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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们大一 作者:木年(晋江2012-06-10完结)-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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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演出很成功,被评为最佳创意奖。洛雪儿跟凌风的表演当然是最棒的,再加上他们出众的外表跟贵族派的气质,被评为最佳表演奖,晚会散场后,凌风带着洛雪儿跟我们回合,说是大家一块儿出去庆祝一番。这时候,小三过来了,兰心跟在他后面,像一个女仆,我越看越觉得他们俩般配。
  “你们去玩吧,我有点累了,想回去休息。”
  没等我们劝说,小四拔腿就走。
  凌风追上去拉住他,说:“小四,今晚谁都不能不去。”
  小四扭头看了我们一眼,居然改变了主意,点头答应了。
  凌风说:“你们还记得情人节那晚我们去过的那家KTV么,那块可是附近最好的了,这么开心的日子,我们还去那里吧。”
  “可是那里消费很高的……”潘辰欲言又止,可可能她突然间意识到了这点花销对凌风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
  见没人反对了,凌风清清嗓子,说:“e on;baby!”
  由于时间尚早,我们打算用走的,一来省去等车的麻烦,二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一起并肩走在深夜的大街上了。这样的场景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好像是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深夜,我们一行近十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这条繁华的路上,一路上,尽管冷得哆嗦,我们也是有说有笑,开心得不得了,不同的是,那时,我们初次相识,而如今,我们已经在一起经历过悲欢离合。我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人群,有一个熟悉的背影不见了,那个令我朝思暮想念念不忘的背影不见了,与此同时,还添加了一个陌生的背影,她身段婀娜,姿态典雅华贵,简直是人间极品……这就仿佛一幅陈年的画作,在岁月长河中腐掉了一块儿,又补画上了一朵娇艳的玫瑰。看着眼前这番场景,那种物是人非的惆怅感嗖的一下子涌上脑门,我觉得一阵眩晕。他们还是像从前那样一路上有说有笑,开心得不得了。这让我觉得目之所及全是幻景,我已经分不清楚哪些是现实那些事梦境。
  不知不觉,我们就到了目的地,站在门口,一阵充满魅惑的香气扑面而来,顿时觉得飘飘欲仙,我不禁觉得,这儿还是那样的可爱。我们浩浩荡荡地破门而入,迎宾小姐笑容可掬地朝我们走过来,还主动帮我们拎东西,她看起来很年轻,年龄跟我们差不多,只是在那身华丽的制服的装饰下显得比我们多出几分成熟,她身段之婀娜,姿态之典雅高贵绝不亚于我们公认的班花洛雪儿,凌风在柜台开了包间,然后那迎宾小姐便带我们上楼,她看上去很热情,不过也可能是出于职业需要,她有意跟我们搭讪,她说:“我看你们不像是一般的顾客,你们应该都是大学生吧。”
  我们点头称“是”。
  “我觉得你们真不该来这种地方。”她说。
  此话一出,我们一个个都傻眼了,哪有劝顾客不要来消费的迎宾小姐啊,要不是此前来过,我还真会觉得这里是什么不干净的地儿呢。
  她又说:“我挺羡慕你们的,羡慕你们能够在京城念大学,其实,当年我也考上了家乡一所大学,不过我家世世代代都是在大山里长大的,没什么积蓄,所以我上不起大学,而且我天生比较笨,尽管很努力很勤奋,到头来也只是考上了专科,结果我上了半年大学就辍学了,然后几经辗转来到这里当迎宾小姐……真不明白你们这些大学生是怎么想的,父母每个月往你们卡上打那么多血汗钱,你们不好好珍惜,不好好充分利用它学习,反倒整天夜夜笙歌灯红酒绿醉生梦死,你们觉得自己这么做对得起为你们辛辛苦苦奔波劳碌的父母么……”
  她就像一个老太婆嘟嘟囔囔讲了好一大堆,我看了看那些人,除了LZ,一个个自顾自玩着手机,好像根本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我也只好沉默着,任凭冷场。这时,我们到了包间门口,那迎宾小姐微笑着说了句“祝你们玩得开心”,便离开了房间,我看着她的背影,脑子里只有一个纯粹的想法,她真美!
  “铭,别看了,人家早就走远了,看你这副没出息样。”
  凌风伸手切断我的视线,然后过去关了门。
  




☆、意乱情迷

  我走到一个角落坐下,不由自主地回想着那个迎宾小姐刚才的一番话,我顿时觉得哭笑不得。她说的没错,但也不全对,我们是在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四处挥霍,可是,对于凌风那样的贵族公子哥来说,这些根本不值一提,他的父母不用为此通宵达旦彻夜不寐,也不用为此殚精竭虑血汗交加,他们不用夏天顶烈日冬天冒风雪,更不用为此跟那些蛮横的人的人苦口婆心锱铢必较……再者,拿着A大的学生证确实可以整日里在京师昂首挺胸招摇过市,但是,再怎么说,更多时候我们就像一只关在金丝笼里的小鸟,我们处处碰壁,我们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世界上隐晦的肮脏交易却束手无策只能假装无动于衷,很多时候我们必须乖乖地低下高傲的头颅,我们渐渐学着身不由己言不由衷,直到一个个变得面目全非。清楚地记得开学第一天我们在图书馆前拍了一张班级合影,那时的我们一脸的清纯,而不久前我翻到那张照片时,除了自己,谁都没有认出来,后来,我又仔细看了几眼,顿时觉得哭笑不得,把那张照片拿给LZ他们看,结果跟我的反应如出一辙,我们面面厮觑,笑而不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应该是我们羡慕她才对,尽管我说不出什么具体的理由。也许吧,这个世界上,谁都不必去羡慕谁,谁都有自己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更何况,所有的东西都是羡慕不来的,不管你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祷告的时候内心有多么虔诚!即便我自己这么觉得,我也还是会执着地去羡慕凌风,羡慕小四,羡慕小三,羡慕LZ,而且自觉没有什么值得他们羡慕的地方,我还真是一个言行不一的家伙,不过这也怪不得我,谁不是在劝说或者挤兑别人的时候表现得神一般的洒脱而事情一旦落到自己头上就表现得人一般的扯淡呢?
  小三一如既往地占据了点歌台,兰心这丫头也特兴奋,挤在他后面,想要取而代之。洛雪儿走过去调灯光效果,主色调是红的,是那种血一样的红,背景光是蓝的,是那种深海一样的蓝,整个烘托出一种血腥惊悚的气氛。洛雪儿是一个很有艺术家气质的女孩儿,很多音乐教授都说她将来一定会前途无量的,不过,这次看来,她的艺术品位还真是独特啊。LZ跟凌风拿了各种饮料过来,当然最多的还是啤酒,也许是我坐的位子刚好在正中间的缘故吧,那些啤酒刚好摆在我面前,这一路的风尘害的我嘴唇都快裂开了,我便打开一瓶酒,咕咚咕咚喝了一阵子,感觉特爽,浑身舒畅。
  “铭,给我开一瓶。”
  由于音乐声太大,我并不确定刚刚是不是有人在对我讲话,我四处查看了一番,发现陈夕跟小四都在盯着我看,为了不再纠结下去,我就直接开了两瓶,给他们递过去。小四接过后便跟我碰了一下,咕咚咕咚的喝下去,陈夕有点迟疑,但最后还是坚定地接了过去,她也像我刚才那样咕咚咕咚的喝了一阵子,然后,我们三个挤在一起,相视一笑。LZ跟潘辰一直坐在角落里一边喝饮料一边毛手毛脚地玩暧昧,还不时地发出淫邪的笑声,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LZ早就疯了,所以无论他做出多么出格的事,我都会原谅他,可是,我实在不敢相信,那个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跟男人肆无忌惮地暧昧不堪的女人竟是那一夜跟我在一起喝苦酒谈心事然后一同经历生死再然后一起偷偷溜进操场闲逛的单纯有趣的姑娘,这个世界当真无奇不有!小三跟兰心一直守在点歌台旁,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因为他们点的歌都被凌风和洛雪儿抢唱了,一来来硬的自觉体力不支,二来这本来就是人家包的场子,无奈,他们只好在那儿玩色子,比点数,谁点数大谁就获得一次点歌权,我不禁觉得他们还真是可爱,还真够有聊的,不过,他们貌似玩得很开心,甚至比上去演唱还要开心,也许吧,对某些人来说,玩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一块儿玩。没过多久,我们面前就摆满了酒瓶,我数了一下,陈夕面前摆了四只,我面前摆了五只,小四面前也摆了五只,他们俩好像都喝高了,都想死猪一样趴在我肩膀上,压得我挺难受的,我轻轻地把小四移开,这家伙体重是我的近两倍,要是给他这么压着,我的小肩膀明天就甭想要了,他睡得很沉,丝毫没有受到我的惊扰,这让我觉得很奇怪,他算是我们这群人中最能喝的一个了,记得他第一次喝高时一共喝了八瓶,这半年多过去了,酒量非但没有突飞猛进,反倒一落千丈,这个有点不太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啊,我怀疑他是假装的,或者实在是太累了,因为出发之前他说过的。我本想把陈夕也移开的,虽然她不是很重,但是她这样睡着一定没有躺在沙发上舒服,于是,我轻轻的抱着她的脑袋,想要把她移开,可是,她好像在有意识地反抗,我觉得再搞下去一定会把她吵醒的,一个人喝高的时候睡着的话还好受一些,要是像我这样醒着一定会觉得五脏六腑之内犹如烈火中烧,无奈,便只好让她那样待着,我尽管辛苦一点,不过人家毕竟是个女孩子嘛,还是能够得到一丝补偿的。我有点担心的是,凌风看到这一幕,会不会立马跟我翻脸。不过,当我看到他跟洛雪儿正在深情对唱的时候,看到他们眉目传情暧昧不堪的样子的时候,我心中所有的担忧立马烟消云散了。
  “铭,谢谢你,每次在我需要的时候,你都心甘情愿地付出。”
  “你一直醒着?”
  “没有啊,我刚刚才醒的,现在天都快亮了吧?你就这样待着一夜没睡么?”
  “你傻哪儿去了?现在还不到一点呢。”
  “不会吧,我记得我们来到这里时就已经十一点了,你是说我才睡了十几分钟?”
  “嗯,不然你以为呢?”
  “这怎么可能呢,我以为我已经睡了很久了呢,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很长很长的,几乎可以改编成一部电视剧呢。”
  “呵呵,你真会说笑,我看你酒还没醒吧,把这杯酸奶喝了吧,据说这个可以解酒的,不过我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
  “铭,我现在非常清醒,要不我讲给你听。”
  “好啊,你讲吧,我听着,我倒要好奇你有什么能耐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一个长得几乎可以改编成一部电视剧的梦。”
  “我……我不记得了。”
  我的表情一下子僵住了,我说:“忘了也好。”
  她冲我傻傻地一笑,说:“铭,我困了,你介意我趴你肩膀上再睡一觉么?”
  我迟疑了一下,道:“好吧,愿你好梦。”
  她便又趴在我肩膀上睡了,我拿起脱下来的外套,给她披上,她睁开眼看着我,说:“铭,我爱死你了。”
  我眨眨眼,抿抿唇,笑笑说:“好吧,我也爱你。”
  然后,她便睡了,她睡得很安稳,有好几次我都看到她莫名其妙地露出笑脸,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着她的脸,素颜的她真美,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美,包括潇包括馨儿包括潘辰包括洛雪儿也包括那个迎宾小姐,其可爱系数也不逊于兰心。
  “就这样就这样忍住伤悲/也许会也许会感到疲惫/再给我花开花落一个轮回/你就会在记忆中慢慢消褪/不再想不再想谁是谁非/爱情里并没有谁错谁对/再给我春去秋来一个轮回/我就会化茧成蝶飞得更美……”
  从某一天起,我开始对郑源的声音特别敏感,在街边在商店在公车上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就会立马变得精神百倍。我睁开眼,看了看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了,音乐声还在响着,凌风一个人拿着话筒,一副很投入的样子,其他人都睡得很沉,完全不受这音乐声的惊扰,应该是习惯了吧。凌风好像意识到我在看着他,走到我面前,说:“铭,要不要来一首,你喜欢谁的歌,我帮你点。”
  “我喜欢郑源的歌。”我说。
  “ 喔。”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你觉得刚刚这首怎么样?”
  “我觉得挺好的啊,不过我更喜欢他的《擦肩而过》。”
  “呵呵,看来我们还是有差别的啊。”
  “这个嘛,兄台言重了。”
  “铭,咱俩喝一杯吧。”
  我点点头。然后轻轻地把陈夕移开。
  凌风开了两瓶酒,递给我一瓶,我跟他碰了一下,便开始咕咚咕咚往嘴里灌,他伸手拨开我的酒瓶,然后把另一只话筒递给我,我看了看屏幕,这才知道,他点的下一首歌原来就是《擦肩而过》,我们相视一笑,那般默契。
  “如果我们只是擦肩而过/有什么遗憾/如果牵手只是一场浪漫/爱过以后风清云干/哭过一次/敞开胸怀/把幸福装满/当手中的花瓣雨后风干/再爱一场难道不是孤单……”
  两个大男孩在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一边肆无忌惮地酗酒,一边款款深情地唱情歌,这场景暧昧到了极致,我以前唱歌的时候总放不开嗓子,这次却感觉气道通畅,声音圆润,歌唱到一半,我们的酒瓶就干了,凌风快步跑到点歌台,按了暂停键,他说:“酒未尽,歌停了怎么行呢?只有这样的天籁才可以下酒。”
  当他走过去的时候,我已经开了酒,他按了播放按键,就立马跑过来,接过一瓶,我们还是先碰了一下,然后撕扯着喉咙高唱,还学着郑源的动作,那些家伙被我们的疯狂给闹醒了,一个个惊异地看着我们,这时,音乐声戛然而止。屏幕上显示,时间到。那首《擦肩而过》终究没有唱完,我们俩一怒之下把话筒丢在沙发上,碰了酒瓶,一饮而尽。音响里随即又传来一首熟悉的音乐,那是洛雪儿昨晚唱过的《红豆》,这个应该是店家用来布景的音乐。我们数了一下桌子上还有十瓶啤酒,便一人拿了一瓶,大家一起举瓶chance,咕咚咕咚往嘴里灌,只有洛雪儿很矫情地喝了两小口便放下了,而陈夕十几秒便干了,她随手夺过洛雪儿的酒,又开始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她酒量真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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