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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特工-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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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晓凤十七岁那年,父亲林龙在外出的时候中了唐家一手操纵的黑帮“天胜门”的埋伏,身中数十刀当场身亡,趁着飞龙堂群龙无首之时,天胜门便杀向了庙街。
    悲愤之下的林晓凤手执父亲留下的两柄日本刀,一人接连砍死砍伤了数十人,这大大的鼓舞了飞龙堂的众人,最终飞龙堂齐心合力,杀退了天胜门。
    这一战,成就了林晓凤“双刀凤姐”的名头,而又因为他是林龙的女儿,林龙虽然已经死了,但余威仍在,所以,林晓凤在众望所归之下,成为了堂主,而飞龙堂也改名为了飞凤堂。
    林晓凤原本不想当这个帮主,但她毕竟在这庙街生活了十多年,这庙街就是她的家,她有义务保护这里的人们。而堂中也没有合适的人选,所以只得背上了这个重担。

第四十三章 做我的女人
    秦可听完林晓凤的讲述,不禁有些唏嘘不已。
    或许每个江湖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坎坷故事,他们之所以执着于江湖,或是出于生计,或是出于感情,还有就是对钱权的信仰。
    正当秦可还在回味着林晓凤说的这些话的时候,饭店的那个秃头老板已经端上了酒菜。
    “小凤,尝尝我做的这盐水鱼,今天刚捞上来的,新鲜着呢。”秃头老板对林晓凤相当的热情,转头看了秦可一眼后有对林晓凤说道:
    “这小子是你男朋友吧,长得还挺帅,话说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确实该考虑下自己的事情了。”
    “贵叔,不是你想的那样了,我跟这小子没什么关系,你话太多了!”林晓凤俏脸一红,故作嗔怒的说道。
    此时的林晓凤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黑帮的老大,倒是更像一个青涩的小女生。那表情让秦可暗觉好笑。
    “哎,怪我多嘴了,你们慢慢吃。”秃头老板一脸赔笑的自责了一番,然后就走开了。
    林晓凤看到秦可在哪捂嘴偷笑,当下板起脸说道:
    “你小子别想多了,我这次请你吃饭可是有正事要和你谈的。”
    “正事?什么正事?”秦可故作疑惑的问道。
    “我要你加入我们飞凤堂,多少钱你开,只要我能接受。”林晓凤一脸正色的说道。
    凭着之前在林晓凤面前显露出来的实力,秦可其实早就料到这林晓凤会拉他入伙,所以听他这么说也并不感到意外,秦可从一开始就是要打算混入黑帮,来完成上次杨颖交给他的任务的。
    只是林晓凤已经先开口,秦可自然是占据着主动的,所以自然不会放弃捞些好处。于是秦可说道:
    “说实话凤姐,我这人对打打杀杀并不感兴趣,而至于钱的问题,虽然我是个**丝,但日子过的还算马马虎虎,所以钱多钱少对我来说意义不大。”
    “那究竟要如何你才肯帮我?”秦可的回答显然让林晓凤有些意外,在她看来,江湖上的人无非玩的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而秦可居然说他不要钱,显然不符合她的逻辑。
    “我这人虽然对钱不感兴趣,,不过若是我的女朋友有困难的话,我自然不会置之不理。”秦可这个时候夹起一块鱼肉美滋滋的吃了下去,接着又说道:“我的话已经很明白了,只要你做我的女人,我倒是很愿意为凤姐你效劳。”
    “哼!”林晓凤脸色一变,冷哼了一声,手中已经拎起了一瓶啤酒。
    秦可眼皮都没抬一下,又挑了一块雪白的鱼肉塞到了嘴里,边嚼边说:
    “我劝你最好别冲动,你既然是找我谈生意的,我也只是说出我的条件而已,正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倘若你动手的话,恐怕你还未必是我的对手。”
    林晓凤闻言,脸上顿时缓和了下来,随即用讥讽的语气说道:
    “想让我做你的女人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也有个条件,就怕你做不到。”
    “什么条件。”
    “当年我父亲就是死在北城的天胜门手中的,倘若你能帮我报了这个仇的话,那我林晓凤就是你的女人!”林晓凤双眼盯着秦可说道。
    秦可看的出来,林晓凤的这番话绝对是认真的,他没有想到林晓凤为了帮父亲报仇,居然有这般的决心,心中对她多少有些钦佩,于是秦可点头说道:
    “既然如此,那我就帮你,虽然我能力有限,未必能做到这件事情,但倘若我真的帮你除掉了天胜门的话,还请你千万不要忘记今天你对我的承诺。”
    “那是自然,我林晓凤绝无戏言!”
    “那就好,祝愿咱们以后合作愉快!”
    秦可说着也拎起了一瓶啤酒,和林晓凤手中的啤酒碰了一下,随后喝了起来。
    两人在谈完具体事情后,便是对饮起来。
    在林晓凤看来,秦可能不能帮他完成除掉天胜门尚未可知,但至少他也算获得一员良将,这无疑让她很高兴,而秦可则顺利的混入了这飞凤堂,可以继续他下一步的任务,心情自然不错。
    林晓凤这些年一直混在男人堆里,酒量练的出奇的好,加上心情不错,便一瓶接一瓶的和秦可拼起酒来。
    至于秦可则天生就有着出奇的酒量,而且和他拼酒的还是个大美女,自然也是来者不拒,显得颇为豪气。
    只是一会功夫,两人就已经喝下了一捆的啤酒。看到彼此都没有醉意,林晓凤又一口气叫了三四捆啤酒。另外还叫了很多店中特色的海鲜。
    这小店的海鲜做的虽然简单,但味道却相当的鲜美,在秦可看来,比之一些大饭店也绝对不逊色。所以吃的津津有味。
    在一口气喝下了七八瓶啤酒后,林晓凤的脸上已经露出了淡淡的绯红色,双眼却依旧清澈而明亮,在夜色之下,显得分外的迷人。
    美食,啤酒,美女,秦可感到这晚心情分外的畅快,两人原本就有些惺惺相惜,相互谈笑起来很是快意,快到夜里的时候,两人身旁的啤酒瓶子已经密密麻麻的堆成了一片,这让周围的食客个个瞠目结舌。
    不过,在拼酒中,秦可最终还是赢得了胜利,虽然他也感觉有些醉意了,但对面的林晓凤则已经快醉倒了,玲珑的身段慵懒的躺在凳子上,浓重的酒气从她诱人的红唇中倾吐而出,但依旧倔强的想强撑着和秦可继续喝下去。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在喝下去的话,恐怕咱们都回不去了。”
    由于之前林晓凤已经将饭钱提前给结了,所以秦可扶着她直接出了饭店。
    此时的林晓凤身体已经完全瘫软在了秦可的怀抱中。秦可搂着怀中的温香软玉,林晓凤红唇中喷吐出的酒气和她那独特的体香混合在一起,让秦可再次感到阵阵迷醉。
    一想到若是这次能顺利完成任务的话,怀中的林晓凤就会成为自己的女人,秦可心中自然还是相当激动的。
    林晓凤虽然是个黑帮帮主。但作为女人,她还是有着相当的魅力的,而对秦可来说,他对这林晓凤还是有着很强力的征服**的,这种**和其他无关,完全是出于一种生理上的本能。
    只是对秦可来说,完成对林晓凤的承诺,难度还是不小的,倘若真是凭他单枪匹马的话,先要除掉北城的天胜门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他手中还有张王牌,那就是组织。
    毕竟还有国安局其他同事的配合,这样看来,秦可还是有些胜算的。
    林晓凤被秦可扶出店门后,便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让帮里派人来接她,醉酒之下,林晓凤显然已经不能再骑摩托回去了。
    很快,便有一辆外观花哨,涂抹了各种涂鸦的吉普车开了过来。
    车子一停下,上面立刻下来一个人,秦可一看,这人正是上次在他们堂口见到的那个山鸡。山鸡子在看到秦可后也是有些意外,不过之前毕竟见过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那香艳的一幕,所以对秦可出现在凤姐身边并不感到意外。
    “凤姐,没事吧。”山鸡嘴里叼着烟,看到林晓凤一脸的醉意,连忙赶上来要扶。
    “不用你扶,我没事!”阵阵海风吹过,林晓凤的头脑已经清醒了一些,径自走进了车中。
    “秦可,明天我还会找你,到时候等我电话好了。”
    “没问题,对了,那凤姐你这摩托怎么办?”秦可用手指了指她之前骑来的那辆黑色的摩托。
    “送给了你了。”林晓凤对着秦可微微一笑,然后就关上了车门,山鸡见状,扔下了手中的烟头,开车将凤姐带走了。
    秦可看了看那辆黑色的摩托,这辆黑色摩托外形很拉风,油箱两侧还印着暗红色的凤凰,相当有型,而且保养的还相当不错,秦可也很喜欢。
    这辆车也算的上秦可来到这临海市后入手的第一辆坐骑,于是他迫不及待的坐了上去,一踩油门,迅速离开了这里。

第四十四章 加入飞凤堂
    第二天军训结束,按照约定,秦可骑着林晓凤送给他的那辆“黑凤凰”,驶向了庙街。
    秦可刚到庙街的街口,便有一人迎了上来,那人正是山鸡。
    山鸡对凤姐有着近乎痴迷的崇拜,他原本是庙街一个无名的小混混,由于身材太过瘦小,所以经常成为欺辱的对象,自从投靠的凤姐之后,由于他人比较机灵,而且手脚勤快,很快便被林晓凤选为了自己的“御用跑腿”,平日里遇到有打打杀杀的场面,一般都不用他动手,也算是对他的一种优待。
    自从上次看到秦可和林晓凤在二楼那“香艳”的一幕后,山鸡就认定这秦可是他的老大凤姐包养的“小白脸”,所以对秦可还是相当重视的。
    秦可被山鸡领到这堂间的时候,大厅中已经坐满了几十号的人,从这些人的长相和打扮上来看,绝对不是一般的小喽啰,应该都是这飞凤堂的骨干。
    这帮人已经实现得到了通知,说有个重要的人要加入这飞凤堂,所以按照入帮仪式,这些人都要和秦可打照面,说白了就是来认认脸。
    这庙街之所以叫庙街,是因为在街口处有个小小的庙堂,里面供奉着关二爷,相对的,飞凤堂作为庙街土生土长的帮会,入会自然也是要拜这关二爷的。
    但众人看到秦可出现后,脸上大多都流露出了失望和不屑的神色,因为眼下他们飞凤堂正在积蓄力量来对抗天胜门的势力,需要的是能打能杀的好手,可如今众人看到这秦可身材一般,长得还有几分白净,显然不是个能打的料。
    凤姐现在还没出现,最上座的位置是空的。在那上座的两旁还坐着四个人,这四人中有一人秦可是认识的,正是那光头白九。
    白九一看到秦可,就笑着起身招呼道:
    “秦师傅,你来了,这里坐。”
    白九一边说着,一边将秦可引到了他旁边的位置。
    “哼,我说白九,这样不符合规矩吧,一个新来的人凭什么做在凤姐的旁边,更何况这小子还没加入咱们飞凤堂。”
    说话的是个身材异常魁梧高大的壮汉,此时他正**着上身,左臂上纹着一只凤凰,右臂则刺着一只龙,而在他的胸口处,则满是触目惊心的条条刀疤,显然是“身经百战”的标记。
    “豪猪,咱们飞凤堂向来都是敬重强者的,我给秦师傅让位置又何不可,虽说他还没有加入咱们飞凤堂堂,可他眼下毕竟是凤姐请来的贵客,我这样无可厚非吧。”
    白九似乎对这豪猪不屑一顾,仍旧将秦可请到了座位上。
    “哼,照你这么说,这小子还是个高手了,那我想和这秦师傅好好认识一下。”
    绰号叫豪猪的那个壮汉一边说着,一边一脸不屑的走向了秦可。
    “豪猪,秦师傅是凤姐请来的,你最好别放肆!”
    白九见状,挡在了秦可的面前。
    秦可见状,眉头一皱,对豪猪说道。
    “白九,你让让,今天我来这里就是要和大家认识一下。”
    秦可说着,便站起身来,迎了上来。
    “秦师傅,之前凤姐一直说你是个人才,今天相见,还真是荣幸啊。”
    豪猪一边笑吟吟的说着,一边将右手伸到秦可的面前。
    “呵呵,大家以后就是朋友了,幸会幸会。”秦可见状,也一把握住了豪猪的手。
    秦可的手刚刚和豪猪握住,就感到对方猛的发力,如铁钳一般死死的扣住了的手掌。
    艹,又和老子玩这套。
    秦可之前已经想到这豪猪会给自己一个下马威,所以对他的这番举动倒是不意外。
    豪猪死死的扣住秦可的手掌,脸上露出了几分的得意。
    在这飞凤堂中,豪猪算是几大核心头目之一,豪猪平时最让他引以为自豪的两个地方,一是他从小和人打架,身上那一道道“彪炳战绩”,二就是他强壮如牛的体格。
    也正是凭着这两点,豪猪在这飞凤堂中颇有地位,论威望,也只比凤姐稍逊一筹,而如今听到凤姐说这个秦可是个高手,心中自然不服,所以今天上来率先发难。
    此时的豪猪手心中已经用了三分的力道,倘若是普通的人的话,应该已经感到了剧烈的痛楚。
    可秦可的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似乎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对豪猪笑了笑,随后打趣的说道:
    “我说猪哥,你这身上疤痕挺多啊,是被车撞过么?”
    豪猪闻言不禁勃然大怒,当下手上又加了几分的力道,可让豪猪郁闷的是,秦可依旧没有任何的反应,依旧是对豪猪笑脸相迎。
    而坐在堂中的其他帮会成员看到两人的这般对峙,都露出了几分疑惑,不明所以。
    只有白九看出了其中的道道,连忙对豪猪说道:
    “豪猪,你别太过分,赶紧松手”
    “哎,白九,这位猪哥对我这么热情,哪里过份了?”秦可面露微笑着说道,同时他也开始手上加力,反击起白九来。
    豪猪大力钳住秦可的手,秦可却始终没有反应,正当他感到奇怪的时候,突然自己的手掌一阵剧痛,让他心头一惊。
    倘若是豪猪的手是个钳子的话,那秦可手掌上的力道则堪比机械钳子,而且这力道还越来越大。
    豪猪这个时候感到了极大的压力,当下也不敢怠慢,使出了全身的力道,力图将秦可压制下去。
    秦可其实并不怕豪猪和我玩这一套,其实若真正比起蛮力来,这豪猪和秦可也差不多,毕竟豪猪的体格放在那里,正所谓身大力不亏。
    只是论起这手掌上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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