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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lilyevans(完结 番外)-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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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我还客气什么。”
  他点点头,拿了一个托盘装了些吃的,“我给妈妈送点吃的,你自己先吃吧。”
  我点点头,坐下吃了一半sev也下楼来了,坐在我身边沉默的吃饭。
  吃完饭我发现我的魔力值恢复的差不多了,又用无杖魔法收拾了餐具,接着又打扫了厨房。我觉得我大概是有点那些心理学书上说的强迫症,因为已经打扫了客厅,觉得其他房间和明亮干净的客厅很不相配,我简直想把sev家来个里里外外的大扫除。当然因为厨房的污渍特别难收拾,花费的魔力也特别多,今天怕是不行了。
  又在厨房里施了几个蟑螂虫蚁和老鼠的驱逐咒,我从干净整洁的厨房满意的出来,看见sev正坐在沙发上发呆。
  竟然没有看书,也不是思考问题,而是在发呆?我疑惑的在他身边坐下。
  “lily,我想睡一会儿。”
  “那你就去睡吧,我也……”,我正想说我也该回家了,sev却直接在沙发上平躺下来,枕在了我的腿上。
  原来是想要安慰的拍拍啊,我摸了摸他的头,又低头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
  我小时候遇到了不开心的事,爸爸妈妈和佩妮就经常这么安慰我。虽然没有在日记本上记发生了什么让我不开心的事,可是爸爸他们是怎么安慰我的,我全部仔仔细细的记了下来。
  嘻嘻,sev被我亲过之后,脸颊有点红了。他不好意思的侧过身,把脸埋在了我吃的饱饱的肚子上,伸出手搂住了我的腰。
  这个姿势不仅让sev觉得满意,连我被他压住搂住之后,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也觉得很安心。于是我们都满意了。我用飞来咒召唤了他的毯子来,盖在他身上,然后满意的从格子里拿出了sev从学校图书馆给我借来的书,开始看书了。要知道sev对学习可是要求很严格的,不抓紧点儿时间不行啊。
  接下来几天,我天天去sev家给他做午饭,顺便打扫房间。前后又打扫了sev的房间和一个阁楼杂物间。除了sev妈妈的那个房间,这里的卫生状况终于让我满意了。
  无事可做之后,我又充分发挥了变形术开始装饰sev的家。把窗帘变成金丝绒质地的浅绿色,地毯变成有厚厚印花的墨绿色,沙发变长一点软一点,颜色不一的木质家具全部变成咖啡色,sev的单人床变成king…size的软软大床,sev小时候的旧衣服全部变成大大软软的抱枕,东扔一个,西扔一个……
  永久性变形咒比较耗费魔力,这又花了我几天时间。最后从家里带了一盆我自己养的仙人球摆在sev房间的窗边,我才算是暂时完工了。我站在厅里四处看着,现在这里才像个家的样子了。
  这时候假期也差不多快结束了,这些天sev对我对房间的各种改造行为一直持着默许的态度,只偶尔提一点小意见,比如“不要蕾丝”,“不要粉红色”之类的。
  因为sev爸爸的葬礼花费不少,所以在假期里他做了不少高级魔药拿去卖了。我不知掉他是卖给谁了,不过sev一向是精明能干的,我也并不担心这些。
  sev每天都要枕在我腿上午睡一会儿,也许是做魔药太累了,我也会每天给他一个安慰的拍拍。我深切的感觉到,他是需要我的,而我也是需要他的。每天的那段时间,我都觉得分外的安宁,看书的效率也特别高。
  假期结束后,我和sev一起登上了去霍格沃兹的火车。想起这段时间天天往sev家跑,却一直没有看见sev的妈妈,她好像病好了,但是一直自己待在房间里不出来。sev现在也离开了,空空的房子里就剩了她一个人,好让人担心。可惜sev他妈妈和他是一样的性子,好像不喜欢与邻里交往,要不然有几个手帕交平时来往一下也是好的啊。
  “在想什么?”
  “在想你妈妈,她要是愿意交几个朋友就好了,像我妈妈那样,空闲的时候约上邻居朋友一起去购物美发什么的,一个人在家也不会无聊了。”
  “不用担心,我妈妈她毕竟是个女巫”,sev平淡的说。
  sev假期去对角巷买了一把新魔杖,他真正的本命魔杖,把原来那把还给了他妈妈。他说原来是因为他父亲,他妈妈才不愿意在家里用魔法,但是现在没这个问题了。
  “你爸爸为什么不喜欢魔法?”,我讶异的问,魔法多好啊,能打扫卫生,能把家里变得漂亮,能给妈妈和佩妮做好闻的香水和去皱纹的魔药,还能治好好多难治的病……好处多得我都数不完,爸爸和妈妈那么喜欢魔法,他们和sev的爸爸一样是不懂魔法的普通人啊,为什么sev的爸爸会不喜欢呢?
  sev嘲讽的笑了,“有些人会喜欢魔法的奇妙,但更多的人畏惧魔法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为什么魔法世界要脱离普通人的世界而独立存在的原因。你想想魔法史上学过的东西,千年前的巫师们是怎么被普通人残杀迫害的?像你父母那样开明的人只是少数,多数人还是视我们为异类的。”
  “哦!”,我沮丧的托着腮叹了口气,sev说的也是事实,要不爸爸妈妈还有佩妮为什么从小就教我要在外人面前隐藏我的魔法呢?爸爸他们能接受是因为他们爱我吧,其他人大概是不能接受的。
  sev拍了拍我的头,“别想太多,你的头脑不适合考虑那么复杂的问题。”
  “什么嘛!”,我白了他一眼,我怎么就不能思考深刻的问题了?不过我还是按照丢掉烦恼的习惯,丢开了这个问题,拿出书读了起来。
  sev要求的书我已经读完了,现在读的是今年收到的圣诞礼物,都是很有意思的书,有介绍神奇生物的,有关于魔法编织的,有关于魁地奇的……他们都以为我最喜欢的就是书,所以年年都送书给我,甚至包括james和sirius在内,我还一直期待这两个淘气包会与众不同一点儿呢。
  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误会?其实我偶尔也想收到点可爱的礼物,比如女孩子的饰品或者可爱的玩具熊什么的。我小小的叹了口气,其实书也不错,至少旅途中绝对不会无聊了。
  第 16 章
  开学后在校园里遇见james和sirius,他们竟穿着闪亮亮的又是钉子又是铜片的皮衣,下身是裤腿大大的喇叭裤,和杂志报纸上那些明星的穿着如出一辙。
  我瞪大了眼,伸手指着他们,“你们俩居然也追星?”
  “音乐的魅力,是不分巫师和麻瓜的”,sirius白了我一眼。
  可我真觉得不怎么好看,而且他们俩的穿着在校园里绝对算得上是奇装异服了。我皱着眉头瞧着他们,大概是我的审美观比较守旧,觉得女士的美在于优雅,纤巧,以及充满了活力,就像《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那样。而男人最好深沉,稳重,坚定如磐石。女士穿漂亮而不暴露的裙子。男士穿着永远也不会过时的衬衫西服或者黑色巫师长袍,绝对不会奇装异服,刺青,染头发,戴耳环。音乐则是舒缓轻柔的钢琴曲或者民谣最好。
  因为记忆力不好,也就无从谈起想象力,为了学好变形术,这几年我看了许许多多本各种各样的画册,有插图的杂志和报纸,影集等等,以便在想变出什么的时候有个图片参考。所以对现在流行什么,我还是很清楚的。可我想我还是更喜欢经典的,不过分夸张的东西。
  不过我面前这两个格兰芬多的朋友,我怀疑他们俩一辈子都与“稳重”这个词无缘。好在姑娘小姐们不都是像我和佩妮一样的守旧,还有不少女生看见他俩就眼睛发亮呢,不必担心他们将来娶不到老婆。
  和他们聊了会儿天,听说他们不仅买了很多磁带,甚至去弄了几件乐器,比如吉他,贝斯,架子鼓什么的,还来问我会不会用。
  我摇摇头,我可一件乐器也没有学过。想想发现我竟然连一点特长的才艺也不会,真是相当的失败啊。而且即使妈妈送我去学才艺,大概也不会去学那些,而是学个钢琴芭蕾什么的。我们家本来就是守旧的一家子,绝不会出什么摇滚明星的。
  “你们可以放暑假的时候去学,到时候我在报纸上找找教乐器的老师的广告,然后写信告诉你们,怎么样?”
  说定了之后,我们才各自走开了。我也盘算着假期学点儿什么,暑假那么长,学校图书馆能借的书有限,我还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正好利用起来。作为一个淑女,我居然现在才想起自己居然没有任何一点儿可以表演的才艺,真是太失败了。
  不过学点儿什么呢?
  芭蕾?不行,我暗自摇头,那些画册里的芭蕾舞演员确实挺美的,不过我总觉得她们的脚尖好痛。我很怕痛。
  钢琴?我喜欢钢琴的声音,这个应该也没有芭蕾那么难以入门。不过钢琴好贵,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若是去外面学,以我的记忆力,我实在没有信心能让老师满意。弹琴和读书不一样,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得会?
  还是小提琴吧,普通的小提琴也不是很贵,而且我拿了书和琴谱在家里自学,哪怕是学得慢或者学不会也不会有人挑剔我。
  于是我打定了主意,把这个计划记在了日记本里。
  我在学校的生活一向很规律,除了上课的时间,不是和sev泡在图书馆里,就是和赫奇帕奇的朋友们开茶话会。虽然和每个学院都有一起上课的时候,可我唯二两个外院的朋友就是格兰芬多的james和sirius了,当然sev不包括在内。
  也很奇怪,james他们那两个朋友rumus和peter,虽然每回见到james和sirius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场,但我和他们却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亲密度。peter的存在感一向很低,不怎么说话,这也就罢了。可是rumus是个看起来很温和的好相处的人,但我总觉得他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所以也算不上是朋友。
  不过他们还算是好的,拉文克劳也还不错,斯莱特林的同学在我名单上的很少,想来是他们没有对我做自我介绍的缘故,仅有的几个也绝不是朋友,亲密度都极低,接近于零。至于原因,像小时候一样,我并没有在日记本上记录,只是觉得斯莱特林很不好相处。
  就像妈妈从小教我的那样,那些邻居的小朋友并非是很坏的人,只是他们对人充满了偏见。不喜欢他们,不来往就是了,那些人不值得我去恨他们。所以我也不记那些让我不开心的人和事。
  最近学了“指路咒”之后,我的记事板又多了个地图功能。就是凡是走过的地方,都会在地图上显示出来。这个对我来说用处不大,我去的地方一向只有教室,图书馆,还有赫奇帕奇宿舍,跟着别人走就绝不会迷路。
  但是找人方便了很多,亲友目录上的人,只要我点中名字,都会在地图上显示他的位置。比如我此刻找sev,地图就会显示霍格沃兹的地图,sev的名字在图书馆的位置。而点爸爸的名字,则会出现两个点,一个点是我此刻所在的霍格沃兹,一个是格温特郡,我家的所在地,爸爸的名字显示在那里,甚至还显示两地的间距。
  我觉得这个功能很有意思,能随时知道在乎的亲友在哪里,也感觉很安心。
  因为这个地图的功能保障了我和sev在霍格沃兹绝不会迷路,sev打算带我去探一探禁林。sev对探索城堡或者密室什么的不感兴趣,可他听说禁林里面有很多难得的魔药材料之后,就对那里很感兴趣了。
  出于安全原因的考虑,我们是白天去的,第一次仅仅止步于禁林的外围。sev采集了不少魔药材料,虽然都不是什么难得的东西,可是既是免费的,数量也充足,我们俩都挺满意的。
  sev现在比过去爱运动了不少,尤其是在天气转暖之后,我们时常在周末的时候,带着书去黑湖边散步,走累了就在那里看书。我喜欢阳光和草地,而sev喜欢在阳光最热烈的时候,枕在我膝上小睡一会儿。
  暑假的时候,james和sirius不仅去学了乐器,竟还去听了一场现场演唱会。追星的热度不减反增,而且对普通人的世界也越来越有兴趣了。大概是巫师的世界对于活泼的年轻人来说太无聊了?
  sirius羡慕路上那些骑着摩托的飞车党,竟也想去买一辆试试,不过人家商店看他未成年,没有卖给他。我觉得很庆幸,否则他可能是第一个因为飙车而死于车祸事故的小巫师……
  他们俩没有预先通知我,就上门来作客了。妈妈看见他们的奇装异服,差点把他们当成什么可疑人物,不让他们进门。佩妮因为这个更加认为巫师都是一群怪人了,爸爸倒很开明,没觉得他们是那种电影上流氓黑帮的坏小子。
  这两个人是因为没有观众欣赏他们的音乐,所以来我家显摆来了。不过他们确实聪明,短短的时间里吉他竟然已经学得不错了,歌喉也算过的去。就是那造型,妈妈和佩妮表示不能欣赏。sev也双手抱着胸冷笑,对我说宁可听我用小提琴拉杀鸭子的声音,也不愿意听他们俩的鬼哭狼嚎。
  我觉得这就是代沟啊代沟,sev与他们相比,生活习性和品位就好像是中世纪的人一样。连爸爸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都比sev强。
  我有点小沮丧,发现我确实远不如james和sirius聪明。他们短短的时间里,就把乐器玩得似模似样。可我拉小提琴,至今还需要“静音咒”,妈妈他们和sev才能忍受。我自己也觉得目前听我自己拉出的小提琴声音是一种痛苦。去学了之后,我才知道小提琴也算是世界上最难学的乐器之一了。可是既然做了计划,我就没有半途而废,改去学简单一点的乐器的打算。
  不过看着他们俩得意洋洋显摆的模样,我还是有点妒忌了,人和人的聪明和天分还真是不能比啊!
  不过我可是勤奋努力的赫奇帕奇啊,一个即使天分不够,也绝不会放弃的赫奇帕奇。
  看了乐理的书,看了指法的书,看了无数的乐谱,甚至还看了小提琴大师的传记。我在图书馆里,把能和小提琴沾上边的东西都看了,再一遍遍的在施了静音咒的房间里练习。
  sev对我的新爱好没有丝毫的兴趣,但他除了说了几句实话评价我的小提琴水平,给了我一点打击之外,倒也没有反对我拼命练习的这种执着。以他一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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