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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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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阿束社,番突袭之,几不得脱。邻近粤人方负耒出,见而大呼,众争至,与番斗,宏章乃免,死者十八人,曰黄仕远、黄展期、陈世英、陈世亮、汤邦连、汤仕麟、李伯寿、李任淑、赖德旺、刘志瑞、吴伴云、谢仕德、江运德、廖时雨、卢俊德、张启宁、周潮德、林东伯。越日,乡人葬之西门外,题曰:“十八义民之墓”。已而番平,大府上其事,下旨嘉许,赐祭,各发银五十两,饬有司购地建祠,春秋肸蚃,以旌其义。    
    


第四部分典礼志(9)

    云林县    
    社稷坛  未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未建。    
    先农坛  未建。    
    文  庙  未建。光绪十五年,暂就文昌祠奉祀孔子。    
    武  庙    
    城隍庙  原在旧治,光绪十四年,知县陈世烈建,后移今治,暂盖竹屋。    
    厉  坛  在县治南门外,光绪十年建。    
    朝天宫  在县辖大槺榔东堡北港街,祀天后。庙宇巍峨,人民信仰。先是,康熙年间,僧树璧自湄洲奉神像来,结庐祀之,香火日盛。雍正八年,乃建庙。乾隆十六年,笨港县丞薛肇广、贡生陈瑞玉等捐资修之,以三十八年十月起工,翌年九月落成,费款一万五千圆。道光十七年,子爵王得禄以平定海寇之役,为神显祐,奏列祀典,敕赐“神照海表”之额,命江安十郡储粮道王朝偏代祭。咸丰五年重修。    
    义民祠  在县辖北港街。林爽文之役,街民固守拒战,死者百零八人,高宗手书“旌义”二字,刻石建亭,号旌义亭。寻于亭后建义民祠以祀。    
    昭忠祠  在县治西南,道光十三年奉旨建。祀张丙之乱殉难官员兵民等,则赠知府衔方振声、赠游击马步衢、赠都司陈玉成等。光绪十四年,斗六盐馆委员叶大镛监修,以荖叶税为祭费。    
    将军庙  在都司署内,祀二十四将军,后楹祀台湾镇总兵林向荣。光绪四年,都司凌定国修。    
    文昌祠  在县治,同治七年建。又一在林圮埔街。光绪二十年重修。    
    苗栗县    
    社稷坛  未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未建。    
    先农坛  未建。    
    文  庙  未建。光绪十五年,暂就文昌祠奉祀孔子。    
    武  庙    
    城隍庙  在县治。    
    台东直隶州    
    社稷坛  未建。    
    风云雷雨山川坛  未建。    
    先农坛  未建。    
    天后宫  在卑南马兰街,光绪十五年,统领张兆连建。先是,兆连详请巡抚奏请赐给匾额。十七年,卑南、大麻里各社正副社长及通事等捐银七百五十圆,购置田围,以为祀费。昭忠祠  在卑南宝桑海滨,光绪七年,同知袁闻柝建。十四年,番乱被毁。十八年,重建于鳌鱼山。    
    


第四部分教育志(1)

    连横曰:嗟乎!自井田废,而学校息,人才衰,朝廷之所以取士者,唯科举尔。夫科举非能得人才也,而人才不得不由科举,故以管商之政治,仲舒之经学,相如、子云之文章,苟非一入主司之目,亦终其身而不遇。是科举非能得人才也,又且抑遏之,摧残之,蔀其耳目,锢其心思,使天下英雄尽入吾彀,而精捍者亦不敢与我抗,而吾乃可无忧。故学校之设,公也;科举之制,私也。以私害公,霸者之术也。古者量人授田,一夫百亩,八口之家,可以无饥。设为庠序以教之,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其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太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故古之取士也宽,其用之也严;后之取士也严,其用之也宽,人才何得而见之哉?    
    台湾为海上荒岛,靡有先王之制也。荷兰得之,始教土番,教以为隶而已。领台之三年,乃派牧师布教,以崇信基督。其时归化土番,曰新港,曰目加溜湾,曰萧垄,曰麻豆,曰大目降,曰大杰颠,各设教堂。每逢星期,众皆休息,群集于此,祷福讲经,以是从者日多。永历二年,各社始设小学,每学三十人,课以荷语荷文及新旧约,牧师嘉齐宇士又以番语译《耶教问答》及《摩西十诫》,以授番童,拔毕业者为教习。于是番人多习罗马字,能作书,削鹅管,略尖斜,注墨于中,挥写甚速,凡契券公文均用之,故不数年而前后学生计有六百人。然其所以教之者,敬天也,尊上也,忠爱宗国也,故终荷兰之世,土番无反乱者,则教化之力也。延平克台,制度初建,休兵息民,学校之设,犹未遑也。永历十九年八月,嗣王经以陈永华为勇卫。永华既治国,岁又大熟,请建圣庙,立学校。经曰:“荒服新创,地狭民寡,公且待之。”永华曰:“昔成汤以百里而王,文王以七十里而兴。国家之治,岂必广土众民?唯在国君之用人求贤,以相佐理尔。今台湾沃野千里,远滨海外,人民数十万,其俗素醇,若得贤才而理之,则十年生聚,十年教养,三十年之后,足与中原抗衡,又何虑其狭小哉?夫逸居无教,则近于禽兽。今幸民食稍足,寓兵待时,自当速行教化,以造人才,庶国有贤士,邦以永宁,而世运日昌矣。”从之。择地宁南坊,面魁斗山,旁建明伦堂。二十年春正月,圣庙成,经率文武行释菜之礼,环泮宫而观者数千人,雍雍穆穆,皆有礼让之风焉。命各社设学校,延中土通儒以教子弟,凡民八岁入小学,课以经史文章。天兴、万年二州,三年一试,州试有名者移府,府试有名者移院,各试策论,取进者入太学。月课一次,给廪膳。三年大试,拔其尤者补六科内都事。三月,以永华为学院,叶亨为国子助教,教之,育之,台人自是始奋学。当是时,太仆寺卿沈光文居罗汉门,亦以汉文教授番黎。而避难缙绅,多属鸿博之士,怀挟图书,奔集幕府,横经讲学,诵法先王,洋洋乎,济济乎,盛于一时矣。    
    清人得台之后,康熙二十二年,知府蒋毓英始设社学二所于东安坊,以教童蒙,亦曰义塾。其后各县增设。二十三年,新建台、凤两县儒学。翌年,巡道周昌、知府蒋毓英就文庙故址扩而大之,旁置府学,由省派驻教授一员,以理学务。而县学置教谕,隶于学政,其后各增训导一员。然学宫虚设,义塾空名。四民之子,凡年七八岁皆入书房,蒙师坐而教之。先读《三字经》或《千字文》,既毕,乃授以四子书,严其背诵,且读朱注,为将来考试之资。其不能者,威以夏楚。又毕,授《诗》《书》《易》三经及《左传》。未竣而教以制艺,课以试帖,命题而监之作。肄业十年,可以应试。其聪颖者则旁读古文,横览史乘,以求淹博。父诏其子,兄勉其弟,莫不以考试为一生大业,克苦励志,争先而恐后焉。旧制:三年两试,一为科考,一为岁考。康熙二十五年,福建总督王新命、巡抚张仲举奏准,台湾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廪膳生二十名,增广生如之。岁贡以廪生食饩为先后,年贡一人。将试之时,童生赴县投考,书其姓名、年貌、三代籍贯,廪生保之。皂隶、厮养、倡优、贱户之子不得试,有其人者,诸生逐之,廪保同坐。临试之日,知县入考棚(考棚亦曰校士院),点名给卷,扃门而试,两文一诗,日瞑乃出。考官校其上下,数日发榜,而覆试之。递次而减,以至终覆,乃移之府。各县俱集,制亦如之。台湾隶于福建,以分巡道兼理提督学政。雍正五年,改归汉御史。乾隆十七年,仍归道。将试之前一日,学政朝服谒圣,至明伦堂,席地坐,中置一案,廪膳生立而读经,诸生侍。礼毕,入院。先考古学,试以诗、赋、策论、经解,新旧生毕至,其不考者听之。次考旧生,廪增生员毕至。上舍之外,列一等者,以次食饩。其不考者不得乡试。试列四等,发学戒饬。三试不至者,褫其衣顶。次考童生,扃门而试,禁挟书,搜而焚之。数日发榜,拔其尤者十数名而覆试之,照额取进,再录圣谕,而发红榜,分发府县各学,是为生员。学政率之谒圣,礼毕而退。台湾府学岁贡一人,各县学二岁贡一人,其后渐增,是曰岁贡,以廪生食饩之先后为序。廪生者在学读书,岁给廪饩,故谓之上舍生。凡遇覃恩,则以是年当贡者为恩贡,以其次一人为岁贡。顺治初,诏选府县学生之尤者赴廷试,十二年一行,是曰拔贡。雍正初,定为六年一行,府学二人,县学一人,无其人则缺。乾隆八年,遂定十二年一行,著为例。乡试之时,诸生赴试,其文优而限于额者,取为副榜。台湾定额皆正榜,隽者不备,或以副榜足之,谓之副贡。乡试之后,学政就通省所举优行生考取数名,谓之优贡。五者皆为选士,又有纳捐者为例贡。雍正二年,诏命各省,凡例贡非廪生者不得以教职用,其现用者皆罢之,所以重师道也。其后废之,捐纳盛行,皋比堂皇,且多不通之士矣。故例:三年大比,诸生毕至,天子命使者至其乡。秋八月,三试于省闱,隽者登解榜,有司表其门。具聘币,致之京师,曰举人。明年春三月,天子命大臣扃礼闱而三试之,及第者诏集殿廷,天子亲策问焉,遂甲乙其榜,曰进士。台湾自康熙二十五年设学。二十六年,陆路提督张云翼奏言:“台士乡试请照甘肃、宁夏之例。闽省乡闱,另编字号,额取一二名,俟应试者众,乃撤去。”诏准编字额中一名。三十六年,总督郭世隆以台士佥请撤去,一体匀中,入奏报可。自后每多辍科,渡海危难,试者益少。雍正七年,巡台御史夏之芳奏准,照旧编号额中一名。十三年,巡道张嗣昌请加解额,巡抚卢焯具奏,诏许加中一名。乾隆元年恩科,福建加中三十名,台湾亦加一名,遂以为例。


第四部分教育志(2)

    嘉庆十一年,海寇之乱,台人士多慕义御侮。其明年,粮储道赵三元巡台,言于总督阿林保、巡抚张师诚,请加解额,并令台士选举优贡。十五年,诏可,遂定三名。    
    初,台湾粤籍小试,附于各县。乾隆五年,巡台御史杨二酉以粤人流寓已久,户册可稽,现堪应试者计有七百余名,奏准另编新号。四邑通校共取八名,附入府学,俟取进渐多,再将廪增并出贡之处,奏请定议。而乡试仍附闽省,一体匀中。道光八年,总督孙尔准奏于闽省内另编字号,别取粤生一名。盖以粤人来台,至是已多,释耒读书者亦不少也。    
    故例:府县泮额应视钱粮为差,而台湾自乾、嘉以来,开垦日进,人民富庶,文风丕振,士之讲经习史者,足与直省相埒。故至建省之时,全台泮额骤增,而解额亦定为七名矣。乾隆四年,巡台御史诺穆布、单德谟等奏请台士会试,照乡试例,另编字号,取中一名。部议以台士与试,果至十人,乃奏请取中一名,著为例。其后遂有掇危科而入词林者矣。    
    武科之制,始于唐代,其制与文士等。清代沿明之例,设为甲乙两科,其初试武童者,必先通四子书,以文事与武备相为表里也。其后仅录武经,每逢岁试,试以刀石马步之箭,拔其尤者而进之。乡会亦同。    
    初,乾隆二十九年,巡台御史李宜青归京覆命之后,奏言:“台湾四县应试,多福、兴、泉、漳四府之人,稍通文墨,不得志于本籍,则指同姓在台居住者,认为弟侄,公然赴考。教官不及问,廪保互结不暇详。至窃取一衿,褰裳而归,是按名为台之士,实则台无其人。臣于上年抵台,行文观风,四县生员只八十余卷,询之官吏,据称俱在内地。夫庠序之设,凡以宏奖风教,使居其土者知所方向。今台湾南北二路,广袤一千数百余里,计其庄户不下数万,而博士弟子员寥寥不少概见,则皆内地窜名之所致也。查台地考试,从前具有明禁:非生长台地者,不得隶于台学。圣朝作养边陲之至意,人所共见,又定例入籍二十年,亦无原籍可归者,方准予寄籍考试。今四府人士,其本籍不患无可以应试之处,而远涉重洋,或两地重考,或顶名混冒,藐功令而窃荣名,莫此为甚。请将内地冒籍台属各文武生员,照冒籍北闱中式之例,悉改归本籍。仍请敕下该督抚,饬行兼管提督学政之台湾道,嗣后府县试及该道考试,应作何设法稽查,识认精细,其廪保等不敢通同徇隐及受贿等弊。斯则海邦皆邹、鲁,而作人之化,无远弗届矣。”旨下礼部议覆,礼部奏可。是为禁止冒籍之令。及蔡牵之役,台人士义勇奉公,郊商亦捐饷助军。事后,奏增泮额,并定郊籍三名,附于府学,以为郊商子弟考试之途。    
    先是,顺治九年,颁发学规,诏命各学,刊立卧碑于明伦堂,以为教育根本。其所以勉励之者,则为忠臣,为清官。而所以监督之者,则不许上书陈述利弊,不许结社武断乡曲,不许刊文以要名誉。违者褫革,有司同罪,可谓严矣。夫国家养士,所以培元气也。东汉太学三万人,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避其贬议,天下视为指归。宋诸生伏阙挝鼓,请起李纲,三代遗风,唯此相近。今乃并国家大事而不许言,则诸生读书奚用哉?斁乱民彝,摧残民气,其旨酷矣!夫清人以弓马得天下,入关之后,仍沿明制,以科举可笼络人才也,故又范之以程式,约之以楷书。士子束发入学,穷年矻矻,唯此是图。其幸而得志者,则可以纡青紫,佩印绶,博富贵,为宗族交游光宠。其不幸而失志者,则侘傺终身,老死牗下,而无一顾问焉。呜呼!人才之进退,乃以此为权衡,政何由而治,学何由而兴哉?    
    康熙九年,颁发圣谕十六条,命各地方官以朔望之日,集绅衿于明伦堂宣讲,以俾军民周悉。雍正元年,又刊《钦定圣谕广训》,颁发各乡,命生童诵读。朔望之日,亦集地方公所,逐条宣讲。乾隆元年,复颁《书院规训》,其所以造士者,可谓切矣。然而学校不兴,浮华相尚,文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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