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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神仙混人间-第6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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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梁教授和你有约,三年之内不和你动手,哈哈哈,她虽然不能和你动手,但是可以指点我们。”迪斯曼斯可得意之极。
“梁木兰找死,勾结外敌。”姜绅心中杀机更甚。
他前面听说梁家陆家当年在抗日之中杀敌无数,心中存有善念,不是很想杀了这两人。
但现两人时刻不忘对付自己,就算有约三年不动手,还要让别人来骚扰他。
他脑海中马上盘旋起来。
迪斯曼斯可手上拿着手机,他只要一动手,手机另一头就知道,马上就可以杀了古力娜,自己就算一秒钟找到古力娜,也来不及回去救下。
除非放弃古力娜。
我只要放弃一个女人,以后没有人敢拿女人威胁自己。
今天要是妥协,以后还会有人拿她们威胁自己。
这次是古力娜,下次可能是胡巧,也可能是温依依。
这些和自己亲近的女人,都可能受到威胁。
要不要放弃古力娜。
姜绅身为神仙,也终于感觉到这种无奈。
是心狠一点,放弃古力娜,还是妥协。
除了梁木兰,他姜绅从来没有被人威胁成功过。
出不出手?姜绅脑海中激烈的斗争着。
迪斯曼斯可也不着急,笑吟吟的在边上看着姜绅,好像胸有成竹。
“姜绅,你终究不是真正的神,真正的神,无情无爱,忘却一切,才能达到大道的彼岸”梁木兰的那段话好像还在他耳边环饶。
古力娜其实现在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但是让他就这么放弃,他真的下不了狠心。
至少她是无辜的,不应该把她牵涉进去。
“我带你们进去,但是能不能进众神世界,不是我可以控制的。”姜绅最后,终于妥协了。
“那我们就不进去了。”迪斯曼斯可笑道。
“你到底想要什么?”姜绅狂怒啊,迪斯曼斯可这是明明另有所图,前面故意试探姜绅,现在看到姜绅妥协,才露出真正的意图。
这是在把姜绅当猴耍,姜绅从来没有这么窝囊过。
“血,我们要你的鲜血,姜绅,给我们你的血,三百cc。”迪斯曼斯可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塑料袋,扔到姜绅面前。
“我给血,你们放人。”姜绅冷冰的目光看着迪斯曼斯可:“以后不要再找我身边的人。”
“让我走,离开这里,两百里后,马上放人,以后,我们都不到华国来。”迪斯曼斯可知道姜绅的恐怖,一口气要求逃到两百里以后。
“成交。”姜绅自己放血,放了三百cc的鲜血在袋子里,然后扔给迪斯曼斯可:“你们拿我的血有什么用?”
“你的血液中有神秘的力量,我们在医院曾拿到过一点,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助。”
“医院?”姜绅想起来,自己刚到青树,被人捅了一刀,出了不少血,当时是装的,没想到,竟然有人暗中拿自己的血。
看来他们很早就关注自己了。
“记住你们的话,以后都不要进入华国。”
“当然,我们可不想与你为敌。”迪斯曼斯可笑道。
两人在对话的时候,哗哗哗哗,夜空中,一驾直升机飞了过来。
直升机里又下来一个华裔男子,他接过迪斯曼斯可的班,继续拿着手机。
迪斯曼斯可带着鲜血上了飞机:“等我们飞出两百里,你把手机给姜绅,告诉他古力娜的位置。”
“是。”华裔男子点头。
“再见姜市长,不,应该说,希望我们永不相见,哈哈。”迪斯曼斯可带着姜绅的血上了直升机,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姜绅似笑非笑的看着迪斯曼斯可消失,什么也没说。
也不知过了多久,华裔男子手中的手机好像接到一个短信。
“ok了,他已经离开玉海,姜先生,手机给你,古力娜在镇前街,46号商铺地下一层…你自己去找吧”
华裔人话还没说完,嗖,姜绅就消失在他眼前。
他有了提醒,动作飞快,隐身找到古力娜所在的地下一层时。
看守在古力娜身边的欧州人已经走了。
前后不过十秒钟,对方的速度也足够快了。
“姜市长…”解开绳索的古力娜扑到姜绅怀里痛哭。
她不是害怕,她是激动。
因为是姜绅来救了她。
“别怕,别怕,没事了,我不带你出去,就是怕你有事,没想以他们竟然去宾馆抓你,对不起,没事了,以后都不会有事了。”姜绅轻轻拍着古力娜的肩。
“姜市长,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这块玉你戴好,不管任何时候都挂在身上。”姜绅给了古力娜一块玉。
古力娜脸上通红,这算不算定情信物。
不等她在胡思乱想,姜绅把她扶起来:“你先回宾馆,我一会回来。”
姜绅转身出门,嗖,消失在黑夜中。
威胁我姜绅?
死,统统要死,这一刻的姜绅怒火涛天都不能形容。
草原上。
华裔人正往火车站走。
姜绅也没什么可怕的吗?一个手机,一个女人就把他制住了?
他正在胡思乱想。
砰,身后突然好像被人拍了一掌。
“哇扑”华裔当场到地,接着呼呼整个身体燃烧起来。
第八百九十五章 撕成两半
距离他几千米外,一匹黑色的狼王正在草原上奔跑。
这是刚才看守古力娜的狼人,接到放人的通知后,连夜逃出小镇,然后变成黑狼在草原狂奔。
“跑,你往那里跑?”空中姜绅厉啸,刷,刀光闪过。
扑哧,狼人的身体一分为二。
几百里外,直升机还在草原上飞行。
迪斯曼斯可坐在直升机上,袋子里的鲜血一点一点注射到十几个试管中。
同时他还在和谁在通迅。
“姜绅的血已拿到,明天回国,明天回国。”
“注意隐藏,你到坐标678,467处降落,梁木兰在那里布了一个阵图,可以躲开姜绅的搜寻,明天会有人去接你回来。”
“谁来接我?”
“占姆斯亲王”
“是那老鬼?老东西出山了?”
“黑暗联盟里,只有他的速度可以与姜绅相比,也只有他能带着你横渡大平洋和太西洋。”
“想不到我们也有和吸血鬼联手的一刻。”
“姜绅是地球所有人的敌人,他是个暴君,残忍的屠夫,要不惜一切力量,赶他离开地球。”
在两人的对话中,很快直升机把他带到草原中的一座山谷边上。
放下迪斯曼斯可后,直升机飞走了,而迪斯曼斯可在草原里呆了一夜。
这一个晚上他都不敢睡觉,提心吊胆,等到凌晨。
凌晨四点多,草原上刚刚有点亮光,呼,一阵劲风从西北过来。
这阵劲风,好像十级狂风,吹的地上飞沙走石,杂草横飞。
“占姆斯,别这么鬼鬼祟祟的。”迪斯曼斯可怒道。
“谁说我鬼鬼祟祟,迪斯曼斯可,你年纪越大,越胆小了吗?”一个阴森森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迪斯曼斯可猛的回头,看到一团血红的影子在自己身后站着,像幽灵一样。
“该死,你不会早点来,我在这里度日如年,随时担心姜绅会找来。”迪斯曼斯可叫道。
“怕什么,有梁木兰的道术为你遮人耳目,姜绅就算真是神仙也找不到这里,走吧,你准备好了吗?”
“快走,快走,我一刻也不想呆在华国。”
刷,他话音刚落,占姆斯就化成一团黑影,把迪斯曼斯可整个人包裹起来,嗖,化成一道黑光消失在草原上。
做为黑暗联盟年纪最长,活了两千多年的吸血鬼,占姆斯几乎是目前地球上,年纪最大的一个生命。
他的实力也无容置疑,一旦飞起来,比战斗机还要快数倍。
连迪斯曼斯可这种身材强壮的狼人都有点吃不消。
“该死,你不会慢点,我脸上的皮都要被空气撕裂。”
“你不是叫我快点回家的,现在还在华国,闭上眼睛享受吧,马上,我们要到大平洋了。”
他带着迪斯曼斯可,跨越整个大平洋,用了一小时不到,来到地球的另一边,加拿大的某处。
在加拿大的一个僻静处。
有一座尘闭已久的教堂。
这位教堂已经几十年没有开启过。
但是现在,教堂的大门已经打开,里面密密麻麻有一百多人。
狼人、吸血鬼,两种地球上奇特的生命都在这里聚集。
两家曾经的世仇,现在和气的坐在一起,并且热聊着。
“伯利亚亲王,听说你喝过姜绅的血?味道怎么样?”
“哦,该死,别提了,他的血非常恐怖,有毁灭世界的力量,我的哥哥就是喝了他一点血后,当场死的。”
“什么?那你怎么突破到亲王的力量?我记得上次见你还远远不如现在。”
“后来有一个叫梁木兰的女人找到我们,这个漂亮的东方女人,有神奇道术,用了一种东西中和了姜绅的血液,这才让我们吸收到姜绅的力量,而且现在,不用戒指,我都能行走在日光之中。”
“真期待啊,不知道姜绅的血液能不能让我们狼人更加辉煌。”
“梁木兰说,姜绅血液中的力量,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就看他能不能,有没有办法利用。”
“姓梁的不是杀了你们好几个人?是你们的敌人?”
“现在我们有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姜绅,只要有利益,敌人也可以成朋友。”
“来了来了,他们回来了。”就在这时,有人感应到迪斯曼斯可的到来。
嗖,占姆斯带着迪斯曼斯可来到教堂中。
“回来了,平安回来了。”众狼人和吸血鬼们大喜,围了过来。
占姆斯和迪斯曼斯可就像得胜归来的将军。
“拿到了,这是姜绅的新鲜血液,新鲜出炉,哈哈哈。”迪斯曼斯可高举着一个盒子,里面全是试管,一管一管装着姜绅的血。
“好,好,哈哈哈,快,把梁木兰留下的东西拿出来。”
边上有狼人拿出几块石头。
要是姜绅在这里,就能看出这石头是什么东西。
这是仙晶石。
仙晶石被修练之后,没有仙灵之气了,就是现在这个样子。
原来梁木兰教他们,把修练过的仙晶石,已经变成废石的仙晶石来中和姜绅血液。
其实就是用这石头吸收姜绅血液中的仙灵之气。
这样吸血鬼和狼人,就可以利用姜绅的血液,增加自己的力量。
梁木兰又怎么会有仙晶石的?
姜绅隐身站在教堂上面,满脸都是杀机。
离我两百里?离我一千里也没有用,我在你身上放了一丝神念,就算你离开地球,进入太空,我也能找到你。
姜绅在草原没动手,就是等着追到这里。
这里就是他们的巢穴,不但连狼人在,吸血鬼们也全在。
“威胁我姜绅?自然统统要死。”姜绅出现,站在教堂之中。
“姜绅。”
“姜绅。”
吸血鬼和狼人们齐齐动容。
“快跑。”有人带头尖叫。
“跑什么?他一个人,我们这么多人?”占姆斯身边一个花白胡子的吸血鬼,左手拿着一瓶姜绅的血,右手拿着一块仙晶。
“不错,姜绅,用你们华国的话,以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你现在自己找上门,不要逼我们。”一个精壮的大汉仰天而啸,长啸声中,卡卡卡,露出狼爪黑毛,变成一只巨大的狼。
“我们知道你厉害,但是我们喝了你的血,你知道有多强大吗?很好,正好让我试试。”占姆斯身后站出来一个惊艳的美女,一路说话,仰头一口喝掉了姜绅的血。
同时手上一捏,卡察,那块仙晶破碎,仙晶中一股特别的力量渗进她的身边。
“啊…”美女惨叫,惨叫中,整个人都在变化。
卡卡卡,她肩膀破裂,生出一对雪白的翅膀,嘴巴大张,露出锋利的獠牙,一双眼睛从绿色变成通红。
“哇吼…”又一只巨大黑狼从教学的上空跳下。
他一只隐藏在楼顶,突然跳下,惊天动地。
轰隆,在他落地的刹那,整个教堂都在震动,地上一片尘土飞扬,就凭他这一跳之力,差不多有几千斤的力量。
“姜绅,我是众狼之王,克斯曼,现在,我代表黑暗联盟和我们狼人,向你要求和平,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我们永不侵犯华国。”
克斯曼还想最后劝说姜绅。
“没有以后。”姜绅轻笑:“今天,你们都要死。”
“大胆。”
“杀了他。”
“和他拼了。”
“让我见证一下,我们吸血鬼辉煌的未来。”喝下鲜血的美女,疯狂的叫了起来,她冲天而起,率先发动攻击。'
呼呼,背后的两对翅膀只是一扇,哗啦,教堂里狂风大作,厉风像刀芒一样斩向姜绅。
“哇吼”与此同时,最少两只狼人腾空而起,一左一右扑向姜绅。
他们速度奇快,势大力沉,纵身一跃,空间都好像要被撕裂,空中发出哧哧的劲风破啸声。
“去死吧。”姜绅人在原地,一个半转身侧腿飞踢。
“砰”一脚踢中左边的狼人。
那狼人来的快,飞的更快,哗啦一下撞在教堂的墙壁上,整片墙壁被撞倒。
另一个狼人直接就扑到姜绅肩膀,咬开巨齿,一口咬下。
“崩”狼人咬的凶狠,马上发出一声轻脆的响声。
“啊…呜…”狼人甩头猛退,嘴里鲜血如注。
他咬在姜绅身上,就好像咬到精钢神铁,立刻牙齿崩断。
呼,与此同时,劲风中人影一闪,那美女吸血鬼以超越子弹的速度到了姜绅面前。
她双眼发红,右掌一伸,哧,狠狠的插进姜绅的心口。
我就不信,你比我们强大的吸血鬼还要坚硬。
到了这时,她依然不相信姜绅的身体强过她们吸血鬼。
“当”这一插下,依然如插到精钢。
不过她力量强大,姜绅被插到,虽然身体没破,但是整个人噔噔噔退出去好几步。
快,真是快。
姜绅发现,这个吸血鬼是他遇到过最快速度的人。
喝了姜绅的血,用了仙晶中和,吸血鬼的力量和速度都达到了极限。
看到姜绅被击退,所有狼人和吸血鬼好像喝了鸡血一样。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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