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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冷情-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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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墨不假思索地接口:“不玩”卡到一半,及时地停了口,沈墨看着东方不败笑意盈盈地笑,擦了擦嘴角的酒渍,有些无奈道:“东方教主真是好心思,时时不忘套本少的话呢。”
东方不败闻言,嘴角微扬,带着微微醉意的双眼缓缓一转,如三月春水波光粼粼,柔媚引人:“本座只是说的实话而已。”
沈墨转过头不在看东方不败,看着空中有弯月开口道:“如果东方教主想早些回黑木涯,那东方教主也不会跟着本少来这了,本少相信,虽然东方教主目前拿本少无可奈何,可并不代表不能把我带回黑木涯吧。”
东方不败闻言沉默良久才开口道:“凭你的身份想娶妻不难吧。”
沈墨挑眉,也不在意东方不败对他身份的试探,只道:“娶妻容易,合心难呐。”
沈墨只指着自家院子里开得盛艳的桃树道:“你肯定不会想到,本少当初打自在这安家时,只是为了这颗桃树。”
“哦?”东方不败双眼扫了扫小院里那株鹤立鸡群的桃树,前几日他在门外时便就觉得这桃树开得极好,远远望去,竟好一团团粉红的华盖,耀眼之极。说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并不为过。
沈墨看着东方不败,突然一笑:“你不知道,本少也曾见过所谓的千金小姐,可惜,”沈墨撇撇嘴:“太无趣。”
东方不败见沈墨孩子气地撇嘴,倒是一乐:“怎么,难道别她还配不上你?”
沈墨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本少就是小小地试探了一下,那知那女子却是戴着本少说了半日的四书礼仪,从古说到今,唉,本少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本少看那女子应该等于三千只鸭子才对。”东方不败提着酒桶,把沈墨手中的空杯倒满,想着沈墨被一女子指着鼻子训导的模样,他实在想不出当时沈墨是何表情,忍不住哑然失笑。
沈墨也不在意,喝上口酒继续道:“后来又遇见了一位侠女,那知一言不合,整整带人追杀了本少三月,那时本少才明白,难怪中原人常说女子如老虎,果不虚传。”沈墨看了一眼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东方不败,没好气道:“笑笑笑,小心脸抽筋。”话未语自己也笑出了声,
“说来,这些人中,倒是你挺淡然的。”东方不败理了理头发,不在意道:“当然,本座只当多了个男宠罢了,本座能让你伺候也是你的荣辛。”
听到东方不败的话,沈墨一噎,正想说话,又看见东方不败带着一丝得意神情挑眉毛道。
“怎么,想娶本座?”
沈墨摆摆手,“开玩笑,怎么会,你可是有夫的,我可不想真的给你那另一半带个绿帽子,到时只怕他还未开口,东方教主已出手灭口了。”
突然脑海里灵光一闪,沈墨很真挚地看着东方不败道:“东方教主你看,你我都已经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那么,东方教主是那么的高贵,那么的善良,一定会理解本少为了你出气而做下的恶作剧对不对。”
东方不败:······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诗是我乱编的,牛头不对马嘴,··
☆、文艺青年
作者有话要说:沈少文艺了一把,好吧,我承认那皇帝的故事是看了倾尽天下而来的
东方不败见沈墨一幅撇清关系的样子,心里涌出阵阵不悦,可又想不出这不悦的源头是什么,只得转移话题,指着院里开得娇艳的桃树道:“就因这树你在这安家?”
沈墨笑笑,把肩膀上的夹板扶正,看着颗七八米高的桃树慢慢说道:“在西域外有一小国,叫炎国,他们那自古流传着一个故事,在花开时季,把最高的一株桃花最顶端的那花枝折下,送给自己最爱的人,如果那人接下,那么则寓意着两人会恩爱一生,百头谐老,据说这是炎国开国皇帝与当朝丞相定情时,皇帝当着所有人的面折下一枝花枝送给丞相,以花定情,后来两人风风雨雨携手几十年,甚至做到了死后同穴,因为这段情,在炎国也形成了一个三月折花的风俗。”
“皇帝与丞相?”东方不败惊讶地睁大眼睛。
“嗯,”沈墨有些不自在地转过头,看着夜空中的银月,刚才看到东方不败凤眼大睁,红嘴微张,沈墨甚至能看到红唇里的小舌,因惊讶而停在口腔中央,整个人显得呆愣又无辜,很想扑过去缠住那条小舌,狠狠品尝那里面是何种味道。
沈墨有些郁闷地摸了摸鼻子,难怪有首歌叫‘月亮惹的祸’呢,他今晚发生的变化到底是因为禁欲太久还是因为月亮惹的祸啊。
郁闷归郁闷,沈墨还是继续道:“正因为是皇帝和丞相,又是男子,所以才显得这段情的难能可贵,正如‘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爱,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东方不败听着沈墨最后一句,眼神有些迷离,不知想到了什么,沈墨看到他嘴动了动,只是声音太轻,风一吹便已消散,沈墨没顾上东方不败说些什么,因为今晚说起的这个传说,让他想起了以往的往事。
当初怪老头听到这个故事时,感动得稀里花拉的,拽住沈墨的衣摆,强烈要求沈墨以后找到相爱的人,一定要送他桃花,不然他就不依,要哭给他看,沈墨还记得自己僵硬地看着怪老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往他身上抹的神情,可惜,桃树有了,人却不在了。
沈墨面露出一丝怀念道:“说来也怪,我发现这颗桃树时,这桃树已是半死不活,没想到,不过两年已完好如初,而且开得极好,这倒是本少和这树的缘分了。”
沈墨把杯里的酒一口气喝干,转过头对东方不败道:“夜深了,早些歇息吧。”说完跳下房顶,入房关门。
东方不败看着沈墨的房间由亮变黑,又转头看着院中的桃树,眼里神彩莫名,他知道他在嫉妒,他想压下心中那疯狂的嫉妒,他嫉妒那皇帝与丞相之间的恋情,也嫉妒能得到沈墨一心爱意的那人,嫉妒得指甲扣入肉里却无从查觉,如果,如果他,东方不败看着自己的手掌,白皙纤长,却被染上点点鲜血,在月光下的照耀下,艳丽逼人。
如果他把沈墨的白头之人给灭去,或是把沈墨强留在身边,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得到那么一份完整珍贵的爱?
☆、小败败,
当阳光还未透过懒散的雾气照射在万物上时,沈墨和东方不败已一人一个背篼,背着进入了离小屋十公里外的大青山。
“这个三七草要吗?”东方不败举着一颗青翠碧绿的根茎问道。此时东方不败一身大红颈装,纤瘦的身体曲线完全地展现出来,显得身材越发高挑,皮肤白晳,黑泽光亮的眸子像黑宝石一样看着沈墨。
沈墨眼神闪了闪点点头,“嗯,要,你看,这三七草起码有十年的草龄,入药效果更好。”
东方不败闻言,弯下腰,手小心地挰住底茎,因被碧透的草药衬托得白洁的手指如翡翠般通透,水润玉泽。
东方不败小心地挰住底茎,用力往上一扯,一颗完好的三七草出现在东方不败的眼前,东方不败手轻轻抖了抖,有些得意地朝沈墨晃了晃,才把草放入背后的背篓里,继续查看周围隐藏着的草材。
“小败败,向后看。”沈墨在东方不败身后轻叫,东方不败转过身,却见一条蛇触立在他的鼻前吐着鲜红的信子,东方不败吓了一跳,银光一现,一根绣花针从东方不败手里甩出,从蛇信的中间穿过,直透到七寸。
“唉呀,打住,打住,小败败,你也太暴躁了,是我,开个玩笑而已。”
沈墨见东方不败初时双眼一争,随既微微往后靠,手里银光乍现,就知道要坏菜,顾不上抓蛇,连忙躲避,看着那条蛇被东方不败甩出的针从蛇信穿过蛇尾,来了个一针透,直愣愣地盯在身后的树木上。沈墨在吁出一口气,真是,太没娱乐精神了。
沈墨捡起地上死透的蛇,看着东方不败蹙眉,双眼写着我很不高兴,因嘴抿得太紧而导致脸颊微鼓,活像一只吃不到鱼儿的小猫,无奈地坐在河边,气鼓鼓地看着河里游荡的鱼。
实在太可爱了。
沈墨哈哈大笑:“小败败,别激动,激动很了血会上升的(高血压),开个玩笑嘛,”沈墨很少笑得开怀,没想到东方不败被吓了一跳后的表情居然是这么···可爱,可爱得让人忍不住想冲上去抱在怀里,挰挰他那气鼓鼓的小红脸蛋。
东方不败看着沐浴在阳光里的沈墨,有些惊讶,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有那么好笑?看着沈墨那灿烂如阳的笑脸,似乎他自己也被感染了一般,‘噗’的一声也笑出了声,跟着沈墨笑得眼弯弯的,显得人更加柔柔和和的,如一阵清风,轻轻一吹,便飘进了他人内心深处。
沈墨笑了好半天才停了下来,把蛇仍时背篓里道:“中午给你熬蛇羹给你吃,安慰你受惊的心,呵呵。”
东方不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跟沈墨像傻子般地笑了半日,有些羞恼,嗔怒道:“下次你在这样,本座就用针把你钉在身后的树上,看你还怎么闹,还不快采药,都日上树头了。”
“好,好,好,采药,听小败败的。”沈墨带着笑意连连点头。
“说了多少次了,不准叫我小败败。”东方不败不满地抗议。
“可是小柏柏没有小败败听起好听啊。”沈墨的声音很是无辜。
“哼,你在叫,信不信我把你盯在树上。”
“小败败。”“啊,小败败,你干嘛啊,是你让我叫的啊,别激动别激动,激动就容易冲动,淡定淡定。”
当太阳西斜时,沈墨和东方不败已下了山,准备穿过吴家镇回家,沈墨看着镇上两旁的各色店面,转过头问东方不败:“需不需要买些东西回去。”
东方不败在心里算了算,摇摇头:“不用了,前两天赶集时已买了许多,还是快些回家,好做饭,我肚子有些饿了。”
沈墨点点头,却在转头时定了定,拉起东方不败的手便往前方一家小店走去。东方不败不明所以,只得跟着沈墨走,看着眼前高大俊郎的背影,东方不败感到心跳莫名地突然加快了几分,特别是两人双手相握处,很热,热得他的脸上飘出一抹绯红,想压下这股温度,却不知怎么是好。
沈墨进了店,直接地指着柜台上的玛瑙玉钗道:“把这拿下来给我看看。”
掌柜看了看沈墨身后的东方不败,笑了笑,心里了然,转过身小心地把玉钗从盒子里拿出来,递给沈墨,沈墨看着那玛瑙玉钗,打磨得薄如蝉翼玉片小心地包裹着几颗各类形妆的红色玛瑙,极细的金线在玉片和玛瑙之间穿插,远远看去就像看上去就像一只火凤凰穿梭在云雾间,挥翅间又隐隐透着金光,端得是巧夺天工之作。
沈墨越看越喜欢,抬手就把玉钗插到东方不败头上,看了看,满意地点点头,问道:“可喜欢。”
“给我的?”东方不败扶了扶钗子,有些惊讶地看着沈墨。
沈墨笑道:“上午吓了你一跳,这个就当赔礼了。”
沈墨看着掌柜:“就要这个了。
东方不败跟在沈墨的身后,忍不住又一次地摸了摸头上的玉钗,脸上有些羞涩,想着刚才出店里掌柜的打趣:“夫人挺有福气的,遇到一个这么会疼人的夫君。”
夫君,只想着这两个字,东方不败已是浑身发热,不敢在想,只又偷偷地摸了摸头上的玉钗,跟在沈墨身后。
跟在沈墨身后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我会努力更的,争取恢复到一日一更的妆态,东不会那么快近爱沈的,毕竟他和莲弟已生活了四五年,不会那么快移情别恋的,
☆、小败败飞走鸟
作者有话要说:打滚求收藏····
东方不败打开胭脂盒舀了一些桃花胭脂放在手心里,加了些米汤,揉散了,在轻轻扑在脸上,在小屋生活的日子比在黑木涯上过得舒心自在,在加上沈墨觉得他穿女装并不是个多大的事,更是放宽心,人也越加水嫩光滑,在温暖的阳光下看起来光彩照人,令人不敢直视。
东方不败从镜子里看了一眼身后放在床上的一套墨绿色的男式新衣,不觉笑出声,这样的日子真好。
自他和沈墨达到暂时和解后,东方不败曾问过沈墨:“你为什么不觉得我穿女装很怪异?”
沈墨挑眉:“为什么我要会觉得?”
“一个男子穿女装,虽说我东方不败不怕世人,可世人的眼光,在加上他们的疯言疯语···”东方不败拉着袖子有些难以启齿。
“世间那条规矩说了不准男子穿女装,又有那个圣人说了女子不能着男装,所为衣赏,只是因为千百年来人们穿衣的习惯罢了,自古男女分工不同,因女子不像男子那样外出劳作,所以服饰上要多样化些,如果反之过来,女子长期外出劳作,或许今日穿长群的人就是男子了。”
沈墨弹了弹衣摆,一点也不在意东方不败惊讶的目光:“在说了,每个人审美不一样,喜欢的事物也不一样,既然是疯言疯语那又何必管他,走自己的路,让他人说去。”
现代男人喜欢穿裙子的多了去了,更别说变性的,沈墨觉得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沈墨的话给东方不败打开了一扇天窗,是啊,他喜欢变成女人,就因他是男儿身,所以只能缩躲在黑木涯上,天天盼着莲弟的归来,这样的自己还是东方不败?
后来东方不败鼓起勇气,作女子打扮上街买菜,满街却无一人发现他曾是男子,只是有些惊异他身高罢了,偶尔还会收到几束惊讶羡慕的目光更让他信心倍赠,如今,他在沈墨的教导下,妆容搭配都慢慢改变,与真正的女子一般无二。有时东方不败觉得他梦中的日子也不过如此了。
东方不败拿起沈墨送的玉钗轻轻插在头上,对着镜子照了照,满意地笑了笑,站起身,拿着床上那套墨绿的衣裳坐在窗边,感受着春风做着最后的修改。
东方不败摸着衣裳上精致的暗绣,眼神有些莫测:我有精湛的厨艺,天下第一的绣功没能留住莲弟的心,沈墨,而你会不会被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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