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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丁-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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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她动手之前,四哥先一步拍马冲到了,只一拳,领头的痞子连人带刀一起飞出去了,摔在地上爬不起来,眼睁睁看着手下的精锐弟兄被一个看起来顶多只有十几岁俊俏小哥儿杀得人仰马翻,倒了一地。

“月华妹子,你今儿这是行侠——仗义——下手狠点没关系,杀几个恶贼,取几条狗命,你的英明才能远扬,小侠女的名号才能真正叫得响!”牢记着四哥的叮嘱,小萝莉挥着她那把家传名剑,见一个捅一个,把刚才还嚣张至极、揪着公孙策痛打的地痞混混们,通通送去见了阎王。

“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庞大叫一声,扑过去抱着遍体鳞伤的欧阳修,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几乎要滴下泪来,“对不起,兄弟我来晚了,害你受了委屈,这帮天杀的狗东西——好妹子,不要手下留情,杀光了给公孙小哥报仇!”

“不……不可以!”公孙策急叫,浑身明明痛得龇牙咧嘴,可还是坚持着,“等官兵来,把……这些人抓起……审判……给他们定罪……”

“公孙小哥,你还不明白么!”庞大喉一声,截断他,“那日你我见义勇为,救下来那对母女,调戏她们的不是别人,是楚王赵守巽的宝贝儿子赵世清!此人仗着宗室皇亲的身份,一向作恶多端,虽然前番被包大人查处罢了郡王的爵位,废为庶民,可他终究还有个王爷爹,自己的郡王府被抄,没了,还可以带着王爷府的手下出来撒野,调戏良家。他对我家侯爷一直怀恨在心,我还以为那天之后他会来找我算帐,却不想……哎,公孙小哥,我连累你了!”

“庞兄,不……你不要这么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自幼熟读圣贤书,遇见这种事情,是一定会站出来……就算知道会遭报复……我也不会……会退缩……庞兄、庞兄弟,你别为了我杀人……把他们抓起来,交给官府……”

“好妹子,可以了,别再继续杀……”庞没有喊完,就发现现场死得已经剩不下几个了——准确说是就剩下一个,地痞头子,不过也被小箩莉一剑刺中了胸口,若不是他喊得快,小萝莉听到收了劲,真的,丁小侠女**雌威,半盏茶功夫不到就把十几天作恶多端的地痞混混杀了个精光。

杀人是要偿命的!丁小侠女只顾着惩奸,完全忘记了这点,等公孙策、庞大眼瞪小眼愕然看着她手里滴着血的长剑的时候,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分开吓傻了为官人群走过来,一下就把他们围了。

第两百四十章该负的责任

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当街被抓个正着,这是多大过!!!

“四爷走好,四爷慢走——”一票子全副武装、披甲执矛的士兵恭恭敬敬列成两排,点头哈腰的恭送杀人主使庞、杀人主犯丁小侠女,还有被打了该带去衙门接受问讯的公孙策三人坐车大摇大摆地离开。

不要惊讶,不要骂娘,事情这样处理是应该滴。

包拯下狱之后,京城的治安由高太尉统辖的禁军全面接管,接到百姓“报警”来到现场的那一队兵士,可不就是前几天奉命到七秀坊检查、铁面无私的四哥带着他们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搜了个遍,最后什么也没有现的那帮子禁军。

老熟人了都,看见皇上钦命、庞太师保举、连高太尉都和和气气对待的特使天丁大人,自小队长到每一个兵丁,赶紧上前问好。

至于生在现场的这桩凶案,我靠,大宋朝封建社会,上位杀个把两个人算啥啦,啊?就凭“清剿反贼行动特派监查使”这个身份,清查反贼的过程中,杀了几个怀疑勾结南唐余孽的京城小混混,有什么大不了的?

兵士们都这么觉得,一个个赶紧逢迎吹拍,颂扬特使大人又立新功,为老百姓除掉了一批勾结反贼的恶霸流氓,为国家剿灭的动乱的萌芽,在“清剿反贼行动”的功劳簿上,又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这样的解释,四哥很不满意!

出身在现代法制社会的他,虽然现在成了特权阶级,杀个把人跟玩一样,毛毛雨,小意思啦,但是,心中坚定不移的正义感,和从小沐浴在党的阳光下、社会主义的雨露中所培养出来的崇高品德,让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有必要、有义务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清楚,不能够因为现在的特殊身份而罔顾大宋律法!

当着所有禁军兵士,当着所有围观百姓,当着公孙策的面,四哥一五一十地交待了事当时的全部经过,充份强调了地痞们下手的狠辣、心肠的恶毒,充份衬托出当时危机的形势,完美凸显了正当防卫生的必要。

正当防卫明白不?说白了就是在公孙策快要被活活打死的情况下,英武的四哥及时赶到了现场,为了救人打死了地痞混混,完全不用负任何责任!

对。就是这样。四哥地一张利嘴。包拯尚且能给呛死。何况是一票子三大五粗地兵士。四哥走地时候。他们心服口服。一声声“四爷走好”绝不是出于逢迎拍马。而是对正直无私地四哥自内心地敬仰和崇拜。

难道不该崇拜么?在这个高官无数、勋贵遍地地京城。还有谁像四爷这么地尊崇律法?以四爷如今红到紫。左掌太子党。右任钦命特使地尊贵身份还有连包拯都被他踢进大牢地光辉业绩。律法在他面前本来就该是一本废纸!

迎着禁军兵士和老百姓们崇拜地目光。四哥带着重伤地公孙策直奔宝芝堂。

“怎么样。公孙小哥伤势如何?”四哥盯着林大国医。急切地追问。虽然比起色老头。他更相信那位和他有过一夕之缘地美女太医文妤涵地医术。不过让皇宫第一圣手神医来治公孙策。明显地不现实。

“老夫亲自检查过了。书生小哥地伤势虽重。不过天幸都是皮外伤。没有伤及骨头和内腑。大约半个月就能好转。

”色老头一边说着。一边不自觉地往丁小侠女瞥。丫眼睛贼尖。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那个曾经拿剑架他脖子。然后被他急哭了地美貌小姑娘。好幼女地淫性看来死了都不会改。

“看,继续看啊。”四哥耸耸肩,笑,现在他身份上去了,身为太子党的头不能动不动就玩要挟是吧,要不得滴,说话一样可以吓死色老头的,“就刚才,我们丁小侠女在城南捅死了一十三个不知死活、胆敢调戏她的小混混,尸体刚被禁军收了去,大国医缺不缺尸体做研究?缺的话我叫人送两具来。”

林大国医一下子僵了,脸疆,眼睛飞快地转回来。

“书生小哥的伤若是交给普通大夫,没有半个月是别想好滴,但是,有我林大国医的独门秘方配制跌打消痛散,迟则五日,少则三天,书生小哥保准生龙活虎,又是好汉一条。来,承惠门金十贯,药金三十贯,坐诊金五十贯……”

色老头说顺口了,连收的钱都一溜的报出来。

“啊不不不不不不!”意识到犯了天大的错,他改口那叫一下快,“能给天丁大人的朋友诊病,是本国医天大的荣幸,怎么怎么怎么怎么能收诊金要钱呢。”

“怎么不能收啊!”四哥“啪”地一拍桌子,震得林大国医差点尿裤子。

看病要给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何况是请闻名京国医亲自看诊,何况是要用林大国医你独门秘方配制的三天就能好的神药,我怎么可以不——给——钱——呢!”庞嚷得很大声,不由分说掏出一大叠庄票子甩在桌上。×××××××××××

“什么?你给了一百贯!”站在公孙策休息的厢房外头,小萝莉跳脚大喊。

“嗯,门金十贯,药金三十贯,坐诊金五十贯,另外……林大国医是大国医,请他诊断额外塞点是不成文的规定,不然复诊的时候他不会为公孙兄尽心的。”

“你是不是疯了!”小萝莉怒喊,声音很大很大,隔着一扇门,里面躺着的公孙策想不听到都难,“你知不知道一百贯是多少钱,秀香以前砍柴卖,一个月都赚不了两百文,你今天一甩手,秀香姐要在山里辛苦五十年!”

一百贯而以嘛,随便卖一瓶香水赚十个这么多)

四哥心里想着,不过没有说出来。

“你这个大坏蛋,大坏蛋!”小萝莉忽然扑过来,一对粉细小手拼命捶他,“你钱多你浪费,本侠女懒得管,可是……可是……你答应要娶秀香姐姐的,你现在花的,都是秀香姐姐以后的钱,你……你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委屈秀香姐……我不应、我不应,我不应啊啊啊啊啊啊——”

“好妹子,你听我说!”庞一把摁住她幼细的肩膀,神情无比凝重,“大哥哥我不是不负责任的人,公孙小哥的伤因我而起,我自然就要负责到底,就像大哥哥喜欢上你秀香姐,就要负责任娶了她一样,明白么?”

“负责任你也不用带他来宝芝堂吧,京城有的是大夫!”小萝莉更加气愤了,恨不得一脚把他踹飞,然后把庄票子抢回来给秀香姐当私房钱。

“那怎么可以,公孙兄伤的这么重,不来看最好的医官我不放心。”

“一句‘不放心’,花了一百贯!你……”小萝莉气噎不休,要不是想到这是秀香姐的丈夫,杀了他秀香姐就成了寡妇,早抓剑捅过去了,像刚才杀地痞一样,把这个昏了头的大坏蛋捅成马蜂窝!

“就是一千贯也要花!”四哥露出坚毅的神色,一字一顿,“钱是什么?身外物!人命才最重要,只要公孙小哥能早日康复,花多少钱我也不在乎!!!”

“你!”小萝莉要抓狂了,揪着他的手用力掐,“你……你把月俸全花在这个迂腐书生头上,秀香姐以后怎么办,秀香姐嫁给你不是还要过苦日子!”

“钱,我会去再赚的。”四哥深深地吸一口气,声如雷霆,透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决心:“但是,公孙小哥的伤,无论如何一定要先——治——好——这是我该负的责任,我把公孙小哥当兄弟,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丁月华被庞话的震住了,大眼睛怔怔地看着他,闪动着愤怒爱闹的光的眼瞳深处隐有一丝淡淡感动,而在厢房里边,重伤的公孙策扶床而泣,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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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庞放下手里的碗筷,抬头问道。

时间已经是夜晚了,上午安顿好公孙策在宝芝堂养伤,四哥连午饭都来不及吃就跑去出版社监督新一期周刊的编纂印刷,和范仲淹一起接连否决六个不同版本的头条评论文章,最后仍是不满意,逼不得以亲笔撰写了《为破案,不择“手段”,如此作为,如此办案》的大头条,一直忙到夜晚才回来,才顾得上吃饭。

一碗饭吃了一半,派去监视赵世清的龙五回来了。

“收到派去的混混被杀个尽绝的消息,赵世清火冒三丈,当众扬言除非公孙策住进太师府,不然一定要整死他。”

“HOHO,行啊,一个被废为庶民的狗屁郡王,还敢这么嚣张。”

“侯爷,是不是把公孙策接进府里,恶狗咬起人来可是不要命的。”

“接什么?由着赵世清去咬。”庞“哼”地冷笑,眼中掠过一抹精芒,“昔日诸葛亮七擒七纵,方才收服蛮王孟获,我倒要看看,救公孙策几回他才会感恩戴德,乖乖投到我的麾下,为我做牛做马。”

“另外。”庞把玩着喝空了的酒杯,“想点办法,把赵允弼允我约法三章,其中一条是把赵世清交出来、任太子党处置这件事让赵世清知道,哼,我要他变成一条见人乱咬的疯狗,啊哈哈哈哈哈——”

大笑声中,酒杯“啪”的被他拧碎。

第两百四十一章排风姐也玩色诱!?

日,《大宋时代周刊》第三期正式行,销售程度的V出了四哥想象,印的五万本,在不到一个上午的时间里卖的干干净净,伴随着全城一百零八个书铺全部挂出了售罄的告示牌,汴梁城里大大小小的茶肆、酒楼、饭馆、妓院、街道市井……凡是所有有人聚集的地方,几乎三五个人手中就有一本散着淡淡墨香的《大宋时代周刊》,在这个进来风云变幻、人心浮动的京城,看《大宋时代周刊》、谈《大宋时代周刊》成了已经成了一种趋势,一种时尚,一种潮流,人们之间见面的问候语,不再是最通常的“吃了么?”而是……

今天,你看了没有?看了《大宋时代周刊》没有?

伴随着《大宋时代周刊》的火爆热卖,以及形成的这股新新潮流,已经被牢牢被庞操控在手中舆论大势,狂风一般席卷了整个京城。那时候的百姓就是这样,三人成虎,人云亦云,一个人开始怀疑包拯的公正,就会带动身边的两个人,两个人又带动身边的四个人,到最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不敢说彻底颠覆了包拯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清正形象,但至少,接连误判三桩案件的铁样事实已经扎根在他们心中,包拯再不是那个一无纰漏的断案之神!

四哥做的只是操纵舆论,把包拯从“神位”上拉下来,剩下来的他不管,也轮不到他管,因为从来就把包拯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的庞太师,把一切都包了。

朝会,倒包,朝会,倒包,朝会,倒包,朝会,倒包,连接四天,大宋朝的紫宸殿上几乎就这一个议题,庞太师铁了心的要利用这难得地和宗室同仇敌忾的机会,彻底扳倒他在朝堂上的第二宿敌(第一是八叔……)

老爹既然出手了,四哥也就懒得再去管了——攻讦朝敌,天下谁能厉害得过黑心老爹?该做的他已经做了,不用也没必要再去插一脚。他一边在谋划怎么样把公孙策收到麾下,一边不辞辛劳的奔波于庞氏研究所和出版社之间。

忙!忙!忙!想做一个有出息的纨绔真***忙!想做一个有出息而且没有得力帮手的纨绔,更是忙上加忙!

四哥在外头忙了几乎一整天,好不容易赶在傍晚前回来,想陪陪秀香,府上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位他绝然想不到的不速之客。

杨排风!

杨排风做男儿打扮,头匝英雄巾、手束革护腕,一身黑色武士服,衬得玉肤晶莹如玉,说不出的英姿飒爽,风采迫人。

“喲,杨家军不是撤回边关了么,排风姐姐怎么还在京城?”庞靠着椅背,笑眯眯地用一种欣赏的眼光打量她。

“反贼一事尚未明了。元帅留我下来。一定要为死去地弟兄讨回公道。”杨排风迎上他地目光。语气中透着一股常人难及地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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