩军力的改制,将百万大军裁减到六十万人,增加骑兵和弩军,而削弱最多的就是步军为主的陈宫和泪授的冀州军系,但由于泪授以保冀州黄河防线为名,反而先于陈宫和曹操动武,军备补充不降反升,迅速填补削弱陈宫而出现的军事真空。
这次压缩,使得北方兵力下降的同时,粮草压力随之下降,也有更多人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去。
张昭在遭遇假钱扰乱后,被诸葛亮搞得焦头烂额,奔波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将楚钱重新稳定下来,反而使楚钱的贬值速度进一步加大。
刘协发现张昭在经济上不是诸葛亮的对手后,被迫暂时接管稳定楚钱市值的事务,废除原先含锡量高的青铜楚钱,重铸纯度高的紫铜级别楚钱,由于紫铜含铜量高,提炼难度大,成本高居不下,在楚地工匠人力资源丰富和锻造工艺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南方还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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