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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纯良(原名:从良吧,姑娘)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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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玻璃窗外的夜色。因着那些未曾融化的白雪,今夜特别亮堂,趁得月色也是灿烂。北京的空气污染重,星星出现的几率和日环食差不多。即便万里无云,抬头也只能看见一片苍穹,没有了星星的碎钻光芒做点缀,让今晚如此耀眼的月亮成了一个孤独的女皇。车里放的是陈慧娴婉转优雅的《千千阙歌》歌声淡如菊,摩挲着流年,揉搓过世事:来日纵是千千阙歌 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 亮过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这宵美丽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 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林大人笑着问我:想什么呢?想“月亮代表我的心”?
我转过头来看林大人:月亮怎么代表得了我的心?阴晴圆缺,变幻不定,我可是磐石无转移,蒲草韧如丝,即使妾有意,郎心如铁,我也是要变成太阳将郎心溶化成水的人。
林大人风驰电掣地开着车,保持高速的同时,还有时间转过身来盯着我:没看出来你这么执着啊。
我哈哈地干笑:我就是这么随便一说。我也得找着个郎心让我来溶化是吧?
我确实是随便一说,我其实很想让自己和月亮一样地多变,这样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也许就不会有太多的困扰。
林大人干净的手指在方向盘上习惯性地敲鼓点,听了我的话顿了顿,不做声地将车拐了弯,驶进了我的小区。
这医院离我家也太近了点……
我出了车门,礼貌性地送走林大人。转过身,却看见小区健身跑道上有个熟悉的身影正在晃动,定睛一瞧,却是王轩逸。
王轩逸走得极慢,一点也不像跑步的样子,他要是再拍个双掌,就跟早晨六七点钟起床参加晨练的老太太一样。我觉得王轩逸的运动方法在年轻人中实在太过少见,尤其是这大半夜的冷天,他穿一身白衣像游魂一样飘荡着,要不是我们全家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还有我为了找出无神论的依据,阅历无数个恐怖片的教案基础,怕也是要被吓得健步如飞地冲到楼里去的。
我犹豫着要不要过去打声招呼,后来想想也许人家挑这个时候散步,可能跟古人练功一样,选在特地的时候出来从天地宇宙空间、日月星辰及万物之中采气养生。于是我将头一转,迅速地迈进了楼道。
周日在床上浑浑噩噩度过。我想起以前看的一份报道里说,如果你觉得日子过得快,说明你是快乐的。因为人有了充实感,便会产生快乐的情绪。我想我这一天过得真是快乐,一睁眼都已经是晚上七点,真是白驹过隙,好大的缝隙啊。
起床收拾一下,寻摸着要不要吃点东西,林林就打来电话,听到我有气无力懒洋洋的一声“喂”,林林就劈头大骂:你说你以前是腐女也就算了,怎么彻底沦落成宅女了?不怕发霉了吗?
我刚想问她有何贵干,她又滔滔不绝上了:我代表月亮拯救你来了。今天姑奶奶我生日,我们到你家打麻将吧。
我想问为什么她的生日要到我家来打麻将,而且到我家打麻将也摆脱不了我宅女的身份,哪有拯救的意思?这逻辑整理清楚后,忽然想到前一阵子她刚过了生日,我还花了小半个月工资给她买了套塑身内衣,现在信用卡里的最低还款额还有它的贡献呢,所以大声地说:你丫几个生日啊?投了几回胎啊?
林林在那边严肃地说:今年三个生日。一个阳历,两个阴历。今年有闰十月啊。老天对我太客气了,礼物就免了,打麻将的时候送点财就好。寿星最大啊。
我问:你老公儿子呢?结了婚怎么也不老实点?
林林说:他们两个都去美帝国了。
我继续说:你不怕方予可在美国遇上个金发女郎,回来后把你休了?
林林说:所以我不是把方磊派过去了做间谍了吗?
那林林肯定是没有经验,要是方磊的表现和林思聪一样,那就是助纣为虐,白目地促成一段崭新的姻缘也说不定。我喜欢上林大人不是拜林思聪牵线搭桥吗……
不消片刻,林林和阿宝就出现在我家。阿宝现在打扮得越来越像暴发户,今天脖子上还挂了一条金晃晃的狗链子,脸上的痘疤在灯下一晃一晃,头上还抹了硬邦邦的啫喱。我心想他要是再这样残下去,我怕我35岁再单身,也不会一闭眼一跺脚地下嫁给他了。
我一看就两个人,立刻说:三个人打什么麻将啊?
林林奸诈地笑:怎么就三个人呢?对面不就有一位现成的吗?说完,她便扭着腰肢去按对面的门铃。我抚着脑袋头痛不已:结了婚的女人,很容易把周边单身女性的终身幸福作为她们日常生活的一大主题,将媒婆作为一份事业做得尽职敬业、不亦乐乎,可怜了我们一群单身女性,又不好说她鸡婆打击她的积极性,剪断了她居委会大妈一样的热心肠。
王轩逸很快就应了门,很快答应了林林的盛情邀请。林林笑得花枝乱颤,跟我抛了个媚眼,恨不得从身上甩出一方手绢来擦擦嘴边的口水来。阿宝可能没料到三缺一请来的是一个帅得流油的人,而对比自己,除了脸上冒着油以外,连作比较的资格都没有,心里隐隐有些不快。但估计想到自己牌技出众,自称赌圣赌王赌仙赌鬼千王之王,情场失意赌场得意,便随即释然,和王轩逸点了点头,还俗套地来了句:兄弟我看你眼熟,是不是到我们家买过电脑啊?我怎么觉得在我们电子城里老看见你呢?
说完这个,为了提高这句话的真实性,还煞有介事地回身问我:林林,你当时在我们店里的时候见过他吗?我瞅着这兄弟特亲切。
我心想阿宝你要是知道这位兄弟可能随便一张嘴就能把我们电子城买下来,就不会表演得这么到位了。
客厅的餐桌被迅速开辟成赌桌。我的上家是王轩逸,对家是林林,下家是阿宝。林林身在曹营心在汉,一颗八卦之心蠢蠢欲动。
最后按捺不住,付诸行动:王轩逸是吧?
王轩逸笑:叫我轩逸就好。
林林花痴地跟着笑:好啊好啊,轩逸,一个人住啊,不带女朋友回家啊?
王轩逸直接地说:没有女朋友。孤家寡人一个。
林林也不收敛收敛,哪怕装点同情的表情也行啊。只见她摸了一张牌,立刻就说:听说你和我们家妖子是大学同学。真有缘分呢。大学的时候,妖子表现怎么样啊?
王轩逸接着摸牌,波澜不惊地说:哦,最初的时候都有传言她是同性恋的。传了两三年才风平浪静。
他虽然说得波澜不惊,但说的内容太过震撼,如一个深水炸弹,卷起了千层浪,连在牌桌上往往不自觉丧失人性的阿宝也转移了视线,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王轩逸的记性果然也是好的,这么好的记性不去和林林和林大人一块儿读清华北大,跑我们那所破学校实在可惜了。
这个传言来得很是诡异和无厘头。在王轩逸的一记凌空球血染石狮后,我因为“射不准”言论名声大噪,备受舆论关注,但我当时显然没有预估到我的超强人气,也没有感知到我背后隐隐有那么多双探索八卦的眼神炽热地锁定着我。我想那时我要是学风潮,做跟风党,去参加个超女什么的,组一个粉丝团,姑且称之为“妖精”,去各地拉一拉票,让大家发送海量短信支持我,再学郭敬明开个官博,上传些近乎于ziwei的光线暧昧又朦胧的浴室自拍照,我可能就是如同四川两兄弟春哥、小四一样的存在。
我无知地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和简尔一块儿在食堂吃饭。吃饭的时候我跟简尔开了个玩笑,忘了为一个什么样的理由,我狂妄地喷着饭说道:这事要是真的我就是同性恋,苍天作证!说完,我还顺手拭去了一粒被我喷到简尔脸上的米饭。本着从小被教育起来的“三年自然灾害”“粒粒皆辛苦”的节约粮食、浪费可耻的精神,又将这饭粒塞进了自己的嘴里。这句狂妄的话不幸被埋伏在食堂的狗仔捕捉到,并在各位纯朴的校友同学的传播中,慢慢掐头去尾,成了半年来,学校论坛仅次于“射不准”言论的第二条经典。某位煽情的同学披着个“叫我小绿”的马甲,在学校论坛上写了一篇题为“我是同性恋——豪放不羁的她勇敢宣言”的文章。我以为这只不过是一个标题党而已,没想到打开正文后,里面居然有高清晰的照片作证,照片里我正含情脉脉地托着简尔的下巴,旁边还有她辛苦KUSO上上的对白:我是同性恋,我喜欢你……我想我这位马甲八友果然有钱,像素这么高的手机在当时很少见,而且还会点图片加工软件,很好地ps掉了那饭粒,加上了这么震撼人心的对白,真是既有财又有才。而看下面回帖的朋友里,有一位叫“王阿花”的,奋不顾身地跳出来揭示真相,声称事发当日,她正好在现场,见证了事件发生的全部经过,来证明她的话语权不可动摇,不可颠覆。她说照片里我托着简尔的下巴,只不过是我想掸去她的饭粒,然而她又指出,我将这粒饭下咽到肚子里时,眼神迷离,妖艳地如同一朵牡丹。我心想着牡丹听到她的夸奖会不会自损经脉而死。为了证明这种眼神确实迷离得很有气质,王阿花同学特地从网上找了一张林青霞穿着大红袍一手抱着王祖贤,另一手拿着酒瓶直接向嘴里灌酒,嘴角溢出酒水的《东方不败》的jpg格式高清晰截图。
简尔因暗恋着王轩逸,生怕王轩逸误会,还私下担心怎么能在有意创造出来的无意谈话中解释这个事情。因为彼时,她和王轩逸还没成为男女朋友,而她要是跑过去解释这个事情,显得突兀又不上道,所以她研究了很多本热门冷门言情小说,修改了好久的台词,才独自跑去和王轩逸邂逅去了。回来之后,他们两人就成为了男女朋友。年轻人,要的就是这效率。
这之后,因为简尔需要和王轩逸一块儿吃饭,而我又不想做一个高功率的电灯泡,所以自动避开他们吃饭时间或者吃饭地点。那天我孤身一人在第一食堂里吃饭。很多八卦之友坐我旁边,边吃饭边偷偷打量我。而我每次抬头,她们便瞬间做专心状心无旁骛地审视餐盘,并相互讨论今天菜品的味道。吃完饭后,好事者开始将我吃饭的照片上传。没想到这个狗仔队布线很广,又有人将那天简尔和王轩逸在第二食堂共进午餐的照片放在一块儿做比较,来充分证明简尔拒绝了我的求爱,我食不下咽、伤心欲绝。我心想她们实在是误会我了。那天我的餐盘里,清汤寡水中有一只红褐色的小强尸体漂浮着,盛菜师傅很不敬业,这么颜色分明、显而易见的小强也没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将它剔除出来,不然我那天也就跟平时一样明知食堂卫生有问题,也因眼不见心不烦地顺利吃上饭了。我对着那具尸体,觉得粒粒再怎么辛苦,我也不想跳过尸体大快朵颐。因为当天8块钱的伙食报废,我的心情沉痛了些,表情幽怨了些,食不下咽是真,伤心欲绝倒是没有的。
因王轩逸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简尔立刻被塑造为弃信忘义的劈腿狐狸精,而我则成了自怨自艾、借酒消愁、亟待拯救的落魄小生。我因此事,对简尔很有愧疚之情,凡是王轩逸陪不了的时间,我都陪着她,生怕有人尤其是化学系的女生泼浓硫酸过来。简尔钓上金龟婿后,几乎不上校内论坛,而且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本来就低,看看各类雷死人不偿命的言情小说,偶尔对着破碗里养死的几盆杂草掉几滴泪,过得倒也很恣意。可惜学校群众很不恣意。一大半的舆论大众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对我这样苟延残喘、被劈了腿还贴着脸换了个小三的身份也要陪在她的身旁来作践自己很是愤慨;另一小半舆论大众却觉得我现在爱得这么低贱,而这拨人群深信爱越贱则越纯,便纷纷赞赏我痴爱精神,还有个别女性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给我写了几封感人肺腑、催人落泪的情书妄图让我将这沧海难为水的感情向她们转移一下。
这件事情在论坛上盖了无数个高楼,保持头条好几个月。好不容易过了年,开了春,渐渐被人忘记时,我又为了简尔打了一架,挂了彩,住了院,回到学校后又成为一个传奇人物。那一大半曾经恨铁不成钢的大众也倒向另一小半,两者终于合二为一,纷纷将一篇由路冰仔起稿的“纯爷们的纯色爱情”置顶半年,并配上一首王菲痴怨的《爱与痛的边缘》,真正让我一炮打响之后响了又响。
在这些帖子中作为话题中心的我,从来没有跟过贴,也从来没有正式出面解释过。不是我清高地觉得清者自清。要是很多事情不需要解释,就能让真相浮出水面,那这个世道上,警察、律师、法官等众人艳羡的职业就要消失绝迹了。何况同性恋这种涉及到生理问题心理问题的东西,没法拿出个反例驳倒。你爱上个男人,和男人结了婚,也只能证明“原来你还是个双性恋”,让众人私下里怜悯那个无辜的男人。但只要我和女性走一块儿,就会再次验证她们的理论。你又不能请专家来给我出证明,我对着女人的裸体,没有性 冲 动,更没有性 高 潮。所以我只能等待时间的流逝。
人生中最难挨的不是忍,而是等。
因为我相信网络的力量,从来不觉得转校是个好的主意,这只能是一个变相的越抹越黑的回帖方式。所以整个大学中,我那彪悍的性格也慢慢沉淀了不少。我反而在校园里可以肆无忌惮地打量和欣赏男人的美色,并且终于修炼成了一个闷骚的色狼。
而这就是在如花似玉的年纪,长得不算倾国倾城沉鱼落雁,也算得上风姿绰约、神清骨秀的我,大学整整四年都没有谈上一场恋爱的真相。期间,有几位勇士不顾舆论压力,顾于我的美貌,曾经也追求过我,更有甚者威胁我,如果我这个变态不和他这个变态连理,他便要在学校的竺可桢塑像下切腹自杀。但我终归忍受不了太过于安全的长相,提不出什么兴趣。这些勇士在遭遇失败后,纷纷变为以身试法最终验证出我的性 取向的光荣战士。而那位准备切腹自杀的壮士大概在林学院找不到武士刀,也做了罢。
这四年的舆论生活,让我分外同情那些被绯闻困扰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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